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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如今陕西的商县(今商州市)。这个是魏氏源《书古微》上说的(《汤誓序发微》)。他所举最强的理由是(1)《书序》“汤始都亳,从先王居”,先王就是契(《周语》:“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韦昭注:“玄王,契也。”据《史记》世系看起来,契到汤,恰好十四世。又《商颂毛传》,也说玄王是契。伪孔传说先王是帝喾,实在大错了的);契封于商(《书帝喾厘沃序疏》:“郑玄云:契本封商国在太华之阳。”)。(2)《诗·商颂》疏引《雒子命》(《书纬》)“天乙在亳,东观于洛”。《艺文类聚》引《尚书中候》,“天乙在亳,诸邻国襁负归德;东观于洛,降三分沉壁”。亳一定在洛之西,才可说东观。(3)《史记·六国表序》:“或曰:东方物所始生,西方物之成孰;夫作事者必于东南,收功实者常于西北;故禹兴于西羌;汤起于亳;周之王也,以丰镐伐殷;秦之帝,用雍州兴;汉之兴,自蜀汉。”看他所连类并举的,就可以知道亳一定在雍州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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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是偃师,这个,班固(《汉书·地理志》,河南郡偃师县,“有尸乡,汤所都”)、刘昭(《续汉书·郡国志》,河南郡偃师县注引《皇览》,“有汤亭,有汤祠”。又“尸乡,在县西三十里”)说法,都和郑玄相同。依我看起来,还有一条证据:《孟子》:“伊尹耕于有莘之野。”《史记》:“伊尹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有莘是周太姒的母家,在如今陕西合阳县。《吕氏春秋·本味篇》:“有侁氏得婴儿于空桑,后居伊水。命曰伊尹。”伊尹见汤的时候在有莘,后来居于伊水,就是汤始居商县,后居偃师的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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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就是汉朝的薄县,后来又分置蒙、谷熟的,地当今河南商丘、夏邑、永城三县之境。这个班固于薄县下,虽没有说是汤所都;然而后文论宋地,说:“昔尧作游成阳,舜渔雷泽,汤止于亳;故其民犹有先王遗风:重厚,多君子;好稼穑,恶衣食,以致畜藏。”王鸣盛硬说“止”字是“游息”;然而古人说“某某之遗风”,都是指他久居之地,不是指他游息之地(《汉书·地理志》的本身,就处处是证据)。不能如此曲解;况且孟子的话,就是一个大证据;岂能袒护着郑康成,反疑心孟子(孟子所用的,都是《书》说,是有传授的,上章已经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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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当汤的时候,既然有这三处可指为亳,汤到底是先住在哪一个亳,后来才迁居到哪两个亳的呢?要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一考当时用兵的形势。上文《史记》所举汤用兵之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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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宁陵下,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如今河南的宁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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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昆吾有两处:一是左昭十二年,“昔我皇祖伯父昆吾,旧许是宅”。是如今河南的许昌县。一是哀十七年,“卫侯梦于北官,见人登昆吾之观”。《注》:“卫有观,在古昆吾之虚,今濮阳城中。”是如今直隶的濮阳县。桀时的昆吾在旧许,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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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条(见第三章第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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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续汉书·郡国志》,济阴郡定陶,有三亭。如今山东的定陶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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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卷陶(《书序》,汤归自夏至于大坰。仲虺作诰。《史记索隐》:“……卷当为坰……解尚书者以大坰今定陶……旧本或旁记其地名,后人转写,遂衍斯字也。”又《左传》定元年“仲虺居薛”,薛是如今山东的滕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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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诗·商颂》“韦顾既伐,昆吾夏桀”。