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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谁,只要进了比较有品位的人家里,定就有人以托盘奉上瓷杯(杯数视人数而定),里面装着称作“茶”的温水,颜色淡红,有一股药味。茶由一种有苦味的草药制成,他们当作饮料用:无论来人是否熟稔,他们均以此待之,以示敬意,我自己就已多次受到款待。[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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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路士深知中国的黑暗面,也不吝批评。他叙述人犯遭到“粗如人腿”的竹棍杖打,而且竹棍还先在水里泡过,“以增加疼痛”,描述之生动,不输佩雷拉。对克路士而言,杖打之后的场景一样可怖,因为执法官员宅邸院子里“血迹斑斑”。克路士说,行刑人员打人后,“把犯人像羊般拖回狱内”,而四周围观的人群“毫无怜恤,互相交谈,不断吃喝并剔牙”。[22]他和佩雷拉一样,觉得他们“普遍”具有一种“不人道的邪恶”,而且“毫无内疚”;不过对克路士而言,那是因为没有人告诉中国人,“那是一种罪,是龌龊的行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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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雷拉和克路士在他们的中国故事里加了许多新内容,然而他们与二百五十年前的马可波罗和鄂多立克修士,其实分享着许多相同的商业及宗教观点。在此同时,浪漫小说作家约翰·曼德维尔(John Mandeville)也从周围可得的故事编织出一连串中国小说。而在十六世纪中期时,葡萄牙冒险家兼小说家平托(Mendes Pinto)也从听来与看来的小说中编了许多故事。平托不同于曼德维尔的是,他曾去过远东;充分证据显示,他去过暹罗、缅甸和日本,时间大约为1537至1558年间,但是他是否去过中国,则值得怀疑。1560年代,他开始撰写工程浩大的称作《游记》(Peregrinations)的手稿,1578年左右完工。不过,该书却在作者过世三十年后的1614年才得以出版。[24]平托很可能深受同为葡萄牙探险家加莱奥特·佩雷拉的影响,不仅从他的回忆录攫取资料,更以他的行事风格作为榜样。因为当时佩雷拉的书已声名大噪,而佩雷拉为了在中国沿海经商,也已经加入一些唯利是图的葡萄牙军人行列,联合暹罗阵营,在1540年代和勃固(位于缅甸境内)打了一仗。他更目睹了耶稣会传教士法兰西斯·沙勿略(Francis Xavier)遗骸出土过程及随后的宣福礼仪式。平托书中许多最具冲击性、最详细的段落,都围绕着暹罗—勃固一役以及沙勿略死前数年的生活和死去的情形转。[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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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520页的手稿里,平托以大约120页的篇幅描述他的中国之行,其中细节全部取自佩雷拉及克路士之书,他再自行厚颜无耻编纂而成。对于曾经受到中国官方逮捕及入狱的遭遇,他完全采用佩雷拉书中的描述,对于许多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例如以鸭房养鸭,并利用船只将鸭群运送到饲养场,以及中国人巨细靡遗收集人体排泄物以作肥料之用的细节,则全部节录自克路士书类似的章节,但是他却丝毫未说明出处。[26]不过,平托对中国“极度邪恶的堕落”的攻击,初读也许像是佩雷拉和克路士文章的综合体,实际上却是他个人对教会的指控,因为教会居然“公然在他们之间传教,而且根据神父的教义,这还是一大美德”。[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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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食物及奇闻异事时,平托也完全模仿佩雷拉和克路士,唯一不同的是,他通常不遵循两位作家严谨的写作风格,而自行发展出轻佻的语调。比如,当他刚开始谈食品批发场内屠夫如何切、腌、熏、烤时,还显得规规矩矩,但是随着屠夫砧板上的肉品愈来愈怪异,读者的疑心也慢慢升腾了起来。我们会看到,屠夫先准备“火腿、猪肉、熏肉、鸭子、鹅”,接着就是“白鹤、鸨、鸵鸟、鹿、黄牛、水牛、貘、犛牛、马、老虎、狗、狐狸,以及世界上所有种类的动物”。