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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35 (十)取矢委楅:由司马命令弟子把“楅”(即“箙”,箭囊)设置中庭,搜求发射出来的矢,装到“楅”中。于是第一番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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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37 上述第一番射,由乡学中弟子相配成“三耦”,先由司射“诱射”,再由“三耦”依次发射,射中的只扬旌唱获而不加统计,不算胜负,其属于教学性质,显而易见。《乡射记》说:“三耦者使弟子,司射前戒之。”郑注:“前戒,谓先射请戒之。”“戒”就有训戒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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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39 第二番射,参加者除了原来由弟子配合的“三耦”外,还有主人、宾和众宾参加,着重于射的比赛。其礼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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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41 (一)请射:如同第一番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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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43 (二)比耦:由司射告于宾,再告于主人,使主人与宾配合成耦。接着告于大夫,使大夫与士配合成耦,再使众宾配合成“众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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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45 (三)三耦拾取矢:由原先的“三耦”依次到中庭,从“楅”中拾(更)取矢,退回原位。就是取回第一番射所发出的矢,以便再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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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47 (四)众宾受弓矢:众宾接受弓矢前进,继“三耦”之南,依次而立,俟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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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49 (五)请释获:司射去“扑”升堂,向来宾“请释获”,即计算射中次数而分胜负。随即命令“释获者”设置“中”(盛筹算的器具),并前往视察。“释获者”把“算”(筹算)八根插入“中”中,以便计算。如果行礼时,有人射中“侯”的质的,“获者”扬旌唱获,“释获者”就把“算”抽出一根,释放在地上以待统计,故称“释算”(《周礼·太史》作“舍算”)或“释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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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51 (六)命射:司射发布发射命令说:“不贯不释。”就是说:如果不贯穿“侯”的质的,不能“释算”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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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53 (七)耦射:先由“三耦”射,次由宾和主人配耦而射,大夫配耦而射,众宾配耦而射。如果射中一次,则由“释获者”释放一根“算”于地,“上射”射中的放在右边,“下射”射中的放在左边。等到全体射毕,由“释获者”报告宾说:“左右卒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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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55 (八)取矢委楅:如同第一番射。对于大夫的矢,则用茅束在手所握处,加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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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57 (九)数获:在司射监视下,“释获者”统计射中次数。先计算“右获”,即每耦中“上射”射中的次数;次计算“左获”,即“下射”射中的次数。再看左右两方谁所“获”的多,以“获”多的为胜。由“释获者”把胜负的结果报告宾,若右方胜,说:“右贤于左”;若左方胜,说:“左贤于右”;如左右均等,说:“左右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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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59 (十)饮不胜者:由司射命令弟子奉丰(安放爵觯的器座)升堂放置,由胜者弟子洗觯,安放在丰上,给不胜者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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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61 (十一)献“获者”和“释获者”:由司马用爵献酒给“获者”,司射用爵献酒给“释获者”,以表示慰劳。于是第二番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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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63 上述第二番射,要统计射中次数,分别胜负,不胜者要被罚饮酒,其属于比赛性质,显而易见。