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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01  968—976年   37.8万   995—997年   66.6万   1017—1021年   91. 2万   1041—1048年   125.9万  国家养兵百万,消耗了财政收入的大部分,使财政状况长期陷于拮据,是导致国家“积贫”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招募来的士兵不乏游手好闲、流氓无赖之徒,“仰食于官”,并无士气。另一方面士兵待遇过差,只有上等士兵的收入可维持全家温饱,厢军士兵收入不足以糊口,不得不兼营他业。因此军队纪律松弛,骄惰成性,毫无战斗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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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03 赵匡胤的政策方针是“制其钱谷,收其精兵”,收精兵的基础是制钱谷,即集中财权。晚唐以来,地方把正式税收分为上供、送使、留州三项,藩镇往往扣押或多留,使自己经济实力雄厚,养军队对抗中央;而中央财力渐少,无力养军,于是形成地方强、中央弱的局面。宋初改制,把各地税收机关收归中央掌握,地方税收除留一部分供地方开销外,全部上缴。宋初设置诸道转运司,专主财赋与漕运;以后又把全国分为十五路(十五个行政区划),转运司便成为北宋一代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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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05 令人困惑的是,财权过分集中,并未造成“国富”,恰恰相反,由于挫伤了地方的积极性,带来了普遍“积贫”的负面效应。从北宋中叶起,地方州县的财政已呈现入不敷出景象,并且日趋严重。其根源在于,中央政府向地方征调的数量持续增长,中央政府一直不想调整赋税制度,以及中央与地方的财赋分配格局,于是乎只能默许州县政府超越制度许可范围去开辟财源,以致造成吏治败坏与财政拮据的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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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07 最能反映北宋官僚政治特点的是行政权的集中。唐朝的宰相“事无不统”,权力很大,赵匡胤反其道而行之,分割宰相权力。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又设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并以枢密院(首长为枢密使)分其军权,使宰相与枢密使文武分立,宰相的政事堂与枢密院号称“二府”;又分其财权给三司(盐铁、度支、户部合称三司),号称“计相”。宰相主政,枢密院主兵,三司主财,三权分离,各不相知,一切都要通过皇帝。同时又提高御史台、谏院等监察机构的权力和地位,纠举、弹劾各级官员,迫使宰相不得不屈从于作为皇帝耳目的台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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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09 伊佩霞(Patricia Buckley Ebrey)在《剑桥插图中国史》中指出:中国帝制政府总是力图在中央与地方官吏之间平衡权力,即在集权于一身的君主与依附君主命令行事的文武官员之间保持一种权力平衡;宋朝时这种权力平衡有向中央政府和文官倾斜的趋势,军事危机有利于朝廷集权。行政权的过分集中,形成了官僚政治体制的弊端——官僚机构空前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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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11 一方面,宋朝官僚制度中有“官”、“职”、“差遣”的区分。所谓“官”,实际是一种等级待遇,作为叙级、分等、定薪的依据,即“寓禄秩,序位品”。官称与职务相脱离,上自仆射、尚书,下至员外郎,都不担任与官称相符的职务,官名只用来表示官位和俸禄的高低,称为寄禄官。这些官并不管事,只依品级领取俸禄。所谓“职”,不是职务,而是加官,只是一种虚衔,授给某些有名望官员,例如学士、直学士、待制等清高头衔。上述两种官僚,“有官无权”,“有职无权”,真正负实际责任、有实际权力的是“差遣”。所谓“差遣”,也称职事官,是官员们担任的实际职务,如侍中、中书令为官,而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参知政事为差遣,握相权;又如刺史为官,知州为差遣,握地方权。由于官僚制度的离奇,造成“居其官不知其职者,十常八九”的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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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13 另一方面,宋太祖、太宗两朝建立了新官制,并没有全部消除旧官制,长期保留唐、五代遗留下来的许多官位职称。集中权力的结果是大批官僚无所事事。中央三省六部二十四司,大都不管本司事务,只是领取高薪、享有崇高政治地位而已。在国家机器中,旧官和新官,有权的官和无权的官,朝廷派遣的官和地方的官,机构重叠、臃肿、庞大,效率又出奇的低下,官僚政治的一切弊端显露得淋漓尽致。由恩荫(任子)、科举、进纳、军功、胥吏出职等途径进入官僚队伍的人不断增多。宋真宗时,文武百官9700人,宋仁宗时增至17000人,宋英宗时增至24000人,这还不包括正官之外等候差遣空缺的候补官僚,如果把他们也统计在内,那么数量将猛增数倍,因为“一位未缺,十人竞逐,纡朱满路,袭紫成林”。苏轼在当时尖锐地指出:“国家自近岁以来,吏多而阙少,率一官而三人共之,居者一人,去者一人,而伺之者又一人,是一官而有二人者无事而食也。且其莅官之日浅,而闲居之日长,以其莅官之所得,而为闲居仰给之资,是以贪吏常多而不可禁,此用人之大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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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15 官不管事,却享受极优厚的俸禄,有正俸、禄粟、职钱、春冬服、从人衣粮。例如正一品宰相每月有正俸钱三百贯,每月禄粟一百石,每年有绫四十匹、绢六十匹、绵一百两。除“职钱”、“从人衣粮”外,还有茶酒、厨料、薪蒿、炭盐、饲马刍粟、米面等各项(包括每月薪柴一千二百束,炭一百秤,每年盐七石),是薪给制与供给制的混合,甚至他们的随从人员(七十名)的衣粮也由国家包了下来,又有额外的赏赐及恩荫。外官在正俸、职钱、禄粟之类以外,还有公使钱、公用钱(其实是私使钱、私用钱)、职田、茶汤钱等。这些官僚,在职时俸禄既厚,退职时又有词禄,还有各种特权,形成一个特权阶层,当时称为“形势户”或“形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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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17 据宋朝法令汇编《庆元条法事类》,所谓形势户,除了品官之家外,还包括各路按察官司,即帅(安抚使)、漕(转运使)、仓(提举常平)、宪(提典刑狱)衙门的吏人,以及州役人、县役人等。