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04934e+09
1707049340 具有复杂文明的古希腊与古罗马,那里之所以有着“奴隶战争”的奇观,皆因奴隶主压迫虐杀奴隶之残暴令人发指,诸如鞭笞、剥皮、火烧、绞死、灌蜡、压砖等,何尝有人道可言!再有学问的奴隶仍是奴隶。而阿兹特克人为了伺候嗜血的太阳神,掠夺大量战俘作为人牲,故每年都会有成百上千的青年被了断性命,甚至直接被公开食用。施行此种杀人的制度或者说政策,商人显然是前辈。商人的暴行绝对不属于偶尔的仇杀,那是成规模的、定期的、长期的屠杀。晚商之有奴隶叛军,也是因为殷人对待奴隶的极端冷血。实际上,奴隶逃亡的现象早已有之。奴隶之死状五花八门,或被双手反绑,或被断臂锯足,或被剁掉手指脚趾,或被直接斩首……被处死的奴隶中甚至有小孩,其虽得保全尸,却不被视为兴旺之生机,诚可悲也!
1707049341
1707049342 所谓“弗用命,戮于社”(《尚书·甘誓》),这反映了氏族战争中处理战俘的惯例。“刑始于兵”一说颇有见地,在氏族冲突中发展出来的“刑”一开始无疑是对外的,即针对战俘奴隶,传说中的皋陶之刑、禹刑、汤刑都是如此。例如割掉阳物,乃源自极端对立的仇恨,而使用阉人便是一种权力征服,反倒成为宫廷文化成熟之另类标志。而当阉人身份成为一股阴森势力时,宫廷文化已然开始糜烂,如嫪毐以阳具称雄,却讽刺地以宦官之名入秦宫。“刑”若用来“罚”自己人则显示部族内部等级分化的加剧。刑是刑,礼是礼,刑在“明德慎罚”的周人那里有独立倾向,故在礼乐的框架中,“刑罚”的地位便很轻。
1707049343
1707049344 如同西班牙侵略者记录下阿兹特克王国残忍的“血祭”,周人也不可避免地猛烈抨击殷商的神权暴政。周人显然汲取了之前部族冤冤相报无休无止的经验教训,也知道人牲和人殉并不划算,若成百上千的战俘奴隶被商王那样一次拿去殉葬实在太过浪费,不如充当战利品以资己用。虽然文王曾请求纣王废除炮烙酷刑,但周人对待罪犯、战俘也不脱残忍,此由西周的刖人守门方鼎和刖人守囿铜挽车可见。刖即断足之刑。当然,对战俘用刑也有防范的用心,当年吴国攻越,也是把战俘用作看门人以看守船只,岂料最后悲剧发生,看门人竟将前来巡视船只的吴王杀害。
1707049345
1707049346 商人曾在甲骨上不遮不掩地记下一次次人祭的数目,还郑重其事地问要用掉多少羌奴才能使殷王受保佑。周人自己有典有册,对奴隶必有所录,如“执讯获丑”(《诗经·小雅·出车》),这“丑”就是战俘。然周人又对虐俘杀奴之景象只字不提,此种“敬德保民”之下“含羞的虚伪”仍要比殷人“猖狂的血腥”进步得多。
1707049347
1707049348 “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这话由殷人后裔孔子讲出,足见其力量。果然,周人的“农奴制”成长起来。用奴隶充当牺牲的事情已是罕见,玉成为极其重要的祭祀用器。由周代古墓观之,人殉的数量与规模也急剧缩小。时值东周,谴责残暴人殉制度的社会舆论已经形成。且看两则旧事——
1707049349
1707049350 秋七月,平子伐莒取郠,献俘,始用人于亳社。臧武仲在齐,闻之,曰:“周公其不飨鲁祭乎!周公飨义,鲁无义。”《诗》曰:“德音孔昭,视民不佻。”佻之谓甚矣,而壹用之,将谁福哉!
1707049351
1707049352  ——《左传·昭公十年》
1707049353
1707049354 臧武仲(姬姓)批评季平子的人祭,他认为周公不会享用这种不义的祭祀,鲁国此行太过轻薄,将人和牲畜一般使用,上天还会赐福给谁呢?
1707049355
1707049356 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属东夷。司马子鱼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况敢用人乎?祭祀以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其谁飨之?齐桓公存三亡国以属诸侯,义士尤曰薄德。今一会而虐二国之君,又用诸淫昏之鬼,将以求霸,不亦难乎?得死为幸!”