则汤当伐桀之前还伐过韦顾两国;韦在如今河南的滑县(《左传》注“东郡白马县有韦城”,《郡国志》作韦乡。《通典》:滑州韦城县,古豕韦国),顾在如今山东的范县(《郡县志》:顾城,在濮州范县东二十八里,夏之顾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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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桀的都城,《伪孔传》说在安邑。《书序》:“伊尹相汤伐桀,升自陑。”它说:“汤升道从陑,出其不意;陑在河曲之南。”(《正义》:“盖今潼关左右。”)“遂与桀战于鸣条之野”。它说“地在安邑之西,桀逆拒汤”。皇甫谧就再连昆吾也拉到安邑来,说:“今安邑见有昆吾邑,鸣条亭”;然而昆吾所在,证据确凿,苦于不能一笔抹杀,就说明“昆吾亦来安邑,欲以卫桀,故同日而亡”。如此信口开河,真乃千古笑柄。金氏鹗据《史记》吴起对魏武侯“夏桀之居:左河济,右太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国语》“幽王三年,西周三川地震,伯阳父曰:周将亡矣,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断定桀之都在洛阳,韦注引禹都阳城,还不密合(《求古录礼说》卷六《桀都安邑辨》)。我说:古人都邑所在,不过传得个大略(见上节),阳城、洛阳,数十百里之间,实在无从硬断。《小戴记·缁衣》引尹吉(就是《尹诰》,书经篇名。序书的又把它唤做《咸有一德》,见郑注)“惟尹躬天见于西邑夏”。注:“天当为先字之误……夏之邑,在毫西。”《正义》:“案《世本》及《汲冢古文》云:禹都咸阳……”咸阳,是误字,如今《汉书·地理志》注引《世本》、《续汉书·郡国志》引《汲冢古文》,正作阳城,“西邑夏”,似乎是对于东迁的夏而言之。《国语》史伯对郑桓公曰:“昆吾为夏伯矣。”韦昭注:“祝融之孙陆终第三子,名樊,为己姓,封于昆吾。昆吾,卫是也。其后夏衰,昆吾为夏伯,迁于旧许。”据此,桀似乎是始都阳城,后迁旧许,同昆吾在一起的;所以同日而亡(《商颂郑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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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逸周书·殷祝篇》:“汤将放桀于中野;士民闻汤在野,皆委货,扶老携幼奔,国中虚……桀与其属五百人,南徙千里,止于不齐;不齐士民,往奔汤于中野……桀与其属五百人徙于鲁,鲁士民又奔汤……桀与其属五百人去居南巢……”就可以知道桀的踪迹,是步步往东南退的(《御览》八十三引《尚书大传》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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桀既然是往东退,汤自然是往东进;那么,一定是先都商县的亳,再都偃师的亳,再都邻葛的亳的。不过,“既绌夏命还亳”的亳,却无从断定其在哪一处(因为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它唤做亳,所以不敢断定这亳是灭桀以前最后所住的亳。何以知道他随便到什么地方,都把它唤做亳呢?据上文所考证,当汤的时候,就有三个亳,是一个证据;左襄二十年,“乌鸣于亳社”,是宋国的社,还唤做亳社。《史记·秦本纪》:“宁公二年……遣兵伐荡社;三年,与亳战,亳王奔戎,遂灭荡社。”《集解》:“徐广曰:荡音汤,社,作杜。”《索隐》:“西戌之君,号曰亳王,盖成汤之胤。其邑曰荡社。徐广云:作汤杜,言汤邑在杜县之界,故曰汤杜也。”《封禅书》:“于社,亳有三社主之祠。”《索隐》:“徐广云:京兆杜县有亳亭,则社字误,合作杜亳。”《说文》:亳,“京兆杜陵”。是汤之后在雍州的,所居的城,还唤做亳。是两个证据。所以我只说汤的时候,考得出的亳有三处。并不敢说汤的时候,亳只有三处)。然而汤用兵的形势,却因此可以推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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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初都于今商县的亳,后来进取偃师;桀大约是这时候(或者不是)弃阳城,退到旧许;汤再进到现在河南的东境(邻葛的亳);从此以后,伐葛,伐韦,伐顾,然后迥向南伐昆吾。伐昆吾,就是伐桀;桀是从中野、不齐、鲁,步步东南退,最后逃到鸣条;汤以其间,又伐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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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条是东夷之地;三、鲁,也是和东夷逼近的(参看第六章第五节。中野、不齐无可考)。我们因此悟到:汤用兵的形势,实在和周初相同;不过周朝灭纣,东征,伐淮夷,是武王、周公、成王三世相继,汤却是一个人干的罢了(《孟子·滕文公篇》:“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赵注》:“载,始也……一说,言当作再字;再十一者,汤再征十一国;再十一,凡征二十二国也。”不论十一、二十二,总之汤用兵的次数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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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朝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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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商朝的帝系图,是据的《史记》、《国语》“玄王勤商,十四世而兴;帝甲乱之,七世而亡”,又姜氏告公子重耳,“商之享国三十一王”。