[28]这种荒诞内容,经常出现在平托书中,但是他又会不时钻回较为理性的文字里,让读者误以为,他真的亲眼目睹过书中记载的每件事情。举个例子吧,在谈到狗肉时,他说:“我们看到许多船上装着晒干的橘子皮。在廉价旅店里,他们将橘皮和狗肉一起烹调,以去其膻味,同时增加肉的质感及韧性。”[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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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贝卡·卡茨(Rebecca Catz)在其新近出版编辑严谨的平托《游记》中说,平托在书中,穿叉运用了四种叙事语气:第一种是谨慎、细心的旁观者;第二种是天真烂漫,坦然将自己不懂的事情摊开在读者面前;第二种是英雄、爱国者、天主教义的拥护者,俨然奉真理为圭臬;第四种是冒险家的大破大立故事。卡茨认为,整本书堪称“尖酸的讽刺文”,目的在贬抑他家乡葡萄牙的风俗习惯,同时嘲笑葡萄牙仍普遍存在的扩张主义者的征伐心态。从这个角度看,卡茨认为,本书既非单纯的冒险故事,也非正经八百的教条,而是“一本具有颠覆性的书”,“不仅欺骗他的同胞,更威胁到了社会的根本”。在有关中国的段落里,他特意采用“乌托邦式讽刺文”,“借由一位周游过世界后发现较自己社会更文明社会的单纯观察者,彰显其效果”。虽然中国人是异教徒,较之同时代的西方人,他们在道德实践上却进步很多。[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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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因国情、文化不同而显得最微妙最复杂的,当属中国政府提供的各种社会福利了——这个现象在大约三个世纪前被马可波罗首先注意到。在这里,平托带着读者陷入一连串的人世苦难,使人不知他何处在同情何处在嘲讽。首先谈到的是孤儿。在遭父母遗弃后,他们均由奶妈哺育,并到城里特殊学校学习读书、写字,同时学习一种“专门技术”。接着谈到盲童。他们由磨坊雇用后,要学会操作只需手、无需眼的机器。那些重度瘸腿以致不能操作磨子的人,就被雇去编绳子、篮子,或是搓绳索、编灯芯草。那些双手残疾的人,则背着货品在市场间游走叫卖。那些手脚均残疾的人,会被放在特殊地点——“比如寺庙”——为死者祈福诵经,并从僧侣那里分得一些酬庸。接着,嘲讽的笔调变得普遍。聋子和哑巴会从“长舌妇和无耻贱妇”那里搜集金钱。另一方面,年老染病的妓女,则靠年轻健康的妓女缴出的税金过活;孤女靠着淫妇付出的罚金过日子;而养活那些“游手好闲的穷人”的,则是从“审前索贿的讼师”以及“依违于权势与贿赂之间、不遵法度的官员”身上罚没的钱财。[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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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托在文中,曾提到一个名为维斯可·卡佛(Vasco Calvo)的人在北京城外过着流亡生活,平托是旅行途中在北京城外遇到他的。自1517年汤米·佩雷拉(Tomé Pires)出使失败起,这位卡佛就到了中国,至平托遇见他时为止,已在中国待了二十七年。平托书中,笼统地借用了这位真实世界的卡佛,作为故事原形。卡佛是葡萄牙商人,在中国坐牢时,写了第一封有关中国的信件,在西方披露。但是平托赋予他书中的卡佛全新的生命,不仅让他娶了中国太太,生了四个小孩——二男二女,还让他住在他太太“显赫家族”附近的城镇里。这个中葡混合的家庭上下和谐,井井有条,信仰虔诚。每晚都在家中精心布置、门禁森严的小教堂里,向基督教上帝真诚祷告。这景象使平托和同伴“热泪盈眶”,离开时“深为眼前一幕感动,特别是我们还很了解当时环境的困难”。[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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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们所知,这种由不同国籍组成的隐秘小基督教家庭,既不可能存在于1544年的中国,也就是平托书中所指的年代,也不可能存在于1570年代,也就是他写此书的时间。但是在平托去世的1583年,这种家庭却起码有了存在的可能。因为就在同一年,经由耶稣会修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与一名同伴的努力,中国出现了继二百五十年前圣方济会之后首个天主教传教团体。