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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795 为什么当时男女的“字”都要冠上伯仲等行辈的称呼呢?因为取“字”以后就表示“成人”,正式加入了贵族组织的序列,在宗法制度下,有大宗、小宗的区分,长幼行辈的排列,关系重大。为什么男子的“字”要加上“父”或“子”的称呼,女子的“字”要加上“母”或“女”的称呼呢?无非表示已具有男性成员或女性成员的贵族权利和义务。其间,也还有区别男女的性质,《礼记·乐记》所谓“昏姻冠笄,所以别男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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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797 “冠礼”既是由氏族制时期的“成丁礼”转变而来,“冠礼”取“字”的方式也该是沿袭周族“成丁礼”的习惯的。西周贵族男子取“字”所以称“父”,女子取“字”所以称“母”,王国维解释说:“盖男子之美称莫过父,女子之美称莫过母,男女既冠笄,有为父母之道,故以某父某母字之也”(《观堂集林》卷三《女字说》)。王国维因缺乏对社会发展史的认识,这个解释并不恰当。郭沫若同志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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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799 知古有亚血族结婚制而行之甚久,则知男字何以均可称父,女字何以均可称母之所由来。盖当时之为儿女子者均多父多母,故称其父均曰父某,而称其母均曰母某。周人习之,故男女之自为名,亦自称曰某父某母也。周人用此名而不嫌,……后世制改则名涉于嫌,故某母之称绝迹于世,而某父之字亦改用某甫。(《甲骨文字研究·释祖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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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01 我们认为西周贵族取“字”的习惯,起于父系家长制时期的“成丁礼”,不必与亚血族婚姻有关。“父”与“母”,本来是成年男女的称呼。西周、春秋时贵族男子举行“冠礼”后,所戴的冠或称为“章甫”,《士冠礼》郑注:“甫或为父,今文为斧。”其实,“甫”是“父”的假借字,“父”原为“斧”的初字,就像手执斧形。石斧原是石器时代最重要的利器,到父系家长制时期,主要的劳动生产由成年男子担任,家族在父系权力下组成,石斧便成为当时成年男子的象征物品,故借为成年男子的称谓。“母”字的结构,是“女”字中有二点“象乳子”(《说文》),用以表示女子的成年,故作为成年女子的称谓。周族在举行“成丁礼”取“字”时,男子称“父”,女子称“母”,无非表示已具有成年男女的权利和义务。西周贵族的“冠礼”起源于“成丁礼”,所以还沿用这种取“字”的方式。后来“父”“母”已习惯为父母亲的称谓,逐渐“名涉于嫌”,所以春秋时“某母”之称逐渐稀少,“某父”之称也渐少见,而“子某”的取“字”方式大为流行。“子”字像人形,也是男子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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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03 周族在氏族制时期举行“成丁礼”的习俗,因史料缺乏,无从详知,但是,我们以易洛魁族举行“成丁礼”的习俗比较一下,也可推知其大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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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05 处于氏族制阶段的易洛魁族,每人都有两个名字。初生时由母亲取名,经近亲同意后,由部落会议公布,这是幼年的名字。到十六岁或十八岁时,通常由酋长来举行仪式,宣布废除幼年名字,授予成年名字。青年男子必须在战斗中表现出英勇行为后,才具有取得成年名字的资格。在成年名字授予后,一经部落会议公布,就取得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酋长的授予成年名字,就意味着氏族授予名字,也标志着授予氏族权利(莫尔根《古代社会》1957年三联书店版82—83页)。因为“氏族有一定的名字或一连串名字,在全部落内只有该氏族本身才能使用这种名字,因之,氏族个别成员底名字也就指出了他属于哪一氏族。氏族的权利自然是跟氏族的名字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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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07 周族人的“名”,相当于易洛魁族的幼年名字;周族人的“字”,相当于易洛魁族的成年名字。上述“伯某父”或“孟某母”的取“字”方式,就是周族所特有的“字”,原来只有这族人才能使用这种“字”的。周族在举行“成丁礼”时,这种“字”的授予,不仅指出了他属于周族,同时也表示着氏族权利的授予。到西周时,建立国家组织以后,周族成为统治的贵族,其父系家长制转变为宗法制度,其“成丁礼”随着变为“冠礼”,这时这种“字”的授予,就表现为贵族特权的授予。易洛魁族成员在取得成年名字时,要废除幼年名字;而周族男性成员在取得“字”时,依然保留幼年的“名”,并使“字”和“名”在字义上有所联系,使人们可以由“名”而推想到“字”,由“字”而推想到“名”,《白虎通·姓名》篇所谓:“或旁其名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至于周族的女性成员则因服从夫权的关系,要在许嫁后举行“笄礼”取“字”,出嫁后便经常用“字”,不以“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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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09 西周在灭殷和东征后,推行宗法制度,不断分封同姓和异姓诸侯,用礼作为一种统治手段,“冠礼”就由姬姓推行到了异姓贵族,其举行“冠礼”取“字”的方式也推行到了异姓贵族。