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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谈到,春秋中叶以前低级贵族用来作为“贽”的禽,原是野兽野禽。《管子·揆度》篇有一段话,谈到了尧舜时代用“贽”的情况,据说当时“令诸侯之子将委质者,皆以双虎之皮,卿大夫豹饰,列大夫豹幨”,于是“大夫散其邑粟与其财物,以市虎豹之皮,故山林之人刺其猛兽,若从亲戚之仇”。这个故事不一定是事实,但是最初的“贽”是猎得的野兽,该是事实。我们认为,这也是起源于氏族制末期的传统习惯,所有鹿、雉等,都是他们打猎中经常得到的野兽和野禽,常被用作见面礼物的。原始人不但习惯于把猎得的好东西分给同族中的成员,同时爱好交际,在部落之间也常长途跋涉,互相聘问。他们总是把友人来访的日期安排在食品丰富的季节,殷勤招待。宾客也不空手而来,总是带着自制的物品和亲自生产的物品,作为见面礼物,这就是“挚”或“贽”的起源。而且礼尚往来,主人在招待宾客之后,也不让宾客空手回去,必须回赠来宾一些财物,这就是“宾”或“傧”的起源。到西周、春秋间,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已有较大的发展,不但农产品的品种已很多,各种手工艺品也很精美,照例,贵族很方便的可用农产品和手工艺品作为“贽”,他们还用禽兽执在手中作为“贽”,很明显,是沿袭原始的风俗习惯。《礼记·礼器》所谓:“礼也者,反本循(旧误作“修”,从王引之校正)古,不忘其初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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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妇女用干果与干肉为贽,看来也和氏族制末期男女分工有关。氏族制末期男子担任狩猎,女子则担任采集野生果实,并料理家务。后来贵族男子以禽兽为“贽”,而妇女以干果与干肉为“贽”,也该沿袭原始的风俗习惯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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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面的论述,关于“贽见礼”的起源和流变,主要可以归纳为下列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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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氏族制末期人们惯于手执石利器作为权力和身份的象征,后来贵族用作“贽”的玉礼器即由此演变而来。圭即起源于有孔石斧,璧即起源于环状石斧,璋即起源于有孔石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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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氏族制末期男子从事狩猎,常以猎得的禽兽为礼物;女子从事采集,常以采得的果实为礼物。后来贵族男子以鹿、雉等为“贽”,女子以干果、干肉为“贽”,当是沿袭原始风习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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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贽”按贵族中等级的身份而分品级,由来已久。西周时诸侯已多用玉、帛为“贽”。西周、春秋间的“贽”,还有用各种币帛附加于各种玉礼器的。在春秋中叶以前卿大夫多用麑鹿为贽,春秋后期以后才改用羔、雁(鹅)。士用雉为“贽”,亦当由来已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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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贽”的授受仪式,到春秋时已很繁复。高级的“贽见礼”如觐礼和聘礼,“贽”的授受仪式,春秋时已有“执玉”、“辞玉”、“受玉”、“还玉”等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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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周时,天子、王后、王臣派使者到诸侯国去慰问,叫“安”或“宁”、“省”;诸侯、臣属对天子的使者回敬礼物,叫做“宾”。也是一种“贽见礼”。后来聘礼的“郊劳”礼中有所谓“劳”和“傧”,当即由此演变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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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聘礼中有“私觌”或“私面”之礼,也是一种“贽见礼”。这在春秋时也已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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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礼书所载的“贽见礼”,虽然出于春秋、战国间人编定,并没有把西周时代的原样保存下来,但是由于“礼”具有很顽固的保守性,这种礼的主要特点,如“贽”按身份而分品级、“贽”有一定的授受仪式等,应该很早就确立了,只是在仪式上,后来的比原始的较为繁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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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史新探 三 “贽”的作用与“命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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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周、春秋间贵族举行的“贽见礼”中,“贽”实际上就是一种身份证,而且具有徽章的作用。它不仅用来表示来宾的身份,用来识别贵贱,并用作贵族中等级的标志。《左传·庄公二十四年》所谓“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杜注:“章所执之物别贵贱。”《礼记·郊特牲》论到昏礼时也说:“执挚以相见,敬章别也。”《国语·周语上》所载内史过的话,说得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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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先王既有天下,……以教民事君。