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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54 (五)候补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上的”能力,为了检核此点,求职者须经过考试,或其他相似的方式;而任职者必须经过委派或任命,以异于选举出来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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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56 (六)任职者支领薪水,通常是用当时通行的货币或其他代用品支付,以别于“食邑”报酬。任职者也可以有自行请辞的权利,以异于世职及奴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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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58 (七)职位是专业的,任职者通常不是业余的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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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60 (八)任职者以其上官的考绩而得到按照一定程序的陟黜,以为赏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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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62 (九)任职者并不是职位的所有人,职位高低也不能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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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64 (十)整个系统中有一定的监督、指挥与控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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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66 一九六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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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72 历史分光镜 一五 以韦伯“官僚制”的定义考察战国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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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74 在春秋晚季,以至战国,封建解体,列国竞争日烈,政权须应付的问题日烦,于是专材日见重要,管理也日渐严密。古代中国以此由宗族父权式权威转变为君主式的约定权威。在约定权威之下,职务的分配、俸禄的给付、升黜赏罚、职级品秩、督察计核,均逐渐发展;地方政府也渐以中央代理人的地位,取代了半独立的小型中央。这些似乎就是古代中国官僚制度的若干性质。至于人材登庸的制度化、各部分职权的明确划分与制衡、档案与法典的正式化,都有待于秦汉以下各时代的演变,在古代中国,官僚制度不过是一个雏形。韦伯(Max Weber)的“官僚”定义,用中国古代的制度来考验,可以看出其有用的程度。战国的官吏,并不完全是自由的,即使可能比较秦汉以后的官吏多一些“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的自由。官僚的结构,越到战国后期,可能越近于整齐,越有组织。职务的分类也和专长观念相配合,但是特定的资格,却从未成为中国官僚制度的实际要求。战国只有一些较粗浅的分类,殆及汉代以后,中国的官员始终是通才主义大于专才主义。考试,在战国只是考察试验,前者同于汉代的三年以考殿最,后者同于汉代真除以前的试职:都还说不上现在所谓考试二字的意义。战国虽然已有了金属货币,并且在交易行为中普遍使用,很奇怪的,战国官员的俸给,似乎仍以实物—粮食—为主要的给付媒介,也许战国时代列国货币单位的杂乱,影响了币值的稳定,使金属货币不能担任这个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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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76 至于官员的专业性及职位不归任职者所有,都已是中国古代很明白的观念。可是中国自古以来,除秦始皇一度废除过宗室的贵族外,一直有皇亲国戚、宦官佞倖一类人物,构成了官僚组织外面的一层不合理因素。战国列国,以秦国之组织化,犹有穰侯;其他各国莫不有一些贵戚干政的现象,其故殆是强大的家族观念在作祟?这一点,使中国的官僚制度,即使发源甚早,并且一开始即臻于很复杂的地步,却始终不能发展为完全用能力及绩效来考核,完全用功能联系来配合的统治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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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78 中国向来以采用考试制度与监察制度的发明见称于世,其渊源则当溯自战国时代法家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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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80 一九六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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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86 历史分光镜 一六 战国政治制度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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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88 战国政制的背景,尤其要紧的是“列国的相互关系”、“封建的解体”、“货币经济与商业括动”诸题。