前面已举出很多例子,说明当时列国许多异姓贵族已多采用周族的取“字”方式。我们再以宋国为例,许多贵族都已改变了殷人的习惯,改从周的取“字”方式,如戴公一系,有乐甫(字)术(名)、石甫愿绎、夷父倾、硕甫泽、季甫、夷甫须、好父说、华父督等;孔子的祖先,有弗父(字)何(名)、宋父周、正考父、孔父嘉、木金父、祁父、防叔、伯夏、叔梁(字)纥(名)等(以上据雷学淇辑校《世本》)。连孔子本人,字仲尼父,也不例外,真是“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当时异姓贵族改从周的取“字”方式,无非表示服从周天子的统辖,接受了“周礼”,参加到以周天子为首的贵族统治集团中,与姬姓贵族一样取得了贵族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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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14 古史新探 [:1707038776]
1707041815 古史新探 三 三次加冠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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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17 周族的男子在成年时要加冠,是和他们成年“结发”的习俗有关的。当时男孩的头发,或者两边分梳,长齐眉毛,叫做“两髦”(《鄘风·柏舟》);或者把“两髦”总束起来,状如两角,叫做“总角”。到成年时,才把头发盘结到头顶上,安上笄,戴上冠,《齐风·甫田》所谓“婉兮娈兮,总角丱兮,未几见兮,突而弁兮”(郑笺:“突而加冠为成人也。”)周族人有露发的习惯,所戴的冠并没有把头发全部套住,只起着套住发髻的作用,并带有发饰的性质,所以《说文》说:“冠,絭也,所以絭发。”但是,“冠礼”的加冠,不仅在于套住发髻,是有其更重大的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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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19 根据《士冠礼》,要先后三次加冠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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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21 (一)初次加缁(黑色)布冠,身穿玄(黑色)端、缁带、爵(赤黑色)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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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23 (二)再次加皮弁,身穿素(白色)积、缁带、素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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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25 (三)三次加爵(赤黑色)弁,身穿纁(浅绛色)裳、纯(读为“黗”,黑色)衣、缁带、靺(赤黄色)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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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27 后来,往见亲戚和国君、卿大夫时,又要废弃缁布冠,改戴玄冠。上述三种服装的主要区别,就是冠弁形式和服色的不同。这些服装,都是由很原始的服饰逐渐转变来的,例如其中的韠,也叫韨(一作“市”)或鞈,是一幅腰围,在西周时,是贵族服饰中很重要的部分,盖在裳的前面的,周天子常把它连同车马服饰赏赐给大臣,而它的起源,仅是野蛮时代围住下身的一块皮。《易纬乾凿度》郑玄注说:“古者田渔而食,因衣其皮,先知蔽前,后知蔽后,后王易之以布帛,而独存其蔽前者,重古道而不忘本也”(《左传·桓公二年》《正义》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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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29 各种冠弁的起源也很古老。行“冠礼”时初次戴上的缁布冠,原是周族人太古时戴的一种帽子。太古时丝帛还没有,只有麻布,一般都用白麻布制成冠,只有斋戒时才戴黑麻布制的冠,叫做缁布冠。这时为了保存古礼,初次加的冠就是缁布冠,而且从诸侯到士一律如此。《礼记·玉藻》说:“始冠缁布冠,自诸侯下达。”《士冠礼》说:“太古冠布,齐(斋)则缁之。”因为这仅是保存古礼,所以缁布冠只在仪式上应用一下,用过后就废弃,所谓“冠而敝之可也”。到实际应用时,就改戴玄冠。玄冠就是由缁布冠发展而来,它只是改用黑帛制成,结构略有改变而已(关于这方面清代学者已有详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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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31 玄冠是当时贵族通常应用的礼帽,又叫委貌、章甫、毋追。《士冠礼》说:“委貌,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之道也。”