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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农业来养育民生,审慎好恶来端正风俗,传播文化教育来表彰教化,建立武器装备来保持权威,赏罚分明来综理法律。这叫作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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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不畏死,则不可以不用刑罚来约束之。民不乐生,则不可以不劝其向善。否则即便是由契王来颁布五教,由皋陶设士制订五刑,政务也无法实施。因此,身为国君就得先使人丰衣足食以安定民心,如果皇帝亲耕籍田,皇后在宫内植桑养蚕,那么国家则无游闲之人,田野没有荒地,财用自足不必买卖,国家对劳力不妄加调发,以便使社会稳定。这叫作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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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之所以能惊天地,应神明,端正万物以成圣王教化的原因,无非在于其本性必须稳定而已。因而君主可以此作为审定标准。区别善与恶的关键在于分清功与罪,毁誉是否得当要根据准则来证明。从一个人的言论来督责他的行动,从一事物的名称来检验它是否名实相符,不要被欺诈所迷惑,致使扰乱民心。如此,事情就没有不经过考核的,物与物之间就没有不切合融洽的,凡善事就没有不被传扬的,凡恶事也没有不使其昭彰的,没有奸怪世俗,也没有淫奢民风。百姓上下都将利害视为是与自身紧密相关的,因而使内心肃然恭敬,谨慎修养德行,内心不迷乱,外求无奢望,于是民意平稳。这叫作正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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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可以动之以情,小人则只能用刑罚约束,荣与辱是赏罚的精华所在。所以把礼教、荣辱用于君子,是感化其性情的;桎梏、鞭挞用于小人,是改变其行为的。君子不可辱,更何况刑罚了!小人不忌讳刑罚,还怕耻辱吗!如果教化被废除,则将使中等道德的人推落至小人的行列;如果教化得以实行,则会引导中人进入君子的正道。这就是表彰的教化作用。小人的性情,放松了就骄傲,骄傲则恣肆,恣肆则怨恨,怨恨则背叛,背叛则阴谋作乱,安定时则考虑私欲,可见不用威严强制就无法惩治小人。所以身为国君,必须有武装戒备,以防不测,以遏制寇贼肆虐。军队在平时就用于保卫内政,战时则用于出征打仗。这叫作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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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罚是政治的权柄。赏罚要分明,政令要谨慎,赏赐用来劝善,刑罚用来惩恶。君主不可妄加赏赐,这并非仅仅是吝啬财物,因为妄加赏赐则起不到劝善的作用了。不妄加惩罚也并非出于怜悯,因为刑罚过滥则起不到惩恶的作用了。赏赐不能勉励于人则叫作止善,刑罚不能起惩戒作用则叫作纵恶。做国君的能够不制止百姓为善,不放纵百姓作恶,那么国法就算确立了。这叫作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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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患既除,五政又立,就应诚心施行,牢固守护,简便行事而不怠惰,疏缓而无失误,无为而无不为,顺其自然,不过分干预,使各类事物自行配合运转。不严肃而促成事情,不拘谨而感化万物,垂衣拱手,相互礼让,不费力气就使天下太平了。这叫作为政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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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悦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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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明君主订制度并非依据古制。帝王女儿可以下嫁,这是尧帝时的典制。嫁妹被认为是很吉利的事,这是商君帝乙的教诲。周王之女嫁到诸侯齐国,这是西周之礼。然而,以阴气驾于阳气之上是违背天道,以妇人陵于男人之位是违背人伦。违背天道则不吉祥,违背人伦则不仁义。又如,古代的天子、诸侯,凡有国家大事,必须去祖庙祭祀报告。朝中设两个史官,左史负责记录天子的言论,右史负责记录天子的行动。记事的史书是《春秋》,记言的史书是《尚书》。国君每一举动必有记录,其行为的善恶成败,没有不记录于史书的。史书记载对下也涉及士人百姓,如有卓越特异的人和事,也都予以记录。如此,有人想借史书求名而不可得,有人欲盖而弥彰。一朝的得失,荣辱却会留传千载。善人以此自勉,恶人为此恐惧。如今朝廷也应完备史官制度,由史官掌管典章文书,记录朝中行事。每至年末,把记录送交尚书令。以此作为赏罚的凭证,可用来弘扬法度、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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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帝阅毕荀悦的上奏,很是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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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献帝喜好典册书籍,曾因班固《汉书》文辞繁多难以察看,而令荀悦依照《左传》编年体例写成《汉纪》三十篇,诏令尚书供应笔和写字用的木片。《汉纪》文辞简约,内容详备,论述、辨析精美。书序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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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上古的圣王,考虑的是建立帝王统治的准则,治理天地,观天象订历法,于是造文字,以沟通宇宙,颂扬朝廷,用途广大。