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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英宗年号,公元1064—1067年)1162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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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财政上,宋初用度尚小;平吴、蜀、江南、荆南、湖南、南汉诸国,都颇得其蓄积,所以颇称富饶。后来兵多而官也多;真宗又因外交上的关系,去封泰山,祠汾阴(这件事,散见于《宋史》寇准、丁谓、王旦、王钦若诸人传中,然而并不是真相。据《宋史》说:澶渊之役,寇准主亲征,王钦若主迁都。和议既成,真宗颇优待寇准,寇准也自鸣得意。王钦若内怀惭愧,就对真宗说:澶渊之役,实在是“城下之盟”,寇准以陛下为“孤注”耳。真宗颇以“城下之盟”四字为耻,问他有什么法子,可以雪耻?王钦若说:只有封禅,于是妄言有天书降,就出去封泰山,祠汾阴。以封禅为雪耻的方法,真宗愚不至此。宋朝人素好说话,果然如此,断不能不起哄的;然而当时也并没有多少人反对,可知其中一定别有用意。《真宗·本纪赞》说:“契丹.其主称天,其后称地,一岁祭天,不知其几;猎而手接飞雁,鸨自投地,皆称为天赐。祭告而夸耀之。宋之诸臣,意者欲假是以动敌人之听闻,而潜销其窥伺之心欤?”颇得当时的真相),未必吓得倒敌人。而因此大兴土木,广营斋醮,财政的耗费,倒弄得一天大似一天;仁宗在位岁久,万事因循;更加以陕西的用兵,财政更形竭蹶。原来宋朝最为无名的费用,是“郊祀”(祭天时的赏赐。至道末,五百余万缗。景德〈真宗年号,公元1004—1007年〉七百余万缗。仁宗时,一千二百余万缗、“养兵”、“宗室吏员冗禄”〈真宗时,九百七十八万五千缗。仁宗时,一千二百万缗。〉治平视皇祐〈仁宗年号〉,增十之三。元祐〈哲宗年号〉则一倍皇祐,四倍景德)三项,其数都日有加增。所以它的岁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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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道末22245800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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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末150850100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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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祜元126251964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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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二116138405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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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末的岁出,是126775200缗,还有盈余。治平二年的岁出,是120343174缗,再加以非常出(临时经费)11521278缗,就不足15726047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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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宋朝的政治,还有一种毛病,便是防弊太甚。不但削弱外官的权柄,便对于中央的官,也是如此。唐中叶以后,因为宦官掌握兵权,枢密使一职,就渐渐尊重,前面已经说过了(前篇第十五章第一节,本篇第一章第四节)。却到五代时,还相沿设立此官,改用士人,宋朝也是如此。