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295734e+09
1707295734 (83) 金雁、卞悟:《农村公社、改革与革命:村社传统与俄国现代化之路》,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版。
1707295735
1707295736 (84) 《列宁全集》第28卷,第125页。
1707295737
1707295738 (85) 《列宁全集》第33卷,第265页。
1707295739
1707295740 (86) 《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26卷,第428页。
1707295741
1707295742 (87) 卞悟:《公社之谜——农村集体化再认识》,《二十一世纪》1998年8月号。
1707295743
1707295744 (88) 《列宁选集》第4卷,第681~688页。
1707295745
1707295746 (89) 勒内·达维德:《当代主要法律体系》,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37页。
1707295747
1707295748 (90) E·罗吉斯、R·伯德格:《乡村社会变迁》,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7~48页。
1707295749
1707295750 (91) J·克拉潘:《1815—1914年法国与德国的经济发展》,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253、256、259页。
1707295751
1707295752 (92) 泽村康:《苏俄合作制度》,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4页。
1707295753
1707295754 (93) 《李可夫文选》,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65页。
1707295755
1707295756 (94) 同上书,第144、37、63~64、160页。
1707295757
1707295758 (95) 《李可夫文选》,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44、37页。
1707295759
1707295760 (96) M·乌斯季诺夫:《关于土地使用形式问题》,《布尔什维克》1927年第19~20期。
1707295761
1707295762 (97) 泽村康:《苏俄合作制度》,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4页。
1707295763
1707295764
1707295765
1707295766
1707295767 传统十论 [:1707292854]
1707295768 传统十论 从sama到equality:汉语“平等”一词的所指演变
1707295769
1707295770 传统十论 [:1707292855]
1707295771 “平”、“均平”与“太平”
1707295772
1707295773 人类诸文明中一些基本价值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地源远流长的。有关公平、正义的观念,以及这类观念在权利、财富与待遇分配上的运用,即关于均等的概念,在中华文明以单音节词根形声字为能指体系的符号系统——汉语文中也出现得很早。春秋时的墨子主张“兼爱”,即“爱无等差”。如下所述,后世儒者曾以此为晚出的“平等”一词释义。但从构词而言,在上古汉语盛行单音节词的时代,“平”应当是后来“平等”一词的源头。
1707295774
1707295775 《诗经·小雅·节南山》曰:“昊天不平,我王不宁”,“赫赫师尹,不平谓何”。汉郑玄笺云:“责三公之不均平,不如山之为也。”唐孔颖达正义曰:“彼南山也,既高峻矣,而又满之,使平均者,以其草木之长茂也;……太师既尊盛矣,而有益之,使平均者,以用士之智能也。刺尹氏专已不肯用人,以至于不平。故又责师尹:‘汝居位为政不平,欲云何乎!’”这里的“平”、“均平”、“平均”,已含有公平、平等之义。
1707295776
1707295777 本来,上文以“专已不肯用人”为不“平均”,显然此“平均”原非指财富分配而言。但公平观念一旦用于分配,也就有了孔夫子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价值取向。后来《管子·国蓄》认为“万民之不治”,原因在于“贫富之不齐”。这就是所谓的“齐民”,观念。如西汉的桑弘羊主张“除秽锄豪,然后百姓均平”、“损有余补不足,以齐黎民”(1)。而民间流行的太平道《太平经》亦曰:“太者,大也;平者,正也。”所谓“太平”就是大公正,“乃言其治太平均;凡事悉理,无复奸私;……凡事悉治。无复不平”(2)。这里也是把“太平”理解为公“正”、理解为“大(太)平均”的。
1707295778
1707295779 要之,上古汉语以“平”、“太(大)平”、“平均”、“均平”来表示一种公平的秩序,其中既隐含了程序上的公正无私,也隐含了分配上的“均平”、“齐民”即以“损有余补不足”来实现的结果平等。但是,这个时候汉语中还没有出现“平等”一词。
1707295780
1707295781
1707295782
1707295783
[ 上一页 ]  [ :1.707295734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