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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35 从汪辉祖谈到的内容看,这种需要似乎关系到破案或断案的效率,关系到官员们付出的努力和收获的政绩。在这方面汪辉祖说得比较粗略,既没有详细展开,更没有追根寻源,而李昌平提供的当代案例正好可以补充上述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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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37 李昌平引用了一篇记者写的调查报告,其中追究了监利县小黑屋的历史和产生原因。原文抄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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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39 据了解,监利县动不动就是关、押、打、罚农民是从1989年开始的,发源于当时的城郊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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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41 城郊乡政府有一个‘小黑屋’,各个管理区都有一班‘打手’,名曰打击抗粮抗款的坏分子的‘纠察队’,直属乡主要领导的指挥,备有橡皮棍、电棍、手铐等警具。城郊乡的‘小黑屋’因关押过一个特殊的‘抗粮抗款的坏分子’——县人大某主任的外甥而名震全县,一时间也让全县上下‘抗粮抗款的坏分子’闻风丧胆,制造了很多‘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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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43 虽然城郊乡的‘小黑屋’在上级人大和检察机关的干预下撤除,但没有一个干部因此受到处分,相反城郊乡的领导同志还荣升了。在这样的情况下,全县的‘小黑屋’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几乎是各个乡的各个管理区都有了,甚至有的村里也搞‘小黑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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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45 一个‘小黑屋’就是一个监狱。在监利蹲过‘小黑屋’的农民每年都数以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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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47 这段调查写得很清楚,关押的需要产生于征收粮款的需要。有人抗粮抗款,基层政府不得不打击震慑,于是,“灰牢”小黑屋出现了,“灰警”纠察队也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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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49 经过两千多年的教育培养,中国农民一般是不抗粮的。在他们心目中,种地纳粮乃天经地义之事。在名义上,皇粮一般也不太沉重,汉朝之后每亩三十税一,税率不过3.3%,抗粮又有正式监狱和一班如狼似虎的衙役伺候着,很有点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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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51 农民天经地义的观念并没有明显变化,干部方面却有变化。他们要盖超标准的办公楼和宿舍楼,要买高级小车。天经地义应该由政府出面该做的事情,譬如蠲免赈济,却公然撒手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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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53 不仅如此。按照如今的规定,农民的合理负担不能超过年收入的5%,尽管这比汉朝之后历代王朝的名义负担多了1.66个百分点,农民倒也没有不满的表示,毕竟从前的数字也不过是个名义,何况什么都在涨。但是一家人一年交2000多元,实在高得离谱。根据李昌平提供的数字,监利县农民合理负担的总额大约是1.7亿元,县政府同意征收的是2.2亿元,多收了5000万元。经过层层加码,全县实际负担的总额是3.87亿元,比合理负担增加了2亿多元。超出了1.27倍。实际上,如今农民的负担已经达到了全部收入的25%左右,比儒家经典的“什一而税”高出一倍还多。这样,农民抗粮的意愿自然增加。他们觉得不公道,又觉得心疼,拿出这么大的一笔钱来也确实有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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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55 政府收了这么多钱干什么用呢?除了一次性的建楼买车之外,据李昌平介绍,主要用来发工资养干部了。监利县各级干部任意安排亲朋好友吃财政饭,导致人员严重超编。仅一个容城镇财政所就有150多人,其中正式编制不过20来人,超编13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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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57 现在我们知道关押的需要从何产生了:根子在额外征收的税费。而额外的税费又产生于超标准的办公楼宿舍楼和小轿车,产生于严重超编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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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59 这还不算完。李昌平说,在征收出现困难,上级政府又严厉督催的时候,基层干部经常向亲朋好友借高利贷垫付,有的干脆自己借自己的钱。2000年,监利的县、乡、区、村四级债务约10亿元,为此,全县每年支付利息约2亿元,而全县合理的农民负担不过1.7亿元,还不够还高利贷的。每到收款的季节,乡村干部就拼命收钱,截留下来偿还自已经手的高利贷。结果,利率高达20%的10亿巨款,又成为新的农民负担。于是,在超编人员工资和超标准的大楼小车之外,我们在灰牢背后中还可以发现第三种需要:干部及其亲朋好友构成的债主集团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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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61 在上述背景上,农民的抗粮和干部的镇压就很容易理解了。