《大戴礼·保傅篇》:“殷为天子,三十余世,而周受之。”《少闲篇》:孔子告哀公“成汤卒崩,二十一世,乃有武丁即位;武丁卒崩,九世,乃有末孙纣即位”。都和《史记》世数相合。又《书经·无逸篇》述殷中宗高宗祖甲诸君享国的年数,似乎也还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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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朝一代,可考见的事情,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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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是伊尹放太甲。《史记》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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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乃立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二年崩。立外丙之弟中壬……即位四年崩。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太甲,成汤适长孙也……帝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肆命》、《徂后》。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见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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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本来没有异说,伪古文《太甲》才说“王徂桐宫居忧”,又说“惟三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伪《传》就说“汤以元年十一月崩,至此二十六月,三年服阕”;又解《书序》的“太甲元年”,作“汤没而太甲立称元年”;伪《伊训》:“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作“汤崩逾月,太甲即位,奠殡而告”以就之;就把外丙中壬两君革去,又把《史记》的“太甲既立三年”,“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三年”,两个“三年”缩成一个三年了。这是不值得一辩的(但看上文商朝的世数,各书都与《史记》合,就知道绝不能略去外丙、中壬两君)。商朝的“君位继承”,大概是“兄终弟及”,而所谓“弟”者,以“同母”为限,所以《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说:“商质者主天,夏文者主地;主天者法商而王,故立嗣予子,笃母弟;主地法夏而王,故立嗣予孙,笃世子。”《公羊》何注(隐七年)说:“母弟,同母弟;母兄,同母兄……分别同母者,《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质家亲亲,明当厚异于群公子也。”《史记》:“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废适”的“适”字,包括“弟”与“子”而言;和“诸弟子”的“诸”字一样。以次当立的母弟,唤做“适弟”;同母的弟兄,以次都立尽了,似乎应当回转来,立长兄的儿子;譬如,仲壬死了立太甲,沃丁死后立祖丁;这个也要包括于“适子”二字之中。至于伊尹“摄行政,当国,以朝诸侯”,自然是非常之举,与所谓“古之人皆然”的“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无涉(《论语·宪问》,《小戴记·檀弓》。因为他在三年以外。桐宫,《史记集解》:“郑玄曰:地名也,有王离宫焉。”赵岐《孟子》注〈《万章上》〉也只说“放之于桐邑”。《史记正义》:“《晋大康地记》云:尸乡南有亳阪,东有城,太甲所放处也。”阎若璩又说——《尚书古文疏证》——《续汉书·郡国志》梁国虞县有桐亭,虞是如今河南的虞城县,离邻葛的亳,只有七十里。才便于伊尹,既然摄政,又可往来训诲。这两说怕都是因亳而附会的,未必可据)。其二是殷朝的屡次迁都。据《史记》所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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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丁迁于敖(《书序》作嚣,《正义》李颙曰:嚣,在陈留浚仪县〈如今河南省城西北〉。皇甫谧云:仲丁自亳迁嚣,在河北也。或曰:今河南敖仓〈就是《括地志》的说法〉,二说未知孰是。《史记正义》:“《括地志》云:荥阳故城,在郑州荣泽县西南十七里,殷时敖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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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亶甲居相(《史记正义》:“《括地志》云:故殷城,在相州内黄县东南十三里。即河亶甲筑都之所,故名殷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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