此处只需将若干重要的节目点明,而且凡以春秋与战国作对比时,并不意味为两个时期间的制度有一突然转变的转捩点,凡所对比,都毋宁是各种特性最盛时的程度与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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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90 第一个要注意的,是春秋时代世卿制度的变化。本文作者曾经对此有过专题讨论,发现卿大夫的世家,自春秋中叶以后,数量逐渐减少。用数字来说明《左传》中所见强宗大族,由公元前572年至543年的二十三个,逐步跌到公元前542年至513年的十四个,公元前512年至483年的十三个,以至公元前482年至464年的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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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92 这些世卿家族的式微,大半都是互相并吞斗争的结果。最具代表性也最具戏剧性的例子,是晋国各卿大夫家族的斗争:最先是狐氏的消失于政治舞台(公元前621年);然后是三郤的一时覆灭;范氏又出头把栾氏赶出了晋国(公元前552年);祁氏和羊舌氏在公元前514年覆亡,土地被韩、赵、魏及智氏瓜分了;二十二年后,范氏、中行氏也完了,最后,在公元前454年,韩、赵、魏又合力把最强大的智伯消灭。这一类的争夺,春秋各国所在多有,此处也无需再作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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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94 殆及战国之世,春秋的世家大族,除了少数变成诸侯,做了真正的国君外,几乎都已烟消云散,不再见于史乘。因此,春秋世卿的消失,在社会意义上说,是整个一个阶层的绝迹;也就是说社会阶层结构的重新排列。若以政府组织的观点看,这些世家大族原占的统治阶层,应当有一些新的成分加以代替。他们的性质及职权,自然都不同于世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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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96 另一个要讨论的背景,是战国国家性质与春秋诸国性质的不同。春秋初期和中期的各个封建国家,一级一级分封,所谓“侧室”、“贰宗”,把全国切割成无数的采邑,每一个大夫,都是采邑的领主,一身兼为地主和地方官。大夫私属的官员,主要是邑宰和总管家务的家宰,此外还有一些史官、祝官及管军队的司马。这些邑宰和管家,要掌握的地区不致很大,春秋的普通国家,如鲁卫之类,不过占今天二三县份的面积,而一个大夫的“邑”可以多达数百。据说管仲曾经削减过一位大夫的三百个封邑;一件铜器的铭文显示了一次赐邑二百九十九个的事;另一件铜器也提出了二百个“县”的记载。由此推想,每一个邑宰管理的区域大都异常小,其范围大致与普通的村落相去不远。邑宰的职务,在春秋末叶以前,恐怕也不过是监督徭役、收集仓储一类,性质上与管庄的庄头相去也差不多。因此之故,即使大封君的家臣—“老”,并不够资格转任小国家的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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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398 比及战国之世,分散的政治制度演变成七个大国及五六个较小的势力。每一个国家都有相当今日中原一二省的疆域,大国灭国多达数十个,兼有数圻,地域大了,规模便与小国寡民时不同。简单如运输各处缴纳的田粮,在数目大时,距离远时,也会变成很复杂的事。旧日管家庄头式的邑宰家臣,势须面临性质上的改变,改变成官员与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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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400 第三点背景,是春秋与战国两时期列国间关系的不同。春秋时期多的是列国相砍相杀,多的是攻弱兼小,然而至少在理论上,华夏诸邦是一个家属的集团,所谓异姓是舅,同姓是伯叔,不为亲戚,即为婚媾。春秋的战争,虽有逐渐变大拖长的趋向,在大体上说,规模不算很大,战胜者也不为已甚。因此,春秋时代各国的竞争,并不如战国时代的竞争激烈。战国时代,号为战国者七,纵横捭阖,波谲云诡,在这种险恶的情势下,各国都必须集中一切力量,为生存而斗争,一毫的差池,会影响国家的命运,于是各国不能不极度注意、合理的使有才能之士发挥力量。贵族政治有许多成分不算是合理的,例如以出身任官,以地位决定权力,战国时代的各国玩不起这一套花样。一个合于理性的治理机构,也许就该数到官僚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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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1402 第四点有关战国官僚制度的背景,是一群职业性文士和武士的出现。在孔子的时代以前,虽然平民的幸运者,也未尝不可能有若干机会进入统治阶层的较低层位,绝大多数的学者和武士是贵族,而贵族通常必须是文武兼资的,随着春秋社会的变迁,许多世卿大族失去了地位,原本附属于这些世族的“士”,失去了固有的职务,只好待雇于新的主人,他们的子孙,也许也从家庭教育获得了“士”的训练,然而不能像以前一般有所谓“定主”,于是构成一个近于游离的职业人士。最初,这一集团中的分子,大约以武士为多数。晋国的贵族栾氏,在政争中失败了,他家的武士知起、中行喜、州绰、邢蒯都逃到齐国去,变成了齐君的帐下勇士。这一个例证,不仅说明了“士”在春秋晚期的转移,由他们的氏名,还可以看出他们本来出自晋国其他贵族,如知氏、中行氏,这也恰可表示,庶孽子弟受雇于别的贵族,已是很普通的事。战国的官僚制度,须有一群有能力而缺乏本身社会地位的人士,这一群挟技以糊口于四方的人,自然正是各种政府职位的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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