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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心理深深地影响了民间由男子单性聚合,依勇力在世间安身立命的小团体,还有各种秘密会社与武林门派,它们同声共气,结死党以增加自身实力的主观努力,时刻戒备异性介入而招致灾殃威胁的警觉意识,化成一种深刻稳定的感情认知,很自然在侠人格的塑造中得到了落实与体现。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尽管如《水浒传》只是小说家言,但它揭示的英雄拒色的人格设计,决非是作者凭空而生的一时兴到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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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点很可以从历代侠者的事迹中得到证明。考察历代侠人格的主要趋向,可以看到严男女之防甚或少夫妻之爱,这种无情无欲的状态是他们比较乐意接受的。唯此,历代载籍中很少看到其家庭生活的实录,夫妇生活与爱情生活更是鲜为人知。或以为这可能出于记事者的遗落,其实正因其本人在这方面缺少经历的缘故。先秦游侠先驱自不必谈,即汉时司马迁《史记》基于个人特殊的性情遭际,对游侠之事尤有兴趣,记之唯恐不详,且史笔生动,意趣盎然,然所传诸大侠均无一语涉及其情事。班固《汉书》除录陈遵会左阿君事外,只于楼护提及其流涕责妻不该厌弃无靠孤老,于原涉提及其衣服车马才具而妻子内困,亦不给后人多少具体可感的线索。以后历代典籍大多如此,虽然无法实证其人确实因顾忌雄性力量丧失才遵循避忌异性的约束,但在其心底深处,这种考虑显然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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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衡之常理就更可理解。因为侠行义常需冲冒风险,挺剑攻击,江湖路即不归路,不能像常人一般有情感拖累。唯此,他们不仅不敢沾恋私情,即父母兄弟之情也被处理得很低调,很疏远,乃至只身分出,不相往还。而依其常见的不事生产的作风、刚肠嫉恶的个性,其平居义气相感,恩怨相结,这种义气恩怨的发生对象也必然少见异性而多为同性,且是同性中同样情怀激烈之人。试想,他与之剽掠椎埋,劫质掠卖,发冢盗铸,即便是飞鹰走狗,饮博逸游,可能会是一个女人吗?倘有女人参与,而这女人又非侠女,他们会有一种英雄相与、同道相得的快感吗?显然,这种可能性是很低的。不仅如此,就是这个侠为女性,其性格被侠义信仰浸润,作风被男性侠客同化,一般也不再好与女性相交,像她们那样,以一种深曲而缠杂的感情,做一些拖泥带水的事情。如明末李宛君“性豪侈”,“而有须眉丈人之气”,“以此得‘侠妓’声于莫愁、桃叶间”,另一个沦落风尘的奇女子寇湄,逢甲申之变,以千金赎身,匹马短衣,携一婢南返,“归为女侠,筑园亭,结宾客,日与文人骚客相往还。酒酣耳热,或歌或哭,亦自叹美人之迟暮,嗟红豆之飘零也”[39],行为作派和生活目标都已不再是普通女子了,其他个性更粗豪些的平民女子或江湖女子则更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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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一点,中国古代诗中即有十分精彩的表现。如曹植《精微篇》列述了苏来卿以下一系列侠女,左延年和傅玄更作《秦女休行》,对替父报仇的烈女竭尽美化之能事,尤其是左作,发扬“虽有男兄弟,志弱不能当。烈女念此痛,丹心为寸伤”之意,是将其人完全视同男子无异,甚至比男子更像男子。至于小说中的描写就更充分。如唐人小说《贾人妻》、《崔慎思》描写女侠完成复仇大举后,径别丈夫远遁,于家庭并无些许依恋之色。不仅如此,在其夫大悲之际,转回喂子吃奶,喂毕将其弄死,然后义无反顾地出走。如此杀子弃夫之举无非说明她能不为亲情所累,此正聂隐娘师傅所教导的,侠必须“先断其所爱”,然后才能成事。明代小说《程元玉店肆代偿钱 十一娘云岗纵谈侠》中,程元玉的师傅更告诫她“切勿饮酒及淫色”,并导演了一场假强奸来试探她是否真的断灭情欲,也是在说同样的道理。这些都不能仅仅看作是小说家的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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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武侠小说中,这种无情无欲还可从武功与道术修炼中找到合理的解释。