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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后汉书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第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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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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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字伯豫,以当袭般爵,让与弟宪,遁逃避封。久之,章和中,有司奏请绝恺国,肃宗美其义,特优假之,恺犹不出。积十余岁,至永元十年,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因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窃见居巢侯刘般嗣子恺,素行孝友,谦逊洁清,让封弟宪,潜身远迹。有司不原乐善之心,而绳以循常之法,惧非长克让之风,成含弘之化。前世扶阳侯韦玄成,近有陵阳侯丁鸿、鄳侯邓彪,并以高行洁身辞爵,未闻贬削,而皆登三事。今恺景仰前修,有伯夷之节,宜蒙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尚德之美。”和帝纳之,下诏曰:“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笃。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遭事之宜,后不得以为比。”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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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迁步兵校尉。十三年,迁宗正,免。复拜侍中,迁长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恺性笃古,贵处士,每有征举,必先岩穴。论议引正,辞气高雅。(永初)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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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并废丧礼。元初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者以为不便。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服之科者,盖崇化厉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典礼,以身先之。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后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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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征西校尉任尚以奸利被征抵罪。尚曾副大将军邓骘,骘党护之,而太尉马英、司空李郃承望骘旨,不复先请,即独解尚臧锢,恺不肯与议。后尚书案其事,二府并受谴咎,朝廷以此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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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事五岁,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致仕,有诏优许焉,加赐钱三十万,以千石禄归养,河南尹常以岁八月致羊酒。时安帝始亲政事,朝廷多称恺之德,帝乃遣问起居,厚加赏赐。会马英策罢,尚书陈忠上疏荐恺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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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三公上则台阶,下象山岳,股肱元首,鼎足居职。协和阴阳,调训五品,考功量才,以序庶僚,遭烈风不迷,遇迅雨不惑,位莫重焉。而今上司缺职,未议其人。臣窃差次诸卿,考合众议,咸称太常朱伥、少府荀迁。臣父宠,前忝司空,伥、迁并为掾属,具知其能。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迁严毅刚直而薄于艺文。伏见前司徒刘恺,沈重渊懿,道德博备,克让爵土,致祚弱弟,躬浮云之志,兼浩然之气,频历二司,举动得礼。以疾致仕,侧身里巷,处约思纯,进退有度,百僚景式,海内归怀。往者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酺,皆去宰相,复序上司。诚宜简练卓异,以猒众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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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奏,诏引恺拜太尉。安帝初,清河相叔孙光坐臧抵罪,遂增锢二世,衅及其子。是时居延都尉范邠复犯臧罪,诏下三公、廷尉议。司徒杨震、司空陈褒、廷尉张皓议依光比。恺独以为:“《春秋》之义,‘善善及子孙,恶恶止其身’,所以进人于善也。《尚书》曰:‘上刑挟轻,下刑挟重。’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以轻从重,惧及善人,非先王详刑之意也。”有诏:“太尉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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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事三年,以疾乞骸骨,久乃许之,下河南尹礼秩如前。岁余,卒于家。诏使者护丧事,赐东园秘器,钱五十万,布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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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子茂,字叔盛,亦好礼让,历位出纳,桓帝时为司空。会司隶校尉李膺等抵罪,而南阳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刘瓆下狱当死,茂与太尉陈蕃、司徒刘矩共上书讼之。