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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像圣人所谓的发乎情止乎礼是不容易的,特别是一个戏剧家,他在纸上设置戏剧情节的同时,很可能在现实中把自己也沉溺进去,脱身不得。但戏剧情节的发展却没有两次相同的高潮,陈白尘养好伤之后,到了歌乐山的高店子镇,在那里,早已是有妇之夫的他又遇到了一个有夫之妇金玲,这次轮到他胜利了,最终他娶了金玲,成为相伴终身的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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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苏州的首届集体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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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婚礼,民国时期叫作集团结婚,为顺应现代习惯,题目姑用“集体婚礼”,具体叙述则照民国习惯,先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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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的集团结婚,发端于1934年2月蒋介石在南昌提倡的新生活运动。这个运动乃是西方基督教义、儒家学说和传统礼教杂糅的“怪胎”。蒋介石有鉴于当时旧道德沦丧,而希望有以救之,以新的信仰和道德挽救人心之失坠。就此,全国各地都组织了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以推广之,简称新运。新运以礼义廉耻,国之四维为精义,集团结婚就是从廉字上衍生出来的产物。当时在首都南京就成功地举行了一次(马超俊市长任上),上行下效,苏州自亦不甘人后,于1935年9月适时推出了集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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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结婚:本县定双十节后,开始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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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报道说:“本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以本县人民之婚嫁典礼,每多极事铺张,与新生活运动主旨有所抵触,因特召集会议,拟定本县新生活运动集团结婚办法,业经函准县政府备案……”此消息一出,居然前来询问登记办法的人不少,惟当时不过是一个倡议,先行放风,具体事宜都未定妥,且还要等到10月10日才开始登记,面对前来询问的人们,只得一概无从答复。然正是这样的反响,给新生活运动促进会错误的信息,认为这样的倡议符合苏州市民的期望,结果造成了相当被动尴尬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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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苏州明报》刊出了新闻,标题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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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集团结婚定双十节举行,急需积极筹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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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拟定在双十节后举行的登记,这下忽然决定就定在10月10日举行仪式了。看来,这帮主事人是多么兴奋,多么积极。不像现在都是民间的什么婚庆公司操作,当时颇把这第一次当回事,因为对社会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为此赶紧制定了结婚办法,指定了集团结婚办事处的职员,拟定了办事细则,还发文备了案,当成了当时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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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值得提出的是,举行集团结婚的地点决定在中山堂。这是才建成一年多的,苏州人民最正式的大会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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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正在此时,中山堂的屋顶忽然坍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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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堂,在观前街玄妙观三清殿后面,这里原是玄妙观有名的建筑弥罗宝阁,清末因为雷击起火而毁。20世纪30年代,吴县政府和苏州士绅拟建一处有纪念性质的大会堂,作全县集会庆祝之所,勘定在已毁的弥罗宝阁旧址。当时组了一个筹备委员会,分廿五组,共募捐了33835元,经过几番周折,才在1933年5月10日开工建造。为了建造这个中山堂,士绅张一鹏出钱出力,很费了一番心力,终于在1934年4月4日建成。孰料建成不到两年,正要派它用场——举行一个热闹的集团结婚,这个节骨眼上,它的屋脊却塌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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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轮美奂的中山堂,原是苏州当年最好的建筑,它有一个标志性的装饰,就是在其屋顶弄了“天下为公”四个金字,还在屋顶正中装饰了一个圆桌面大的水泥制地球模型,大有心怀世界,建设大同的意味。然而,1935年9月12日中午12点50分,一阵狂风吹来,先把水泥地球模型吹倒了,这个水泥地球就像古代抛石机抛出的巨型石块,顺便砸了“天下为公”四个金字,然后又一并把中山堂的屋脊砸出了一个大洞,从屋顶坠落下来。第一区区长吴尔昌、办事员沈永年等四人原在中山堂办公,只听一声轰响,天崩地裂,不单头顶开了大天窗,室内二楼会议室中“桌二只,及椅二十三只,大电灯三只,均被压毁”。如果联想到两年后抗战爆发,这次中山堂的事故,很难说不是一个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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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集团结婚八字还没一撇,举办婚礼的礼堂先出了大事,于是第一区公所认为集团结婚的事必须从长计议,延期举行。然而,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不这样看,他们觉得:自本会倡议制定办法后,各界均盼早日实行,结婚日期,更以双十节为最有意义,未便延缓,仍请积极筹备,如期观成。甚至认为即使中山堂来不及修复,也可以另定地点,决不展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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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事情的进行,有时候不以促进会的意志为转移,这首届集体婚礼注定不会这么顺顺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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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把集团结婚的事放过一边,先说说当年定出的办事细则,全录下来,以存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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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结婚办事细则(第一区区长吴尔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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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办事处依据吴县新生活集团结婚办法第三条之规定,附设于吴县第一区区公所,并订定办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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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处秉承吴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之宗旨,主办吴县居民集团结婚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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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集团结婚初办时,其事务除由区长指定区公所职员兼任外,得聘请吴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派员协助,嗣后如遇事务纷繁,原有职员不敷调遣时,应添设专任办事员一人或二人,均受区长之监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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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集团结婚应需各项章则格式,由处拟定,报请吴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核查施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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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集团结婚,每次以结婚人十对为最低额,由处先期登报征求,并就结婚人呈缴之申请书,逐一审查,决定可否俟额满后依次公布之。如利害关系人,对于结婚人提出确实证据,声请异议,得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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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每届核准之结婚人,由处注册编号,发给参加证,并定期举行结婚仪式,凭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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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处填齐结婚证书后,通知男女主婚人,及法定代理人,带同男女介绍人结婚人来处亲自盖章,并将结婚证书,及参加申请书一份送请吴县县政府分别盖印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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