又唐朝中叶以后,因财政紊乱,特设度支使一官,以整理财政,又因这时候,盐铁两项,都是入款的大宗,又特设盐铁使一官。宋朝都没有裁掉;于是合户部度支盐铁,为一个机关,谓之三司。就成一个“中书主民,枢密主兵,三司理财”的局面。宰相的权柄太小(当时的人说:财已匮而枢密还是添兵;民已困而三司还是敛财;中书看着民困,而不能叫三司宽财,枢密减兵。这就是行政不统一的毛病),而谏官的气焰却极盛。这个一者因宋初的君主,要想防制权臣,特借台谏以重权(苏轼说:“历观秦汉,以及五代,谏诤而死,盖数百人;而自建隆以来,未尝罪一言者;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风采所系,不问尊卑。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故仁宗之世,议者讥宰相但奉行台谏风旨而已”)。二者,也因为五代时候,风俗大坏,气节扫地,发生了一种反动力。宋朝的士夫,就多有“务为名高”、“好持苛论”的气习。喜欢求名,就遇事都要起哄,到后来就弄成一种群众心理的样子。好持苛论,便彼此不能相容,就弄得互相嫉忌,不免要用不正当的“竞争”、“报复”手段。所以喜欢结党,喜欢排挤,喜欢标榜,喜欢攻击,差不多是宋朝士大夫人人同具的气习。恭维自己的同党,便说得比天还要高;毁骂异党的人,就说得连禽兽也不如。叫后世读史的人疑惑,这时候,何以君子这样多,小人也这样多,其实谁也算不得君子,谁也不定是小人,不过是风气已成,人人为群众心理所左右。其中起哄得最厉害的,就是英宗时所谓“濮议”,欧阳修有一篇文章,记这件事情,颇为穷形尽相。惜乎太长,不能抄录;读者诸君,可自己取来看一遍(宋朝的党祸,实在是从真宗时闹起的。当时王钦若和寇准,就互相排斥。读史者都说寇准是君子,王钦若是小人。天书一件事,似乎是王钦若等几个人弄出来的。其实寇准也并没反对,而且也上书献符瑞。可见得两派之争,其中并没甚政见的异同了。天书的事情,丁谓是其中一个有力的人物,因为丁谓是做三司使,全靠他筹了款来,然后封禅等事得以举行的。真宗末年,复相寇准。真宗的皇后刘氏,“警悟,晓书史”,颇与闻政事。真宗末年久病,事情更都是皇后管的。内侍周怀政,不知怎样,忽然想请太子监国〈刘皇后无子;后宫李氏生子,刘后取为己子,叫杨淑妃抚养他;后来立为太子,这便是仁宗〉,去同寇准商量,寇准亦以为然。后来事情泄露了,便罢寇准,代以丁谓。怀政忧惧,要想废刘皇后。杀掉丁谓,再相寇准,而逼真宗传位于太子。事情又泄露了,于是诛怀政,贬寇准,诏太子开资善堂,引大臣决事,而后裁制于内。这件事情,据《宋史》说:想叫太子监国,原是真宗的意思,不过对周怀政说及,而怀政出去告诉寇准的。然而羌无证据。若果如此,周怀政也不负多大的责任,何至于就想废皇后杀宰相呢?若本来周怀政和寇准毫无关系,废掉皇后,杀掉宰相,去请他来再做宰相,寇准又如何肯来呢?所以这件事,殊为可疑。寇准既贬,丁谓自然得法了。未几,真宗去世,丁谓和内侍雷允恭,去营视山陵。雷允恭误听人言,把皇堂移了一块地方。太后叫王曾去复看。王曾就说他“包藏祸心,有意移皇堂于绝地”,借此把丁谓挤去。这种手段,殊不正当,而宋人非常赞美他。丁谓既罢,代以王曾。后来吕夷简做宰相。吕夷简这个人,《宋史》上也说他不大正当的。然而也没甚显著的坏处。仁宗是李宸妃所生,当刘太后在日,始终自己没有知道。刘太后死后才有人对他说起。于是仁宗大恸,去易棺改葬。先是李宸妃死的时候〈李氏本是顺容,疾急时,进位为宸妃〉,刘太后本要“用宫人礼治丧于外”。吕夷简对太后说:“礼宜从厚。”又对承办丧事的内侍罗崇勋说:“宸妃当用后服敛。以水银实棺。异时莫谓夷简未尝言也。”罗崇勋也听了他。及是,仁宗开棺验视,妃“玉色如生,冠服如皇太后”,乃叹曰:“人言其可信哉。”〈当时告诉仁宗的人,说宸妃是死于非命〉待刘氏加厚。吕夷简这种事情,读史的人,不过说他有心计,能替刘氏打算,其实这等处,消弭掉无数无谓的风潮。不然,早就兴起大狱来了。仁宗即位之后,吕夷简仍做宰相。仁宗的皇后郭氏,因和尚美人、杨美人争宠,自己去批尚美人的颊。仁宗自起救之,误批上颊。仁宗大怒,要废掉郭后,吕夷简不曾反对。这时候,孔道辅做台长,率谏官范仲淹等力争。一时都遭贬谪。这件事,宋人也算它一件大事情的。西夏既和之后,仁宗用夏竦做枢密使。谏官欧阳修等攻之,说他是奸邪。竦才到京城,就罢去。代以杜衍。于是国子监直讲石介,就做了一首《庆历盛德诗》,以称美仁宗。杜衍之党,和夏竦之党,就互相指目为党人,大相攻击〈欧阳修《朋党论》,就是作于此时〉。公元1043年,仁宗以范仲淹为宰相,富弼为枢密使。范仲淹是王荆公以前一个有心改革的人。《宋史》上说他锐意裁抑徼幸,考核官吏。然而不便者多,不过几个月,就罢去。杜衍继为宰相。御史中丞王拱辰攻其婿苏舜钦,和他所引用的集贤校理王益柔。杜衍不自安,罢职而去。于是富弼、范仲淹、欧阳修等,也联翩辞职。拱辰大喜,说:“吾一网打尽矣。”而夏竦又继为宰相。再以后的大事件,便是濮议了,以上党争的事情,一一详叙起来太繁。《宋史》中诸人的传,读者可自取参考。但是《宋史》的议论,全是一偏的。