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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68 本集前半部所收各篇,讨论到了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和奴隶制的生产关系,还讨论到了西周、春秋时代的井田制度和村社组织、乡遂制度和社会结构、宗法制度和贵族组织以及学校制度等等。这样要对西周、春秋时代的各种制度作比较深入的探索,就无可避免地要涉及到古“礼”的研究范围之内,涉及古“礼”如何探索的问题和礼书上的史料如何利用的问题。古代奴隶主贵族统治用的许多制度,常与古“礼”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所以在礼书中这方面的记载较多。因此,不研究古代各种制度则已,要研究,就不能不进入礼书的范围中去探索,不能不与某些较重要的“礼”结合起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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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70 我国古代三部礼书的内容很不相同。《周礼》是一部理想化的政典,分述各级官员职掌以及相关的典章制度,大概出于春秋战国间学者所编定,以西周、春秋的制度为基础,经过整齐划一,加以系统化和理想化而成。《仪礼》是一部古代贵族所用各种礼仪的汇编,大概出于春秋、战国间儒家的收集,又经过整齐划一的功夫,所以全书有严密的条例,各种礼节也有统一的规定。《礼记》是儒家有关“礼”的一部选集,内容较为复杂,有的原是《仪礼》的《传》,如《冠义》、《昏义》等,有的采自古代记载,如《月令》等,有的采自古代礼书,如《奔丧》、《投壶》等,有的采自儒家诸子,如《学记》、《乐记》等。这三部礼书中,所保存古代的各种制度的史料,很是丰富。如果因为其内容复杂,史料的时代难以区别,不加利用,将妨碍我们对古代各种制度的探索;如果不加选择,随便引用来解释西周的社会历史,也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认为,最妥当的办法,就是按照社会历史发展规律,把礼书中的史料和其他可靠史料结合起来研究,从探索各种制度的起源和流变中,分析出那些是比较古老的制度,哪些是已有变化的制度,哪些是加入的系统化和理想化成分。这样对我们研究古代历史,就可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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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72 西周、春秋时代的贵族十分讲究“礼”。这许多“礼”都是贵族根据古老的风俗习惯,加以改变和发展,作为巩固贵族内部组织和统治人民的一种手段的。目的在于维护其宗法制度和君权、族权、夫权、神权,具有维护当时社会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作用。当时许多经济和政治上的典章制度,常常贯串在各种“礼”的举行中,依靠各种“礼”的举行来加以确立和维护的。有关这些“礼”的记载,虽然多数出于春秋、战国时人的编定,没有把西周时代的“礼”的原样保存下来,但是,由于“礼”的本身具有顽固的保守性,我们不仅可以从中探索出部分西周的情况来,甚至还可以摸索出一些氏族制末期的情况。如果能够对当时各种重要的“礼”,结合可靠的史料,从其起源、流变和性质、作用等各个方面作一番新的探索,将有助于我们对古代社会历史和文化的理解。本集下半部中所收各篇有关“礼”的论文,就是为了配合上半部有关各种制度的研究,企图作一番新的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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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74 在目前中国古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有不少同志对我国奴隶制社会的特点,看法上有分歧,往往由于这种分歧,对古史分期也产生了不同主张。作者的基本看法是:中华民族的发展,和世界上别的许多民族具有同样的发展规律。因为古代中国和东方各国如埃及、巴比仑等,同样是世界上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有比较多的共同特点。同时,与处于同一发展阶段的古代希腊和罗马,也还有相同的特点。但是,古代中国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也还有许多自身的特点。只有在阐明一定发展阶段上的基本规律性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阐明其本身的特点,才能科学地说明其历史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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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76 我们认为,要明辨中国古代社会的特点,必须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以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结合中国历史的实际,作具体的分析研究,才能得到正确的结论。本集所收的有些论文,就是试图从具体探讨我国古代各种制度的发展中,对我国古代社会的特点提出一些初步的看法,目的只在于抛砖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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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78 在探讨我国奴隶制社会和国家产生与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很需要采用民族史的研究成果来作比较研究。例如摩尔根著《古代社会》一书,通过调查研究,在北美印第安人易洛魁族的社会组织中,找到了一把钥匙,用来解开了古代希腊、罗马、德意志社会历史的重要之“谜”。恩格斯所著《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就是批判地利用了摩尔根研究的成果,对家庭、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产生和发展的规律,作了科学的阐释和分析。这是以马克思主义应用于研究古代社会历史的光辉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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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80 在我国西南和东北地区有不少少数民族,在民主改革之前,还停留于奴隶制阶段或氏族制阶段,近几年来我国科学工作者对这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累积了大量的资料,进行许多研究工作,作出了可贵的成绩。这些兄弟民族所经历的社会生活,比起易洛魁人和古代希腊人、罗马人来,在许多方面,应该更接近于我国中原地区古代的社会情况,可以作为我们比较研究的资料。当然不可否认,这些兄弟民族的社会生活,不全是纯粹的自发的发展形态,他们长期与汉族为邻,不能不受汉族的影响,特别是明清以来,封建中央政权利用土司制对他们进行封建统治和封建剥削,不可能不起较大的影响,这是在比较研究中必须注意到的。但是我们在分辨清楚这种外来影响之后,仍然可以用来作比较研究,从中看出社会发展的共同规律。当摩尔根对易洛魁人进行调查研究时,离开哥伦布发现美洲已有三、四个世纪,美国资本主义已很发展,对他们的影响之深,该不下于明清以来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影响,但是摩尔根在这方面的比较研究,仍然取得了出色的成果。因此我们认为,以民主改革前的兄弟民族的社会发展历史和古代社会历史进行适当的比较研究,应该是无可非议的。有些兄弟民族的社会经济结构中,各种经济成分比较复杂,但是一定有一个占主导和支配地位的;有些兄弟民族的社会结构中,各个等级的情况比较复杂,有些等级的内部已有阶级的分化,但是基本上还可以看出那个等级原来属于那个阶级。从中还是清楚地可以看到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可以用来和古代社会历史作比较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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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82 本集所收的有些论文,就曾利用易洛魁人和古代希腊人、罗马人、德意志人,和中国古代社会的某些方面作比较研究。