古人认为,泄了童阳便无法修得上乘功力。《小五义》中北侠欧阳春与云中鹤魏真之所以武艺精绝,就是因为二人都是“一世童男”;《江湖奇侠传》也认为对习武之人来说,“越是不近女色越好”。其实习武学道是否真得完全禁欲,在道教和武林中并不见确凿的根据,相反,各家说法不一,多自相矛盾之处。这种纷乱的说法之所以迭出不穷,还是因惧怕异性介入致自己雄性特征丧失的集体无意识在起作用,侠正受此影响,才形成了如上这种特别的人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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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是否身列侠林者都履践这种源出宗教禁忌的社会关系发生原则呢?那也不是。东汉以来,“轻侠为奸”者中颇多放荡无行之辈自不必说,有些著名侠魁也并不以此为意。如前提及,《汉书·游侠传》所载陈遵身为河南太守,来往诸公之间,为一时之雄,就曾入寡妇左阿君家纵酒作乐,酒酣耳热之际,歌讴跳梁不算,还夤夜留宿,由侍婢扶卧,“恶不可忍闻”。“性粗率,重任侠”的北齐卢宗道蓄妓于家,与客共享,某次在晋阳置酒宴客,座中有中书舍人马士达对一弹箜篌的女妓“手甚纤素”感兴趣,他知道后即要将此妓奉送,马士达固辞,他竟令人将妓的手腕砍下,使马士达再难拒绝。[40]《开元天宝遗事》所载史料更让人对唐侠与异性的交往有了直接的了解,据此书记载,当时“长安有平康坊,妓女所居之地。京师侠少萃集于此,兼每年新进士,以红笺名纸,游谒其中,时人谓此坊为风流薮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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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所及,一些心喜任侠之辈趋而效仿。同是《开元天宝遗事》载长安富家子刘逸恃富“疏财重义,有难必救”。家中人客因此来往不断,盛暑三伏“各于林亭内植画柱,以锦绮结为凉棚,设坐具,与长安名妓闲坐,递相延请,为避暑之会。”又《唐国史补·李氏公惭卿》记李载“燕代豪杰,常臂鹰携妓以猎,旁若无人”。《宣室志·河朔李生》记李生“家河朔间,少有力,恃气好侠,不拘细行,常集轻薄少年二十余辈为乐”。这里所谓乐事也多少与狎妓有关。至若《酉阳杂俎》卷十二记周皓年少狂放任侠,更“常结豪族为花柳之游,竟蓄亡命,访城中名姬,如蝇袭膻,无不获者”,以至于为女人击伤将军子,被迫流落江淮,是将侠或任侠之人与女性的频密互动清楚地呈示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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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风播延炽盛,还影响及诗人的创作,构成这段时期咏侠诗的共有意象,如卢照邻《长安古意》之“挟弹飞鹰杜陵北,探丸借客渭桥西。俱邀侠客芙蓉剑,共宿娼家桃李蹊”,骆宾王《帝京篇》之“侠客珠弹垂杨道,倡妇银钩采桑路。倡家桃李自芳菲,京华游侠盛轻肥”,李白《少年行》之“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兰蕙相随喧妓女,风光去处满笙歌”,还有李益《轻薄篇》之“归来青楼曲未半,美人玉色当金樽”,张籍《少年行》之“百里报仇夜出城,平明还在倡楼醉”等诗,皆是对两者交往的形象揭示。与李白同时的崔颢是一个有豪侠气的狂士,为人“有俊才,无士行,好蒱博饮酒,及游京师,娶妻择有貌者,稍不惬意即去之,前后数四”[41],作派上与侠相类。且看他写的《渭城少年行》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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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台帝城称贵里,青楼日晚歌钟起。贵里豪家白马骄,五陵年少不相饶。双双挟弹来金市,两两鸣鞭上渭桥。渭城桥头酒新熟,金鞍白马谁家宿。可怜锦瑟筝琵琶,玉台清酒就倡家。下妇春来不解羞,娇歌一曲杨柳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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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之卢、骆等人更本色当行,而豪情与风流兼擅则犹胜李白,让人千载以下,仍依稀可见侠者的狂诞与豪情。