须得自出眼光,用精密的手段考校。总而言之:宋朝的党争,不过是闹意气,并无甚真有关系的事情。却因此弄得政局不能稳静;无论什么人,都不能放手做事情;就奋勇去做,也四面受人牵掣,不得彻底;即使一时勉强办到,不久政局转变,也要给人家取消掉的。后来的王荆公,就是榜样。这个却贻害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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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其最可痛心的,就是民穷财尽。原来从藩镇擅土以后,就多用武人做地方官,管收税机关;又创设了无数麻烦的杂税。这种苛税,无有不是拣着地方上贫弱的人欺的(因为豪强的人,都是有势力,能和官府相结托的)。于是贫弱的人,就只得献其所有,以托庇于豪强;有产的人,就逐渐变为无产者。这么一来,豪强的力量更大了,就更可以兼并贫弱的人。而且干戈之际,田地总有荒废的;还有那贫弱之人流亡的;田地也都入于豪强之手。于是贫富就大为不均。宋朝的收税,是很宽的。每破一国,必把它所有的苛税废除,或是大加蠲减(累朝相承,又递有蠲减)。而且“一遇水旱徭役,则‘蠲除’、‘倚阁’,殆无虚岁。倚阁者后或凶歉,亦辄蠲之”。“畎亩转易,丁口隐漏,并兼伪冒”,也“未尝考按”。然而历代开国之初,都有一种改良分配的政治(譬如晋之户调,魏之均田,唐之租庸调制),宋朝却丝毫未有。所以取民虽宽,只是优待了一种豪强兼并的人,贫民丝毫得不到好处,而且受豪强的压迫更甚。民间借贷的利率,春天借米一石,秋天就还他两石,还算是普通的(见《宋史·陈舜俞传》),司马光说当时穷民的情形,“稼一不登,则富者操奇赢之资,取倍称之息;偶或小稔,责偿愈急;税调未毕,资储罄然;谷未离场,帛未下机,已非己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绨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亩,不知舍此尚有可生之路耳”(见《宋史·食货志》)。这种状况,真是言者伤心,闻者酸鼻了。还有一件,宋朝的税额虽轻,而税目和征收的方法,都很不佳良;所以国家收入虽少,人民的负担,并不见轻(参看第十章第五六节)。又有一种苛酷不堪役法,简直是绝掉人民的生机,社会的经济状况,就更不堪设想了。原来所谓“力役”,就是唐朝租庸调制里的所谓“庸”,“庸钱”既已并入两税,就不该再有所谓力役。然而从唐朝中叶以后,还是要按“人户等第”差充的。赋税无论重轻,总还有个数目;数目过大,表面上总还有些说不出来。这种差役的苦累,却是因办公事而赔贴,法律上无可告诉(宋时差役的名目,是衙前——主官物;里长、正、户长——督课赋税;耆长、弓手、壮丁——逐捕盗贼;承苻、人力、手力、散从——以供驱使;而衙前、里长,最为苦累,往往倾家不能给)。所谓人户的等第,是以丁口的多寡,和资产的厚薄定的。于是百姓弄得不敢多种一亩田,多栽一株桑,也有自残以免役的,也有自杀以免子孙之役的。真是惨无人道。以上所说的话,还不过述得一个大略:若要仔细说起来,还有许多的情形(读者请自取《宋史》的《食货志》看一遍)。总而言之:宋朝的百姓,是苦极不堪的。所以从澶渊议和以后,除掉陕西一隅,因西夏造反,连兵五六年外,此外并没有什么大干戈;而且朝廷也并没行什么害民的事情;然而海内的景象,已觉得憔悴不堪;财政上很觉得竭蹶,而察看民力,租税的负担,业已至于“不可复加”的限度。要想设法改革,一切弊窦,都是积重如山的。这样的一个国家,要想治理真觉得无可下手。惟其如此,我们读史的人,真不能不佩服神宗和王荆公的热心和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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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王荆公的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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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变法的结果,不过弄得党争更甚,所创的法,也不过供给后来奢侈的君主、贪欲的宰臣,聚敛和妄作妄为之用,岂不可叹。王荆公是我国有数的政治家,怕也是世界有数的政治家。他一生的事迹,本书因限于篇幅,不能备详。近人新会梁氏,著有《王荆公传》一书,很为可看。读者诸群,务必取来细读一过。“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这种伟大人物的精神和人格,是不可以不天天“心向往之”的。