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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钱宗武:《今文尚书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2004年,页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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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9年,页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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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清)郝懿行:《尔雅义疏》,中国书店,1982年,页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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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王先谦:《庄子集解》,中华书局重印《诸子集成》本,1954年,页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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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汉)司马迁:《史记》,中华书局,1989年,页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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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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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唐)孔颖达:《尚书正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79年,页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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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周书》一种特殊的被动语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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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文献语言中的被动句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句子形式上具有表示被动语法标记的被动句,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被动句式”,或被称为“形式被动句”。形式被动句的语法标记主要是“于”“见”“为”“被”四个词。“于”“为”“被”在句子结构中的位置处于施动者的前面,其语法作用是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语法学家一般以之为介词。“见”的句法位置总在动词前面,表示后面的动词是个被动词,如果要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必须用“于”,构成“见……于……”式表示被动意义的句子,语法学家一般以“见”为副词。一类是句子形式上没有表示被动语法标记的被动句,用主动句的形式表示被动的语义关系,主语是动作行为的受事者。有些语法学家称这种句子为“意念被动句”,也有语法学家称之为“语意被动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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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文献语言中被动句的类型特点是形式被动句多于语意被动句。先秦两汉文献中的形式被动句,除用“于”“见”“为”“被”四个词表示被动外,“为”字被动句又可分为四个小类,即:“为+主动者+动词”、“为+动词”“为+主动者+所+动词”和“为所+动词”;“见”字被动句可分为两个小类,即:“见+动词”和“见+动词+于+主动者”;“被”字被动句也可分为两个小类,即:“被+动词”和“被+主动者+动词”。有学者统计,《论语》《孟子》《墨子》《庄子》《荀子》《韩非子》《左传》《国语》《战国策》以及出土文献,形式被动句有401例[1],而这一时期的语意被动句则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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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被动句却有不同于秦汉文献语言被动句的类型特点:一是语意被动句多于形式被动句,形式被动句仅有两种语法形式;一是形式被动句出现表示被动的特殊语法标记“在”,尚不见于任何传世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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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一 今文《尚书》被动句的类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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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的被动句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形式被动句,一类是语意被动句。今文《尚书》被动句的类型特点是语意被动句多于形式被动句。今文《尚书》的被动句凡62例,形式被动句16例,语意被动句46例,两者之间的比约为1∶3。在形式被动句的16个例句中,《周书》部分就有15例,《商书》部分仅《盘庚中》1例,《虞夏书》部分竟没有1例形式被动句,只有语意被动句。形式被动句在《虞夏书》《商书》《周书》中的比例是0∶1∶15。较之甲骨文,今文《尚书》已出现形式被动句;较之先秦两汉文献,今文《尚书》仅有两种形式被动句。这些语言事实说明今文《尚书》正处于从语意被动向形式被动式的发展过渡阶段。今文《尚书》中众多的语意被动句都要凭借上下文的语境信息来判断,易生歧解,而语言交际明确化的要求促使形式被动式在西周以后得到充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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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的被动句与西周金文中的被动句相比较,大同小异。异者主要表现在语意被动句的内部关系方面。西周金文的语意被动句内部关系是一致的。管燮初先生在《西周金文语法研究》中总结这一现象时说:“并列关系的动词谓语,几个并列的动词结构的语气要求一致,都是主动语气或者都是被动语气,要是有一个动词结构确定是被动语气,其他并列成分也是被动语气。”[2]今文《尚书》语意被动句内部关系并不一致。如《商书·高宗肜日》:“王司敬民。”司,《史记》引作“嗣”。“王”是“嗣”的施动者,而“敬”的施动者是“民”,“王”又成了受事主语。《商书·微子》:“我其发出狂。”《史记·宋世家》“狂”作“往”,“我”是“往”的施事主语,而“发”孙诒让读为“废”(废弃),“我”又成了受事主语。先秦两汉文献语意被动句内部关系也不一致。例如:《左传·成公三年》:“故不能推车而及。”及,被赶上,表示被动语气。“推”后带宾语“车”,表示主动语气。今文《尚书》被动句与西周金文被动句比较所反映的个性,也反映了今文《尚书》时期是汉语被动句式产生和发展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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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文《尚书》的被动句与先秦两汉文献的被动句相比较,最为显著的不同点在于形式被动句的语法标记。先秦两汉文献中表示被动的常见语法标记有“于”“见”“被”“为”“所”等字,今文《尚书》里也有“于”“见”“被”“为”“所”等字。但是,今文《尚书》除“于”作为表示被动的语法标记以外,“见”,7见;“被”,4见;“为”,35见;“所”,9见;却没有一例用于被动句作为表示被动的语法标记。今文《尚书》新出现一个表示被动的语法标记“在”。“在”既不见于秦汉文献乃至后世历代文献,也不见于甲骨文和金文。“在”是一个特殊的表示被动的语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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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诠释研究 二 《周书》被动句“在”字语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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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字形式被动句,以“在”为语法标记,这是任何一种古汉语语法著作和教材都从未论及的被动句式,这也是任何一种文献专书语法研究从未论及的被动句式,然而在今文《尚书》中并非孤例,一共有4见,皆见于《周书》部分,结构类型为:动词+在+主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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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亦惟天若元德,永不忘在王家。 《周书·酒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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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东晋或东晋以前,就有学者认为“永不忘在王家”是一个被动句式。《孔传》:“言此非但正事之臣,亦惟天顺其大德而佑之,长不见忘在王家。”[3]孔安国以“在王家”为“见忘在王家”,显然,孔安国是把“永不忘在王家”作为一个被动句式,“在”犹“于”,“见忘在王家”的句式类型或即先秦两汉常见被动句式类型:“见+动词+于+主动者”。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疏不破注,认同《孔传》。[4]周秉钧先生《白话尚书》译此句为“这些是上帝所赞赏的大德,将永远不会被王家忘记。”[5]在,介引动作行为的施动者。周先生也认为“永不忘在王家”是一个被动句式,“在”为表示被动的语法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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