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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74 我听说君立之道,以仁义为主。仁为爱人,义为政理。爱人就是要消除残暴,政理就是要去掉混乱。刑罚应该适中,不能过于轻缓,所以五帝有流、殛、放、杀之刑,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又说:‘理财正辞,禁止人民为非曰义’。高祖受天命诛暴虐,平定天下,约定法令制定律条,的确做到了适中。文帝性宽惠怀柔,又遇康平之世,只是删去肉刑和连坐之法,其他全部继承下来,没革去旧章法。武帝时正值国家隆盛,才力有余,因此征伐远方,数兴军役。而豪强多犯禁,奸吏们滥用法律,所以加重惩治主谋藏匿罪犯之法,明著惩治见知故纵的律条,用以破除朋党,惩治隐匿。宣帝聪明正直,总御海内,臣下奉法,无所失坠,遵循先典,天下称颂政理。到哀帝、平帝即位,由于亲政日子不长,所听所断之事尚少,丞相王嘉因此轻建穿凿附会之言,损除先帝的旧约成律,数年之间,损除一百多条,既不便于理政,又不能服民心。现仅将其对政体危害特别大的附奏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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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76 我认为陛下包揽天下,亲行圣德,权衡时机,治理乱世,功超文王武王,圣德等同高祖,实在不应因循季末衰微之轨。应回神明察,考量得失,宣诏下官,详择其善,制定百代不变之典,实施万世相承之法。这样将使天下大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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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78 光武帝让三公、廷尉对此进行讨论。议者认为隆刑峻法不是明王的当务之急,旧法施行日久,怎能一朝更改。梁统今日所说,不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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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80 梁统又上言说:“三公、廷尉认为我今所言,不可施行。我想我所奏言,不是说要使刑律严峻。我是说高帝以后,至于孝宣,他们所施行之法,多与经传相合。若比照今事,检验前古,遵照前典,事不难改。这是我的最大愿望。希望能被召见,对着尚书近臣,口述其要。”光武帝令尚书问其状,梁统对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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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82 我听说圣帝明王,也要制立刑罚。所以即使尧舜那样的盛世,也要诛杀四凶。经说:‘天讨伐有罪,用五刑是正确的’。又说:‘制百姓在于刑律适中’。孔子说:‘刑罚不中,则人无所措手足’。中,就是不轻不重,《春秋》认为,诛杀不避亲戚,这是为了防患救乱,使百姓全身安业,怎能认为是没有仁爱之恩,使亲贵断绝残害之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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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84 自从高祖兴起到孝宣帝时,君明臣忠,谋算深博,还要遵循旧章,不轻易改革,因此海内称理,刑狱之事越来越少。到初元、建平年间,所删减刑罚有一百多条,而盗贼反而渐渐增多,一年有万数。近来三辅贼盗群起横行,导致茂陵被烧,未央起火。其后陇西、北地、西河之贼,跨越州郡,万里交结,攻取库中兵器,劫掠吏人。朝廷下诏讨捕,连年没有结果。这时天下无难,百姓安平,而狂狡之势犹至于此,全是因为刑罚不中,愚人易犯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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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86 由此看来,使用轻刑,反而会生大患;对奸轨之行施惠,令使良善之人遭害。所以臣梁统希望陛下采纳先朝贤臣孔光、师丹之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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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88 梁统此议奏上后,被尚书压下不予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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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90 梁统后出为九江太守,定封为陵乡侯。其在郡中也有治绩,吏人对其畏而爱之。后死于官。其子梁松继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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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95 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1707222594]
1707251396 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后汉书卷三十七桓荣丁鸿列传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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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398 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1707222595]
1707251399 丁鸿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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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01 丁鸿字孝公,颍川定陵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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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03 父綝,字幼春,王莽末守颍阳尉。世祖略地颍阳,颍阳城守不下綝,说其宰,遂与俱降,世祖大喜,厚加赏劳,以綝为偏将军,因从征伐。綝将兵先度河,移檄郡国,攻营略地,下河南、陈留、颍川二十一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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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05 建武元年,拜河南太守。及封功臣,帝令各言所乐,诸将皆占丰邑美县,惟綝愿封本乡。或谓綝曰:“人皆欲县,子独求乡,何也?”綝曰:“昔孙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埆之地,今綝能薄功微,得乡亭厚矣。”帝从之,封定陵新安乡侯,食邑五千户,后徙封陵阳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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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07 鸿年十三,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遂笃志精锐,布衣荷担,不远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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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09 初,綝从世祖征伐,鸿独与弟盛居,怜盛幼小而共寒苦。及綝卒,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盛,不报。既葬,乃挂缞绖于冢庐而逃去,留书与盛曰:“鸿贪经书,不顾恩义,弱而随师,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先祖,并不祐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仲公,章寝不报,迫且当袭封。谨自放弃。逐求良医。如遂不瘳,永归沟壑。”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甚相友善,及鸿亡封,与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昔伯夷、吴札乱世权行,故得申其志耳。《春秋》之义,不以家事废王事。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悟,垂涕叹息,乃还就国,开门教授。鲍骏亦上书言鸿经学至行,显宗甚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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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11 永平十年诏征,鸿至即召见,说《文侯之命篇》,赐御衣及绶,禀食公车,与博士同礼。顷之,拜侍中。十三年,兼射声校尉。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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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13 肃宗诏鸿与广平王羡及诸儒楼望、成封、桓郁、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北宫白虎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侍中淳于恭奏上,帝亲称制临决。鸿以才高,论难最明,诸儒称之,帝数嗟美焉。时人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数受赏赐,擢徙校书,遂代成封为少府。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彭城刘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元和三年,徙封马亭乡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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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15 和帝即位,迁太常。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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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17 臣闻日者阳精,守实不亏,君之象也;月者阴精,盈毁有常,臣之表也。故日食者,臣乘君,阴陵阳;月满不亏,下骄盈也。昔周室衰季,皇甫之属专权于外,党类强盛,侵夺主势,则日月薄食,故《诗》曰:“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丑。”《春秋》日食三十六,弑君三十二。变不空生,各以类应。夫威柄不以放下,利器不可假人。览观往古,近察汉兴,倾危之祸,靡不由之。是以三桓专鲁,田氏擅齐,六卿分晋;诸吕握权,统嗣几移;哀、平之末,庙不血食。故虽有周公之亲,而无其德,不得行其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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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19 今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背王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也。人道悖于下,效验见于天,虽有隐谋,神照其情,垂象见戒,以告人君。间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此臣骄溢背君,专功独行也。陛下未深觉悟,故天重见戒,诚宜畏惧,以防其祸。《诗》云:“敬天之怒,不敢戏豫。”若敕政责躬,杜渐防萌,则凶妖销灭,害除福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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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251421 夫坏崖破岩之水,源自涓涓;干云蔽日之木,起于葱青。禁微则易,救末者难,人莫不忽于微细,以致其大。恩不忍诲,义不忍割,去事之后,未然之明镜也。臣愚以为左官外附之臣,依托权门,倾覆谄谀,以求容媚者,宜行一切之诛。间者大将军再出,威振州郡,莫不赋敛吏人,遣使贡献。大将军虽云不受,而物不还主,部署之吏无所畏惮,纵行非法,不伏罪辜,故海内贪猾,竞为奸吏,小民吁嗟,怨气满腹。臣闻天不可以不刚,不刚则三光不明;王不可以不强,不强则宰牧从横。宜因大变,改政匡失,以塞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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