先朝君主光大推演的事业,都编在了‘夏’这首乐典之中。为后代考虑,永世作为法典。确立法典有此五项意义:一是通达道义,二是表明修史的成法,三是贯通古今,四是使功勋昭著,五是表彰贤能。如此则天道和人事之间的关系,事物之间的和谐,都鲜明而显著,无不完备了。世代贯通这种法则,不毁坏这项事业。不过做些损减盈余,弥补空虚,因时事不同而有生有灭的变动。褒贬虽有不同,法度却是惟一的。汉代至今四百零六年,治平乱世,使之回复正常,统领武功,振兴文治,永世不忘祖宗的大事业,期望祖上光耀开启万代宏福。圣上皇帝静思祖德,考虑礼乐文化安然保存,瞻前顾后,继承先辈大业,阐明综合大道,命令订立国家典制。于是我编辑记叙旧史文籍,写成《汉纪》。东汉建立以前,开明国君,贤能臣子的成败得失之迹,从此书足以察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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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著有《崇德》《正论》以及各种论文数十篇。建安十四年(209年),他六十二岁时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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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史(文白对照精华版) 后汉书卷六十四吴延史卢赵列传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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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植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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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植字子幹,涿郡涿人也。身长八尺二寸,音声如钟。少与郑玄俱事马融,能通古今学,好研精而不守章句。融外戚豪家,多列女倡歌舞于前。植侍讲积年,未尝转眄,融以是敬之。学终辞归,阖门教授。性刚毅有大节,常怀济世志,不好辞赋,能饮酒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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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皇后父大将军窦武援立灵帝,初秉机政,朝议欲加封爵。植虽布衣,以武素有名誉,乃献书以规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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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闻嫠有不恤纬之事,漆室有倚楹之戚,忧深思远,君子之情。夫士立争友,义贵切磋。《书》陈“谋及庶人”,《诗》咏“询于刍荛”。植诵先王之书久矣,敢爱其瞽言哉!今足下之于汉朝,犹旦、奭之在周室,建立圣主,四海有系。论者以为吾子之功,于斯为重。天下聚目而视,攒耳而听,谓准之前事,将有景风之祚。寻《春秋》之义,王后无嗣,择立亲长,年均以德,德均则决之卜筮。今同宗相后,披图案牒,以次建之,何勋之有?岂横叨天功以为己力乎!宜辞大赏,以全身名。又比世祚不竞,仍外求嗣,可谓危矣。而四方未宁,盗贼伺隙,恒岳、勃碣,特多奸盗,将有楚人胁比,尹氏立朝之变。宜依古礼,置诸子之官,征王侯爱子,宗室贤才,外崇训道之义,内息贪利之心,简其良能,随用爵之,强干弱枝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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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并不能用。州郡数命,植皆不就。建宁中,征为博士,乃始起焉。熹平四年,九江蛮反,四府选植才兼文武,拜九江太守,蛮寇宾服。以疾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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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尚书章句》《三礼解诂》。时始立太学《石经》,以正《五经》文字,植乃上书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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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少从通儒故南郡太守马融受古学,颇知今之《礼记》特多回冗。臣前以《周礼》诸经,发起秕谬,敢率愚浅,为之解诂,而家乏,无力供缮〔写〕上。原得将能书生二人,共诣东观,就官财粮,专心研精,合《尚书》章句,考《礼记》失得,庶裁定圣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于为实,而厌抑流俗,降在小学,中兴以来,通儒达士班固、贾逵、郑兴父子,并敦悦之。今《毛诗》《左氏》《周礼》各有传记,其与《春秋》共相表里,宜置博士,为立学官,以助后来,以广圣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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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南夷反叛,以植尝在九江有恩信,拜为庐江太守。植深达政宜,务存清静,弘大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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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余,复征拜议郎,与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韩说等并在东观,校中书《五经》记传,补续《汉记》。帝以非急务,转为侍中,迁尚书。光和元年,有日食之异,植上封事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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