不过形势户的主体是品官之家(即官户),是指一个或几个品官为中心的聚居家族,如品官本人已死,他的品级、地位够得上荫及子孙,这个家族还可称为品官之家。法律明文规定,品官自一品到九品,可以享有“议”、“请”、“减”、“赎”、“免”、“当”等特权,犯了法可以从轻发落或免予追究。不仅品官本人,而且其家庭成员都可以享有免役特权,不少地主诡称把田产典卖给官户,借此逃避差役。当时人仕门径有恩荫一途,宋太祖起于民间深知荫补的弊端,他曾说:“资荫子弟但能在家弹琵琶、弄丝竹,岂能治民!”所以禁止荫补入仕者出任地方官。到太宗、真宗时代,不断扩大荫补的范围和名目,荫补入仕大为泛滥,全由高级官僚包占,一个官僚可以荫补五六人至一二十人为官,于是一批又一批纨袴子弟,不论贤愚,都窃居禄位。约占宋朝总户数千分之一二的官户,成了政治腐败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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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19 “冗官”、“冗兵”、“冗费”与日俱增,国家越来越陷于“积贫”、“积弱”之中,不能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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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24 国史概要(第四版) [:1707043346]
1707046125 国史概要(第四版) 59.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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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27 由于豢养着庞大的官僚与军队,日久年深,财政不胜负荷,“积贫”初露端倪;由于一贯采取“守内虚外”的政策,与辽、夏的几次战争,暴露了军事上的无能,“积弱”也初露端倪。积贫积弱成为统治者忧心忡忡的潜伏危机,第三代皇帝真宗时,朝廷中关于挽救统治危机的主张已经议论纷纷。扬州知州王禹偁(chēng)主张对辽和夏州(即后来的西夏)采取“谨边防,通盟好”的政策,以缓和边患;与此同时应改革内政,减少冗官、冗兵,减轻税收,严格选举,使官吏选拔不至于过滥。到仁宗时,这种议论更有所发展。就在庆历新政的前四年,有个叫宋祁的官员上疏指出,国家财政亏空根源在于“三冗三费”。所谓“三冗”,一是有定官而无限额,官员比以前增加五倍;二是几十万厢军坐耗军饷;三是僧尼、道士无限增多。所谓“三费”,一是道场斋醮,百司供费无数;二是京师多建寺观,多设徒卒,增加政府开支;三是大臣罢职后仍带节度使衔,靡费公用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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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32 范仲淹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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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34 庆历三年(1043年)被内忧外患搞得束手无策的宋仁宗起用范仲淹为参知政事(副相),富弼、韩琦为枢密副使,欧阳修、蔡襄、王素、余靖等同为谏官,责成他们针对当世急务,进行改革,达到“兴致太平”的局面。范仲淹等是作为集团而出现在庆历新政的政治舞台上的,在他们看来,为了扭转内外交困的局势,只有从整顿官僚机构,完备官僚制度入手,进行广泛的政治改革。范仲淹(989—1052年),苏州吴县人,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进士,历任地方官,宋与西夏开战后,任陕西帅臣,仕途坎坷不平,八九年中遭三次贬逐,然而其政治抱负与抗夏业绩,使其声望日隆,在士大夫群体中影响极大。庆历三年被仁宗召为枢密副使,不久改任参知政事。以“兴致太平”为己任的范仲淹上任伊始便与富弼联名向皇帝提出《答手诏条陈十事》的奏疏,指出当世急务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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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36 (一)明黜陟——改革官员单纯论资排辈升迁的磨勘法,注重以实际的功、善、才、行提拔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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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38 (二)抑侥幸——限制“恩荫”(官僚子弟不必通过科举考试即可为官)、“任子”(官僚在重大节庆时可“荫”子孙为官)特权,防止权势子弟无能者占据要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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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40 (三)精贡举——改革科举考试的内容与形式,把专以辞赋、墨义取士的旧制,改为着重策论(政治实务)与经义(政治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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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42 (四)择官长——加强各路府州县长官的选派,废除循例差除制,改为逐级推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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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44 (五)均公田——把官吏职田加以调整,保证低级官吏的职田数量,以资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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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46 (六)厚农桑——兴修水利,发展农业,以救水旱、丰稼穑、强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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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6148 (七)修武备——召募京畿卫士五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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