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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糊涂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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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沈昌文不熟,在他主政《读书》的年月,我仅仅是个喜欢《读书》的半老的学术青年,对他,只有仰脖子的份儿。等到我来到北京,开始为《读书》写稿,他已经退休。见到他的尊容,已经是晚近的事了。每次见面,他都会说,我总以为你是社科院的那位。社科院还有个吗?我只知道跟我同名同姓的,北大有一位,《光明日报》也有一位,如果社科院还有一位,那我们四个凑一起,可以打打麻将了,输赢都是张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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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昌文在出版界是个大人物,辈分如我者,见了他一律尊称沈公,毕恭毕敬。沈公的名声是办《读书》办出来的,沈昌文时代的《读书》,是如我之辈的学术爱好者的精神家园。当时我在黑龙江一个农业大学教公共课,只要《读书》一到,立即放下所有活计,一篇不落,一口气读完,还能做若干摘记,发点儿小感慨。后来才知道,跟我有同好的人,还有不少。一次在贵州一个小县城里,发现报摊上在一堆色情谋杀的非法刊物中间,居然有《读书》,一问才知道,这里有几个读书人《读书》是每期必看的。那个年月,《读书》不仅有思想、有学术、有品位,还相当敢言,有点儿像当时的言论特区。后来才知道,就为了这点,沈公经常要做检讨,只是检讨完了再犯,然后再检讨,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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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昌文自称“知道分子”,后来这个称谓被《南方都市报》窃去,给多数给他们写专栏的人,都冠以这个头衔,但真正顶得起这个高帽子的,还只有沈公自己。因此,他最近出的一本同忆录,名字就叫《知道》。不过据说,有的时候,沈昌文其实相当糊涂,属于顶级的“糊涂分子”,只是他犯糊涂的时候,往往在他特别热心肠之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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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随笔》的主编来北京拜山,请沈昌文吃饭,邀我作陪,同席的还有《读书》的吴彬和贾宝兰。我发现,只要《读书》的这几员女将在,我们的沈公就成了被嘲弄的对象。吴彬即席讲了一个沈公的故事,说是沈公当年为我们都熟悉的一位学人介绍对象,寻下的女方,大家看起来都感到挺合适。但是为了慎重起见,沈公集思广益,召集《读书》一干瞎参谋、滥干事出主意,出一次主意,吃一次饭,如是者四次五番。大家发现沈公想要撮合的两位,居然连面都没露,甚至连他们俩人知道此事与否,这些“开饭会”的人都不知道。当然,直到今天,沈公要撮合的人,还都是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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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此一个故事,让席间的我们都笑得直不起腰来了,很可口的杭帮菜,都剩下了。过去都是秀色可餐,现在我才知道,好玩的故事,也可以当饭菜的。在吴彬说故事的时候,沈公一脸无奈,一边吃,一边检讨:“我知道我做了很多糗事,我知道我做了很多糗事……”看来当年检讨做得实在太多,炉火纯青,功夫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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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公的糊涂,人家知道;他的知道,人家也知道。他的朋友说,沈公经常喜欢玩儿一些小计谋,比如,你在饭店吃饭,他说他不去,但却悄悄跟进,隐在暗处,让服务员送两个菜给你的桌子上。其实,这种把戏用多了,大家早都知道,只是装作不知,大家都吃完了,假装偶然碰上,互做惊喜状,哈哈一通。终于有好事者忍不住了,拆穿西洋镜,沈公一脸无辜,连说断无此事,下一次,旧戏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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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公作为出版人和报人,外文很好,于外国文学道行尤深,改革以来多种外国文学丛书的引进译介,都有他的功劳。专干洋事、雅事的他,却生就一副北京旧时饭铺老板的模样,手脚麻利,憨态可掬,站在胡同口,路人问路,肯定首先问他,如果他真的开饭铺,我这样的老实人,也是敢跟他赊账的。据说,当年《读书》编辑部的同仁,没断了吃他做的红烧肉,就是这一顿顿的红烧肉,才让《读书》同仁们锦心绣手,把杂志办得这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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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今天,我感觉沈公跟我还是不熟,不过,好像不再把我当成社科院那位了,有时候,也知道我是(人大的)。但愿这篇人物散记发表之后,沈公能把我记得更牢一点儿,如果万一在饭店里碰上了,也能送个小菜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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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上的戏法 读书最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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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秦晖,最先感到震惊的是他读书的速度,在这方面,我一直以为我就相当厉害了,当年一本三百页的小说,三个小时可以读完,但后来误入学界,读学术文章和著作,速度才慢了下来。可秦晖不一样,记得最早跟他打交道,呈上我一篇文章,大约有两万多字,人家拿在手里,把文章贴在眼镜上,拉来拉去,一会儿工夫,看完了。你还别怀疑他应付,因为随后人家能跟你谈得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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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更大的震惊,是他对地理的熟悉。后来渐渐熟了,当他得知我在黑龙江混过的时候,就问我,具体在哪儿?“八五一一农场。”“哦,就是那个在密山、虎林和宝清三县交界的那个农场?”“啊,你去过?”“没有,但我查过这个地方。”一次受邀去法国,还没踏上那个他老人家一次都没去过的地方,接待人员就发现,原来他对那个地方,比自己还熟悉。秦晖说,他自幼喜欢看地图,赶巧,这个爱好我也有过,不过,没他爱得那样深,而且我的爱好,仅仅是纸上谈兵,真要是到了那个地方,全蒙。