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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北魏由鲜卑族拓跋氏所建立,是我国北朝时期中原黄河流域存在时间较长的一个重要的少数游牧族政权。在魏太武帝一统中原,直至魏孝武帝时北魏东西分裂期间,北魏实现了由游牧族奴隶制的统治转变为近似于汉族封建制度的统治。这一效法汉族已有统治经验的过程,在制度上分别表现为经济上的农耕化、思想上的儒学化、政治上的封建化以及部族制度向地方建置的转变。为了解这些制度所体现的政权特色,在阅读帝王将相的传记之外,我们有必要通过书志等部分发掘史实背后所显露的规律。魏书官氏志就详细记载了北魏一代的官职制度与氏族制度的变化,是我们了解当时历史的重要的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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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百姓需要统治者的率领以实现稳定,而统治者亦不可独断专行致使社会崩坏,故而设置合理的臣僚辅佐制度是十分有必要的。而由于时移势迁,历代的官职制度必然不可能毫无变化。而鲜卑拓跋部又是外来的部族,它所建立的制度在最初必然要有别于汉族封建统治长久以来的传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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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种较为原始的制度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在正式建国立号以前,拓跋政权就与南方的汉族政权建立了接触,在昭成在位期间,就有各类官职称谓类似于晋朝的情况出现,如命燕凤为右长史、许谦为郎中令等,这说明拓跋部的汉化很早就开始了。而到了魏太祖建国时,曹省制度建立,官员设置开始制度化,当时的吏部郎邓渊因此奉诏编撰典章。与此同时,北魏仿照儒学教育体系,设置了五经博士与国子学生员等职。之后,统治者对曹省内部的层级不断进行细微调整,官员在职能与品秩上的设置亦不断细化,最终在魏孝文帝至宣武帝时期,由皇帝几次诏令群僚商议制定了官员品秩定规,并予以颁布。而在官氏志中,多有“依魏晋旧事”等词,其中所列出的官职名称也多与汉魏等朝代的定规相似,可见这一定规与汉族已有制度间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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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亦有有别于以前定规的创制出现。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在设定品秩时,魏孝文帝将九品官阶划分出正从上下的区别,并创立了流外七品之制。这种品秩划分的方法亦被后世不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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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汉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北魏的统治者依旧保有部分的法古思想。这具体可见于孝文帝制定官号之时的举动。他常常意图效法上古时期人们在命名时取诸万物的做法,以体现纯朴质诚之意义,比如称走使为“凫鸭”,候官为“白鹭”等。后世并无与之相类似的做法,但这种法古的愿望并没有改变,并在后来的历史当中多次出现。北方政权的效仿对象,上至远古的三皇五帝,下至近古的周朝礼仪,实际上都脱离了真正影响它们的汉魏两晋之传统。但为了表示其统治的正统性,北方政权选择推翻与它们并立的南方政权的传统,而决定将其所承继的传统推向更久远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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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最能体现北魏制度特色的,莫过于北魏对于部族的治理方略。在进入中原慢慢转型成为农耕社会后,统治者会发现以往游牧族所特有的氏族统治并不能适应定居的生活方式,这就要求他们需要采取措施,将氏族建置变为地方建置。在北魏建国以前,拓跋一部即对前来归附的异族实行了有别于氏族的统辖方式,这些来附的“乌丸”被分为南北两部,其中设置有酋长、庶长来进行基层管辖,在最上层则由南北部大人所统率。而到了魏太祖时,诸部落皆被解散,统一划分为齐户编民。北魏为此设立了八部大夫,以统辖八国。此外又有州郡、爵国等地方建置设立起来。而在八国内部,随着时间的发展,氏族之间的区别渐渐湮灭,国家为此设置了专门的官员辨识宗党、品举人才,这种制度亦在州郡与宗国内建立起来。尽管姓族与宗族内仍可以荫职,但根据孝文帝的诏令,我们可知,荫职的标准已由血统转变为家世,这与汉族的世家大族传统愈发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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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自身是一个杂糅了游牧族传统、汉族政权影响与尚古思想的政权,当时它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现实决定了农耕文明必然会对其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但确立自身统治正统性的意图,又会导致北魏统治者在效法南方政权时,又要从政治思想的层面上否定南方政权。因而,北魏在学习汉族封建统治经验的同时,会依据上古流传下来的传统,对制度进行形式上的修改;又会依据游牧族在进入中原后产生的现实需要,摒除汉族先进制度中不适于统治的部分。这种复杂的统治特性,正是当时社会现状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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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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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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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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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颇: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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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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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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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尚:时间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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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玄朔: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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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直:当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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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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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典: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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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准: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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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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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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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比: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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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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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听:听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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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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