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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简文中所见的“里公”和“里人”,祭祀、祝祷的地方往往是固定的“里社”,但从祷辞来看,涉及的“社神”有“宫地主”和“野地主”,或“宫侯土(通后土)”与“野侯土”的“宫、野”对称,据研究,“地主”和“侯土”所指应为同类的神祇——土地神。[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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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包山楚简《集箸言》(简138反)中的法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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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社、同里、同官不可证,匿至从父兄弟,不可证。[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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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到战国中期,楚国的“里”和“社”已经不再等同,“里”固然有“社”,也同时存在超过“里”范围的“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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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中阳里即“宫”之内,丰邑即“野”,丰邑的“社”——枌榆社,则普遍覆盖了邑、里,故此,刘邦、萧何和卢绾,都是“丰邑人”“沛丰人”或“丰人”,他们共同的纽带,应该就是“枌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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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一个非常吊诡的记载,也存在于上文引用的《西京杂记》材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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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少时常祭枌榆之社。[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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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少时”殊不可解,按照《史记·高祖本纪》的记载,刘邦“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应该是他离开丰邑到沛县任官的时间,“壮”年应解为30岁,也就是30岁前,刘邦除至外黄从张耳游数月外,大部分时间应都在丰邑活动,而“社祭”在礼法上需要一年数次,哪有年龄限制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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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据《史记·封禅书》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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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初起,祷丰枌榆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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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初起兵之时,就在丰邑枌榆社祝祷,所谓“祷”,是为了解除灾难、祈祷愿望实现,它在祠之前举行,而祠则在得偿所愿之后举行,是对祷的还愿之祭,通俗地说,“祷”是许愿,“祠”是还愿。“祷祠”又与“祭祀”不同,属于“非常之祭”,也就是“因事起祭”的临时行为,而祭祀是“正祭”,为四时常祭。[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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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刘邦“少时常祭枌榆之社”与“祷丰枌榆社”都是事实,但性质却完全不同,前者的矛盾现象,应与刘邦的人生历程中发生变故有关,导致了“少时常祭”的习惯中断,而最有可能的变故,就是身份的变化和政权的更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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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更迭,在秦王政二十三年,秦攻楚取淮北地,沛地入秦为沛县,而刘邦的年龄,有两种说法:一为生于秦昭襄王五十一年;一为生于秦庄襄王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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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者论,入秦时,刘邦33虚岁,以后者论,刘邦24虚岁,但无论哪种说法,政权更迭时,刘邦都已成年,之前都不能算“少时”,故此,这种可能性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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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看身份的变化,其实史料中略有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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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汉旧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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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皇帝家在丰中阳里,为沛泗上亭长,及为天子,立沛庙,祠丰故宅。[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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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刘邦家在丰邑中阳里,所以,祠丰故宅;因为做过沛县泗上亭长,所以立沛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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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述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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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征记》曰:丰圻,丰水西九十里,有汉高祖宅。[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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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圻”有王畿边界与河水曲岸两个意思,而“丰圻”,很明显应该在丰邑之外,也就是郊外的水岸之处,有汉高祖旧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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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文献所及的高祖旧宅有两处,一处为中阳里内,一处为丰邑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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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见《水经注》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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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故城)城内有汉高祖庙。庙前有三碑,后汉立,庙基以青石为之,阶陛尚存……《地理志》曰:……东岸有泗水亭,汉祖为泗水亭长,即此亭也。故亭今有高祖庙,庙前有碑,延熹十年立,庙阙崩褫,略无全者。[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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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提到了沛县故城附近有两座汉高祖庙,一在城内,一在城外泗水东岸的泗水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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