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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凸出的砖架上或壁龛内常常放置小件的盛油碟,以用作长明灯。当然灯油是无法保存下来的,而且这些灯原本也可能放置在墓室的其他部位。关于这点,就像墓葬的其他方面一样,即使在同一地区情况也大不相同,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大的差异,还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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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祭台与帷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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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台”之名其实不甚确切,因为它一般指的是垒砌在墓葬前室的砖台(如果有前室的话),如果没有前室,则垒砌在棺室内的墓门处。砖台上会放置一些用于献祭的随葬品,其他随葬品通常会陈放在甬道内(如果有甬道的话),或者棺室内的门口;如果棺位于墓室的一侧(通常是左侧),随葬品则陈放在另一侧。“祭台”(altar)一词很容易引起误解,因为根本没有明显的宗教标志或圣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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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约7%的墓葬里发现了祭台,而且主要集中于长江流域:江苏(占已发表墓葬的19.6%)、安徽(11.8%)、湖北(22.5%)、福建(16.4%),广东和湖南更少,分别只有9.7%和9.6%,在别的地区也偶有发现。从这些祭台的分布地点来看,似乎较为合理的解释是:祭台是为随葬品防潮而建造的。但奇怪的是,南方的其他地区(如江西)并没有发现祭台,浙江也仅发现了一例。显然,个中应当还有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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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些墓葬里,祭台和祭品上方还会悬挂一顶小型的帷帐。有些帷帐,如果有顶篷的话,四角和顶子用金属管搭建,其他部分则用木杆和布围成,不过都没法保存下来。有些帷帐下有石质基座,通常都做得非常精致,也有些采用瓷质的座子(图6.10)[29]。大同司马金龙墓发现的石座上有精心雕琢的莲花装饰(图6.11)[30]。根据辽宁朝阳袁台子东晋墓,可以看出当时陈放随葬品的方式。墓内发现一个高17.5厘米的低矮漆木几案,上置14个漆盘和其他器皿。几案的上方曾支着一顶帷帐,帷帐架的四条腿原本是插在石座内的,几案上是铜质的角管,原来是用于连接木杆帷帐架的,帷帐塌毁后散落在几案上(图6.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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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0 帷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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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1 北魏帷帐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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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12 帷帐复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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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会在棺室的角落发现石质的基座,这说明棺室里曾支有一顶相当大的帷帐,可以罩住整个墓室。如此一来,棺室就变成了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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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墓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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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被公认为出现于六朝时期,不过其前身至少可以追溯到汉代甚至更早[32]。墓志的前身包括各式各样的刻铭,有的置于墓中,如告地策和镇墓文、买地券,以及棺上和砖上的各种刻铭。无论作何用途,这些刻铭一般都标有死者的姓名,有的还会标明死者的籍贯、官爵以及卒年。有的在地面上也设有各种不同的墓葬标记,如墓碑,到东汉时期,墓碑上已有了长篇的挽歌式铭文。这种墓碑在东汉得到广泛使用,不过到汉代末期,由于禁止厚葬[33],墓碑也被特别禁用。据说由于多有夸大不实之词,在西晋太康八年(公元287年),墓碑再一次被禁止[34]。此后尽管偶尔还会出现墓碑,但它们的使用已经大大受阻了。也就在这个时期,墓志开始以墓碑替代品的形式出现。墓志是埋在墓室内的,可能是为了免受官府的责难[35]。墓志铭一般刻于石头上,有的也刻在砖上,一般放在死者的头部或墓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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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一般有四种类型:碑形、长方形、方形和龟形[36]。与地表墓碑类似的碑形墓志都有一个碑首,根据碑首的形状又可细分为四种形制:龙形、圆形、三角形(或称圭形)、方形。碑形墓志一般在碑首上刻有辨识身份的首题,下面还有一个龟形的碑座,呈龟形动物背负重物的造型。这种墓志尽管模仿了地面墓碑的形制,但形体要小些,一般只有50厘米高,最多高1米,因此,墓志上的铭文也比墓碑要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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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方形墓志一般是竖置的,尽管有的长度超过高度。较大的长方形墓志既没有底座,也没有首题,可能是与地面墓碑一同使用的,后者一般都有这些特征。较小的长方形墓志一般出现在等级较低的墓葬里,墓志铭除了基本的标志,没有挽词或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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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是方形墓志,平置在墓室内的地面上,有铭文的一面朝上。这种墓志最早出现在六朝早期,太和十八年(公元494年)北魏迁都洛阳之后,开始出现覆斗形的志盖,即截尖四面锥体形。这种带盖方形墓志的出现,反映了墓志形制的成熟,此后就成为墓志的标准形式。在志盖和墓志的四边上,开始出现越来越多的装饰性纹饰,如线刻的四神、异兽、花草等。将标志死者姓名的首题刻在志盖上面,是隋唐时期的标准做法。铭文本身长短不一,因死者身份高低而异,以隶书或楷书刻写[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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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志的最后一种形制是龟形,志盖就像一个龟壳。这种墓志较为少见,但很有意思。刘凤君认为这种带盖墓志流行的原因,是因为志身代表地,而略似穹隆的志盖代表天,它在本质上与墓室本身的象征意义相同。为了证实这种假设,刘先生还提到了有些墓顶上绘制的银河,以及墓志盖上刻划的星辰。在刘先生看来,龟具有圆形的背甲和平坦的腹甲,在形状上与墓室和墓志的象征意义相同[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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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超也认为覆斗盖墓志的出现与墓葬观念有关,是“天圆地方”宇宙观的反映[39]。他指出,早期的式盘正是来源于这种观念,式盘是用于占卜的,由一个圆盘和一个方盘组成,圆盘镶嵌在方盘里,圆盘和方盘上刻有各种坐标和符号[40]。这种卜卦的装置在战国时期开始出现,汉代已经非常普遍。赵超认为,各种不同形制的墓顶,如券顶、穹隆顶等,都可能象征着“天”,这点可以从墓顶上的日月星辰、四神及其他天象壁画得到进一步证实,而代表人间俗世的墓壁则用于描绘死者在世时的生活场景。赵超还认为,穹隆顶墓葬与稍晚的覆斗形墓志的发展,当与汉代儒家思想及“阴阳五行说”有关。通过墓葬的形制与装饰,墓葬本身具备了辟邪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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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墓志的铭文相当简略,只有死者的姓名、籍贯、官职、卒年、葬地,有的可能还标上妻子和子女的姓名。随着时间的推移,铭文变得越来越复杂,加上了关于死者生平的叙事性信息,最后以挽铭结尾,以表达对死者的褒扬与哀悼[41]。有些铭文清楚地表明,墓志的目的是为子孙后代提供线索,以及便于迁葬时辨别墓主身份。这点与汉代的有些墓葬文字(如买地券)不同,后者是为了昭告地下世界的神祇。墓志的重要性不仅在于它是关于历史和死者生平的重要信息来源,也是研究人们死亡观念的社会学资料,对探讨当今社会的个人认知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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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文明 二 辟邪与象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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