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个人的比赛,而是集体的比赛。他们虽然把所有参加的人相配成对而比赛,即所谓“比耦”和“耦射”,好像是两个人在比赛,但在统计时,不分各耦,只是按“上射”和“下射”,分为左右两方,总起来统计的,只计算左右两方的胜负,不计较个人的得失。很清楚的,这样的比赛还是为了加强集体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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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65 第三番射的参加人员与基本节目,都和第二番射相同,同样要“释获”,具有比赛性质,但比第二番射更进一步,射箭时要用音乐来节奏,射者必须按照音乐的节奏来行动和发射。当一切“射”的准备工作做好后,司射就升堂“请以乐(音乐)乐(欢乐)于宾”,并对乐正发出命令,随即到堂下发布发射命令说:“不鼓不释。”就是说:如果不按鼓的节奏发射,不能“释算”计数。接着退回原位,命令大师(乐师)说:“奏《驺虞》,间若一。”就是说:奏《驺虞》这首歌曲,节奏的间隙要均匀一律。于是乐工便奏《驺虞》,三耦、宾和主人、大夫、众宾依次听从鼓音的指挥而发射。随后也有“取矢委楅”、“数获”、“饮不胜者”等节目,如同第二番射。最后,由司射命令“拾取矢”,司马命令弟子解脱“侯”,“获者”带旌退,弟子带楅退,司射命令“释获者”带“中”和“算”退,于是第三番射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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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67 上述第三番射,既要求射中“侯”,又要求听从鼓音的节奏来发射,可以说达到了“射”的最高要求。《乡射记》说:“始射,获而不释获;复,释获;复,用乐行之。”“始射”指第一番射,虽然唱“获”,但是“不释获”,即不统计射中次数;前一个“复”指第二番射,就着重于“释获”,即要统计射中次数而分别胜负;后一个“复”指第三番射,就必须按照音乐的节奏来进行。在三番射中,为了训练“射”的技巧,要求是逐步提高的,乡射礼的具有军事教练性质,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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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69 在三番射的过程中,司射不仅是个指挥员,也还是个教练员。在第一番射开始时,司射要“诱射”,即是示范教学。当他指导大家发射时,腰中插着“扑”,“扑”就是教鞭,《尚书·尧典》所谓“扑作教刑”,是用来责打犯错过的射者的,《乡射记》明确说:“射者有过则挞之。”方苞认为“扑”就是“平时庠序之所用也,至习射,则必大过而后挞”(《周礼析疑》)。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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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71 在三番射的过程中,弟子不仅是学生,也还是服务员。弟子除了被挑选出来配合成“三耦”,参与“射”的练习和比赛之外,还分别听命于司射、司马、乐正,担任“纳射器”、“张侯”、帮助“迁乐”、“取矢委楅”、“设丰实觯”等工作,为参与射礼的人服务。郑玄把弟子解释为“宾党之年少者”,并不确当。吴廷华认为:“弟子断应在习礼之内,盖乡学中之学士”(胡培翚《仪礼正义》引),是正确的。弟子中被选出配成“三耦”的,固然直接得到习射的机会;许多担任服务工作的弟子,也能从旁得到观摩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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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73 除了这些弟子以外,所有参加“射”的成员,包括主人、宾和众宾在内,通过对“射”的观摩和比赛,特别是通过逐步提高要求的比赛,当然对提高“射”的技术是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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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75 据此可见,这种礼是把乡学中的弟子的军事学习和乡中成员的军事训练密切结合的,是通过行礼的方式把军事教练的课程固定下来的,既是乡学中教育弟子的一种军事教练课程,又是乡中成员进行集体军事训练的一种社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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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77 乡射礼既然是进行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的性质,为什么要在乡中举行呢?因为乡既是“国人”乡党组织的单位,同时又是国家军事组织的单位,当时军队组织是和乡党组织密切结合的。《周礼·大司徒》载: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周礼·小司徒》又载: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以一比组成一伍,一闾组成一两,一族组成一卒,一党组成一旅,一州组成一师,一乡组成一军。同时各级乡党组织的长官,也就是各级将官。《周礼》所载,未必就是西周初期的制度,但是西周的军事组织确是和乡党组织密切结合的,这到春秋时各国还是如此。《国语·齐语》载齐的国都中有十五个士乡,每乡二千家,每家出壮丁一人,合二千人为旅,每五乡合为一军,由国君或上卿统率。这该已是春秋时扩展的制度,溯其源,应是一卿主管一乡,“卿”的称呼即起源于“乡”。详拙作《乡饮酒礼与飨礼新探》。“乡”既是军事组织的主要单位,所以当时的军事训练和军事教练也是以“乡”为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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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2583 古史新探 二 “大射仪”为高级的“乡射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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