讲史学的人,总说历史有裨于修养,我说历史的有禆于修养,无过于看王荆公这一种人物的传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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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的用王荆公做宰相,事在公元1069年。到公元1074年六月,罢相。明年二月,再入相。又一年多而罢。继其后的,是韩绛、吕惠卿等。终神宗之世,行荆公的法不曾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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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王荆公的时候,宋朝所亟待整理的,是财政与军政。然而荆公的眼光,不是专注于一时的。所以他的财政政策,大致在于宽恤人民,培养社会的富力;至于兵政,则想变募兵为民兵;还于这种眼前的急务以外,特注意于培养人才,而改良学校和选举。这是荆公内政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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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所创设的财政机关,是制置三司条例司(神宗初令司马光等置局看详,裁减国用。光辞以不能。乃罢裁减局,但下三司共析。荆公执政后。才创设这个机关)。创设之后,对于支出一方面,则把一岁的用度,和郊祀大计,都“编著定式”。所裁省的冗费,计有十分之四。其余一切积极的政策,也都是从此议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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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对民政上的设施,最紧要的,是“青苗法”和“免役法”。“青苗法”是陕西转运使李参所行。当春天播种时,叫百姓自己揣度,种田之后,能有多少盈余,官就酌量借钱给他,以做种田的资本;到谷熟后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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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公把这个法子,推行到诸路。用常平广惠仓的钱谷做本钱(常平仓是汉朝耿寿昌所创的法子。丰收之年,仓里储蓄了米,到荒年发出来平粜;使岁有丰歉,而谷价常得其平;不至于荒年则吃米的人受累,丰年则种田的人吃亏。所以谓之常平。历代仿办的很多,也有就唤做常平仓的,也有另立广惠……名目的。但是常平二字,总算做这种仓的总名。南宋后,又有一种社仓,则用意与常平同,而办法小异。可参考《文献通考》的《市籴考》)。这是所以救济富人盘剥重利之弊的。“免役法”是改“差役”为“雇役”,令“乡户”各按等第,翰“免役钱”。本来无役的人家,出“助役钱”(其“额”,是按一县所须的数目均摊。又额外增取二分,谓之“免役宽剩钱”,以务水旱)。官用此钱,募人充役,不再“签差”。其整理赋税,最为根本的,是“方田均税法”。以东西南北各千步之地为一“方”。每年九月,县令委佐官分地计量。于每一方地的角上,立了一根木头,以作标识。测量既毕,则经界已正;然后察看其土性的高下,以定赋税(当时反对青苗的人,其理由是:一、官放钱取息;二、取息二分太重;三、州县以多借出为功,不免押借;四、有钱的人,不愿借,无钱的人,借了不容易还;银钱入手,良民不免浪费,何况无赖之徒?追收起来,州县就不免多事;五、出入之际,吏缘为奸,法不能禁。一、二两说,都不足论〈取息二分,较之当时民间借贷的利率,已经轻得多了〉。三、四、五都是奉行不善之弊,不能怪到法的本身。青苗一事,读史的人,大都以为诟病,然而所谓害民的话,都出在反对党的口里。此外,在“反对荆公的《宋史》”里,竞也找不出什么证据来。可见当时奉行就是不善,也没有多大的弊病。反对雇役的理由是:一、向来差役,固有因此破家的,也有全然不役的下户;现在一概要出钱,上户则便,下户则否。不知负担本该均平;况且免役钱亦视乡户等第,以定多少,并非是不论贫富,概今出同一的钱;还有向来无役的户,也出助役钱;如何得便于上户,不便下户?二、户口升降失实。不知差役也要分别人户等第的。户口的升降,和役法的为差为雇无关。此外理由尚多,更不值得一驳。总而言之,荆公所行的法,以免役为最完全合理。所以后来辗转变迁,而其法卒不能废。