此前,梁元帝有《刘生》诗谓:“任侠有刘生,然诺重西京。扶风好惊坐,长安恒借名。榴花聊夜饮,竹叶解朝酲。结交李都尉,遨游佳丽城。”既是对后世侠的一种感召,也是对游侠诗创作的一种垂范。只是这种魏晋六朝的游侠诗虽是后代同题诗的先导,终没有李、崔诗那样侠情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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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现象颇值得注意,那就是前列诸侠所交往的异性往往多为娼妓,这又关涉到古代社会道德立法和习俗风气的一般规定了。[42]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完备无出其右,即使汉魏与唐代北风错杂,男女之防与婚嫁之礼仍颇健全。[43]宋代理学占主潮地位,男女之名节更成为道德关注的重点,故异性间的交往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情感的自由发展几乎没有可能,统摄其间的通常是家世的利益,具体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则是父母、宗长乃至媒妁。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展超乎功利之上的纯粹爱情只可能在婚外,而能提供给人实现这一点的又只能是妓院,唯有那里的女子才相对来说有可自由支配的情感。落实到侠之不乐生业,不以居食为志室家为念,要满足在异性身上印证自己雄性力量的欲望,间或为寻找纯粹爱情的安慰,自然会把目光投向这些人。而其人情练达,作风泼辣,外冷内热,乐于助人的作派,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断催动这两厢更频繁的结合。因此今人看到的侠与异性的交往大多以妓女为主,这种频繁的交往乃至结为风尘知己,使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爆现出极有浓度和亮度的情感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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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明清两代,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风尚,还是作为游侠诗的意象,这种特殊的联系依然被保持了下来。如明人王恭就曾在诗中回忆早年与前辈陈亮相与纵乐的经历:“小来攀游侠,脱身过伊阙。白马行看戚里花,锦袍醉舞娼楼月。”[44]谢榛有“邯郸少妇美容光,好与燕京游侠郎”[45]的吟唱。屠隆也有“轻薄谁家子,风采何翩翩。沽酒朱楼上,高歌大路边。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宿”[46]的描写。而顾起元论当时社会中的侠客,有“土豪市侩,甘作使令;花鸨梨姏,愿供娱乐”[47],更可见其频繁出入娼门,或与妓保持往来,后者有时还助成其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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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变化发生的背景,是元末与明中后期先后发展起来的反拨宋代理学束缚的新思潮。这一思潮有个重要特点就是以“人欲”来对抗“天理”,在肯定人欲合理性的同时,重新认识“情”的意义,那种生死肉骨的力量。它在其时不仅成为市民精神的担当者及其人安身立命的依据,还大具本体论意义上的判定作用。袁黄的《情理论》就这样说过:“古之圣人治身以治天下,唯用吾情而己。人生于情,理生于人,理原未尝远于情也”,“是故情深者为圣人,能用情者为贤人,有情而不及情者为庸人,若畸人迂士往往窃理以自饰,而无情之人也。”冯梦龙《情史叙》更明言“情始于男女”,他进而还分析不同类型的男女之情,在提出“私爱以畅其悦”、“仇憾以伸其气”的同时,特别提到“豪侠以大其胸”,这种基于对个体情感特质重加认识后建构出的人格范型,对建立更为健全的侠人格无疑产生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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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中叶以后的南直隶通州(今江苏南通),“乡里之人,无故宴客者,一月凡几,客必专席,否则耦席,未有一席而三四人共之者也。