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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099 圭不仅是“受命”的信物,据说还具有“合符信”的作用。《尚书大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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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01 古者圭必有冒,……天子执瑁以朝诸侯,见则覆之。故冒圭者,天子所与诸侯为瑞也。……无过行者得复其圭,以归其国,有过行者留有圭,能改过者复其圭,三年圭不复,少黜以爵,六年圭不复,少黜以地,九年圭不复而地毕〔削〕,此所谓诸侯朝于天子也(据陈寿祺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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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03 这样完备的“复圭”、“留圭”的制度,恐出于后世润饰,但是“冒圭”的制度也还有所依据。《白虎通·瑞贽》篇也说:“合符信者,谓天子执瑁以朝,诸侯执圭以觐天子,瑁之为言冒也,上有所覆,下有所冒也。”天子执瑁以朝的说法,是根据《考工记》的,《考工记·玉人》说:“天子执冒四寸,以朝诸侯。”据说瑁的形状像犁冠,因而可以用来冒在圭上。《说文》说:“瑁,诸侯执圭朝天子,天子执玉以冒之,似犁冠。”关于瑁的应用,最早见于《尚书·顾命》。《顾命》记述周康王即位时接受“册命”典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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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08 王麻冕黼裳,由宾阶  。卿士、邦君麻冕蚁裳,入即位。太保、太史、太宗皆麻冕彤裳,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由阼阶  。太史秉书,由宾阶  ,御王册命,……王再拜兴,……乃受同瑁,三宿三祭三咤,上宗曰飨。太保受同降,盥,以异同秉璋以酢。授宗人同,拜,王答拜。太保受同,祭哜宅。授宗人同,拜,王答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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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10 这一段,王国维著有《周书顾命考》、《周书顾命后考》、《书顾命同瑁说》等三篇文章(《观堂集林》卷一),加以注释。这时成王刚去世,由太保为册命之主,把成王的遗命传授给康王,由太宗为傧,太史执策宣读命书。其所以要由太保承介圭,上宗奉瑁,太史秉命书,因为圭和瑁就是成王遗命的信物,也就是传王位的信物,以便康王即位后执以朝诸侯的。在西周时代,政治上重要的策命,常授以玉器作为信物,所以这时太保把成王遗命传授给康王,同时太宗也把天子的瑞信——瑁传授给康王。《顾命》的“同”字,《今文尚书》作“铜”,《白虎通·爵》篇引作“铜”,虞翻说:“今经(指《今文尚书》)益‘金’就作‘铜’字,诂训言天子副玺”(《三国志·虞翻传》注引《虞翻别传》)。王国维解释说:“上经言太保承介圭,今文家盖以为天子正玺,此释铜云天子副玺,则与《考工记》之冒,正相当矣”(《书顾命同瑁说》)。今文家认为这种圭和瑁,性质上和后世的玺相同。《顾命》的“瑁”字,古文又作“玥”,《说文》说:“玥,古文从冃”,也或省作“冃”。虞翻又引郑玄说:“古冃似同,从误作同。”则又以为“同”字为“冃”字之误,今本“上宗奉同瑁”,是兼存了“冃”的误字“同”和“冃”的繁体字“瑁”。郑玄又把“冃”解释为“酒杯”,王国维又解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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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12 余谓同瑁一物,即古圭瓒。盖圭瓒之制可合可分,天子之瓒与诸侯之命圭相为牝牡,诸侯朝天子,天子受其命圭(《聘礼》有受玉之事,朝觐礼亦宜然,《尧典》所谓辑瑞也),冒之以瓒,因以行祼将之礼。以其冒圭之首,故谓之瑁;以其尽冒公侯伯三等之圭,故谓之同。此说虽无根据,然味经文“以异同秉璋以酢”一语,古秉柄一字,大保自酢,以璋为同柄,其献王时自必以介圭为同柄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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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14 这个说法沟通今古文二家之说,很有见解,但是认为“以其尽冒公侯伯三等之圭,故谓之同”,终不免缺乏根据,还是把“同”字认为“冃”字之误,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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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16 根据上面的论述,关于“贽”的作用与“命圭”制度,主要可以归纳为下列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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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18 (一)不同品级的“贽”,具有身份证、徽章的作用,用来识别贵贱,表明贵族的等级和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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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20 (二)“命圭”为高级贵族的身份证和徽章,具有代表一定的特权的性质。“命圭”往往由上级贵族在分封土地或策命时颁赐,作为受封土地或受命的信物,甚至具有符信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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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22 (三)诸侯的使者受命出使时,同时受圭作为受命的信物。