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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现象颇值得注意,那就是前列诸侠所交往的异性往往多为娼妓,这又关涉到古代社会道德立法和习俗风气的一般规定了。[42]概而言之,中国古代礼法制度的完备无出其右,即使汉魏与唐代北风错杂,男女之防与婚嫁之礼仍颇健全。[43]宋代理学占主潮地位,男女之名节更成为道德关注的重点,故异性间的交往被限定在很小的范围内,情感的自由发展几乎没有可能,统摄其间的通常是家世的利益,具体的决定者和执行者则是父母、宗长乃至媒妁。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发展超乎功利之上的纯粹爱情只可能在婚外,而能提供给人实现这一点的又只能是妓院,唯有那里的女子才相对来说有可自由支配的情感。落实到侠之不乐生业,不以居食为志室家为念,要满足在异性身上印证自己雄性力量的欲望,间或为寻找纯粹爱情的安慰,自然会把目光投向这些人。而其人情练达,作风泼辣,外冷内热,乐于助人的作派,在一定程度上也不断催动这两厢更频繁的结合。因此今人看到的侠与异性的交往大多以妓女为主,这种频繁的交往乃至结为风尘知己,使所谓“无情未必真豪杰”,爆现出极有浓度和亮度的情感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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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至明清两代,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风尚,还是作为游侠诗的意象,这种特殊的联系依然被保持了下来。如明人王恭就曾在诗中回忆早年与前辈陈亮相与纵乐的经历:“小来攀游侠,脱身过伊阙。白马行看戚里花,锦袍醉舞娼楼月。”[44]谢榛有“邯郸少妇美容光,好与燕京游侠郎”[45]的吟唱。屠隆也有“轻薄谁家子,风采何翩翩。沽酒朱楼上,高歌大路边。朝从博徒饮,暮向娼家宿”[46]的描写。而顾起元论当时社会中的侠客,有“土豪市侩,甘作使令;花鸨梨姏,愿供娱乐”[47],更可见其频繁出入娼门,或与妓保持往来,后者有时还助成其奸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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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变化发生的背景,是元末与明中后期先后发展起来的反拨宋代理学束缚的新思潮。这一思潮有个重要特点就是以“人欲”来对抗“天理”,在肯定人欲合理性的同时,重新认识“情”的意义,那种生死肉骨的力量。它在其时不仅成为市民精神的担当者及其人安身立命的依据,还大具本体论意义上的判定作用。袁黄的《情理论》就这样说过:“古之圣人治身以治天下,唯用吾情而己。人生于情,理生于人,理原未尝远于情也”,“是故情深者为圣人,能用情者为贤人,有情而不及情者为庸人,若畸人迂士往往窃理以自饰,而无情之人也。”冯梦龙《情史叙》更明言“情始于男女”,他进而还分析不同类型的男女之情,在提出“私爱以畅其悦”、“仇憾以伸其气”的同时,特别提到“豪侠以大其胸”,这种基于对个体情感特质重加认识后建构出的人格范型,对建立更为健全的侠人格无疑产生过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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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中叶以后的南直隶通州(今江苏南通),“乡里之人,无故宴客者,一月凡几,客必专席,否则耦席,未有一席而三四人共之者也。肴果无算,皆取诸远方珍贵之品,稍贱则惧渎客,不敢以荐”,这是时风之奢靡,而“每用歌舞戏,优人不能给,则从他氏所袭而得之,以得者为豪雄”[48],则间涉情色。而北方如博平(今山东茌平西)“流风愈趋愈下,惯习骄吝,互尚荒佚,以欢宴放饮为豁达,以珍味艳色为盛礼。其流至市井,贩鬻厮隶走卒,亦多缨帽缃鞋,纱裙细裤。酒庐茶肆,异调新声,泊泊浸淫,靡甚勿振。甚至娇声充溢于乡世,别号下延于乞丐”[49]。娇声既溢于乡曲,也就为侠与妓的交往提供了空间。又新安地区商业繁荣,其人十之三居乡邑,十之七在外行贾。这些商人不仅乐与士大夫交往,入则击钟,出则连骑,也因“啖名”而“喜从贤豪长者游”[50],学其结客解纷,而侠亦乐与之相往还。由此有更多机会追求世俗享乐,白天调弄当垆之女,夜晚寄宿娼妓之家,表现出与古游侠明显不同的生活态度。晚明文人所塑造的豪侠形象,由此也显示出与传统游侠不同的特征。如傅汝舟的就吟唱过这种不同于汉唐人的别样侠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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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不傍门户立,霹雳一声天地辟。空中读得无字书,星斗罗心云扫笔。自许胸头有热铁,尝恐天倾地柱折。