肴果无算,皆取诸远方珍贵之品,稍贱则惧渎客,不敢以荐”,这是时风之奢靡,而“每用歌舞戏,优人不能给,则从他氏所袭而得之,以得者为豪雄”[48],则间涉情色。而北方如博平(今山东茌平西)“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裤。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甚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世,别号下延于乞丐”[49]。娇声既溢于乡曲,也就为侠与妓的交往提供了空间。又新安地区商业繁荣,其人十之三居乡邑,十之七在外行贾。这些商人不仅乐与士大夫交往,入则击钟,出则连骑,也因“啖名”而“喜从贤豪长者游”[50],学其结客解纷,而侠亦乐与之相往还。由此有更多机会追求世俗享乐,白天调弄当垆之女,夜晚寄宿娼妓之家,表现出与古游侠明显不同的生活态度。晚明文人所塑造的豪侠形象,由此也显示出与传统游侠不同的特征。如傅汝舟的就吟唱过这种不同于汉唐人的别样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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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傍门户立,霹雳一声天地辟。空中读得无字书,星斗罗心云扫笔。自许胸头有热铁,尝恐天倾地柱折。留得一寸两寸心,不使千年万年绝。平生有仇未屑报,荆轲聂政何须道。呼卢走马岂不能,羞向五都同恶少。任尔妖狐老怪腾,不值仰天发一笑。谩骂五侯与七贵,相知或下沧浪泪。一朝天醒君王梦,冠冕自轻布衣重。散发扁舟五湖侧,骏马雕鞍换俊妾。相对缑山弄碧箫,不向鸿门举玉玦。刘伶酒,阮籍杯,羌儿跪进五千斛,妖姬歌转三百回。吁嗟乎,唏嘘哉,天人三策皆无主,孔孟六经亦何苦。扬雄司马不足为,虬髯卧龙未堪数。旂常千载书万年,拒与虚空作何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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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独立生长,自由习成,自许一腔热情能永久支撑崩塌的价值世界,他的喜怒哀乐已超越了一般侠客的恩怨相报,更不屑同贵游少年行斗鸡走马之戏。他不依附于豪强权贵,也不为功名所囿。在他看来,那些名垂千秋的圣贤实际上于世无补,因此人不应为虚名活着,而应为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情感活着。这种豪士形象纯然是现实生活中侠及侠的人格的投影。并且,由其《除夜轰饮美人帐中怀三窝侠者》诗所谓“纵然除夕是除人,我辈一夕自千古”,可知它一点也不缺乏世俗生活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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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及新安地区至明中晚期侠诗因此骤增,其中如程浩《少年行》之“白马谁家子,纨绔绮绣裳。解鞍垂杨下,调笑当垆倡”,《结客行》之“势使大将军,货通阳翟贾。顾问平乐儿,孰为守道者”,汪淮《结交少年场行》之“朝游长安市,夜宿歌姬家。……一掷数千金,屡负无怨嗟”,反映了侠与权豪、娼家、商人的密切交往,也都表征出其时侠者已与古游侠有了明显不同,他们用乐府古题写现世风色,有着深厚的现实生活的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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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由晚明开始的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取向的变化,其完成过程持续得相当漫长,就总体而言,基本上与中国历史上人性解放思潮的受挫和再兴同步。至清末,受龚自珍影响,在新一代儒侠群体中,已有人将“情”透入到侠的存在本质,并以之为一己生命的寄托,侠客形象终于由“侠骨”与“柔情”共同形塑完成,此即蔡寅《赠黄喃喃》所谓的“英雄侠骨美人心”。