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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生活腐败、精神堕落的人,坐享至高无上的权位,很自然地,就会在行为上表现出极端的残暴来。我们看历史上有许多皇帝,其对待奴婢臣下的行为之酷虐,没有理性,几乎到了极点。譬如明朝自太祖以下好些皇帝都可说是暴君,他们不仅对人民采取极端高压的政策,而且对士大夫也随时表现其无上的权力。任何大臣,上书或进言,稍一触犯了皇帝的意思,当场就会活活地被用棍子打死(所谓“廷杖”)。到了明朝后期的皇帝,其行为之暴虐和能力的贫弱更是以同样的比例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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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不免发生疑问,为什么当时一切地主士大夫官僚总是死心塌地拥戴他们的皇帝,不管那是暴君也好,是白痴也好,襁褓中的小儿也好?固然,从整个地主阶级利益看,他们既赋予皇帝最高的权位,某些过分残暴的地方也只好容忍,像在明代,因为经过了蒙古人的扰乱,又经过了元末各地人民纷纷起义之后,一种最高度的绝对专制主义政治才能保障对地主们有利的社会秩序,因此地主官僚自然不会因为皇帝是暴君就加以排斥。但是我们知道,暴虐的皇帝并不一定就是能干有作为的皇帝。那种暴虐而无能以及平庸懦弱而又无能的皇帝对于地主统治者有什么用处呢?——把这个问题研究一下是很有趣味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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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年间 三、帝位的世袭和换朝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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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问题是:既然从帝位世袭制之下常只能产生无能的皇帝,而皇帝之所以能有大权,又是因为全体地主的支持,地主们把统制权集中在皇帝一人的身上,照理他们就应该要求比较能干的皇帝,那么为什么他们又一定要采取这种只能产生坏皇帝的世袭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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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就存在着看来是很矛盾的现象,既必须把权力集中在皇帝个人的身上,又不可能在世袭制以外采取别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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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这矛盾,历代的士大夫都很重视太子的教育这回事。最早在西汉初,贾谊上疏论政事,就把太子的教育列在很重要的一项。他说:“天下之命,悬于太子,太子之善,在于早谕教与选左右。”他以为,太子从小时就该选些好人和他接近,教他些好的道理,以后他登位后,便可做好皇帝了。所以不论哪一朝代,太子教育总被当作一件大事。但是我们知道,单纯注入的教育并不能代替环境的影响,何况太子的教育又是一种最畸形的教育——把太子一个人交给几个博学大臣来灌输一些“圣经贤传”,这哪里会有什么好结果?从贾谊以来的这种主张挽救不了皇室堕落的命运是很显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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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在世袭制以外的别的制度呢?固然,在中国传统思想中也曾称颂一种所谓传贤而不传子的制度。当时人们相信,上古时,尧为天子,不传给儿子而传给舜,舜也不传给儿子而传给禹。这就是所谓“禅让”。但禅让制虽是在理论上被赞美,却又被认为是一去而不可复返的上古的美制,从来没有人在实际上打算实行这制度。为什么缘故不实行呢?有人说这是因为家族观念使得皇帝不愿把皇位让给别姓的人。但这还不是真正的原因,真正的原因乃是在君主专制政体下根本不可能实行这制度。所谓尧舜禅让本来也是和实际完全不符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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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战国时的燕王哙曾尝试行了一下禅让制,把王位让给了子之,结果却造成了国内纷争,差点儿亡国。从秦始皇以后,从来没有一个皇帝企图用这种办法,也没有人主张过应该在实际上拿传贤制来代替传子制。很显然的,所谓贤不贤并没有客观的标准,在当时也不可能建立一种制度(如选举制)来决定公认的“贤人”。假如让皇帝自己来决定下届皇帝应该归谁,那么其结果只会造成地主统治阶级内部的纷争和混乱,而纷争混乱又是全体地主所极不欢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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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指出,在全国那样多数的地主——士大夫之中,具体的利害不会完全一致,一定会形成许多派别斗争。而皇帝及其皇族却是有着神性的威权,和实际社会保持着一定的隔离的。所以就只有皇帝及其皇族是超然地站在统治层的各派斗争之上,可能代表全体地主的共同利益。在这样的情形下,就必须不仅维持皇帝个人的威权,而且维护整个皇族的威权,维持帝位的世袭制度,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统一政权的稳固性,使它不致常常趋于涣散。不仅要规定继位人必须是皇族嫡裔,而且要预先决定储君(太子),使代代相传能够不发生任何障碍。这正是说,确定的世袭制度对于君主专制乃是一个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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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每逢皇帝由个人的好恶而废立太子的时候,常有所谓耿耿忠臣不惜头颅性命,竭力谏阻。这倒并不只是愚忠愚孝的表现,因为维持合法的世袭制,这不只是皇室内的事情,而且是对全体统治层有密切关系的事情。相反的例子,我们可以举出元朝蒙古人由游牧民族的酋长而来做中国皇帝,他们没有建立确定的世袭制,还是保存着过去由许多酋长共推一个大酋长的办法,所以每逢皇帝死去,便要由诸王大臣来决定新皇帝。元朝内部政治的混乱,这也是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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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必须保障确定的世袭制,那么地主们也就只好容忍而且拥戴那最无能最昏庸的皇帝了。