留得一寸两寸心,不使千年万年绝。平生有仇未屑报,荆轲聂政何须道。呼卢走马岂不能,羞向五都同恶少。任尔妖狐老怪腾,不值仰天发一笑。谩骂五侯与七贵,相知或下沧浪泪。一朝天醒君王梦,冠冕自轻布衣重。散发扁舟五湖侧,骏马雕鞍换俊妾。相对缑山弄碧箫,不向鸿门举玉玦。刘伶酒,阮籍杯,羌儿跪进五千斛,妖姬歌转三百回。吁嗟乎,唏嘘哉,天人三策皆无主,孔孟六经亦何苦。扬雄司马不足为,虬髯卧龙未堪数。旂常千载书万年,拒与虚空作何补。[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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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独立生长,自由习成,自许一腔热情能永久支撑崩塌的价值世界,他的喜怒哀乐已超越了一般侠客的恩怨相报,更不屑同贵游少年行斗鸡走马之戏。他不依附于豪强权贵,也不为功名所囿。在他看来,那些名垂千秋的圣贤实际上于世无补,因此人不应为虚名活着,而应为自己的自由意志和情感活着。这种豪士形象纯然是现实生活中侠及侠的人格的投影。并且,由其《除夜轰饮美人帐中怀三窝侠者》诗所谓“纵然除夕是除人,我辈一夕自千古”,可知它一点也不缺乏世俗生活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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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及新安地区至明中晚期侠诗因此骤增,其中如程浩《少年行》之“白马谁家子,纨绔绮绣裳。解鞍垂杨下,调笑当垆倡”,《结客行》之“势使大将军,货通阳翟贾。顾问平乐儿,孰为守道者”,汪淮《结交少年场行》之“朝游长安市,夜宿歌姬家。……一掷数千金,屡负无怨嗟”,反映了侠与权豪、娼家、商人的密切交往,也都表征出其时侠者已与古游侠有了明显不同,他们用乐府古题写现世风色,有着深厚的现实生活的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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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由晚明开始的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取向的变化,其完成过程持续得相当漫长,就总体而言,基本上与中国历史上人性解放思潮的受挫和再兴同步。至清末,受龚自珍影响,在新一代儒侠群体中,已有人将“情”透入到侠的存在本质,并以之为一己生命的寄托,侠客形象终于由“侠骨”与“柔情”共同形塑完成,此即蔡寅《赠黄喃喃》所谓的“英雄侠骨美人心”。龚自珍在诗中将这种侠骨柔情的意象化约为一剑一箫,剑气箫心,他在《又忏心一首》中高唱“来何汹涌须挥剑,去向缠绵可付箫”,在《己亥杂诗》之九十六中又朗吟“少年击剑更吹箫,剑气箫心一例消。谁分苍凉归棹后,万千哀乐聚今朝”的豪歌,如此“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52]。而此后南社诗人如龚鹏程《美人如玉剑如虹——漫说清末儒侠的侠骨与柔情》一文所说,更常用此意象来发舒侠烈情怀。如方荣杲《题红薇感旧记》诗有“佳人自古说多情,况复箫心剑气横”,周实《哭洗酲诗》有“尘寰从此知音稀,剑气箫心谁与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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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具体到侠与异性的交往,尽管仍是以风尘女子为对象,如明徽商汪海“既艾,日从诸侠少游,近声伎、博奕,终日无倦。少年迭出,终谢不支。年始及耆,复出游吴越,日置高会,召诸故人为平原欢,猗月而归”[53]。但也开始显出较此前任何一时期更为纯粹的情感魅力。如晚明张维“负才华,任侠,轻财结客,磊落人也”。他宠昵当时名妓尹文,不仅因其人“色丰而姣”,也为其“荡逸飞扬,顾盼自喜,颇超于流辈”。时又有吴郡王子,与女伎顿文比邻,“王子故轻侠,倾金钱,赈其贫悴”,除其人有困乏必见存拯这份侠义之心外,不能不说与该女“两相慕悦”也是其间一重要原因,且是此前常为人忽视的重要原因。[54]清同光年间,京师大侠大刀王五与名妓松嫣相好也是一例。其时少年豪贵见色起意,车骑盈门。王五为讨美人欢心,也天天送金赠玉。松嫣颇敬王五人品,见此叹道:“君以妾为何如人乎?妾而重金玉锦绣也,彼豪贵少年,固足以挟持妾而左右之矣,又安敢以辱君?君必重妾以金玉锦绣,天下美人多矣,又安取于妾?君之宠妾,妾弗敢知,妾之敬君,以君为大侠耳。”王五听罢动容,与之结成风尘知己。后王五因光绪庚子乱死,她竟以身殉。显然英雄多情,引红粉为知己不再是为实现自己的情感欲望,而在体认到对方与自己精神层面的高度同一性。他们在美人身上寄托对抗世界虚无的激情和力量,此龚自珍所谓“设想英雄垂暮日,温柔不住住何乡”[55]。