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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在汉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过程中,北魏的统治者依旧保有部分的法古思想。这具体可见于孝文帝制定官号之时的举动。他常常意图效法上古时期人们在命名时取诸万物的做法,以体现纯朴质诚之意义,比如称走使为“凫鸭”,候官为“白鹭”等。后世并无与之相类似的做法,但这种法古的愿望并没有改变,并在后来的历史当中多次出现。北方政权的效仿对象,上至远古的三皇五帝,下至近古的周朝礼仪,实际上都脱离了真正影响它们的汉魏两晋之传统。但为了表示其统治的正统性,北方政权选择推翻与它们并立的南方政权的传统,而决定将其所承继的传统推向更久远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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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最能体现北魏制度特色的,莫过于北魏对于部族的治理方略。在进入中原慢慢转型成为农耕社会后,统治者会发现以往游牧族所特有的氏族统治并不能适应定居的生活方式,这就要求他们需要采取措施,将氏族建置变为地方建置。在北魏建国以前,拓跋一部即对前来归附的异族实行了有别于氏族的统辖方式,这些来附的“乌丸”被分为南北两部,其中设置有酋长、庶长来进行基层管辖,在最上层则由南北部大人所统率。而到了魏太祖时,诸部落皆被解散,统一划分为齐户编民。北魏为此设立了八部大夫,以统辖八国。此外又有州郡、爵国等地方建置设立起来。而在八国内部,随着时间的发展,氏族之间的区别渐渐湮灭,国家为此设置了专门的官员辨识宗党、品举人才,这种制度亦在州郡与宗国内建立起来。尽管姓族与宗族内仍可以荫职,但根据孝文帝的诏令,我们可知,荫职的标准已由血统转变为家世,这与汉族的世家大族传统愈发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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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自身是一个杂糅了游牧族传统、汉族政权影响与尚古思想的政权,当时它发展水平较为落后的现实决定了农耕文明必然会对其造成非常重大的影响,但确立自身统治正统性的意图,又会导致北魏统治者在效法南方政权时,又要从政治思想的层面上否定南方政权。因而,北魏在学习汉族封建统治经验的同时,会依据上古流传下来的传统,对制度进行形式上的修改;又会依据游牧族在进入中原后产生的现实需要,摒除汉族先进制度中不适于统治的部分。这种复杂的统治特性,正是当时社会现状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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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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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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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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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颇:略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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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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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不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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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尚:时间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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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玄朔: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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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直:当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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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因: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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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典: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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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准:比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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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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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法: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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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比: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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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效: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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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听:听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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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因: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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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胙:赏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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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别: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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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猥: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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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比: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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