渐渐地,他们带领一些中国男女,归信了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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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文中谈论他备极辛苦的传教过程,虽然不时夸大,并挟带幻想的情绪,欧洲读者却可经由此对中国社会现实产生新的认识。利玛窦1552年诞生于意大利的马切拉塔(Macerata),在罗马的耶稣会书院接受教育;该校的科学与数学均可能为当时欧洲之冠。他同时接受了拉丁文、神学、地理学等广泛的训练,并学习了当时相当重要的诗、词记忆法——利玛窦有位记忆学老师帕尼哥罗拉(Panigarola),宣称能利用当时堪称时髦的记忆学理论回想起十万件心中影像。正式加入耶稣会后,利玛窦被派到位于印度西岸的果阿;葡萄牙人刚在当地建立基地,因此里面有一处天主教教区。1582年左右,他被派到中国南端的澳门,在接受了密集的中文训练后,于1583年进入中国,并在广东附近觅得小屋,住了下来。[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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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利玛窦余生都在中国度过。先是在南方,接着在长江畔的南京,最后在北京,并于1610年殁于当地。利玛窦在中国文化、语言、社会方面的造诣,西方人中无人能出其右。在中国定居不到一年,他就发现要让中国人归信基督,就必须向中国精英证明,西方文化的确有其优越性。为了达到目的,一旦语言能力达到一定水准,他便制作了一份带有注解的世界地图,以显示西方在地理学和天文学上的造诣;写了一本谈论友谊的书,以强调西方人对人际关系的重视;编了一本讨论记忆的手册,好让中国人知道,西方人对知识的组织能力;并在一位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通译协助下,翻译了欧几里得《几何原本》的前几章。他同时精心安排了一系列宗教讨论会,企图透过一位天主教神父和一位中国学者之间的对话,彰显西方宗教传统的优越性以及西方宗教在逻辑与信仰之间寻得平衡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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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早期对中国的观点,只有透过写给家人及教会高层的信件才能窥得一二。在他死后,他的同事发现了两份长篇手稿,一份分析描述中国的文化与社会,一份综论耶稣会在中国传教的沿革及他自己在其中的角色(临死前,他毁了第三份手稿,全都是记载他关于宗教方面感想的日记)。两份文稿后来由他的耶稣会教友整理,并翻译成拉丁文,1616年在欧洲出版,出版后立刻就为欧洲对中国的叙述和研究树立了新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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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本书之前的文稿,利玛窦笔下的中国,也相当讨喜。相对于“宗教改革”后四分五裂的欧洲——法国和荷兰才各自因为宗教发生了惨烈的战争,腥风血雨的“三十年战争”随即便在1618年爆发——中国却在儒家思想的道统下,呈现出辽阔、统一、有次序的画面。谈到孔子时,利玛窦说:“如果仔细检验他留传下的言行,我们必须承认,他是异教徒哲学家,而且是其中的佼佼者。”[34]利玛窦表示,虽然名义上远在天边的皇帝是国家统治者,实质事务却是由经过考试制度拔擢的文官系统掌控,日常生活则由复杂的风俗习惯所规范,如此,社会和谐才得维持。而且,劳工大众各知其位,年轻人的婚姻均由父母妥为安排,缠足习俗使妇女安分地守在家中。此外,年轻人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研读艰涩的中文,自然减少了他们变得“放荡不羁”的机会。而中国对外国人的不信任,也可以轻易地解释为对国家安全的顾虑,以及新来者和商人对中国人惯习的方式造成冲击所致。