帝不悦,有司承旨劾奏三公,茂遂坐免。建宁中,复为太中大夫,卒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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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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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字伯豫,因为当袭其父刘般封爵,遁逃避封,以让给他弟弟刘宪。时间一长,章和年中,有关部门奏请废绝刘恺封国。肃宗章帝称美刘恺之义,特从优宽容他。刘恺仍然不出。积十多年,至永元十年,有关部门又上奏前议。侍中贾逵因此上书说:“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有何难。’私见居巢侯刘般嗣子刘恺,一贯行孝友悌,谦逊洁清,让封爵给弟刘宪,潜身远行。有关部门不推求他的乐善之心,而用循常法去制裁他,恐怕不能长克让之风,成就含弘之化。前世有扶阳侯韦玄成,近有陵阳侯丁鸿、鄳侯邓彪,全都以高行洁身辞爵,未闻他们被贬削,而是全都被任以三公之事。现在刘恺景仰前贤,应被怜宥,全其先功,以增圣朝崇尚贤德之美。”和帝采纳其言,下诏说:“前居巢侯刘般嗣子刘恺,当承袭父爵。却为合父遗意,让国给弟刘宪,遁亡七年,守志如一。王法崇善,成人之美。诏听刘宪继承爵位。这是因事制宜之法,后不得以为例。”便征召刘恺,拜其为郎,渐迁为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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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入朝,在位者无人不仰慕其风节行操。后被迁为步兵校尉。永元十三年,被迁为宗正,又被免官。又被拜为侍中,迁长水校尉。永初元年,代周章为太常。刘恺性诚实古朴,以处士为贵,每有征举,必把隐居之士放在前面,议论引正,词气高雅。永初六年,代张敏为司空。元初二年,代夏勤为司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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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规定,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礼,由此内外众职丧礼皆废。元初年中,邓太后诏长吏以下不为亲人行丧服者,不得典城选举。当时人上言州牧郡守也应同此制。诏下公卿议论,议者以为不便。刘恺却说:“诏书所以定丧服之律,是为了崇化厉俗,以弘扬孝道。今刺史为一州之表,二千石为千里之师,其职是明辨百姓善恶,宣美风俗,因此更应该尊重典礼,以身先行。而议者不寻其根本,丧服至于州牧郡守就说不便,这是如同使源浊而望流清,弯其形而令影直呀。”邓太后从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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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征西校尉任尚因奸利被征抵罪。任尚曾为大将军邓骘副将,邓骘庇护他。太尉马英、司空李郃顺承邓骘旨意,不先请示,即独自解除任尚臧锢,刘恺不肯参与此议。后尚书案察其事,太尉、司空二府都受谴咎。朝廷因此称赞刘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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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在位五年,永宁元年,称病上书辞官。安帝下诏优许,加其赐钱三十万,以千石禄归家养身,命河南尹每年八月送致羊酒。时安帝刚亲自处理政事,朝廷许多人称赞刘恺之德。安帝便派人打听他的生活状况,厚加赏赐给他。此时值马英被罢,尚书陈忠上疏荐刘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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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三公上则为台阶,下则像山岳,股肱元首,鼎足居职,协和阴阳,调训五常。考功量才以排庶僚之序,遭烈风暴雨而不迷惑。三公之重,无职可比,而今太尉缺职,未议补职之人。臣私下排比诸卿,考合众议,都说太常牛伥、少府荀迁称职。臣父陈宠,前愧居司空之职,朱伥、荀迁都是他的属掾,因此知道他们的能力。朱伥能讲经书而心地狭窄,荀迁严毅刚直而艺文太薄。前司徒刘恺,沉重渊美,让爵土给弱弟,躬行浮云之志,兼养浩然之气。历任司徒司空,举动得礼。因病辞官,厕身于里巷,处约思纯,进退合度,百僚景慕以为法式,海内归心以怀其志。以前孔光、师丹、近世邓彪、张酺,都曾辞去宰相又任上司之职,陛下真应该选择卓异之人,以满足众望。”书奏上后,安帝下诏引刘恺拜为太尉。安帝初年,清河相叔孙光犯臧抵罪,增其禁锢二世,罪及其子。当时居延都尉范邠也犯臧罪,诏下三公、延尉议其罪。司徒杨震、司空陈褒、延尉张皓议依照叔孙光之例。刘恺独认为“《春秋》之义,‘奖励善者及其子孙,惩罚恶者止于其身,’以此来鼓励人们行善。《尚书》说:‘上刑挟轻,下刑挟重。’如今使臧吏禁锢子孙,以轻者从重者,会使善人生惧,不是先王详察刑罚之意。”安帝诏说:“太尉之议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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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在任三年,因病乞请归乡。安帝久而许之,令河南尹礼秩如前。一年多后,刘恺死于家中。安帝诏使者营护其丧事,赐其东园棺木、钱五十万,布千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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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恺小子刘茂,字叔盛,也好礼让,历位尚书。桓帝时为司空。时值司隶校尉李膺等人抵罪,南阳太守成瑨、太原太守刘瓆下狱当死。刘茂与太尉陈蕃、司徒刘矩一起上书为他们争讼。桓帝不高兴,有关部门顺承旨意劾奏三公,于是刘茂被免官。建宁年中,刘茂又为太中大夫,后死于官任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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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后汉书卷四十上班彪列传第三十上 自东都主人以下分为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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