1707049357
1707049358 ——《左传·僖公十九年》
1707049359
1707049360 宋襄公想着让邾国国君杀死鄫国国君来祭祀次睢的土地神,以此达到使东夷前来降附的目的。宋襄公的庶兄目夷(字子鱼,时为司马)劝说道:“古时候六畜不能相互用来祭祀,小的祭祀不杀大牲口,何况敢于用人做牺牲呢?”子鱼深受周文化之洗礼,也触及周文化的精髓,他说:“祭祀是为了人。人民是神的主人。杀人祭祀,又有什么神来享用?”于是,他略带讽刺地说:“祭祀邪恶昏乱的鬼神,要拿这个来求取霸业,不也是很难吗?得以善终就算幸运了。”平心而论,把奴隶算作“民”真是不小的突破。
1707049361
1707049362 姬姓诸侯国本无人祭传统,秦、楚原为边鄙蛮夷之邦,而赵与蛮族过从甚密,三国有此恶习不足为奇。公元前621年,秦穆公去世,殉葬人数竟高达177人,其中还包括了不少贤才,如子车氏三兄弟奄息、仲行、针虎。公元前529年,楚灵王死于政变,申亥竟以二女殉葬。齐、鲁、宋之所以也有此风,因其与殷或东夷旧俗有莫大渊源。鲁国接受殷民六族聚居于此,虽有移风易俗,但殷人势力仍然庞大,他们从鲁军征战,有时会领俘虏向亳社献捷。亳社乃殷亡国之社,与周社并立,乃殷遗民之精神家园,阳虎当年为争取殷人支持,曾“盟国人于亳社”(《左传·定公六年》);而宋国本就是殷人故地。其实除秦楚外,东周此类杀人以祭的事件并不多见。
1707049363
1707049364 奉周公为导师的孔子曾愤愤道:“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孟子·梁惠王》)孟子解释道:“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淮南子·说山训》有云:“纣为象著而箕子唏,鲁以偶人葬而孔子叹,故圣人见霜而知冰。”这是说以俑替殉人的形式虽然人道了,但它的寓意还是“要人陪葬”,只要这种念头继续存在,人殉便无法根除,必须要见微知著,警惕残渣泛起。
1707049365
1707049366 先秦的斗鸡活动往往制造故事,春秋时季氏与郈氏斗鸡引发了鲁国内乱,而纪渻子为齐王驯养斗鸡,竟以呆若木鸡者为最强。其实,东西方皆爱赏动物之相斗,而西方更有看人相斗之异事。那里有竞技体育的悠久传统,有以观看奴隶角斗取乐的古罗马狂热(实际上,现代足球场的形制就像一个大型斗兽场,看台上总会送出掌声、欢呼、口哨、中指、脏话、烟火以及各式投掷物等),有指导信徒买卖奴隶的《圣经》,有一贯强烈的种族歧视倾向,以及那人类史上最不堪的黑人奴隶贸易。言及此处,应明白西方社会产生阶级、权利、自由等观念绝非偶然,诸位看官似乎也不该苛求三千年前的周人。
1707049367
1707049368 如前所述,文明乃是一种得之不易的能力,此种能力可从人力与人心两方面抑制人类的非正常死亡。周人一扫殷商的神权暴政,开始把握“人之为人”的意义,崇德扬善,敬天保民,冲击了人殉、人祭制度,废除了一系列酷刑,也带来了贵族参政、国人议政的古典民主。值得一提的是,武王伐纣之后,国人仿佛有了“革命”激情,周厉王被逐,卫人出其君,这其实都是“重民”理念带来的“民重”局面。
1707049369
1707049370
1707049371
1707049372
1707049373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1707048352]
1707049374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4.4 人兽鬼
1707049375
1707049376 林语堂先生说孔子似乎不喜动物,此难求证,不过“丧家犬”的可怜夫子是承认的。孔子在马厩失火后问人不问马,孟子看不惯猪狗吃人食,这二事都是“爱人”。所谓“德及禽兽”,已表明把人摆在动物之前。
1707049377
1707049378 有此观念并不足怪,如《列子》有言:“人而无义,唯食而已,是鸡狗也。”此是价值判断。荀子确认人类才是最有价值的生物,而人与一般动物的区别在于“群”。
1707049379
1707049380 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
1707049381
1707049382 ——《荀子·王制》
1707049383
1707049384 人能组成社群,而牛马不能,“禽兽之变诈几何哉”,一遇危险便作鸟兽散,故牲畜只能任人摆布。正是“下屠屠牛,上屠屠国”(《楚辞注》)。梁惠王曾去看庖丁解牛,这时的牛已很常见,至少牛骨不再是什么“小人”拨弄不得的“灵物”,屠牛本身就是人的“游刃有余”。
1707049385
1707049386 中国人祭祀所用牲畜分有等级,所谓“天子社稷皆大牢,诸侯社稷皆少牢”,牛羊豕三牲中牛为最尊,猪最末。在商周之际,凡牛作祭品的都是大型祭祀。而“鸡豚狗彘”之属被人类驯化最早,因此最为普通常见。雄鸡也可作为祭品,据说周景王时一只雄鸡弄断了自己尾巴,侍者解读这是雄鸡不愿充当祭品而自残(《左传·昭公二十二年》)。甲骨文的“家”字,上为宝盖头,此乃屋盖之象形,下面藏一“豕”字,就是猪。有猪有家,有家有猪,家门不幸,则鸡犬不宁,一人得道,则鸡犬升天。当年葛(城邑国家)君说没有牺牲祭祀,于是商汤送来了牛羊,可见在葛国猪还是有的。还有当年的“鸡山、豕山者,勾践以畜鸡豕”(《越绝书》)。羊比猪稍贵重,而且易走失,常使人不安,所谓“歧路亡羊”“亡羊补牢”。
1707049387
1707049388 牛马之于国家十分重要,而马尤为珍贵,“三牲”中便无马的位置。马在运输、作战中不可或缺,秦律规定盗马、伤马、杀马都要受罚。可在周文化里,人始终是天下最贵的,齐景公曾命以人礼葬死狗,被晏子视为大逆不道。儒家认为在祭祀中也不应吝啬,要求祭品的质量与完备,因为人祭已不受支持。所以,孔子批评了子贡:“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论语·八佾》)
1707049389
[ 上一页 ]  [ :1.7070493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