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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54 成年男子的“冠礼”必须在宗庙举行,据说是为了“尊先祖”(《礼记·冠义》)。“士昏礼”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都要在女方宗庙中举行,据说因为“将以先祖之遗体许人,故受其礼于祢庙也”(《仪礼·士昏礼》郑注)。“士昏礼”的亲迎,婿又必须到女方宗庙中拜见女父,由女父亲自把女儿授给婿。卿大夫的婚礼也相同,亲迎之前要“告庙”,亲迎时,婿也必须到女方宗庙中。例如楚的公子围(即楚灵王)聘问郑国,娶妻于公孙段氏,事先“告于庄共之庙而来”,亲迎时,从丰氏之祧(即公孙段的宗庙)“入逆而出”(《左传·昭公元年》)。如果先迎娶而后再“告庙”,叫做“先配而后祖”,要被认为“非礼”的(《左传·隐公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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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56 政治上的大典,也必须在宗庙行之。《尚书·顾命》就是记载太子钊(康王)在先王庙中接受成王遗命而即位的事。据《左传》记载,晋文公、晋成公、晋悼公即位,都曾“朝于武宫”,“武宫”就是建立在晋都绛的始祖武公之庙。不仅国君即位要朝于庙,卿大夫就任新的官职也要“告庙”,例如周公之子明保接受王命“尹三事四方”,就“令夨告于周公宫”(《令彝》),周公宫即是周公庙。诸侯朝见天子的“觐礼”,卿大夫会见邻国国君的“聘礼”,都必须在祖庙举行,详见凌廷堪《礼经释例·宾客之例》。天子对臣下任命官职或赏赐的“策命”礼,多数都在天子的祖庙举行,少数在臣下的宗庙举行,西周金文中这类记载很多。到春秋时也还如此。《礼记·祭统》说:“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太庙,示不敢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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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58 祖庙还成为国中结盟的地方。当单穆公拥立王子猛(悼王)的时候,曾“使王子处守于王城,盟百工于平宫(注:‘平宫,平王庙’)”(《左传·昭公二十二年》)。当崔杼杀死齐庄公,联合庆封拥立景公的时候,“盟国人于大宫(齐太公庙)曰:所不与崔庆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类例子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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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60 宗主有大事,需要到宗庙请示和报告。如果要出行,有一系列的礼节要在宗庙举行。所谓“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左传·桓公二年》)。不论为了朝聘、会盟、出征或出奔,出行前,都要向祖先报告[130];回来后,要举行酒会向祖先报到,叫做“饮至”,酒会完毕,就要把功劳写在简策上,叫做“策勋”。鲁桓公十六年“公至自伐郑,以饮至之礼也”(《左传》),就是在宗庙举行“饮至”礼。鲁襄公十三年“公至自晋,孟献子书劳于庙”(《左传》),就是举行了“策勋”礼。如果有重大事故和灾难,也要向祖先报告,例如郑国火灾,执政子产使祝史徙主祏于周庙,告于先君(《左传·昭公十八年》)。如果国家有危急,还有哭庙之举。《左传·宣公十二年》载:楚围郑十七天,郑国占卜的结果,“临于大宫”得到“吉”兆(注:“临,哭也。大宫,郑祖庙”),于是“国人大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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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62 当时国家最重要的大事是军事,所有军事行动,照礼都要向祖先请示和报告。出师前,要先请示和“受命”,所谓“帅师者,受命于庙,受赈于社”(《左传·闵公二年》)。作战策略决定后,要在太庙发布命令,例如晋国伐宋,“乃发令于大庙,召军吏而戒乐正”(《国语·晋语五》)。所以古时把作战的策略,称为“庙算”(《孙子·计篇》)。出师时,要举行把兵器授予战士的“授兵”礼,也在太庙行之,例如郑国伐许,“授兵于大宫”(《左传·隐公十一年》)。行军时,要载庙主和社主从军而行,例如武王伐纣,“为文王木主,载以车,中军,武王自称太子发,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专”(《史记·周本纪》)。战胜之后,有的还替从军的庙主建造临时的宗庙来告捷,如邲之战,楚得胜,楚文王就在前线“作先君宫,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十二年》)。凯旋后,献俘礼也常在宗庙举行。如《小盂鼎》就是盂在周庙向王献俘的长篇记载,《虢季子白盘》也载有在周庙“献馘于王”的事,《敔簋》又载有在周太庙“告禽(擒)”的事[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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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64 宗庙在宗族中具有礼堂的性质。为什么族中的重要礼节和政治上的重大典礼都要在宗庙举行?所有政治和军事上的大事都到宗庙请示和报告呢?因为宗主不仅是宗族之长,而且是政治上的君主和军事上的统帅。