龚自珍在诗中将这种侠骨柔情的意象化约为一剑一箫,剑气箫心,他在《又忏心一首》中高唱“来何汹涌须挥剑,去向缠绵可付箫”,在《己亥杂诗》之九十六中又朗吟“少年击剑更吹箫,剑气箫心一例消。谁分苍凉归棹后,万千哀乐聚今朝”的豪歌,如此“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52]。而此后南社诗人如龚鹏程《美人如玉剑如虹——漫说清末儒侠的侠骨与柔情》一文所说,更常用此意象来发舒侠烈情怀。如方荣杲《题红薇感旧记》诗有“佳人自古说多情,况复箫心剑气横”,周实《哭洗酲诗》有“尘寰从此知音稀,剑气箫心谁与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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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具体到侠与异性的交往,尽管仍是以风尘女子为对象,如明徽商汪海“既艾,日从诸侠少游,近声伎、博奕,终日无倦。少年迭出,终谢不支。年始及耆,复出游吴越,日置高会,召诸故人为平原欢,猗月而归”[53]。但也开始显出较此前任何一时期更为纯粹的情感魅力。如晚明张维“负才华,任侠,轻财结客,磊落人也”。他宠昵当时名妓尹文,不仅因其人“色丰而姣”,也为其“荡逸飞扬,顾盼自喜,颇超于流辈”。时又有吴郡王子,与女伎顿文比邻,“王子故轻侠,倾金钱,赈其贫悴”,除其人有困乏必见存拯这份侠义之心外,不能不说与该女“两相慕悦”也是其间一重要原因,且是此前常为人忽视的重要原因。[54]清同光年间,京师大侠大刀王五与名妓松嫣相好也是一例。其时少年豪贵见色起意,车骑盈门。王五为讨美人欢心,也天天送金赠玉。松嫣颇敬王五人品,见此叹道:“君以妾为何如人乎?妾而重金玉锦绣也,彼豪贵少年,固足以挟持妾而左右之矣,又安敢以辱君?君必重妾以金玉锦绣,天下美人多矣,又安取于妾?君之宠妾,妾弗敢知,妾之敬君,以君为大侠耳。”王五听罢动容,与之结成风尘知己。后王五因光绪庚子乱死,她竟以身殉。显然英雄多情,引红粉为知己不再是为实现自己的情感欲望,而在体认到对方与自己精神层面的高度同一性。他们在美人身上寄托对抗世界虚无的激情和力量,此龚自珍所谓“设想英雄垂暮日,温柔不住住何乡”[55]。后来慷慨从军,又自诩“生平二十余年内,初为神童,为才子,继为酒人,为游侠,少年为名士,为经生,为学人,为贵官,为隐士,忽东忽西,忽出忽没”,“其操行亡定,若儒若墨,若夷若惠,莫能以一节称之”的易顺鼎[56],之所以有“何忍呼他为祸水,尚思老我此柔乡”之句,即激于同样的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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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特征在近代出现的这种根本性变化,也体现在侠义小说中。其时,一些作者塑造人物一改“英雄不近女色”的传统模式,开始走向“英雄”与“儿女”结合。如名教中人《侠义风月传》描写“既美且才,美而又侠”的秀才铁中玉与才女水冰心相爱,他们在与邪恶势力斗争中患难相助,一见倾心,最终渡过难关,结成秦晋之好。主人公的名字已经蕴含了侠骨柔肠、高洁坚贞的意思,而作者的意图更显然想发扬一种“守经从权”的主张,在侠与情之间作出某种积极的探索。文康《儿女英雄传》的《缘起首回》还就世人对立“儿女”、“英雄”两者提出批评,认为“把些使气角力、好勇斗狠的认作英雄”,“又把些调脂弄粉、断袖余桃的认作儿女”,都是对真英雄的误解,“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作得出英雄事业”,从而提出“儿女”与“英雄”相为表里的新的英雄观。在这类小说中侠客姻缘成了主线,对侠的感情世界的探索被置于对侠的技能的表现之上,侠作为英雄的丰满的生命形态和人格开始得到人们重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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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请注意的是,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侠义小说对侠之感情定向的描绘虽有突破,最终还是没有彻底摆落将异性同性化的窠臼。换言之,“侠男烈女”的结合大抵仍被处理成一种经过盘算掂量的理性的结合,情感乃至情欲的动力尚未被真正地承认。小说中的男女侠烈首先是同道,或者因患难而结交,如上述《侠义风月传》中的男女主人公,一个是见义相救,一个是报恩援手,他们的相互倾慕纯然出于意气相投,而“无一字及于私情”,于此可见作者实际上还是摆不开性别的区隔。