即使饮酒时,中国人也相当节制,宿醉根本闻所未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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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虽然正面肯定了中国人的道德观及日常生活,但对于中国人排斥基督教的情形却又感到心痛,他认为,这个现象主要由几个因素造成:第一就是佛教在中国扮演主导角色,而佛教(在利玛窦的描述中)仅是原始迷信,由未受教育、不道德的僧侣把持。第二就是在研究星象时,中国人不相信有科学依据的天文学,反而深信占星术,并且让占星术主导他们日常生活中大大小小的决定。另一个与前面两个因素颇为相似但又不尽相同的原因,则是祖先崇拜。利玛窦花费多年思考这些祭祖仪式,以及它们与信仰基督之间的关系。明显的事实是,大多数中国人不会为了基督教而放弃拜祖,因此,利玛窦重新定义了祖先崇拜。他认为,中国人祭祖是基于对亡者的悼念,而非冀望获得好处的宗教性祈求,这点特质在祭孔仪式中也同样存在。基于此,中国人在归信基督之后,仍可以继续举行祭祖仪式(不过在归信前,必须说服他们放弃纳妾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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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切翻译基督教一神概念的神(God),利玛窦采取了极富机智而又允执厥中的立场。他认为中国字的“上帝”,意思接近“全能主宰”或“最高统治者”,因此相当适用。这就“上帝”的用法而言,是项新的用法。利玛窦并说,其实早在远古中国,一个真神的观念就已经存在了,一直到了十二世纪,深受佛教影响的新儒家思想兴起,取代了旧文化,这种一神的观念才从中国人心中逐渐消逝。为了补充前述解释,利玛窦创造了一个新的名词“天主”,以免传教士和中国教友使用上帝时造成文化上的混淆。[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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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冗长的手稿中,利玛窦很少批评中国人。他倒是提到,中国科技会落后西方,乃是因为中国人没有将科学充分加以发展,而科学曾是中国文化中的一大优势;这个论调后来变成很重要的观点。利玛窦写道,中国人“缺乏逻辑法则的概念”,因此“对他们而言,伦理学只是一串的箴言与推理”。同样,虽然“他们一度精于算术和地理,在进行研究并教授这些学科时,他们却显得茫然”。[37]言下之意明显指出,如果能有一套有效的逻辑系统,加上西方擅长的数学与科学,中国一定可以更上一层楼。利玛窦文中唯一严厉批评中国人之处,在佩雷拉和克路士的书中也曾出现,平托更是详细作了嘲弄,那就是中国男人中太多人从事鸡奸行为。利玛窦在北京街上,曾经亲眼目睹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男妓,即为一例。利玛窦并估计,北京约有四万妓女——波罗书中猜测为二万。如同克路士,利玛窦也宽大地看待卖淫行为:“这种人应当得到同情,而非责难。他们在无知的泥淖中陷得愈深,我们就愈该为他们的救赎迫切祷告。”[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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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教会对中国文明的正面看法,并未因1644年明朝灭亡而终止。到了十七世纪末期的清朝,这种看法仍在继续,主要得归功于当时远赴中国并在当地定居的极优秀的几位耶稣会教士的贡献。清廷让这些教士在钦天监身居高位,重用他们成为皇家心腹,并采用他们的新观念,其中涵盖了医药(包括奎宁)、战备(铸造大炮)、天文学(哥白尼的日心说)以及绘画(包括透视法和明暗对比法)。到了1692年,耶稣会甚至获准在中国各地传教,并得以在京城及省城建立教堂。但是,只要想到明朝竟然会亡于满洲人之手——如果明朝既强大又优秀,怎么会轻易让一支来自北方、未受教化的游牧民族征服呢?——欧洲人就不禁满腹疑云。耶稣会在中国精英间的宣教也招致欧洲人怀疑——这些教士们过着优裕的生活,勤学中文,还采用上帝这种近乎异教徒的字眼,并坚持认为拜祖和祭孔这些仪式并非宗教的行为。[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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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籍、脾气暴躁的多明我修会教士闵明我(Domingo Navarret),针对耶稣会提出的指控堪称最严重的控诉之一。