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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范晔,字蔚宗,顺阳人,是车骑将军范泰的小儿子。范晔过继给堂父范弘之,因此继承了范弘之武兴县五等侯的爵位。范晔小时候便爱读书,广泛地阅读经史书籍,很会作文章,写隶体字,熟悉音乐。范晔有着很好的家学渊源,他的祖父范宁著《穀梁集解》一书,《十三经注疏》中的《穀梁传注疏》就是以《穀梁集解》为基础而得以撰成的。他的父亲范泰亦作《古今善言》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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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约在范晔本传中着重书写了范晔一生的两个事件。第一件事情是“谋反”之罪,范晔参与彭城王刘义康的谋反活动,事情败露,范晔以“首谋”之罪被处死刑,终年四十八岁;第二件事情是撰写《后汉书》,彭城王太妃殡葬,范晔不守丧葬礼节,依然开怀饮酒,被贬官为宣城太守,借助修史寄寓己志,整理众家关于东汉历史之著作而成《后汉书》这部煌煌的史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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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孔熙先以种种理由去游说范晔谋反,范晔最终难挡诱惑,“默然不答,其意乃定”。孔熙先拉拢范晔的方式之一便是“借赌行贿”。彭城王刘义康因权重遭忌被贬,员外散骑侍郎孔熙先想报答义康的救父之恩,加之自己做官久不得调,“愤愤不得志”,便思忖着密谋政变。范晔是有影响的人物,于是孔就先拉拢范晔的外甥谢综,孔熙先与谢综赌博,故作博艺不精,屡屡输财。稍后又通过谢综吸引范晔来赌博,故伎重施。前后输给范晔财物甚多,范晔既利其财宝,又爱其文艺,终与他结为莫逆之好,参与谋反,最后因事泄而招致灭门之祸。然而,“借赌行贿”显然并非驱使范晔心生“谋反”之心的核心因素,我们只有从范晔的个性特点、家庭背景以及其所处时代的特征诸因素中探寻,庶几可获历史之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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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门阀盛行,士族阶层享有高官爵位。在范晔十七岁时,本州任命其担任主簿之职,他认为自己学识渊博,理应成为国之栋梁,故而没有接受任命。宋文帝极为赏识范晔的才华,据《宋书》记载,范晔善弹琵琶,能作新曲,文帝非常想听他演奏,他却假装不知。有一次文帝命令范晔伴奏,他也只是适可而止。就范晔个性而言,实属恃才傲物,必难为世俗社会所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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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晔推崇忠义,又不为其所束缚,他认为真正的忠义当是辅佐明君,而不应像张温、皇甫嵩那样“鞠躬昏主之下”。他称赞曹操、袁术“群英乘其运,世德终其祚”,称赞隗嚣“其道有足怀者,所以楼有四方之桀,士至投死绝亢而不悔者矣”。范晔对儒学经典多有否定,儒家思想的核心是维护君主统治的秩序,范晔对此却并不盲从。强烈的疏离于儒家精神的异端思想,当为范晔“谋反”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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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两点之外,诸多客观因素的汇合也是促使范晔“谋反”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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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范晔与文帝有矛盾。“晔素无行检,少负瑕衅”,文帝对范晔的品行多有不满,因此对他并不器重。由于范晔与文帝之间存有矛盾,才使孔熙先拉拢范晔有了可乘之机。在孔熙先密谋叛逆之际,欲引朝中大臣为内应,他把满朝文武遍加分析,终以“晔意志不满,欲引之”。孔熙先以文帝不与范晔姻娶为由来挑拨君臣关系,又以“人作犬相遇,而丈人欲为之死,不亦惑乎?”来激怒范晔。因此,范晔更加对文帝不满,君臣矛盾进一步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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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范晔与刘义康关系密切。刘义康为人“纠剔是非,莫不精尽”,范晔敬仰义康,又素得重用。尽管元嘉九年(432年)范晔遭贬宣城,也一度怏怏不快,但他与义康并没有太大的矛盾。范晔受贬后,他的外甥谢综又充任彭城王大将军记室参军一职,是为明证。刘义康曾数次申意于范晔,而范晔也顺水推舟,在代义康作《与湛之书》中说道:“往日嫌怨一时豁然。”足见他与义康已彼此谅解,故而范晔与刘义康关系密切当可坐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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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范晔“谋反”确有可能。在事发后范晔曾以“以小儿陷害”为自己开脱,当皇帝把范晔曾写过的有关谋反的材料展示在他面前时,他不得不“具陈本末”。范晔因“谋反”而下狱之后,对何尚之说:“今忽受责,方觉为罪,君方以道佐世,使天下无冤。弟就死之后,犹望群照此心也。”由此可见,范晔自己对谋反一事已经默许,又直接参与了孔氏谋反集团中的一些活动,再加上他持身不谨,恃才傲物,故而“谋反”一说极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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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范晔所撰的《后汉书》,继承了《史记》、《汉书》的纪传体例,叙事简明而周详,记事有重点而不遗漏。又创设了《逸民》、《列女》等新的类传体系。这也是他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财富。范晔另有一篇《狱中与诸甥侄书》,可谓是其绝命之书,范晔就自己的秉性、学识和为文之道进行阐述,就撰写《后汉书》发表了自己的若干想法,充分体现出作为杰出史学家的范晔所具有的卓越史识和雄健的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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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贠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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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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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许: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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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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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效: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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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事:侍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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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藉:凭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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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博:古代一种棋类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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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款: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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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微言: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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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遇: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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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期: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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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周旋:交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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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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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不逞:为非作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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