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004360
(2)刘邦集团的“客”系统。
1707004361
1707004362
两个组织序列相互依存,又独立于军队组织,唯有搞清楚它们的性质,才能理解楚汉之争之间的一系列“谜团”,以及所谓的“丰沛集团”真正的本来面目。
1707004363
1707004364
认知的切口,就在“连敖”和“客”身上,还是先从“连敖”说起。
1707004365
1707004366
在《史记·淮阴侯列传》的“连敖”条下有几个注释:
1707004367
1707004368
《集解》:徐广曰:“典客也。”《索隐》:李奇云:“楚官名。”张晏云:“司马也。”[76]
1707004369
1707004370
在《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中,韩信“入汉”时的官职是:
1707004371
1707004372
至咸阳,亡从入汉,为连敖典客。[77]
1707004373
1707004374
在《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中,则是:
1707004375
1707004376
至咸阳,亡从入汉,为连敖票客。[78]
1707004377
1707004378
前辈学者早有考据,“票客”应为“典客”传抄之误,所以,“连敖”与“典客”的关联性是确定的,而“典客”的官职,在《汉书·百官公卿表》里有记载:
1707004379
1707004380
典客,秦官,掌诸归义蛮夷,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79]
1707004381
1707004382
也就是说,掌管内附效忠的“蛮夷”,也见于《二年律令·秩律》中的“二千石”级:
1707004383
1707004384
御史大夫,廷尉,内史,典客,中尉,车骑尉,大仆,长信詹事,少府令,备塞都尉,郡守、尉,*(卫)将军,*(卫)尉,汉中大夫令,汉郎中、奉常。
1707004385
1707004386
“典客”作为“诸卿”之一,位列“内史”之后。而我们知道,夏侯婴长期担任“太仆”,为刘邦驾车,总不至于被救的死刑犯位列“二千石”前列却“无所知名”。
1707004387
1707004388
完全没有道理,因为这就是错的。
1707004389
1707004390
在唐代人颜师古为《汉书》作注后的1000多年里,“连敖”一职的解释,一直延续着旧说:
1707004391
1707004392
如淳曰:“连敖,楚官。《左传》楚有连尹、莫敖,其后合为一官号。”[80]
1707004393
1707004394
然而,随着考古发现的持续增加,“连敖”一职在出土文献中反复出现,甚至与“莫敖”连称,可知其并非“连尹”与“莫敖”合一。
1707004395
1707004396
已知的“连敖”记录有,“曾侯乙简”中出现2次,“包山楚简”出现14次,“楚燕客铜量”和“楚玺”中也有发现,也写作“连嚣”。对此,陈颖飞在《连敖小考——楚职官变迁之一例》[81]一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辨析,他提到曾侯乙简中的“连敖”,均为“地名”+“连敖”,并都是驾车的驭者:
1707004397
1707004398
(1)邻连敖东臣所驭政车(曾12);
1707004399
1707004400
(2)南陵连敖愇驭椯毂(曾73)。
1707004401
1707004402
“邻”通陵,和“南陵”都是地名,包山楚简中有9例,也是“地名”+“连敖”,其中“东陵连敖子发”,时代与《淮南子》中所见“上蔡令子发”相去不远,应为一人,死前已由“连敖”升任“县令”(县公),凶死后,其兄弟左尹昭佗之父袭封为“蔡公”。
1707004403
1707004404
也就是说,楚制下“连敖”职位低于“县公”,但差距不大,这与“楚燕客铜量”的铭文中“连敖”署名仅次于“莫敖”,可以号令“工尹”“工佐”“集尹”“少集尹”“少工佐”的地位相呼应。也就是说,理论上,“县公”为一县之长,之下为“莫敖”“连敖”。
1707004405
1707004406
不过,陈颖飞在论文中也提到,出土文献中其他的记录,地名之外就掺杂了其他因素,如“新官连敖”,“新官”有“新官师”“新官令”“新官娄”“新官尹”“新官人”,应为楚国一个权限未知的政府机构,也设有“连敖”。
1707004407
1707004408
包山楚简中还有4例,在地名与连敖之间有“列”的字样,为某类“吏”的专称,“连敖”为其长官。
1707004409
[
上一页 ]
[ :1.70700436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