这是真实而要紧的利害冲突,灰牢就是这种冲突的产物,其功能是维护干部受益、农民受害的利害分配格局。按说,超标准楼房、超编干部工资和高利贷收益都不属于合法权益,属于利益分配的潜规则体系,但它们又确实获得了地方权势半公开的、瞒上不瞒下的支持,对治下百姓根本就不屑于躲躲藏藏。据此,我们可以把灰牢定义为支持“潜规则”和“横规矩”的威慑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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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63 八、灰牢利害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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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65 写出上述定义之后,我又觉得心虚了。莫非灰牢完全没有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吗?如此断言恐怕有失公正。在实际征粮的时候,公共利益(合法征收部分)与代理人利益(冗员和超标准用品等)是搅和在一起的。谁说得清抗粮抗的是哪一部分?代理人的利益之所以能够搭便车,正因为有这种模糊性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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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67 另外,据我所知,灰牢并不仅仅关押抗粮者,前些年还大量关押过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的人。一位河北农村的朋友告诉我,他们那里对付超生游击队的主要办法,就是把潜逃孕妇的公婆或父母抓起来,锁在小黑屋里冻着饿着,同时放出话去,让孕妇拿着流产证明来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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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69 我觉得这是株连,不妥,那位朋友反问我有什么妥当办法,我又答不出来。设身处地替基层干部想想,假如计划生育的完成状况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几个超生户将使我在仕途上的多年努力付诸东流,我会有什么感觉?真的进入情境了,便觉得“怒从心头起,恶从胆边生”。谁不知道计划生育符合全民族包括生育者本人的利益?凭什么你们非要多生几个?我发现自己也很愿意设立小黑屋,关押那些有同谋嫌疑的公婆们。假如这么做不出事,不犯错误,不丢乌纱帽,那我就放开手去抓。如果县里追问,我就采用拟态策略,说这是计划生育学习班。我相信县长和我可以达成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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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71 同理,办小偷小摸的学习班也有维护公众利益的作用。用这种办法,我可以更自由灵活地收拾他们,更少受到约束,更有效率。同样,如果想敲诈勒索,想制造冤案,我会感到身怀利器,当贪官污吏自然也更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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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73 于是就出现一种权衡:对中国社会来说,究竟是因此而多出的贪官污吏更有害,还是因此而多出的小偷和超生游击队更有害?假如正式制订了计划生育法,干部们就难免受到许多约束,至少株连政策是不好再用了。如此或许可以减少不公和非法侵害,但是难免增加超生人口。我猜,计划生育法迟迟不能出台,部分原因就在这种权衡之中,从这个结果中我们可以看出立法人的价值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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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75 话又说回来,即使计划生育法出台了,我相信照样“下有对策”。只要计划生育完成指标对干部的升迁有影响,我们广大干部就可以找到株连九族的办法。不许办公婆学习班了,“收容”这些被子女遗弃的老人行不行?收容也不许,“双规”总可以试试吧?让公婆们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讲清楚,他们的儿媳妇躲到什么地方了,这也算违法吗?如果非算不可,你究竟还想不想搞计划生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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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77 九、灰牢利害逆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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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79 我们考察了灰牢对谁有利,还没有仔细考察对谁有害。我们已经知道,小黑屋的发明者没有受到任何处分,反而荣升了。这就是说,他们是只受益不受害的,受害的主要是无权势的下层百姓,这本来没有什么可考察的。不过侵犯平民百姓也有一道灰色界线,越过这道界线便可能遭到反抗,使侵犯者也受到伤害。这种反制能力正是维护权益边界的关键因素,即决定灰色界线位置的关键因素。这个道理就如同国防军的数量和武器装备影响着边界线的位置一样。假如没有杀伤入侵者的实际能力,界碑再多再大,也不过是一些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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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117484 除了延安时代的整风班之外,本文引用的故事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平民对灰牢所代表的对自身权利边界的压缩的认可。从班房开始,经过牛棚到学习班,灰牢一直没有遭遇真正的反抗,甚至没有遭到质疑。中国农民接受潜规则式的征粮标准,也接受灰牢的关押。他们不闹,也不告,他们并没有把人身自由和公民权利之类的漂亮说法当真。不过这已经是底线了,更深入的侵犯就难免遭遇抵抗。譬如,不能在该给救济的时候不给,同时还按照潜规则的标准征粮。再譬如,抓人可以,但不能把人打坏;关入灰牢也可以,但不能把人冻死。越过这些界限,农民就要上告,就要闹,实在不行就要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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