——差役之法,卒不能复。新会梁氏说:“直至今日,人民不复知有徭役之苦,即语其名,亦往往不能解……公之此举……实国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誉之社会革命……”实非虚言。青苗原非完全合理之法,然在当时,确亦为救济贫民之一法。方田则荆公时推行不曾甚广。后来徽宗时候,虽然继续进行,恐怕有名无实。此外还有“市易”、“均输”等法,也是关于经济的行政,以其推行也不甚广,而本书篇幅有限,所以从略。读者可自取《宋史·食货志》参考)。关于军事,则首先着手于裁兵,把不任禁军的,降为厢军;不任厢军的降为民。《宋史》上不曾明言其所裁之数,只说“所裁减者甚众”(《通考》同)。其次则改掉从前番戍之制,置将统兵,分驻各路(其置将之数,河北十七,府畿七,京东九,京西四,廓延九,泾原十,环庆八,秦凤五,熙河九,淮南两浙江南东西路各一。荆湖北路一,南路二,福建路一,广南东路一,西路二,共九十二将。又有马军十三指挥,忠果十指挥,士军两指挥,与将并行。一将一指挥的兵数,史无可考;但知忠果十指挥,额各五百人;东南诸将的兵,有在三千人以下的)。又行保甲之法,以十家为一保,保有长;五十家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有都保正、副。户有二丁的,以其一为保丁。保丁中每日轮派五人备盗。后来才教保长以武艺,教他去转教保丁(荆公是主张民兵制度的。和反对党辩论的话,具见《宋史·兵志》。还有他上仁宗的书,也畅论此理,可以参看。当时还有“保马”之法,由官给民马,令其豢养,而免其租税的一部。又特置“军器监”,以改良军器,本书因限于篇幅,也只得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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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育选举的改革,见第十章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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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神宗的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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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荆公,所想膺惩的是辽、夏。但这两件事,都不是一时办得到的。于是先为伐夏的准备,而有恢复河湟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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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宣宗时,虽然恢复河湟,然占据其他的蕃族,仍旧不少。大者数千家,小者数十百家,为一“族”,各有首领。内属的谓之“熟户”,不内属的谓之“生户”。起初,凉州的潘罗支,和青唐的唃厮罗,都能和西夏相抗。后来潘罗支之兄弟厮铎督,为元昊所并。唃厮罗死后,也国分为三(潘罗支杀李继迁,已见前。不久,被蕃族附继迁的所杀。潘罗支,宋朝本曾授以朔方节度的名号,及是,遂以授其弟厮铎督。元昊复取西凉府,厮铎督和中国,就音信不通,想是给他征服了。唃厮罗初居宗哥城〈在凉州西南五百里〉后徙邈川〈在如今西宁市的东南〉。又徙青唐〈如今的西宁〉,始终和元昊相抗。唃厮罗死后,第三子董毡嗣,遂据河北之地。长子瞎毡,别据河州〈如今甘肃的临夏县〉,次子磨毡角据宗哥城)。公元1070年,建昌军司理王韶,诣阙上平戎三策。说欲取西夏,要先复河湟。荆公颇善其言,用韶为洮河安抚使。于是王韶先克复武胜,建为熙州(如今甘肃的临洮县)。旋破木征,取河州。以次降岷(如今甘肃的岷县)、洮(如今甘肃的临泽县)、宕(在岷县西南)、叠(在临潭之南),开辟熙河一路(董毡传子阿里骨,至孙瞎征,部落自相睽二。哲宗元符二年〈公元1098〉,王赡因之.取邈川、青唐。置邈川为湟州,青唐为鄯州。旋因蕃族反叛,弃之。徽宗崇宁三年〈公元1104年〉,王厚又重取二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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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元昊死于公元1051年(仁宗皇祐三年),子谅祚立。