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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1 相对于防御严密的国,野是被征服区域;相对于枕戈待敌的国人,野人是顺民。“野人”居住在郊原,逢“礼不下庶人”之时代,很少接触到礼法,自无所谓受礼之拘束,因此“野”渐出贬义,有了任性散漫、不驯之义;与“文”相对,便是指没有文采、不文雅。“野”的本义自然可以发展出“非家养”“野生”之义,意思再加引申,“野人”便成了粗野横蛮甚至混沌未开、茹毛饮血的人类。这些“无名的部落”遥望着“文明区域”,某些部落长期与世隔绝,不仅语言不通,也对文明世界的各种常见传染病缺乏必要的免疫力,甚至可能受感染而大批死亡。如前所述,文明代表着一种从人力、人心两方面抑制非正常死亡的能力。如何对待“无历史族群”,周朝的移风易俗留下了宝贵经验,不强制同化,即天下可存异;也不划分识别,即淡化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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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3 “此非君子之言,齐东野人之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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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5 ——《孟子·万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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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7 关于这句话,看官们可理解为孟子这位大学者在臧否醇杂,当然我们也可以责他出言不逊,有地域歧视之嫌疑。但请注意,地域歧视要好过民族歧视。地域可以变动,如这十年在齐东,那十年在西秦。而民族是不可改的,是注定的。“齐东野人”是什么民族?这并不重要。无论他们属于哪个族群,在周天下,他们都可以“先进于礼乐”。庆幸的是,周人没有一开始便把某些异族写入世代杀戮的名单。或许我们该承认,周人的区别政策是“人之常情”,总要比压迫杀戮好得多,而客观存在的歧视本就带有族群隔阂,与今日城市人看不上乡巴佬颇为不同,甚至还不如后者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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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59 质而言之,国野制度是集政治、经济、军事于一体的制度。就区域而言,野比国大;就地位而言,国比野高。国承载并拱卫着宗族权力,“国人”有参与诸如朝会、国家盟誓等国事的权利,这与希腊城邦有诸多相似处。史籍中屡见“国人谤王”“国人皆怨”之类的记载,甚至发生“国人暴动”这样的重大事件。西周末与春秋时期是国人地位最高的阶段。国人的意见能够决定战争胜败、国家兴亡、君主安危、宗族盛衰等诸多大事。《周礼》记载,国人可“询国危”“询国迁”“询立君”。国人还有服兵役、纳军赋的义务,各诸侯国的军队基本由国人做主力。国人之人多势众,正是其多次反对昏君而起事的保证,他们甚至能逐杀国君、太子、大夫。《左传》中便有“卫人出其君”的记载,师旷对此事件的看法可谓经典,“夫君,神之主而民之望也。若困民之生,匮神乏祀,百姓绝望,社稷无主,将安用之?弗去何为?”话中所言“百姓”其实身份极高,都是出身贵族,因为当时的一般平民是无姓氏可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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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1 国人似乎在用自己的权力以及行动将政治推向民主,但“时为王之患,其惟国人”(《逸周书·芮良夫》)的局面不会持续太久。随着王权的不断加强,国人的“福利”及地位都在持续下降。尤其是土地与赋税制度的变革必然使国野差别渐渐弥合,代价是二者一同被压迫,社会终成政府—民众之二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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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6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1707048358]
1707049567 头颅中国:另一个角度看先秦(最新修订本) 5.3 礼乐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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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69 周公不仅引领周人完成了东征和营建“成周”的伟业,同时也主导了周王朝新制的创立。《左传》有云“先君周公制周礼”,此即是著名的“制礼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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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1 所谓“周礼”,乃是一整套意识形态,其覆盖面相当宏阔,涉及宗教信仰、道德准则、权力基础、家庭伦理、政权架构等方方面面,故“礼坏乐崩”乃是严重至极之事。如批评“郑卫之音”,这是一种“政治正确”,既反映了封建带来的文化多元性,也体现了周本位的自我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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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3 周礼的内核固然是宗法,然宗法之存在不是为了限定权力的继承者,而是为了树立“尊卑”。说到尊卑,总易招惹恶意的揣测,请稍加留意,这是政治中的尊卑。若是血缘天然占据第一顺位,周公何以要敬成王。既然有了尊卑之别,政治便可不受血缘关系的主导,自行辐射开去。若论制度安排,别尊卑无疑要比分亲疏好得多。达成了家族秩序与政权架构的融合,也就使它成为姬周王朝统治新世界的根本制度。“制礼作乐”不仅深化了“封土建国”的推行,也圣化了天子处金字塔尖之最高地位,因此有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歌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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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5 周公是成康治世的总设计师,也是“大义灭亲”原则的确立者。周公正是手刃了血亲才平定三监之乱,周天下不得不共鉴之。公元前6世纪,卫国大夫石碏劝谏卫庄公教育好儿子州吁。庄公死后,卫桓公即位,州吁与石碏之子石厚密谋杀害桓公篡位,为确保权力稳固,便派石厚去请教石碏。石碏恨儿子大逆不道,设计让陈国的陈桓公抓获了州吁与石厚,并派管家杀掉了石厚,这便是“大义灭亲”的典故。石碏对儿子只说了一句真话——“王觐为可”。朝觐天子便可取得合法地位,这才是封建主义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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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7 周礼自确立之日起,便注定其时刻需要保卫。大多数人所能把握到的“礼”,不过是一种表面的“仪”,而真正的周礼是一种礼仪化的国家政治体系,尽管它总展露出家族本位与民俗特征。礼之抽象内核不易捕捉,一旦政府五脏俱全,职能明确划分,如治理、司法、军事等事务剥离出去,礼便将趋于架空,徒留伦常日用。此时礼制的维系,虽仍是至关重要,但已不得不倚重人心之尊礼。