这样在宗庙举行典礼和请示报告,无非表示听命于祖先,尊敬祖先,并希望得到祖先的保佑,得到神力的支持。其目的,就在于借此巩固宗族的团结,巩固君臣的关系,统一贵族的行动,从而加强贵族的战斗力量和统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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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70 古史新探 二 族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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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72 西周、春秋时贵族都有公共墓地,这也是氏族制阶段沿袭下来的习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宗族在另一世界的住宅,死人应该和活人一样聚族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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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74 据《周礼·春官》记载,族葬的墓有两种:一种叫“公墓”,归冢人掌管,葬的是贵族,“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为左右,凡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后,各以其族”。一种叫“邦墓”,归墓大夫掌管,“令国民族葬而掌其禁令”。“国民”即是国家公民,亦即“国人”,也是古代的一个统治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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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76 从考古发掘的情况来看,西周、春秋间贵族确实有族墓制度。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发掘的虢国墓地,就是个典型的例子。这个墓地规模宏大,墓葬密集,有数百座(共掘了二百三十四座),当是虢国贵族族葬之地,即是虢国的“公墓”。棺椁有重椁单棺、一椁一棺、无椁一棺、无椁无棺四等,棺椁的多少有无与墓的大小、随葬品的多少大致相适应,该与各等贵族的身份地位有关。随葬品的放置有一定的规律,大概与当时他们的葬礼的规定有关。详见《上村岭虢国墓地》发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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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78 春秋时晋国的“公墓”在九原。《国语·晋语八》载: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韦注:“晋墓地”),曰:“死者若可作也(注:‘作,起也’),吾谁与归?”接着就评论到阳处父、舅犯、随武子等卿大夫的为人(《礼记·檀弓下》同)。春秋时曹国也有族葬的墓地。当晋文公率军包围曹的国都的时候,进攻城门的士卒多战死,曹人把这些尸体陈列在城上,使晋文公很难堪。晋文公听了舆人之谋,把晋军迁到曹人墓上去宿营,准备发掘,结果“曹人凶惧”(注:“凶凶,恐惧声”),晋军“因其凶而攻之”,攻破了曹的国都(《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个曹人的“墓”当是“邦墓”[132],所以晋军正拟发掘,曹人便凶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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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80 春秋时代有些国家没有国君和卿大夫都葬在一起的“公墓”,但是,国君和卿大夫的宗族都各自有其族墓。《左传·定公元年》载:鲁昭公去世,因季孙氏怨恨昭公,“季孙使役如阚公氏(注:“阚,鲁群公墓所在也”),欲沟焉”(注:“欲沟绝其兆域,不使与先君同”),经荣驾鹅劝止,“葬昭公于墓道南”。所谓“阚公氏”,当是在“阚”这个地方的鲁“公”整个“氏”的墓地。《左传·昭公二年》记载:这年齐豹作乱失败,齐氏被灭,后来卫灵公“赐析朱鉏谥曰成子,而以齐氏之墓予之”(注:“皆未死而赐谥及墓田,传终而言之”)。这个“齐氏之墓”,当是卫国齐氏整个氏的墓地,这时因齐氏灭亡,墓地被改赏给别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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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82 按礼,所有族人都应葬在族墓,只有凶死的人不得入葬,这被看作一种严重的处罚。《周礼·春官·冢人》说:“凡死于兵者,不入兆域。”这是从氏族制阶段长期流行下来的习惯[133]。春秋时有不少被杀死的国君,都不得葬入“公墓”的兆域,另葬到他处,文献上都特别加以记载。例如齐庄公被崔杼杀死,“侧”于北郭(沈钦韩谓“侧”是“有棺无椁”),葬于士孙之里(《左传·襄公二十五年》)。安(晏)孺子被杀,葬于翼东门之外,以车一乘(《左传·成公十八年》、《国语·晋语六》)。楚王麇(或作卷、员)被杀,葬于郏,称为郏敖(《左传·昭公元年》)。楚王比被杀,葬于訾,称为訾敖(《左传·昭公十三年》)。“敖”是比王低一等的称呼。《左传·哀公二年》载赵简子立誓说:“若其有罪,绞缢以戮,桐棺三寸,……无入于兆,下卿之罚也。”