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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陵(今江苏常州市),是东吴规模最大的屯田区。《宋书》卷35《州郡志》言:“吴时分吴郡无锡以西为毗陵典农校尉。”毗陵西北有建业和京(今镇江市),东南有吴,吴是孙权最初屯驻地。建安十三年(208年)孙权自吴迁京。建安十六年(211年)又自京西都建业(原名秣陵,今南京市)。自吴至建业地带既是孙吴政治、经济中心,又当运河北上要道,而且靠近山越居地。山越是吴国军队和屯田的主要人力来源。所以毗陵成为吴重点屯田区,据《三国志》卷52《诸葛瑾附子融传》注引《吴书》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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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乌中(238—249年)诸郡出部伍(部队),新都都尉陈表、吴郡都尉顾承各率所领人会佃毗陵,男女各数万口。表病死,权以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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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表、顾承的队伍中有不少山越人。史既言:“诸郡出部伍”,则参加屯田的部队,当还有些是从别处来的。陈表、顾承各自率领的部队及家属各达数万人,说明在毗陵屯田的总人数是很多的,故后来孙权又设毗陵典农校尉。毗陵屯田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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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在今江苏南部的江乘、湖熟、溧阳等地,都设有典农都尉,苏南的屯田,不只为了供应军粮,也有巩固国本、支援四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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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在今湖北境内的屯田也是比较多的。荆州居吴上游,对捍卫下游的安全,至关紧要。魏齐王芳嘉平二年(250年),魏荆州刺史王基曾建议在江陵北沮、漳二水及安陆涢水流经的平原地带“水陆并农,以实军资”,然后引兵进攻江陵、夷陵等地,以达到取荆灭吴的目的。魏既有此打算,吴对魏的策略,也是务农积谷而后图之。因之吴在长江沿岸的军事重镇和交通要地都开置屯田,其中最重要的当推江陵、夷陵和寻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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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是吴荆州南郡的首府。由于“江陵平衍,道路通利”,所以吴主要将领周瑜、鲁肃、吕蒙、陆逊、朱然等都曾在江陵镇守。驻军既多,附近土田又肥沃,所以吴把江陵作为一屯田重点,正如魏将江陵以北地区作为屯田重点一样。据《宋书》卷64《何承天传》载何承天《安边论》曰:“吴城江陵,移民南涘……襄阳之屯,民夷散杂”。可知江陵是有屯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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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也称西陵,今湖北宜昌市)的情况,也同江陵类似。陆抗曾给孙晧上疏言:“臣父昔在西垂,陈言:以为西陵国之西门……如其有虞,当倾国争之”。说明夷陵地位非常重要。故吴在江陵至夷陵以西地带有重兵驻防,陆抗既以善守御著名,他对军粮的生产与供应,自会有妥善安排。魏人对夷陵亦经常觊觎观隙,如《三国志》卷27《王基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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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基……出为荆州刺史……随征南王昶击吴。基别袭步协于夷陵,协闭门自守。基示以攻形,而实分兵取雄父邸阁(在西陵界,今宜昌市西北),收米三十余万斛,虏安北将军谭正,纳降数千口。于是移其降民,置夷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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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父邸阁的存米三十余万斛中相当一部分应为驻守夷陵一带军士及其家口所生产。所谓“纳降数千口”及“降民”,当指守卫雄父邸阁的军士及在附近屯田的家口。孙吴在夷陵兴办屯田的证据,虽不直接而明显,但据《宋书·州郡志》等的记述,长江下游的溧阳、湖熟、于湖、江乘、毗陵等地都有屯田,居于“国之西门”并驻有重兵的西陵岂有不兴办屯田之理。当凤凰元年(272年)吴西陵督步阐据城以叛时,陆抗曾言西陵“处势既固,粮谷又足”。雄父邸阁的存粮当为军民屯田所积储,可无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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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湖北广济县城东三国时有寻阳县,当时隶属吴之扬州蕲春郡。吕蒙等攻克皖城,擒获魏庐江太守朱光,孙权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官属三十人”。表明寻阳原有屯田。当吴主孙亮建兴元年(252年)诸葛恪攻魏合肥新城失败后,仍“图起田于浔阳”,也说明浔阳是吴屯田据点。类似浔阳这样的屯田地点而史书失载者必然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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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长江沿岸地带以外,在江南广大腹地也分布着一些屯田地点。其中有军队驻守的地方,多为军屯;设有农官地区多为民屯。但孙吴军屯与民屯的区别较曹魏更不易分辨清楚。因为孙吴的郡县官和屯田官往往由一人兼任。而孙吴文官武将并非截然分途,文官大都带兵,武将多兼领州郡。将士家属一般随军居住,军队驻地的兵士及其家属往往从事屯田,而且附近也可能杂有民人屯田。比如毗陵屯田,有人认为是军屯,因史言“诸郡出部伍”,部伍即军队;有人言是民屯,因为有毗陵典农校尉等农官的设置。事实上,军屯与民屯往往同在一地,或两者互相转化,难以截然划分。不论军屯或民屯,都系军事编制,耕种的都是国有土地,多为了供应军粮。正因为如此,所以当时人并未提出屯田有军、民之分。近人为了省目和便于深入研讨,始加以区分。