先是鄜州将种世衡,请进城延安东北二百里的旧宽州城,以逼西夏,朝廷许之。城既筑成,赐名为青涧(如今陕西的清涧县)。就以世衡知城事。世衡死后,儿子种谔,继任下去。公元1067年(英宗治平四年),种谔袭取绥州(如今陕西的绥德县),朝议以为擅开兵衅,把种谔贬斥。这一年,谅祚也死了,子秉常立,还只有三岁。公元1069年,愿将所陷的塞门(如今陕西安塞县北)、安远(如今甘肃通渭县境)两砦,归还中国,以换取绥州。神宗也答应了他。谁知道夏人并无诚意,交涉不能就绪。于是改筑绥州城,赐名绥德。夏人就举兵入寇。神宗用韩绛做陕西宣抚使。起用种谔,杀败夏人,进筑了一个啰兀城(在如今陕西米脂县北),又进筑了许多的砦。不多时,夏人来攻,诸砦尽陷,并啰兀也不能守。于是再罢韩绛,斥退种谔。公元1081年,秉常给他的母亲囚了起来。神宗听种谔的话(这时候,种谔已仍做了鄜延总管),令陕西河东,五路进讨,约期同会灵州,不曾成功。公元1082年,侍中徐禧,新筑了一个永乐城(在如今米脂县西),夏人来攻,又败死,这两役,北宋丧失颇多(但《宋史》说“官军,熟羌,义保,死者六十万”,恐怕也言之过甚)。于是仍许西夏讲和(元丰六年,公元1083年。神宗对西夏用兵,是失败的。然而绝不如《宋史》所言之甚。只要看反对新法的人,并没指出什么陕西因用兵而受害的实据来,就可知道了。公元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秉常死,子乾顺立,也只三岁。还了中国“永乐之俘”一百四十九人。当时朝臣,就把神宗时所得米脂〈如今的米脂县〉、葭芦〈如今陕西的佳县〉、浮图〈绥德西〉、安畺〈在如今甘肃安化县东北〉四砦,轻轻还了它。然而划界不定,侵寇仍不绝。于是知渭州章楶,请进城平夏〈如今甘肃的固原市〉以逼之。诸路同时进兵,拓地。西夏毕竟国小,不能支持,介辽人以乞和。公元1087年〈哲宗元祐二年〉,和议再成,从此终北宋之世,无甚兵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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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所述,是神宗以后,对于北方的兵事。还有对于南方的兵事,关系也颇大;如今撮叙其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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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沅水流域的蛮族(参看第一篇第三章第二节),就是黎族的正支。汉时谓之武陵蛮,隋时,汉族的疆域,进拓到如今沅陵地方,置了一个辰州。唐时,又进辟锦(如今湖南的麻阳县)、溪(如今湖南的永顺县)、巫(如今四川的巫山县)、叙(如今湖南的黔阳县)等州。唐末,其地为群蛮所据。宋初,用徭人秦再雄,招降之。于是沅江的蛮族,分为南江和北江(北江彭氏最大,南江舒氏、田氏、向氏最大)。而资江流域,又有梅山峒蛮。如今靖县地方,又有杨氏,号十峒首领(酋长都是汉姓,大约是汉人王其中的)。梅山峒蛮,为患最甚。神宗用章惇经制蛮事。平梅山蛮,开其地为安化、新化两县(今县名同)。又平南江蛮,置沅州(如今湖南的芷江县)。而北江诸酋,亦愿纳土。徽宗时,又降十峒首领,置诚州(如今的靖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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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黔江流域的濮族,在唐时,为东谢(在如今贵州思南县一带)、牂牁(汉朝的牂牁郡境)、西赵(在东谢之南)、夷子(在东谢之西)诸蛮。宋时,先有龙、方、张、石、罗五姓,神宗时,又有程、韦二姓,都通朝贡,谓之西南七蕃。其在长江流域的,则分属黎、叙、威、茂、泸五州(其中唯黎州的三王蛮,系氐羌,余均濮族)。皆不侵不叛,只有居长宁(如今四川的长宁县)、宁远(如今四川屏山县附近)以南的晏子,和纳溪(如今四川的纳溪县)附近的斧望个恕,颇为边患。神宗命熊本讨平它。后来又平定了如今重庆以南的地方,开建了一个南平军(叙、威、茂三州的蛮族,徽宗时,内附置州的颇多。但都不久即废。参看第一篇第六章第六节,第二篇第四章第四节,第四篇第七章。西南诸族,就是如今总称为“高地族”的。鄙人自谓把它分析得颇清楚,读者诸君,务请留意,得了这一个纲领,去看别种书,可以较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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