所说“无入于兆”,就是不能葬入族墓的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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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84 这种族墓是宗族的第二个圣地。宗主除了有事要向宗庙请示和报告以外,有紧急事故,常要到墓地向祖先报告。例如郑军攻破了陈国,“陈侯扶其太子偃师奔墓”,陈大夫贾获“与其妻扶其母以奔墓”,接着陈侯抱着社主出来投降(《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这时陈侯和陈大夫等“奔墓”,是去向祖先报告快要亡国的情况。又如吴国借口纳聘,攻入蔡国,蔡侯“哭而迁墓”(注:“将迁,与先君辞,故哭”),接着蔡被迁往州来(《左传·哀公二年》)。这是蔡侯在被迫迁国之前,去向祖先哭而辞行。又如鲁昭公伐季孙氏失败,“与臧孙如墓谋(注:“辞先君,且谋所奔”),遂行”(《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这是鲁昭公在出奔之前,去向祖先辞行,并谋奔向何处。所以《礼记·檀弓下》记述颜渊说:“吾闻之,去国则哭于墓而后行,反其国,不哭,展墓而入”(注:“展,省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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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86 这种族墓制度,是和宗庙制度相辅而行的,目的也在借此巩固贵族的团结,以增强其统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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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92 古史新探 三 姓氏、名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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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94 在氏族制阶段,每个氏族都有特定的名字或一连串的名字,作为氏族的标识。他们往往通过对成员的命名,来授予氏族的权利和义务。西周、春秋时代贵族的姓氏、名字制度,即是从氏族的命名办法转变而来,以“氏”作为贵族的宗族的标识,用命“字”的方式来表示贵族特权的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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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96 原来姓和氏有区别。姓是出生于同一远祖的血缘集团的名称。“姓”字原是由“生”字变化出来的,“百姓”在西周金文中就作“百生”。《说文》说:“姓,人之所生也,因生以为姓。”氏是姓的分支。天子、诸侯分封给臣下土地,就必须新立一个“宗”,即所谓“致邑立宗”(《左传·哀公四年》),新立的“宗”需要有一个名称,就是氏。《左传·隐公八年》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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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0998 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氏(“氏”旧误作“谥”,今从顾炎武据《驳五经异义》校正),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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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000 这是说,天子、诸侯分封土地给臣下,就要“命之氏”。诸侯对卿大夫命“氏”的办法有三种:一是“以字为氏”,就是以祖父的“字”作为“氏”;二是以官为氏,就是以祖先的官名作为“氏”;三是以邑为氏,就是以分封的邑名为氏。这样由上级贵族命“氏”的办法,只见这年鲁隐公命无骇为展氏一例,可能使用得很不普遍。但是,这样“以字”、“以官”、“以邑”为氏,确是当时贵族命氏的主要方法。以字为氏,大多用于公族。大凡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子即以其祖的“字”为“氏”。但也有以祖的名为氏的,更有以父的名或字为氏的。以官和以邑为氏,多数用于异姓卿大夫。但是同姓卿大夫也有采用的。此外,还有以国名、爵名、行辈等为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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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002 氏是西周、春秋时贵族所特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穆叔说:“若夫保姓受氏,以守宗祊,世不绝祀,无国无之,禄之大者。”“氏”代表着宗族,能够“保姓受氏”,世代相承不断,就能保住宗庙而世不绝祀,成为“禄之大者”。如果宗族灭亡,“氏”也跟着灭绝。郑樵《通志·氏族略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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