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111950
自此以后,地方上智术之士可以期待经过正式的机构、确定的思想和定期的选拔方式,进入政治的权力结构中,参加这个权力的运行。纵然这时其他权力结构,如经济力量与社会力量,都已经服属在政治权力结构之下了;一条较狭,但却远为稳定的上升途径反使各处的俊杰循规蹈矩的循序求上进。于是汉初的豪杰逐渐变成中叶以后的士大夫。对于任何权力结构,老百姓能否接受是这一结构是否能成为稳定和合法的第一要件;而老百姓中俊杰分子能否有公开的途径被选参加这一机构,则是老百姓愿否加以接受的要件。
1707111951
1707111952
另一方面,昭宣以后严格实行回避本籍的规定,对地方政府结构上起了根本性的影响。回避本籍在汉代不算新规定,但是武帝以前执行并不严格,韩信、李广、袁盎、朱买臣等等在本籍作长吏的颇不乏其例。据严耕望先生研究,自武帝中叶以后,限制日严,西汉二百八十余任郡国守相的籍贯,绝无例外,都是外郡人。县令县长六十四令,丞尉七任,不但非本县人,且非本郡人。刺史五十一任,其中四十五人籍贯可考,也都不是本州人。仅京畿部分长吏不在此限。地方掾史却照例须用本地人,严耕望先生也作了很彻底的研究,证实顾炎武《日知录》“掾属”条:
1707111953
1707111954
《古文苑》注王延寿“桐柏庙碑”人名,谓掾属皆郡人,可考汉世用人之法。今考之汉碑皆然,不独此庙。盖其时惟守相命于朝廷,而自曹掾以下,无非本郡之人,故能知一方之人情,而为之兴利除害。
1707111955
1707111956
1707111957
1707111958
由于长吏不及掾史熟知“一方之人情”,长吏的依赖掾史是必然导致的后果,韩延寿治郡的方法,“所至必聘其贤士”及“接待下吏,恩施甚厚”,即是一个例证。《汉书 • 酷吏传》中的人物,也一样需要掾史的协助,王温舒为广平都尉,“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其中素行不检的掾史就难免借此聚敛,作威作福。如王尊任安定太守,即曾教敕掾功曹,“各自底厉助太守为治”,而处罚其中贪暴的张辅。《汉书 • 王尊传》:
1707111959
1707111960
“……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一郡之钱尽入辅家,然适足以葬矣。今将辅送狱……”辅系狱数日死,尽得其狡猾不道,百万奸臧。
1707111961
1707111962
1707111963
1707111964
又如《汉书•薛宣传》:
1707111965
1707111966
(告栎阳令)贼取钱财数十万,给为非法;卖买听任富吏,贾数不可知。
1707111967
1707111968
1707111969
1707111970
掾史以其接近长吏,近水楼台先得月往往成为察举的对象。文翁在蜀,先从郡县小吏中选拔开敏者,遣诣京师,学成回郡仍为郡中右职,“用次察举”,最后有官至郡守刺史。文翁的设施的后半段,从右职中察举,可说是郡吏与察举两个制度的自然连结。严耕望先生曾列表统计两汉郎吏,其在西汉以孝廉除郎者只有十一人:王吉、王骏、盖宽饶、孟喜、京房、冯谭、冯逡、师丹、班况、杜邺及鲍宣。以下是他们的出身:
1707111971
1707111972
王吉:以郡吏举孝廉为郎。
1707111973
1707111974
1707111975
1707111976
王骏:以孝廉为郎。
1707111977
1707111978
1707111979
1707111980
(龚胜:为郡吏,三举孝廉,以王国人不得宿卫。)
1707111981
1707111982
1707111983
1707111984
鲍宣:为县乡啬夫,后为太守都尉攻曹,举孝廉为郎。
1707111985
1707111986
1707111987
1707111988
京房:以孝廉为郎。
1707111989
1707111990
1707111991
1707111992
盖宽饶:明经为郡文学,以孝廉为郎。
1707111993
1707111994
1707111995
1707111996
冯谭:奉世长子,太常举孝廉为郎。
1707111997
1707111998
1707111999
[
上一页 ]
[ :1.70711195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