诸侯春秋受职于王,以临其民;大夫士日恪位著,以儆其官。……犹恐其有坠失也,故为车服旗章以旌之,为贽币瑞节以镇之,为班爵贵贱以列之,为令闻嘉誉以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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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把“贽币瑞节”和“车服旗章”、“班爵贵贱”相提并论,看得很重要。所谓“为贽币瑞节以镇之”,就是把“贽币瑞节”作为自重之物,也作为被人尊重之物;既以此表示自己的身份,也用来表示与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内史过因为晋惠公“执玉卑”,曾大发议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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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执玉卑,替其贽也(韦注:“替,废也”),……替贽无镇,……欲替其镇,人亦将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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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晋惠公把“贽”执得卑下而不恭敬,就是废黜了“贽”,废黜“贽”就是废弃了自重之物,自己废弃自重之物,就会使人们不尊重而废弃他了。内史过把贽看得如此重要,因为贽就是一种用来自重和被人尊重的身份证,废黜了贽就等于丧失了自己原有的贵族的等级和身份。当时贵族如此重视贽见礼,重视贽的执法和授受,因为这种贽,代表着他们自命“高贵”的等级和身份;这种礼的举行,具有表明他们的统治地位和特权、维护他们的组织关系、巩固阶级统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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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贽”是当时贵族用来代表身份的信物,在贵族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很重要,因而就产生了上级贵族对下级贵族颁给“贽”的制度。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颁给“命圭”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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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工记·玉人》把诸侯所执的圭,称为“命圭”,郑注:“命圭者,王所命之圭也,朝觐执焉,居则守之。”这种“命圭”制度,西周、春秋间确有实行的。《大雅·崧高》记述周宣王时把申伯分封到南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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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遣申伯,路车乘马,我图尔居,莫如南土。锡尔介圭,以作尔宝,往近王舅,南土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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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说得很清楚,在分封土地的同时,赏赐给“介圭”,作为镇国之宝,即郑玄所说“王所命之圭”。《大雅·韩奕》说:“韩侯入觐,以其介圭。”韩侯这样用“介圭”行入觐之礼,即郑玄所说“朝觐执焉”。《尚书·尧典》说:“辑五瑞,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尧典》作于战国时,所说“班瑞”制度虽不必是尧舜时的情况,但是,也可证明我国古时确有“命圭”制度存在。《吕氏春秋·重言》篇说:“成王与唐叔虞燕居,援梧叶以为珪,而授唐叔虞,曰:余以此封女。”《史记·晋世家》也有类似的说法,这虽是后世编造出来的故事,不必是事实,但也可见古时确有“命圭”制度,把圭作为受封土地的信物的。因为一个贵族在受封土地之后,身份就有提高,作为高级身份证的圭当然有颁发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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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春秋时,这种“命圭”制度也还在实行。上面所引《国语·周语上》内史过的话,说“古者先王既有天下”,“为贽币瑞节以镇之,为班爵贵贱以列之”,也是把“贽”看作是王所颁发的。《左传·文公十二年》载:“郕太子以夫钟与郕圭来奔”(“圭”旧误作“邽”,从惠士奇、王引之校正)。服虔注:“一曰郕邦之宝圭,……太子以其国宝与地夫钟来奔也”(《太平御览》卷一四六引)。王引之说:“圭为郕国之宝,故谓之曰郕圭”(《经义述闻》卷十七)。这个郕太子带同出奔的圭,叫做“郕圭”,很显然是郕国的“命圭”。春秋时这种“命圭”制度还推行到了卿大夫这个阶层中。《左传·哀公十四年》载宋国“司马牛致其邑与珪焉而适齐”。杜注:“珪,守邑信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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圭不仅是分封土地时的信物,又是受策命的信物。《国语·吴语》记载晋大夫董褐说:“夫命圭有命,固曰吴伯,不曰吴王”,韦注:“命圭,受锡圭之策命。”当重要的策命颁赐时,是要同时授给“命圭”作为信物的。《仪礼·聘礼》记述使者受命出使说:“使者受圭,同面,垂缫以受命”,“受圭”是和“受命”同时的,这个圭就是“受命”的信物。行聘礼时,使者“袭执圭”,“升西楹西,东面”,“宾致命(郑注:‘致其君之命也’),公左还北乡”。其所以要执着圭而致其君之命,因为这个圭就是君命的信物。《礼记·郊特牲》所谓“大夫执圭而使,所以申信也”。前引《左传·文公十二年》所载“秦伯使西乞术来聘”,“襄仲辞玉”一节,西乞术在申说他所以要“致玉”的理由时,既说要“以为瑞节,要结好命”,又说“所以藉寡君之命,结二国之好”,也是把“致玉”看作“致其君命”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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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僖公十一年》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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