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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秦晖:《文化决定论的贫困》,载《学问中国》,江西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62~3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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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喻希来:《世纪之交的战略性思考——中国历史、文化及现代化论纲》,北京当代汉语研究所2001年版,第129~1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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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秦晖:《大共同体本位与传统中国社会》,《社会学研究》1998年第5期,1999年第3、4期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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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M.James,Family,lineage and Civil Society,A Study of Society,Politics and Mentality in the Durham Region.1500—1640.Oxford.1974.pp 17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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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陈独秀文章选编》(上),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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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李大钊文集》(上),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5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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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卞悟:《公社之谜:农业集体化的再认识》,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杂志1998年8月号,第22~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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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六卷,上册,第10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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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马克斯·韦伯注意到资本主义与新教的关系,是独具慧眼的,但他把“资本主义”或曰现代性的生成机制与新教的某些特定教义的联系固定化,却不能令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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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如今的确有人在做这样的尝试。如我的朋友张祥平教授的制度设计是:政治上以科举取代民主,社会上普及宗族制。(张祥平:《制度对话:中国传统资源与西式模式优劣辨》,石油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然而他忘了从朱熹、黄宗羲到徐复观的历代大儒是如何痛诋科举制的,也忘了“强宗大族”在古书中从来就是贬义词。如上所述,有科举无民主,是为法家或儒表法里之制,而事务官出自“科举”政务官出自民主,则“西制”也。如若科举所试又并不出自四书五经(张先生好像也这么主张),则连“儒表”亦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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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十论 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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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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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的朋友看到这篇文章的题目会说:错了!应当是“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才对。的确,《孟子》原来说的是“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后人习惯先“达”而后“穷”并改“兼善”为“兼济”,尚不失孟子原义。但我确实认为:一个人如果真心想要“善其身”与“济天下”,那还是改成本文题目所云的“穷则兼济天下,达则独善其身”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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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史上流行的观点认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作为中国文化精髓的“儒道互补”的体现:前半句表达了儒家的理想主义和入世精神,而后半句显示出道家的豁达态度与出世境界。不过,从“文本史”的角度讲,这个说法是有明显缺陷的:如上所述,整个这句话原出于《孟子》,本与道家无关。而道家或老或庄,似乎都没有说过“善(无论独善兼善)其身”之类的话。相反,本来意义上的道家是主张“绝仁弃义”解构道德而追求无是非无善恶的“逍遥”境界的,它并不强调个人道德修养。说前半句是儒后半句是道,似难以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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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把“兼济天下”与“独善其身”的道德含义除去,而只把它们理解为“有为”与“无为”,则这句话(不仅是后半句)又成了纯粹的道家思想。人们常常只把“无为”看成是道家主张,其实至少庄周这个道家宗师也有追求“有为”的一面。在《庄子·外篇·山木》中,庄周曾自比“腾猿”:“其得楠梓豫章也,揽蔓其枝而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及其得柘棘枳枸之间也,危行侧视,振动悼栗,此筋骨非有加急而不柔也,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也。”猴子抱上了高贵的大树,便得志称雄,“王长其间,虽羿、蓬蒙不能眄睨也”。而一旦掉到了荆棘丛中,就夹起尾巴做孙子,“危行侧视,振动悼栗”了。换句话说,在庄周看来,人当得势时是“有为”的,所谓“无为”,就是“处势不便,未足以逞其能”时的生存方式:“今处昏上乱相之间而欲无惫,奚可得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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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道家在知与行两方面都倡导“无为”。单就“无为”而论“无为”,本无所谓对错。强者对弱者“无为”,可以理解为宽容,弱者对强者“无为”,就沦于苟且了。权力对权利“无为”意味着自由,而权利对权力“无为”则意味着奴役。思想史上有些人(如晚清的谭嗣同称赞庄学对君权的解构)是从前一种意义上论无为的。但在传统中,从后一种意义上实践“无为”的则无疑是主流。问题在于:道家所谓的无为恰恰是一种主要面向弱者的“贵柔”学说,而弱者对强者的“无为”,不正是苟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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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且而出于无奈,亦不足责。但庄周的苟且却不是自承无奈,而是把它奉为崇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真伪、有无、是非、善恶都可以不分,或者说都不可分:“物无非彼,物无非是。”“彼出于是,是亦因彼。”“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恢诡谲怪,道通为一。”《庄子·内篇·齐物论》中的这段话历来被论者看成是道家思想的精髓。的确,我国传统时代一大弊病是言行不一,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只说不做,法家那一套关于“法、术、势”的厚黑学只做不说,所谓“儒表法里”是也。而道家的上述诡辩论则为本来难以相容的“儒表”与“法里”提供了关键性的黏合剂,为逻辑上摩擦剧烈的王道之表与霸道之里加注了有效的润滑油:法家指鹿为马,儒家曰此非马,则被坑矣;曰此马也,则非儒矣。而庄子曰:马亦鹿也,鹿亦马也,所谓“万物一齐”也。是故指鹿为鹿者,儒也;而指鹿为马者,尤大儒也。言“大”者何?谓其超越是非之俗见,是为“真人”、“至人”也。故曰:法家儒也,儒家法也。而儒表法里者,其旷世之大儒乎!庄周的逻辑适足以论证如此“高尚的无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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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之,用“达则有为、穷则无为”的道家观点去解读“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实际上就是说得势了就称王称霸,失势了就奴颜婢膝。这自然是大违孟子本意的。《孟子·尽心上》的原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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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谓宋句践曰:“子好游乎?吾语子游。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曰:“何如斯可以嚣器矣?”曰:“尊德乐义,则可以嚣嚣矣。故士穷不失义,达不离道。穷不失义,故士得己焉;达不离道,故民不失望焉。古之人,得志,泽加于民;不得志,修身见于世。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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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显然是表示一种理想主义精神:如果得志,我要造福于天下百姓,即使不得志,我也要洁身自好,绝不与腐败势力同流合污。所谓“独善其身”在这里就是“穷不失义”,而绝不是去作“逍遥游”;是“修身见于世”,而绝不是“出世”。这后半句并没有道家所提倡的那种难得糊涂、玩世不恭的态度。道家主张“顺其自然”,以“逍遥游”的态度对待世事,“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把一切矛盾都化解为虚无,化解在庄生梦蝶、蝶梦庄生、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玄谈中,这与“独善其身”绝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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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这句话如果按其原义,它整句反映的是儒家的理想主义;如果抽掉其理想色彩,它整句反映的是道家的犬儒主义。但无论哪种情况,说它前半句是理想主义后半句是犬儒主义(褒义的说法叫“现实主义”),都似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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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专制时代的现实中,这两种意思虽然不是前后两半句之别,却可能成为表里之别:口头上表白的是“得志则造福天下百姓,不得志则洁身自好拒腐败”,实际上却往往变成“得势则称王称霸,失势则奴颜婢膝”。口头上的理想主义,行为上的强权主义与犬儒主义。以至于两千多年下来,“独善其身”这个成语的所指已从孟子那里颇有些悲剧色彩的“穷不失义”者,变成了朱自清先生笔下喜剧色彩的“知其不可而不为的、独善其身的聪明人”(1)!可怜据说被“独尊”了两千多年的儒学,在“儒的吏化”与“儒的痞化”两边挤压下,不是“儒表法里”就是“儒表道里”,哪儿还有什么真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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