但如果不管什么情况,都打算把军屯、民屯划分清楚,就难以办到,且勉强为之,亦未必符合实际,似以缺疑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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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样,孙吴屯田的规模是够广泛的。把军民安置在土地上进行耕作,以供应军民粮食的不足,是需要而有益的。孙吴的屯田,对江南广大地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起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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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时期,魏、吴、蜀三国军民多参预了屯田劳动。他们在极度贫困的生活条件下,拖疲体,淌血汗,辟荒斩棘,从事艰苦的劳动,应当说功在史册,值得同情和追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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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史 二、孙吴屯田的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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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孙吴屯田的衰落,首先要从屯田生产者的境遇状况谈起。孙权时政治还比较好些,但吴国军民(当然包括屯田兵民)并未免除贫困状态。例如《三国志》卷57《骆统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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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征役繁数,重以疫病,民户损耗,统上疏曰:“……今强敌未殄,海内未殄,三军有无已之役,江境有不释之备,征赋调数,由来积纪,加以殃疫死丧之灾,郡县荒虚,田畴芜旷,听闻属城,民户浸寡,又多残老,少有丁夫……且又前后出为兵者,生则困苦,无有温暖,死则委弃,骸骨不返,是以尤用恋本畏远,同之于死。每有征发,羸谨居家重累者先见输送。小有财货,倾居行赂,不顾穷尽,轻剽者则进入险阻,党就群恶。百姓虚竭,嗷然愁扰,愁扰则不营业,不营业则致穷困,致穷困则不乐生,故口腹急,则奸心动而携叛多也。又闻民间非居处小能自供,生产儿子,多不起养;屯田贫兵,亦多弃子。……而兵民减耗,后生不育,非所以历远年,致成功也……方今长吏亲民之职,惟以办具为能,取过目前之急,少复以恩惠为治,副称殿下天覆之仁,勤恤之德者。官民政俗,日以凋敝,渐以陵迟,势不可久”。……权感统言,深加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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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骆统传》及其他记述,骆统上此疏的时间当在建安二十二年(217年)至孙权始为吴王的黄武元年(222年)吴蜀夷陵之战以前。从疏中可知孙权统治前半期军民生活的困苦情况:竭尽民力的征役,繁重的赋税剥削,加上战争疾疫,使得田荒户损,军民并困,民间百姓和屯田贫兵,多数生子无法养活。社会政俗,日趋败坏,人民逃亡。骆统出于忧国恤民的满腔热忱,奏请孙权及时寻求补复之计,使残余之民得有活路。由于骆统所言,切中时弊,故孙权深受感动,乐于接受,表明孙权时问题虽多,但统治者尚有一定程度的朝气和作为,故不畏指摘其短。再看孙权的实际言行,比如《三国志》卷47《吴主传》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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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乌三年(240年)春正月,诏曰:“盖君非民不立,民非谷不生。顷者以来,民多征役,岁又水旱。年谷有损,而吏或不良,侵夺民时,以致饥困。自今以来,督军、郡守,其谨察非法,当农桑时,以役事扰民者,举正以闻”。……冬十一月,民饥,诏开仓稟,以赈贫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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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主传》注引《江表传》载权赤乌十年(247年)孙权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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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宫乃朕从京来所作将军府寺耳,材柱率细,皆以腐朽,常恐损坏。今未复西,可徙武昌宫材瓦、更缮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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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二诏,可知孙权尚有一定程度的恤民节用措施。但从孙亮(252至257年在位)、孙休(258至263年)以降,特别是至孙晧统治时(264至280年),每况愈下,积弊重重,屯田军民与广大农民倍受盘剥,苦不胜言。例如孙休在永安元年(258年)下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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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为役,父兄在都,子弟给郡县吏,既出限米,军出又从,至于家事,无经护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为役,听其父兄所欲留,除其米限,军出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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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说的吏家,即下吏之家。有五口男丁的吏家竟常有三人在外服役,而且还照旧缴纳限米,所以连孙休也感到太苛重,因而下诏削减一人服役。诏书是这样说的,是否能执行还很成问题。不过,吏家尚且负担如此苛重的兵役徭役,自耕农户和屯田兵民之家自然不会比此更好,只有更坏。继孙休之后的孙晧,是著名的暴君,史书所记其虐民事迹,至今读之,犹令人发指。对此,本书第十一章已有所介绍,这里就涉及屯田问题,再作些说明。如《三国志》卷65《贺邵传》载贺邵给孙晧上疏言当时的军民疾苦状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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