委貌该是周族传统的称呼,据郑玄注,“委犹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貌”。委貌也或简称委,它常和玄端(通常礼服)连称为“端委”或“委端”。章甫,据郑玄注,“章,明也”,“言以表明丈夫也,甫或作父”。前面谈到,行“冠礼”时,男子取“字”的方式是“伯某父”或“仲某父”等,用来表示其具有男性成员的权利,加冠后,其所戴玄冠又称为“章甫(父)”,很明显,同样是用来表示其具有男性成员的权利的。《士冠礼》说:“章甫,殷道也”,是否章甫之名起于殷代,“冠礼”在殷代已有呢?清代学者多数不信章甫出于殷道之说,如江永《乡党图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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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33 公西华言端章甫(按见《论语·先进》),犹云端委,未必有取于殷冠。孔子言:少居鲁,衣逢掖之衣,长居宋,冠章甫之冠(按见《礼记·儒行》),似章甫与委貌亦有微异。鲁人歌,衮衣章甫,爰得我所,又似当时章甫与委貌亦通行,可通称,未必夫子以殷人常服章甫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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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35 我们前面谈到,西周以后许多宋的贵族已服从周礼,改用周族“伯某父”的取“字”方式,其所冠“章甫(父)”,为了表明为“父”,也该是服从周礼的。孔子少居鲁,还未成年,因穿逢掖之衣,长居宋,已过成年,因戴章甫之冠。后来儒家讲治周礼,沿用古服,章甫又成为儒服。《墨子·公孟》载:“公孟子戴章甫,搢笏,儒服”,公孟子说:“君子必古言服而后仁”,墨子反驳说:“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可知章甫还是“法周”的“古服”。但是也可能,西周、春秋时宋人所戴礼帽,通用章甫的名称,其式样也还保存着殷人的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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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37 委貌和玄端合称“端委”或“委端”,到春秋时贵族还经常用作礼服,用来参加各种政治活动。如晋文公接受周襄王的册命,曾“端委以入”(《国语·周语上》);“阳谷之会,桓公委端、搢笏而朝诸侯”(《穀梁传》僖公三年);刘定公对赵文子说:“吾与子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左传·昭公十年》),董安于说:“及臣之长也,端委韠带,以随宰人,民无二心”(《国语·晋语九》);子贡说:“太伯端委以治周礼”(《左传·哀公七年》)。由此可见,“冠礼”的所以加冠,无非表示授予贵族“治人”的特权,表示从此可“以治民”和“以治周礼”了。所以《冠义》说:“冠者礼之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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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39 行“冠礼”时再次戴上的皮弁,也是周族人上古时的一种帽子。《士冠礼》:“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郑玄注说:“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孔颖达正义说:“上古也者,谓三皇时,冒覆头,句(钩)颔绕项。”《白虎通·绋冕》篇又说:“皮弁者,……上古之时质,先加服皮,以鹿皮者,取其文章也。……积素以为裳也,言腰中辟(襞)积,至质不易之服,反古不忘本也。”这种服装,主要有两部分:皮弁用白鹿皮制成,取其有花纹,其形式“冒覆头,钩颔绕项”,很明显,是上古野蛮时代的一种皮帽,所谓“古之王者有务(鍪)而拘领者矣”[172];素积是素色的布积叠制成的裳,腰部依靠用折叠的襞积构成,也是上古一种原始的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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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41 看来,周族在氏族制末期,就是穿着这种服装从事打猎和战斗的。《白虎通·绋冕》篇又说:皮弁素积“征伐田猎,此皆服之”。《公羊传》何休注也认为“皮弁,武弁”(宣公元年);“礼,皮弁以征不义,取禽兽行射”(昭公二十五年),徐彦疏又说:“韩诗传亦有此文。”(成公二年)在比较原始的部落中,战斗和狩猎确是用着相同的服装的。到西周建立国家以后,礼节上所用的服装,还多保存着旧有的形式。但逐渐有些变化和分化,后来这种皮帽就分化成了韦弁、皮弁、冠弁等三种。《周礼·司服》说:“凡兵事,韦弁服;胝朝,则皮弁服;凡甸,冠弁服。”他们把“韦弁”用于有关军事的仪式,“皮弁”则已用到朝廷上去,只有“冠弁”仍然用于田猎上。孙诒让《周礼正义》认为田猎用的“冠弁”,就是“玄冠而加弁”,这种皮弁即所谓皮冠,该是正确的。春秋时各国贵族田猎时所戴皮冠,也还和行“冠礼”时所戴的皮弁一样,保持着原始的式样[173],同时还保存着原始的风习,有下列三个故事足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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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1843 (一)有一次卫献公请孙文子、宁惠子来共进食,二人都穿着朝服侍候在朝,谁知天色很晚,卫献公再不召请,却独自在园囿中射鸿,二人跟从到园囿去见他,他“不释皮冠而与之言,二子怒”(《左传·襄公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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