后来慷慨从军,又自诩“生平二十余年内,初为神童,为才子,继为酒人,为游侠,少年为名士,为经生,为学人,为贵官,为隐士,忽东忽西,忽出忽没”,“其操行亡定,若儒若墨,若夷若惠,莫能以一节称之”的易顺鼎[56],之所以有“何忍呼他为祸水,尚思老我此柔乡”之句,即激于同样的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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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的情感处置方式和人格特征在近代出现的这种根本性变化,也体现在侠义小说中。其时,一些作者塑造人物一改“英雄不近女色”的传统模式,开始走向“英雄”与“儿女”结合。如名教中人《侠义风月传》描写“既美且才,美而又侠”的秀才铁中玉与才女水冰心相爱,他们在与邪恶势力斗争中患难相助,一见倾心,最终渡过难关,结成秦晋之好。主人公的名字已经蕴含了侠骨柔肠、高洁坚贞的意思,而作者的意图更显然想发扬一种“守经从权”的主张,在侠与情之间作出某种积极的探索。文康《儿女英雄传》的《缘起首回》还就世人对立“儿女”、“英雄”两者提出批评,认为“把些使气角力、好勇斗狠的认作英雄”,“又把些调脂弄粉、断袖余桃的认作儿女”,都是对真英雄的误解,“殊不知有了英雄至性,才成就得儿女心肠;有了儿女真情,才作得出英雄事业”,从而提出“儿女”与“英雄”相为表里的新的英雄观。在这类小说中侠客姻缘成了主线,对侠的感情世界的探索被置于对侠的技能的表现之上,侠作为英雄的丰满的生命形态和人格开始得到人们重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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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提请注意的是,作为大众文化的一种表现形式,侠义小说对侠之感情定向的描绘虽有突破,最终还是没有彻底摆落将异性同性化的窠臼。换言之,“侠男烈女”的结合大抵仍被处理成一种经过盘算掂量的理性的结合,情感乃至情欲的动力尚未被真正地承认。小说中的男女侠烈首先是同道,或者因患难而结交,如上述《侠义风月传》中的男女主人公,一个是见义相救,一个是报恩援手,他们的相互倾慕纯然出于意气相投,而“无一字及于私情”,于此可见作者实际上还是摆不开性别的区隔。也所以,虽然两人在共患难的日子里不得已违背了“授受不亲”之礼,但为了自证清白,证明他们的相与自始至终遵行侠之大节,即使在从父母命成婚后还“异室而居”。说到底,他们是一对中性的知己。同样,《儿女英雄传》中的侠女十三妹“一言相契,便肯沥胆订交”,但当她在能仁寺救助安公子,本能的反应首先还是“男女授受不亲”。小说《三门街》中一个叙述模式颇能说明问题。主人公李广和楚云髫龄即已议婚,因楚云自幼流落他乡,故与李广相逢不相识。后在内除奸党外抗强敌过程中,两人居然结盟为兄弟。此后救国大业抵定,李广也终于识破了楚云的女儿身,于是良缘天成。在这里,儿女的姻缘终究基于命定,而非顺感情自然发展而来,相反,两人相处时的角色是兄弟,共同的志向和抱负才是他们结合的基础。为了表明在这段共处的岁月里始终保持贞节,楚云甚至点上宫砂以自明,故此书又名《点宫砂》。于是,按照这样的逻辑发展,正如陈平原在《千古文人侠客梦》中所阐述的,必然是侠客娶亲要视此女是否合适于他仗义行侠而定。其他如《三侠五义》中的展昭、《施公案》中的黄天霸也都如此。用黄天霸的话来说:“我得了一个才貌双全的老婆,也可助我一臂之力。”这个合适也首先不出于“情”而出于“义”,结言之,这种异性不是“情侣”而是“侠侣”,她们是侠的“帮手”,所起的作用虽够重要,其实与同性的士与知己并无二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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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形一直到王度庐的《鹤惊昆仑》、《宝剑金钗》才有所改变,他把所谓的侠情小说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首先,大侠们的最高理想不再是建功立业或争得天下武功第一,而是人格的自我完善或生命价值的自我实现;其次,男女侠客都不把对方仅仅看成打斗的帮手,而是情感的依托,由此才能生死与共,产生现代意义上的爱情,也才有爱情失落后铭心刻骨的痛苦”。[57]这一点构成了20世纪武侠小说所构建的侠人格与以往的重要差异。应该说,这种变化与明清以来侠及任侠之士自身的变化是有着一脉相承的逻辑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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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侠与异性的结交是否也可见出甚或诱发其人格中邪僻放纵的另一面呢?回答是肯定的。且不说娼门纵欢终究有碍私德,即便是英雄粗放,江湖行走,刀口舔血的生涯需要人在长久的紧张后放松一下心绪;而不事产业,无家室之累,亦使他们终究需有地方落实对异性的渴望,但如汉代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以气力渔食闾里,至奸人妇女,挟吏短长,纵横郡中”[58],则不能不说是其末流放失人格堕落的显例。而有些侠,如宋时向中令私通人妻,那妇人为一了百了,与邻人子合谋杀了亲夫,并与之俱亡。向中令知道后,往邻人子躲藏所“密寻而杀之”,回来再责骂妇人:“尔与人私而害其夫,不义也。尔夫死,盖因我,我不可忍”,遂杀了妇人,掷首级于市曹,且自言“向某杀此妇人”[59],这就称不得一个“侠”字,只能说是自私隐忍。至于宋以后侠或召妖童艳姬之属,或行强暴和奸之事,是《红楼梦》所谓“斗鸡走狗,问柳评花”之徒,已全无道德信誉可言,人格力量自然就更谈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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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启:《结客少年场行》,《高青丘集》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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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章太炎:《检论·儒侠》,《章太炎全集》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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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论语·公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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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礼记·中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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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孟子·离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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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史记·张耳陈馀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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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史记·袁盎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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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曹植:《白马篇》,《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魏诗》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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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冯梦龙:《古今小说》第十五卷《史弘肇龙虎君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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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刘斧:《青琐高议》前集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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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三四引《戒庵漫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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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三国志·魏书》注引《魏略·勇侠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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