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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64 晋侯朝王,王享(飨)醴,命之宥(《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国语·晋语四》作:“王飨醴,命公胙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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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68 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七,根据《尔雅·释诂》:“酬,酢,侑,报也”,认为“侑与酬酢同义,命之侑者,其命号公晋侯与王相酬酢与?”“命之者,所以亲之也”。“胙即酢之借字,盖如宾酢主人之礼,以劝侑于王,故谓之酢侑与?”在《诗经》上“宥”又作“右”,《小雅·彤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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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70 彤弓弨兮,受言藏之,我有嘉宾,中心贶之;钟鼓既设,一朝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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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72 彤弓弨兮,受言载之,我有嘉宾,中心喜之;钟鼓既设,一朝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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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76 彤弓弨兮,受言櫜之,我有嘉宾,中心好之;钟鼓既设,一朝畴(酬)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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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80 这诗首章说“一朝飨之”,次章说“一朝右之”,末章说“一朝酬之”,孙诒让《诗彤弓篇义》(《籀庼述林》卷二)认为“此右即《左传》之宥,亦即《国语》之胙宥”,“即报饮之酢也”。“首章飨之,即献,次章右之,即酢,合之三章云畴之,正是献、酢、酬之礼”。在西周金文中,“右”又作“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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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86 噩(鄂)侯  (御)方内△于王,乃  之,  方  (友)王(《鄂侯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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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91 王才(在)周康  (寝),乡醴,师遽蔑    (友)(《师遽方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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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396 王国维《释宥》(《观堂别集补遗》)读“  ”(友)为“宥”和“侑”,也解释为酢,认为“此不云酢而云侑者,以诸侯之于天子,不敢居主宾献酢之名”,“侑之名,义取诸副尸”,“若曰天子自饮酒,而诸侯副之,如侑之于尸云尔”。我们认为王引之、孙诒让、王国维的解释,都合理,只是有一点还没有解释清楚。“宥”“侑”等字既然是“酢”的意思,酢是对主人还敬酒,为什么一定要如《左传》所说那样“命之”才“宥”呢?因为按礼,宾和主地位相当的,在主人“献”宾后,才能“酢”主人,既然诸侯地位在天子之下,所以必须天子“命之”才能“酢”。犹如晋文公接受周襄王的册命,最初“端委(通常礼服)以入”,“太宰以王命,命冕服,内史赞之,三命而后即冕服”(《国语·周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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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00 飨礼中对宾客举行“酬”的礼节时,按礼要酬以礼品,称为酬币。《仪礼·聘礼》:“致飨以酬报”,郑注:“酬币,飨礼酬宾劝酒之币也。”西周金文《师遽方彝》载周王“乡醴”后,“锡师遽  圭一、环章四”;《效卣》载:“公东宫内乡(飨)于王,王锡公贝十朋”;所有这些赏赐,都应属于酬币性质。春秋时也还流行这种礼节,“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皆赐玉五  、马四匹”(《左传·庄公十八年》);“晋侯献俘于王,……王享醴,命晋侯宥,……赐之大辂之服、戎辂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左传·僖公二十八年》);鲁襄公“享晋六卿于蒲圃,赐之三命之服;军尉、司马、司空、舆尉、侯奄,皆受一命之服;贿荀偃束锦加璧乘马,先吴寿梦之鼎”(《左传·襄公十九年》)。鲁襄公飨范献子,“展庄叔执币”(《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按礼,每一次“酬”都应有“币”,如果行九献之礼,要九次“酬”,就得酬给九次币。如秦“后子享晋侯,造舟于河,十里舍车,自雍及绛,归取酬币,终事八反”(《左传·昭公元年》)。杜注:“备九献之义,始礼自赍其一,故续送其八酬酒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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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02 在当时饮酒的礼节中,在彼此相互“献”、“酢”、“酬”之间,还要讲究“席”的重次,重次越多就越表示尊重。如前引《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记载,季武子召集大夫饮酒,臧孙纥为了帮助季武子把悼子立为继承人,“命北面重席”去迎接他。飨礼对此更为讲究,《礼记·郊特牲》说:“大飨,君三重席而酢焉(注:‘言诸侯相飨献酢,礼敌也’),三献之介,君专席而酢焉,此降尊以就卑也(注:‘三献,卿大夫来聘,主君飨燕之,以介为宾,宾为苟敬,则彻重席而受酢也,专犹单也’)。”这是说:诸侯之间举行飨礼,地位相当,献、酢都该用三重席,如果国君用飨礼招待卿大夫(即所谓“三献之介”),国君进“献”时用三重席,到受“酢”时就彻去两重席,只留单层席,因为“此降尊以就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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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04 (三)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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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06 飨礼既是高级的乡饮酒礼,行礼时陪奏的音乐和歌唱,也就更隆重和繁复。一般的乡饮酒礼行于大夫和士之间,送宾时有乐,迎宾时无乐,行礼时陪奏的乐,以“升歌”为第一节,“笙奏”为第二节,“间歌”为第三节,“合乐”为第四节。飨礼都行于天子、诸侯、卿大夫之间,迎送宾客时都有“金奏”之乐,行礼时所用的乐,同样有“升歌”,但是没有“笙奏”、“合乐”,而有“管”和“舞”。因为“金奏”、“管”、“舞”,都较“笙奏”、“合乐”为隆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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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08 飨礼在迎送宾客时,都用“金奏”,“金奏”就是用钟鼓演奏的乐曲,作为行步的节奏。如楚王用飨礼招待晋卿郤至,在地下室中悬着钟鼓,“郤至将登,金奏作于下”(《左传·成公十二年》)。按礼,天子行飨礼招待诸侯,才能用“金奏《肆夏》之三”,所谓“《肆夏》之三”是指《肆夏》的乐章三章,即《樊》《遏》《渠》,所以也称为《三夏》,《左传·襄公四年》记叔孙穆子说:“三夏,天子所以享元侯也”,《国语·鲁语下》作:“夫先乐金奏《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飨元侯也。”到春秋中期以后,卿大夫才有奏《肆夏》的,《礼记·郊特牲》说:“大夫之奏《肆夏》也,由赵文子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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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10 飨礼所用的“升歌”,如果是诸侯招待使臣,便和乡饮酒礼一样,歌唱《鹿鸣》、《四牡》、《皇皇者华》。如果诸侯相互招待,就得歌唱《文王》、《大明》、《绵》,《国语·鲁语下》记叔孙穆子说:“夫歌《文王》、《大明》、《绵》,则两君相见之乐也。”乡饮酒礼的“升歌”主要用瑟伴奏,而飨礼则有用箫伴奏的,如《国语·鲁语下》说:“今伶箫咏歌及《鹿鸣》之三”,“伶”是歌者,“箫”是指吹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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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412 《礼记·仲尼燕居》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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