周人总是想与天靠近一些,而收拾人心恰是这世间最难攀登的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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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79 晏子是礼制的捍卫者,其言:“礼者,所以御民也……无礼而能治国家者,婴未之闻也!”可见礼乃治国大法。他打比方说:“今齐国五尺之童子,力皆过婴,又能胜君,然而不敢乱者,畏礼也。”从而说明,“上若无礼,无以使其下;下若无礼,无以事其上。……人君无礼,无以临其邦;大夫无礼,官吏不恭;父子无礼,其家必凶;兄弟无礼,不能久同。诗曰:‘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故礼不可去也”(《晏子春秋》)。晏子此论颇有力道,而“礼”从国家大政渐渐升华为一项精神品质,才为“法”(刑)挪出了空间,也就有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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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1 礼不得不是一种精神,它的形式与时偕行,可繁可简,可雅可俗,后人不能因为不待见古老的形式而否定礼之必要。礼是人类才有的,《礼记·郊特牲》有言:“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礼记·曲礼上》云:“夫唯禽兽无礼,……使人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是普世价值,并非某种文明自我标榜之物,《淮南子·齐俗训》:“故四夷之礼不同,皆尊其主而爱其亲,敬其兄;猃狁之俗相反,皆慈其子而严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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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3 《中庸》:“礼仪三百,威仪三千。”此数目是汇总,与今日各式礼仪相比也绝对不算过分。华夏文明引以为傲的不是礼本身,而是尊礼之精神。礼之升华表明,于此联邦体制中,伦理和政治不能割裂。有国与有家哪里能拆分,“国家”之真义便藏在这个体制之中。孔子之倡“为政以德”,也因为公德与私德实是一体。有人批评这种德治主义,认为以德治国易导致将各种社会弊端归结为个体道德沦丧的倾向,而忽略根本的制度缺陷。此乃极深之误解。“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政治如果没有道德将会变成丑恶的事务,只靠道德则又是空中楼阁。儒家行中道,故能不偏不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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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5 事实是,儒家不仅不回避制度问题,反而非常用心于制度的演进。殊不知“为政以德”还需配合“为国以礼”,故孔子说“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子说“君子思不出其位”(《论语·宪问》)。此即是说,一方雄主、僭越大夫、跋扈家臣皆不可利欲熏心,须按程序,须讲规矩,须遵制度,须卫政体。例如,士人可以操天下的心,但不可做天子的梦。试问管理一国不用道德与制度,难道用枪杆子?难道政治可以胡来?强者便有资格问鼎,岂不是鼓励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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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7 子路请教如何侍奉君主,孔子回答说:“勿欺也,而犯之。”(《论语·宪问》)此即是说,欺骗君主是有违礼制的,而触犯君主是正常的。“犯”只能是君臣政见的偶有不合,是朝廷上的随机事件,绝不可认为“犯上”有所谓的天然正义。“犯上”一旦沦为政治上的抢班夺权,在当时便是泯灭伦理、手刃血亲、忘恩负义的恶行。“犯上”远远超出了“言语顶撞”“肢体冲突”的界限,阴谋、杀戮、颠覆都在其中!列位看官,“以下犯上”“上下失序”即便在民主宪政时代也是不被容许的。孔子说的“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这就是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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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89 再看孔门后学的意见,荀子坦言:“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荀子·儒效》)可知礼乐崩坏,源自狂惑。有若讲的“其为人也孝弟,而犯上者,鲜矣”,《公羊传》里说“事君犹事父”,《荀子》里讲“臣之于君也,下之于上也,若子之事父,弟之事兄”,这都是国体的宗法特色。后人看不见这一层,想当然地以为“不犯上”就是维护等级制,未设身处地之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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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91 还因为周天下有充分的区域自治,自然要“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孔子之讲“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实就是坚决拥护国家大政,故“不失周典”也可说是一种遵宪精神。“修礼者王”(《荀子·王制》),此言亦有宪章之心。诸侯之间若遵宪,则是衣裳之会,若不遵宪,则是兵车之会。“为国以礼”的反面是“为邦而不以礼”,这早在郭店儒简中就受到批判,今人反而全盘抹杀礼法,不亦可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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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93 公元前516年(鲁昭公二十六年),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国家有稳健的世卿世禄,自然不能是“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管仲曾对齐桓公说:“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国语·齐语》)《管子·形势》云:“君不君,则臣不臣。父不父,则子不子。上失其位,则下逾其节。上下不和,令乃不行。”墨子曰:“臣子之不孝君父,所谓乱也。”质而言之,君有君道,臣有臣道,父有父道,子有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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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49595 有人问,此处为何没有提及女人?这孔老二终究是歧视女性的啊!而君与父相提并论是否也有“公私不分”之倾向?且看一位鲁国知礼贵妇的行为——公父文伯(公甫文伯)的母亲去到向来“无礼”的季氏家,季康子正在朝堂办“公”。季康子主动与她打招呼,她竟不吱声。季康子便一直跟到寝门,她仍是一声不响。季康子于是放下公事而入居室一问究竟。这位母亲终于开口道:“天子及诸侯合民事于外朝,合神事于内朝;自卿以下,合官职于外朝,合家事于内朝;寝门之内,妇人治其业焉。上下同之。”(《国语·鲁语下》)在此处,她严格区分了“内”与“外”,外朝是季康子作为正卿履行职责的办事处,而内朝是季康子主持整个家族事务的场所,所以都是她不敢与之交谈的地方。《尔雅·释亲》曰:“父之党谓宗族。”封建与宗法密不可分,如胶似漆,自然不容女性插足。若取悦红粉,无异于重蹈前代牝鸡司晨之末路。何况前已说过,弱化女性本来就是人类进入文明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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