同时还利用了近来有关兄弟民族历史研究的成果,作了些比较研究。在这里要感谢许多研究民族史的同志,他们的研究成果使我得到不少的启发。由于这些启发,我在古代社会研究中,作了一些新的解释。但是,是否能算解决了一些问题,还有待于读者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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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84 本集所以名为“新探”,只是说明作者的主观意图,企图能够在我国古代社会历史方面,在吸取前人和健在的前辈们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作一番新的探索,并在若干问题的探讨中有所“标新立异”,希望能够解决一些重要问题,有助于这方面研究的推进。当然,此中所有“标新立异”的看法,不一定都正确,只是就自己目前的学术水平进行探索的新结果。究竟这些看法是正确还是错误,都有待于读者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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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86 本集主要是对西周、春秋时代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结构方面,作了些探索,还很不全面。至于当时的各种政治制度,如官制、兵制等,也还没有细加探讨。总之,有待分析研究的问题还很多。我很希望,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能够逐步对古代各种制度加以探索,在写出许多论文之后,再能写成比较有系统的著作。但是,目前离这个奋斗目标还远得很,还需要继续不断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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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88 本集所收论文,大部分在报刊上发表过,收入本集时,有的略作修改,有的作了较大的补充和修改。同时有些论文还是在这里第一次和读者见面。希望读者多予批评和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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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90 作者196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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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95 古史新探 [:1707038722]
1707038896 古史新探 论西周时代的农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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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898 目前在中国古代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中,各家对西周社会性质的看法,还很悬殊,各家所估计的西周生产力水平,距离也很远。有的认为西周时代“农业上的主要生产工具,还是石器、蚌器和一米达长的木棒”[1],好像西周的农具基本上还和原始公社制时期差不多;有的认为“西周生产力就是以爰田制的三田制和年年耕种的井田制,作为最高的指标”[2],简直已经和欧洲封建社会中期的生产力水平相同。看呀!这两者之间的距离是多么的远!因此,我们认为,在目前对西周的农业生产,尽可能实事求是地作一番检点,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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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00 这篇论文因为篇幅所限,只试图对西周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方面探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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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05 古史新探 [:1707038723]
1707038906 古史新探 一 西周的农业生产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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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08 西周主要的耕具是耒和耜,其中以耜比较流行,在《诗经》的西周诗篇里曾再三提到。西周主要的耨的工具是耨和镈,在近人论述西周史的著作里,《诗经·周颂·臣工》“庤乃钱镈”这句话是被引用得烂熟的。但是,耒、耜、耨、钱、镈等,究竟是怎样的农具,却至今还分辨得不够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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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10 现在,我们先来谈耒和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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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12 我们现在分辨不清楚耒和耜这两种耕具,是不足怪的,因为汉代以来,许多经学家和注释家们把我们的头脑弄糊涂了。自从汉代学者京房认为耒是耜上的“句木”,耜是耒下的“耓”[3],许多注释家都误认为耒和耜从来就是一件耕具上的两部分。其实,耒和耜是两种结构不同的耕具,到春秋战国间还是如此,我们只要细读一下《考工记》就可以分明的。在清代学者中,已有些人能辨明耒和耜,最著的有徐灏、邹汉勋两人。徐灏在其所著《说文解字注笺》中,曾根据《考工记》和《说文解字》,断定“耒之初制,盖其末为歧头”,而“耜”是和“臿”相同的“伐地起土之器”。邹汉勋在其所著《读书偶识》卷十中,曾对历来耕具名称加以分析,断定“古之耒制”是“曲柄枝刃耕器”,而耜是直柄的“单刃耕器”[4]。徐邹两氏的论断,我们认为基本上是正确的,使得汉代以来对耒和耜的误解得到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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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15 徐中舒同志的《耒耜考》,从甲骨文、金文“耒”“  ”(耜的初字,即“以”字)等字形来考察,认为“耒下歧头,耜下一刃,耒为仿效树枝式的农具,耜为仿效木棒式的农具”[5],结论和徐邹两氏相同。徐同志认为耒是木制的曲柄的农具,下端有歧出而锐利的木叉,用以刺地,木叉之上贯一小横木,是耕田时足踏处。这是正确的。耒下的尖锐锋利部分,《考工记》称它为“庛”,郑玄注说:“庛读为棘刺之刺”,庛就是用来刺的。所以《考工记》说:“坚地欲直庛,柔地欲句庛。”徐同志又认为耜是在耒的下端,安装半圆形锐利金属“犁輨”或石蚌类刀铲[6]。那就并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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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38917 木耒的遗迹,在考古发掘中已有发现。在庙底沟早期龙山文化的窑穴和殷墟的窖穴壁上,都发现了耒所遗留下来的劳动痕迹,耒确是歧头的木叉,两“庛”(刺)间宽四到八厘米,“庛”径有四到七厘米,这和古文献的记载很符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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