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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古文家的说法,却和今文家不同。他们虽也说周爵五等,而说封土则大异。按《周官·大司徒》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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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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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玄注《王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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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地殷所因夏爵三等之制也……《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合伯子男以为一,则殷爵三等者,公侯伯也;异畿内谓之子。周武王初定天下,更立五等之爵,增以子男;而犹因殷之地,以九州之界尚狭也。周公摄政,致大平,斥大九州之界;制礼,成武王之意;封王者之后为公,及有功之诸侯:大者地方五百里;其次侯,四百里;其次伯,三百里;其次子,二百里;其次男,百里。所因殷之诸侯,亦以功黜陟之。其不合者,皆益之地为百里焉。是以周世有爵尊而国小,爵卑而国大者。惟天子畿内不增,以禄群臣,不主为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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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氏此说,羌无证据,征诸古书,又实在没有这么一回事(《东塾读书记》卷七,有一条论此事甚核。所以就相信《周礼》的人,也不敢说它曾经实行),实在未敢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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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实际上,封地的大小,也并没有什么争辩头。为什么呢?无论“百里、七十里、五十里”,“五百里、四百里、三百里、二百里、百里”,总不过是一种制度。无论什么制度,行的时候,总不能没有差池;何况封建?初封的时候,就算是照定制的,到后来或扩充,或侵削,也总是事实上的问题。况且封建总不过是施之于一部分之地。一朝之兴,不过于实力所及之地灭掉旧国,封建自己的宗族;其余的地方,总是因循其旧的。那么,焉得有整齐划一的制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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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和诸侯的关系,经传上所说,咱们也且把它写在下面,但是这种制度,也未必完全实行。就行之也未必能久,这也是无待于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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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管辖上的关系。《王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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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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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使其大夫为三监,监于方伯之国,国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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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注》二伯,说“《春秋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公羊》隐公五年传文)。则郑氏虽以此为殷制,也以为周朝亦是如此。又武王灭商,使管叔、蔡叔、霍叔为三监,《王制》这所说的,也明是周制(郑氏以《王制》多为殷制,又或以为夏制,都以其和《周礼》不合,勉强立说的,不足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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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往来交际的关系。《王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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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侯之于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天子五年一巡守。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觐诸侯问百年者就见之;命太师陈诗,以观民风;命市纳贾,以观民之所好恶,志淫好辟。命典礼,考时月正日,同律,礼乐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黜以爵;变礼易乐者为不从,不从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为畔,畔者君讨;有功德于民者,加地进律。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东巡守之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南巡守之礼。十有一月北巡守,至于北岳,如西巡守之礼。归假于祖祢,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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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这一段,全根据于《尚书·尧典》(伪古文分为《舜典》)和《白虎通·巡守篇》所引的《书大传》,想必是今文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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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白虎通》:“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年一巡守;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一年物有所终始,岁有所成,方伯行国;时有所生,诸侯行邑。”(《公羊》隐八年《何注》,也说“三年一使三公黜陟,五年亲自巡狩”。桓元年注,“故即位比年,使大夫小聘,二年使上卿大聘,四年又使大夫小聘,五年一朝”。则又与《王制》不同)这都是今文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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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古文家说,却又不同。按《周官·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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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畿方千里,其外方五百里,谓之侯服,岁一见,其贡祀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甸服,二岁一见,其贡嫔服;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男服,三岁一见,其贡器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采服,四岁一见,其贡服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卫服,五岁一见,其贡材物;又其外方五百里,谓之要服,六岁一见,其贡货物;九州之外,谓之蕃国,世一见,各以其所宝贵为挚。王之所以抚邦国诸侯者:岁遍存;三岁遍;五岁遍省;七岁属象胥,谕言语,协辞命;九岁属瞽史,谕书名,听声音;十有一岁,达瑞节,同度量,成牢礼,同数器,修法则;十有二岁,王巡守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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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左传》昭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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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聘以志业;间朝以讲礼;再朝而会以示威;再会而盟,以显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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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慎《五经异义》以今文说为虞夏制,《左传》所说为周礼。贾逵、服虔以《左传》所说为天子之法。崔氏以为朝霸主之法。郑玄则以为五年一小聘,比年一大聘,三年一朝,是晋文霸时所制。虞夏之制,诸侯岁朝;而虞五年一巡守,夏六年一巡守。《周礼》所说,是周制;《左传》所说,不知何代之礼。均见《王制正义》(又《王制疏》引《五经异义》:“《公羊》说:诸侯四时见天子及相聘,皆曰朝……卒而相逢于路曰遇。古周礼说春曰朝,夏曰宗,秋曰觐,冬曰遇〈见《周官·大宗伯》〉,许慎……从《周官》说,郑驳之云……朝通名,如郑此言,《公羊》言其总号,《周官》指其别名,《异义》,天子聘诸侯,《公羊》说:天子无下聘义,《周官》说:间问以谕诸侯之志,许慎……从《周官》说,郑无驳,与许慎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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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孟子·告子篇》“天子适诸侯曰巡守,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梁惠王》篇“天子适诸侯曰巡狩;巡狩者,巡所守也。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职者,述所职也;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夏谚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吾王不豫,吾何以助。一游一豫,为诸侯度”。以为晏子之言)。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以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白虎通·考黜篇》说:“诸侯所以考黜何?王者所以勉贤抑恶,重民之至也。《尚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下文胪列黜陟的办法,更为详细。怕和《王制》所载,同是一种空话,未必真能实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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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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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内爵,则是以公、卿、大夫,分为三等的。所以《白虎通》说:“公卿大夫何谓也?内爵称也。”又说:“内爵所以三等何?亦法三光也。所以不变质文何?内者为本,故不改内也。”(这是说商朝内外爵皆三等;周朝改商朝的公一等,侯一等,伯子男一等,为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至于内爵则不改)这是天子之制至于诸侯,却是《王制》所说“上大夫卿(《白虎通》引少一个“卿”字,然而《白虎通》只说“诸侯所以无公爵者,下天子也”。没有说诸侯无卿爵,则其以上大夫为卿可知),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所以《白虎通》引这句话,又说明道:“此谓诸侯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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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官的数目,则是以三递乘的。《王制》说:“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礼记·昏义》同。《北堂书钞》卷五十引《五经异义》、《今尚书》夏侯、欧阳说亦同。又说明其故道:“凡百二十,在天为星辰,在地为山川。”(《白虎通》说:“凡百二十官,下应十二子”)《御览》引《尚书大传》说:“古者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每一大夫,三元士佐之。”《白虎通》同。郑玄注《王制》说这是夏制,他是据着《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把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加起来,得百二十之数;抹掉二十,单说一百,合于古人“举成数”的例;所以如此说法。然而《明堂位》这篇书,本来不甚可信,前人疑之者甚多。郑注《明堂位》说:“周之六卿,其属各六十,则周三百六十官也;此云三百者,记时冬官亡矣。”已经穿凿得不成话。又说:“以夏殷推前后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官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记也。”可见他也有点疑心。按《春秋繁露》说: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之外,又有二百四十三下士,合为三百六十三,法天一岁之数。周官三百六十,恐不是像《周官》所说的(周六官,其属各六十,见《天官·小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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