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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35 大中国史 [:1707086237]
1707091936 大中国史 第二章 俄蒙英藏的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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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38 大中国史 [:1707086238]
1707091939 第一节 俄蒙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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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41 满清末年的中俄交涉,已见前篇第十三章。清朝末年,也知道边境地方的岌岌可危,颇要想法子整顿。然而既没有实力,又没有真能办事的人。要想整顿,而没有真能办事的人,于是所办的事情,不免铺张表面;或且至于骚扰地方,激起当地人民的反抗。于是又想施用高压手段。没有实力而想用高压手段,就不免色厉而内荏,格外足以招致藩属的叛离。果然,外蒙由杭达亲王做代表,和俄国人勾结,就由活佛于八月二十一日,宣布独立,把办事大臣三多,驱逐出境。九月初五日,蒙兵又攻陷呼伦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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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43 这时候,革命军已起,清政府如何顾得到外蒙,只好置诸不论不议之列。而俄国于十一月间,向外务部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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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45 一、承认俄国从库伦到俄境的筑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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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47 二、中蒙订约,申明:1.中国不在蒙古驻兵,2.殖民,3.允许蒙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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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49 三、中国在蒙古改革,须得先同俄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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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51 外务部也置诸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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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53 民国初元,扰扰攘攘,也没有人去问蒙古的信——虽然有遣使宣慰等议论。十月二十七日,俄国全权参赞廓索维慈,和库伦订立《协约》。俄国帮助蒙古,保守自治制度;编练国民军,不许中国人派兵到蒙古和殖民,而蒙古人则允许俄人以《附约》(《俄蒙商务专条》)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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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55 那《附约》上所载的权利,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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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57 一、俄人得自由居住移转,经理商工业和其他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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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59 二、俄人通商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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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61 三、俄国银行,得在蒙古设立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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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63 四、俄人得在蒙古租地,或买地,建筑工厂、铺户、房屋、货栈和租地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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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65 五、俄人得在蒙古经营矿业、森林业、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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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67 六、设立贸易圈,以便俄人营业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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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69 七、俄人得在蒙古设立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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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71 八、俄国领事,得使用蒙古台站——私人只须偿费,亦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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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73 九、蒙古河流,流入俄国的,俄人在其本支流内,都可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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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75 十、俄人得在蒙古修桥,而向桥上的行人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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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77 十一、由俄国领事(或其代表),与蒙官组织会审委员会,审理俄蒙人民事上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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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79 同时向中国、日本、英国,发出通告。中国接到此项通告后,舆论大哗,一时征蒙之论颇盛。外交总长陆征祥,从1912年十一月起,到1913年七月止,前后和俄人磋议过二十多次。七月初七日,将最后《草约》提出国会。众议院(进步党多数)通过,参议院(国民党多数)否决。赵内阁倒后,熊内阁成立。孙宝琦为外交总长,继续和俄人磋议。俄人坚持,《草约》的精神,不能改变。十一月五日(取消议员资格的第二日,国会已不足法定人数),孙宝琦和俄使库朋斯齐,签订如下的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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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81 一、俄人承认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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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091983 二、中国承认外蒙古的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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