也所以,虽然两人在共患难的日子里不得已违背了“授受不亲”之礼,但为了自证清白,证明他们的相与自始至终遵行侠之大节,即使在从父母命成婚后还“异室而居”。说到底,他们是一对中性的知己。同样,《儿女英雄传》中的侠女十三妹“一言相契,便肯沥胆订交”,但当她在能仁寺救助安公子,本能的反应首先还是“男女授受不亲”。小说《三门街》中一个叙述模式颇能说明问题。主人公李广和楚云髫龄即已议婚,因楚云自幼流落他乡,故与李广相逢不相识。后在内除奸党外抗强敌过程中,两人居然结盟为兄弟。此后救国大业抵定,李广也终于识破了楚云的女儿身,于是良缘天成。在这里,儿女的姻缘终究基于命定,而非顺感情自然发展而来,相反,两人相处时的角色是兄弟,共同的志向和抱负才是他们结合的基础。为了表明在这段共处的岁月里始终保持贞节,楚云甚至点上宫砂以自明,故此书又名《点宫砂》。于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发展,正如陈平原在《千古文人侠客梦》中所阐述的,必然是侠客娶亲要视此女是否合适于他仗义行侠而定。其他如《三侠五义》中的展昭、《施公案》中的黄天霸也都如此。用黄天霸的话来说:“我得了一个才貌双全的老婆,也可助我一臂之力。”这个合适也首先不出于“情”而出于“义”,结言之,这种异性不是“情侣”而是“侠侣”,她们是侠的“帮手”,所起的作用虽够重要,其实与同性的士与知己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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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一直到王度庐的《鹤惊昆仑》、《宝剑金钗》才有所改变,他把所谓的侠情小说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首先,大侠们的最高理想不再是建功立业或争得天下武功第一,而是人格的自我完善或生命价值的自我实现;其次,男女侠客都不把对方仅仅看成打斗的帮手,而是情感的依托,由此才能生死与共,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爱情,也才有爱情失落后铭心刻骨的痛苦”。[57]这一点构成了20世纪武侠小说所构建的侠人格与以往的重要差异。应该说,这种变化与明清以来侠及任侠之士自身的变化是有着一脉相承的逻辑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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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侠与异性的结交是否也可见出甚或诱发其人格中邪僻放纵的另一面呢?回答是肯定的。且不说娼门纵欢终究有碍私德,即便是英雄粗放,江湖行走,刀口舔血的生涯需要人在长久的紧张后放松一下心绪;而不事产业,无家室之累,亦使他们终究需有地方落实对异性的渴望,但如汉代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挟吏短长,纵横郡中”[58],则不能不说是其末流放失人格堕落的显例。而有些侠,如宋时向中令私通人妻,那妇人为一了百了,与邻人子合谋杀了亲夫,并与之俱亡。向中令知道后,往邻人子躲藏所“密寻而杀之”,回来再责骂妇人:“尔与人私而害其夫,不义也。尔夫死,盖因我,我不可忍”,遂杀了妇人,掷首级于市曹,且自言“向某杀此妇人”[59],这就称不得一个“侠”字,只能说是自私隐忍。至于宋以后侠或召妖童艳姬之属,或行强暴和奸之事,是《红楼梦》所谓“斗鸡走狗,问柳评花”之徒,已全无道德信誉可言,人格力量自然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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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启:《结客少年场行》,《高青丘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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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太炎:《检论·儒侠》,《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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