我们不能以为当时人是傻瓜,所以都宁愿在一个不通人事的婴儿或白痴前面诚惶诚恐地俯伏称臣。不,他们这样做,正是出于一种精密的打算,因为假如不要这个皇帝,那就必然得到一个混乱的时局。在糊涂的主子与混乱的时局之间,他们当然宁可选择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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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由于某种原因而使整个社会秩序发生了巨大的变动,如因外寇的入侵或农民的起义或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发展到了极点,皇位世袭制才被打断了,这就是所谓朝代的更易。旧的皇族已无力代表全体地主的利益了,地主们只好去匍匐到另一个从混乱局势中为自己获得了帝位的人面前,支持他建立新的朝代。而所谓“禅让”的美谈便只成为臣下篡位时的装饰品,如魏曹丕之夺取刘氏的位,晋司马炎之夺取曹氏的位,都曾借用过禅让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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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可以说,在君主专制政体下,虽然皇帝具有最高的权威,但其实皇帝个人的如何并不是什么很关重要的事。最重要的事是当时全国的地主统治者相互间的共同利害能否压倒他们之间的矛盾冲突。假如能够,皇帝的威权就能巩固;反之,当统治者内部在政治上经济上的矛盾非常激烈的时候,无论怎样有才干的皇帝也不可能取得作为统治阶级最高的共同权益的代表人的资格。最显著的例子是在南北朝与五代。那时候朝代的更易成为家常便饭,而那些皇帝,按照一般历史书的描写也大半是些最荒淫无耻、昏聩糊涂、暴虐残酷的脚色。但我们也必须说一句公平话,他们的行为其实也未必就比旁的国祚长久的朝代的皇帝更为不堪。他们若在那全国政治经济秩序安定的时代做皇帝,是仍不失其为最高权力的代表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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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时候,当统治者中某一部分力量特别强大,起而想夺取整个政权的时候,他们常常不惜破坏常规的帝位的世袭制,故意设法从皇族中找出那最无能的人,最年轻的人,甚至在襁褓中的小儿来做皇帝。如东汉、唐朝、明朝在其覆灭以前一个时期都经常发生这种现象。假如把造成这些皇朝覆灭,和形成社会混乱的责任都加在这些无知的做傀儡的皇帝身上,那自然是不公平的事,因为事实上他们不过是在统治者内部斗争中被送上了牺牲台的可怜虫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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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年间 四、在皇族内部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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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过去有所谓“家齐而后国治”的说法,但家最不能齐的却莫过于皇家了。在皇族内部,没有一个朝代没有发展到流血冲突的纠纷的。——为了要做皇帝,儿子杀掉父亲,弟弟杀掉哥哥,这是很平常的事。前举隋炀帝杀父就是一例。赫赫有名的唐太宗也曾因为他的父亲(高祖)不把帝位传给他,就杀死了他的弟弟和被封做太子的兄长,逼迫父亲立刻让位。但皇室内部的冲突还不只是这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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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既然有最崇高的地位,皇族自然也当有特殊的尊荣。怎样使皇族尊荣起来呢?汉朝的刘邦所实行的办法还部分地保存着诸侯国的制度,他割土分封,封刘家子弟为王,分居各国。这是自己做中央的大皇帝,使各子弟们在各地做小皇帝。但结果小皇帝们都凭借地方的力量起来反对中央的大皇帝,引起了所谓“七国之乱”。西晋也实行这制度,结果也引起所谓“八王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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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要实行分封之制是因为在那时,中央政权还没有强大到足以直接控制全国。这正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的条件还没成熟的表现。封同族人做王,本是想由血统的联系来避免地方与中央的对立。但其实,地方与中央只要在政治经济上有对立起来的可能,只靠血统的纽带是无法抵消的。在这情形下,地方势力和中央势力的斗争便以皇族内部的斗争为形式而表现出来,并且正因为表现为皇族内部的斗争,所以更加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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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之乱”是在汉中央政权的武力镇压之下平定下去了的。“八王之乱”闹了二十多年,兄弟互杀,叔侄互杀,八个王都死于骨肉的残杀中,真是几乎令人不易相信的事。西晋的怀帝被匈奴的刘聪掳去之后,居然还回答刘聪说:“我家之所以骨肉相残,大概是由于天意,给陛下自相驱除。”——这真是不知羞耻到极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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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宋齐两朝骨肉相残的情形也不下于西晋。宋皇族四世六十六男都在自相残杀中杀完了。齐的明帝萧鸾是齐的开国者高帝萧道成的侄儿,他不仅抢了高帝直系子孙的帝位,而且把他们全部杀光,连一个小儿也不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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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些教训,以后历代皇帝都不敢再分封子弟,使掌地方实权了。而且社会经济的发展使中央集权可能更加强固,已没有分封王国的必要。隋唐宋明各朝正如汉在七国之乱以后一样,对皇族中人虽有封爵,但只是坐食俸禄,不操地方的实权,这固然消灭了皇族内部兵刃相见的冲突,但坐享尊荣的皇家子孙代复一代的繁殖,对于人民却是一种极重大的负担。明太祖朱元璋时还复活了一次分封诸子的办法,结果也引起了两次皇族内的战争。有一次是燕王(太祖的儿子,即明成祖)从北方起兵抢去了惠帝(太祖的孙子)的帝位,惠帝逃走出宫不知去向,成祖怕他潜逃海外,还派人追到海外去到处搜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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