但是秦晖不一样,记得一次在香港,晚上跟他一起打出租车回住所,居然一路走来,到了哪儿他都知道。明明我的眼睛比他好,可是我看到的景物,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可人家秦晖却能一一说出地名来,害得我一股无名妒火中烧,最后连车钱都不想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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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口才好,一讲起来,滔滔不绝,让他讲一个半小时,他能讲三个半,谁邀请他演讲,都准赚不赔,这种便宜事,我就干过好几次。秦晖讲课,最大的特点是一个话题能讲上半天,第一,第二,第三,反过来,正过去。每个话题,都讲得特别明白,想要不听,根本没门儿,他那气势特足的大嗓门儿,跟农村里的大喇叭似的,把每个字顺着逻辑往里灌。我问过我的学生,他们很不争气,都说非常爱听。可是陕西电视台《开坛》节目的主持人跟我诉苦,谈话类节目不是讲课,话题要不断地变,可是无论她怎样打断秦晖的话题,另起一行,秦晖依然顽强地讲他的第一个话题的第二点,然后第三点,非讲透而后止。一次在香港中文大学,他和夫人金雁一起去的,两口子联袂登台,但这次不知道怎么搞的,他讲的不如夫人。机会来了,我等唯恐天下不乱之辈,一拥而上,大肆攻击,一时间竟然把个一向强悍的秦晖,打得晕头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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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这样过瘾的机会实在太少。跟秦晖辩论,是个磨难,像我这样的,如果不拉上一支胡传魁的队伍,十几个人七八条枪来助阵,根本没戏。看网上他和汪晖、温铁军两位重量级的大嘴辩论,以一敌二,居然也没落下风。余岂好辩乎,余不得已也。平时跟秦晖接触,发现他其实一点儿都不强悍,也不好辩,只要给他灌上两口酒——就两口,无论红、白、啤,立马让他没电,变得特别随和,特别温顺,说起话来格外中听,我真怀疑优秀如金雁者,是在他喝了酒之后给骗来的——未经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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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眼神不好,但喜欢看。看书就不说了,那是他的生活,无论走到那里,名胜古迹,奇人遗事,必到必访,到哪儿都带架破相机,走哪儿拍哪儿,一点儿讲究都没有,抡起来就咔嚓一下。据他自己说,一位名记者告诉他,多拍必有好片,拍就是了。现在的数码相机,也给了他这种胡拍以最大的可能性,反正拍上一万张,总能蒙上一张好的。秦晖还喜欢自拍,一次一起在云南弥勒的温泉洗澡,晚上黑乎乎的,洗完出来,突然发现此公不见了,一找,只见人家在一个角落里摆姿势自拍呢,一会儿正身,一会儿侧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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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在自己服务的学校很不受待见,到今天还不让他带博士,十五六年的资深教授,只评了个三级。但秦晖是学界大人物,没有人比他更睿智、更犀利,对中国的问题,剖析得更深,每个论点提出,都会引起社会的一阵悸动。不过,在我看来,他其实只是一个喜欢在海边拾贝的大男孩,一个记性好、兴趣广、什么都喜欢琢磨的顽童。社会海洋里各种五彩斑斓各式各样的贝壳,他都有兴趣去拣,如果他有机会的话,从不担心家里装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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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堂上的戏法 我的完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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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吴思有点儿困难,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找到他的毛病,横看成岭侧成峰,怎么看都那么完美,完美的人不是不能写,而是写者自己觉得自惭形秽,难受。无怪乎作为老同志宝贝的《炎黄春秋》,选来选去,选他做了接班人,马上就是法人代表了,我看他一脸惶恐,知道这担子的分量,日后的麻烦,可是他还是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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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是我见过的最聪明也最冷静的人,1978年上大学的时候,如果学的经济,那么今天中国最著名的经济学家肯定有他一个。没办法,当年文学历史才是显学,挤不进来的,才选经济和法律,所以,吴思是人民大学中文系毕业,毕业之后,做了报人。那点儿骨子里带来的经济之才,只好偶尔在炒股上一试身手,据说人家屡战屡胜,无论股市牛还是熊,总是胜多负少。一个著名书商跟我说,吴思有本炒股笔记,如果能出版,肯定卖疯了,可惜,无论如何诱惑,人家都不肯出,显然,吴思不想借这个出名。据说,吴思炒股,在家里被女儿批判过,说是发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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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职业报人的他,报告文学写得好,也是挖新闻的能手,在业内业外很有名气。但是,真正让吴思出了大名的,却不是报告文学,而是历史著作。试问,当今的中国,三百六十行,哪行的人士不知道“潜规则”呢?这个吴思发明的概念,跟古汉语似的,既是名词,也是动词,说哪里存在潜规则可以,说今天某某被潜规则了,也可以,能否变成形容词,估计可以一试。这个词,让某些官家的人很不高兴,因为自家那点儿把戏,都给吴思说破了。接下来的名词概念、血酬定律、官家主义,发明一个,火一个。做《读库》的老六,干脆称吴思是修辞学家,严格说,应该是流行名词创造的修词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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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思的大学同学,也是一个极度不务正业的家伙李亚平说,他和吴思的大学生涯,感觉没学什么东西,也许是属野狗的,非自己找食吃才舒服。因此,两位都酷爱历史,正史野史不挑不拣,剜到篮子里就是菜,爱到比历史专业的人,吃得还多。但吴思的历史著作,写出来却有经济学,尤其是制度主义经济学的味道。我没查过吴思的阅读记录,但从结果来看,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理论,他十有八九看过,无论科斯还是诺斯,都有涉猎。但是,他不是不喜欢,就是没有掉书袋的本事,因此,这些理论的形式,在他的书中找不到,但是交易、成本的精气神,却无处不在,书越写,这个味道就越是浓,连推理、计算,都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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