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7287353
1707287354
近百年来的时势,四夷交侵,国家民族,都有绝续存亡的关系,可谓危急极了。这当然不是一个单纯的政治问题。但社会文化和政治的分野,政治力量的界限,昔人是不甚明白的。眼看着时势的危急,国事的败坏,当然要把其大部分的原因,都归到政治上去;当然要发动了政治上的力量来救济它;当然要拟议及于政体。于是从戊戌变法急转直下,而成为辛亥革命。中国的民主政治,虽然自己久有根基,而亲切的观感,则得之于现代的东西列强。代议政体,自然要继君主专制而起。但代议政体,在西洋自有其历史的条件,中国却无有。于是再急转直下,而成为现在的党治。
1707287355
1707287356
中国古代,还有一个极高的理想。那便是孔子所谓大同,老子所谓郅治,许行所谓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这是超出于政治范围之外的,因为国家总必有阶级,然后能成立,而孔、老、许行所想望的境界,则是没有阶级的。
1707287357
1707287358
1707287359
1707287360
1707287362
中国文化史 兵制
1707287363
1707287364
中国的兵制,约可分为八期。
1707287365
1707287366
第(1)期,在古代,有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区别。征服之族,全体当兵,被征服之族则否,是为部分民兵制。
1707287367
1707287368
第(2)期,后来战争剧烈了,动员的军队多,向来不服兵役的人民,亦都加入兵役,是为全体皆兵制。
1707287369
1707287370
第(3)期,天下统一了,不但用不着全体皆兵,即一部分人当兵,亦觉其过剩。
1707287371
1707287372
第(4)期,五胡乱华的末期,异族渐次和中国同化,人数减少,而战斗顾甚剧烈,不得已,乃用汉人为兵。
1707287373
1707287374
第(5)期,承平之世,兵力是不能不腐败的。
1707287375
1707287376
第(6)期,宋承唐、五代之后,竭力集权于中央。
1707287377
1707287378
第(7)期,元以异族,入主中原,在军事上,自然另有一番措置。
1707287379
1707287380
第(8)期,清亦以异族入主,然不久兵力即腐败。
1707287381
1707287382
中国的兵制,约可分为八期。
1707287383
1707287384
第(1)期,在古代,有征服之族和被征服之族的区别。征服之族,全体当兵,被征服之族则否,是为部分民兵制。
1707287385
1707287386
第(2)期,后来战争剧烈了,动员的军队多,向来不服兵役的人民,亦都加入兵役,是为全体皆兵制。
1707287387
1707287388
第(3)期,天下统一了,不但用不着全体皆兵,即一部分人当兵,亦觉其过剩。偶尔用兵,为顾恤民力起见,多用罪人及降服的异族。因此,人民疏于军事,遂招致降服的异族的叛乱,是即所谓五胡乱华。而中国在这时代,因乱事时起,地方政府擅权,中央政府不能驾驭,遂发生所谓州郡之兵。
1707287389
1707287390
第(4)期,五胡乱华的末期,异族渐次和中国同化,人数减少,而战斗顾甚剧烈,不得已,乃用汉人为兵。又因财政艰窘,不得不令其耕以自养。于是又发生一种部分民兵制,是为周、隋、唐的府兵。
1707287391
1707287392
第(5)期,承平之世,兵力是不能不腐败的。府兵之制,因此废坏。而其时适值边方多事,遂发生所谓藩镇之兵。因此引起内乱。内乱之后,藩镇遍于内地,唐室卒因之分裂。
1707287393
1707287394
第(6)期,宋承唐、五代之后,竭力集权于中央。中央要有强大的常备军。又觑破兵民分业,在经济上的利益。于是有极端的募兵制。
1707287395
1707287396
第(7)期,元以异族,入主中原,在军事上,自然另有一番措置。明朝却东施效颦。其结果,到底因淤滞而败。
1707287397
1707287398
第(8)期,清亦以异族入主,然不久兵力即腐败。中叶曾因内乱,一度建立较强大的陆军。然值时局大变,此项军队,应付旧局面则有余,追随新时代则不足。对外屡次败北。而国内的军纪,却又久坏。遂酿成晚清以来的内乱。直至最近,始因外力的压迫,走上一条旷古未有的新途径。
1707287399
1707287400
以上用鸟瞰之法,揭示一个大纲。以下再逐段加以说明。
1707287401
1707287402
从前的人,都说古代是寓兵于农的,寓兵于农,便是兵农合一,井田既废,兵农始分,这是一个重大的误解。寓兵于农,乃谓以农器为兵器,说见《六韬·农器篇》。古代兵器是铜做的,农器是铁做的。兵器都藏在公家,临战才发给(所谓授甲、授兵)。也只能供给正式军队用,乡下保卫团一类的兵,是不能给予的。然敌兵打来,不能真个制梃以自卫。所以有如《六韬》之说,教其以某种农器,当某种兵器。古无称当兵的人为兵的,寓兵于农,如何能释为兵农合一呢?江永《群经补义》中有一段,驳正此说。他举《管子》的参国伍鄙,参国,即所谓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和高子、国子,各帅五乡。伍鄙,即三十家为邑,十邑为卒,十卒为乡,三乡为县,十县为属,乃所以处农人。(按所引《管子》,见《小匡篇》)又引阳虎欲作乱,壬辰戒都车,令癸巳至。(按见《左传·定公八年》)以证兵常近国都。其说可谓甚精。按《周官》夏官序官: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大司徒,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小司徒,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则六军适出六乡。六乡之外有六遂,郑《注》说:遂以军法如六乡。其实乡列出兵法,无田制,遂陈田制,无出兵法,郑《注》是错误的(说本朱大韶《实事求是斋经义》、《司马法非周制说》)。六乡出兵,六遂则否,亦兵在国中之证。这除用征服之族居国,被征服之族居野,无可解释。或谓难道古代各国,都有征服和被征服的阶级吗?即谓都有此阶级,亦安能都用此治法,千篇一律呢?殊不知(1)古代之国,数逾千百,我们略知其情形的,不过十数,安知其千篇一律?(2)何况制度是可以互相模仿的。世既有黩武之国,即素尚平和之国,亦不得不肆力于军事组织以相应,既肆力于军事组织,其制度,自然可以相像的。所以虽非被征服之族,其中的军事领袖及武士,亦可以逐渐和民众相离,而与征服之族,同其位置。(3)又况战士必须讲守御,要讲守御,自不得不居险;而农业,势不能不向平原发展;有相同的环境,自可有相同的制度。(4)又况我们所知道的十余国,如求其根源,都是同一或极相接近的部族,又何怪其文化的相同呢?所以以古代为部分民兵制,实无疑义。
[
上一页 ]
[ :1.707287353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