聘问他国君主时,要执圭往见,作为致其君命的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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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24 (四)天子去世后,举行传授王位的典礼,当大臣把遗命传授给继承人时,也常以圭和瑁作为遗命的信物,把瑁传授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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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26 这种“命圭”制度,可能是西周时逐渐形成的。《左传·定公四年》记载成王分封鲁、卫、晋等国情况,记述赏赐物品很详细,并没有圭在内,可知当时“命圭”制度尚未确立。但据《尚书·顾命》看来,成王去世后,举行传授王位典礼时,已用圭和瑁作为传授遗命的信物,这时当已产生“命圭”制度。根据本节所引史料来看,从西周后期到春秋时代,这种“命圭”制度确已流行。这是春秋末年和战国时代推行玺印制度以前,在贵族的政治组织中确立和维护人事关系的一种重要制度。战国时代楚国大臣的高级爵位有所谓“执珪”、“上执珪”(详拙作《战国史》第六章第五节),还是沿袭这种“命圭”制度而来的;他们所执的代表爵位和特权的珪,还该出于楚王所颁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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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31 古史新探 [:1707038796]
1707043132 古史新探 四 “贽”的授受仪式的作用与“委质为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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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34 “贽”在“贽见礼”中,用来表示来宾的身份和地位;而“贽”的授受仪式,就进一步用来表示宾主之间的关系。不仅授受的地点,用来表示宾主之间地位的高下;执“贽”的手法,授受的方式,受而是否归还,都用来表示宾主之间的地位关系。因而被用作确立和维护贵族组织关系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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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36 第一节谈到“贽”的授受的地点,是按宾主的身份而有所不同的。这在春秋时已很注意到这点。《左传·成公六年》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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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38 郑伯如晋,拜成,子游相,授玉于东楹之东(杜注:“礼,受玉两楹之间,郑伯行疾,故东过”)。士贞伯曰:“郑伯其死乎!自弃也已,视流而行速,不安其位,宜不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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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40 按礼,郑伯与晋君的地位相当,授玉应该在两楹之间的中心地点,这时因为郑伯走得快了些,到了东楹之东授玉,地点偏东,这是地位较次于主人的宾客授玉之处,这样,郑伯就降低了自己的地位和身份,所以士贞伯要说他“自弃”和“不安其位”,甚至“不能久”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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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42 “执玉”的手法,尤为春秋时贵族所注意。《左传·定公十五年》记载有邾隐公到鲁朝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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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44 邾隐公来朝,子贡观焉。邾子执玉高,其容仰,受玉卑,其容俯。子贡曰:“以礼观之,二君者皆有死亡焉。夫礼,死生存亡之体也,……今正月相朝而皆不度,心已亡矣,嘉事不体,何以能久?高仰,骄也;卑俯,替也;骄近乱,替近疾,君为主,其先亡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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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46 从子贡这一席话,可知“执玉”高低,按礼有一定分寸,即所谓“度”,太高和太低都是“不度”,太高表现为骄傲,太低表现为自卑。而且是否合“度”,关系十分重大,甚至关系到“死生存亡”。《论语·乡党》篇说:“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蹜如有循。”如此说来,执圭不但高低要有分寸,身体的姿势、神色、脚步,都要郑重其事,战战兢兢,合乎一定的规矩。《礼记·曲礼下》说得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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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3148 凡奉者当心,提者当带。执天子之器则上衡,国君则平衡,大夫则绥之,士则提之。凡执主器,执轻如不克。执主器,操币圭璧,则尚左手,行不举足,车轮曳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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