闵明我生于1618年,在墨西哥和菲律宾宣教多年后,于1659年抵达中国。1659至1664年间,闵明我一直在中国,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中文。直到清廷在一次搜捕外国传教士的行动中,将他与其他天主教传教士一起逮捕、侦讯,他在中国的生活才告中断。终其余生,他一直深信,这些磨难都是因耶稣会教士乱搞阴谋、干预政治而起。从1666至1669年,闵明我和其他教士一起被关在广东。之后他启程返回欧洲,在经历噩梦般的暴风雨和奇遇后,于1672年返抵家门,然而这段异国惨痛经验并未降低他对中国的热情,根据他的叙述,在里斯本上岸时他身上穿的正是中国服装。[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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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明我在罗马密集游说了一段时间,反对耶稣会教士在中国所进行的精英式、通融式宣教工作,随后他前往马德里,在当地居住了一段时间。在那里,于1674至1677年之间,他完成了两部巨著——《论文》(Tratados)以及《争议论》(Controversias)。两书合起来有近百万字,经由这两本书,欧洲方面才得知他对中国的看法。在耶稣会的怂恿下,宗教法庭下令严审《论文》。性格刚烈的闵明我听到这个消息后,亲自带着一本著作到宗教法庭办公室,建议他们连人带书将他在广场上焚毁。闵明我并指控耶稣会,在印刷场阻挠《争议论》的校样。在该书遭审查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取回完整的原稿。《争议论》最后付印时,书中许多慷慨陈义的段落均已遭删除。[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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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明我书中最严厉的批判,都指向耶稣会教士,因为在他境况最困窘的时候,他们对他完全不闻不问。相反,满洲军士——闵明我口中的鞑靼——却“非常文明”,处处表现得“有礼貌、冷静、中规中矩”,一如他遇到的其他中国人。他们的品德,不仅让耶稣会教士相形见绌,连闵明我的西班牙乡亲也无法与之相提并论。闵明我呼应圣奥古斯丁的话写道:“异教徒成了基督徒的导师。”[42]闵明我了解自己所持观点的比较性意涵,因此在《论文》开场白中,开宗明义闸释了他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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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我们必须先讨论,中国人、统治他们的鞑靼、日本人及其邻近国家的人,到底算不算是野蛮人。圣托马斯(St. Thomas)说,他们是野蛮人,因为他们“不懂得沟通”,而且“身强体壮,却缺乏理性,既非由理性也非由法律管辖”。这些形容字眼,也许适用于住在菲律宾岛上山区间的黑人,墨西哥的曲丘米哥人(Chichumecos),或是尼科巴群岛、马达加斯加、普里坎达(Pulicondor)等地方以及泽恩海峡(Strait of Dryan)附近的人,严格说来,这些人都可以野蛮人视之。但是汉人、鞑靼、日本人以及其他亚洲人,却绝对不是野蛮人,因为他们既有良好的政治制度,也守秩序,完全依据理性,过着法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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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明我写道,即使最文明的人也有怪癖:日本人以剑剖腹;中国人剃发留辫,并嘲笑不这么做的人;西班牙人则好“面对面和野蛮的公牛搏斗”。性行为也不例外:“有些欧洲人认为通奸无罪,有些人视鸡奸为正常,中国人和日本人正是如此。”[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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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明我赞美中国,说那是“世界上最高贵的地方,宇宙的中心点,在所有阳光得以照射、万物得以存活之处,那是最荣耀的帝国”。[44]几乎任何事情,只要和中国沾上边,就可以得到闵明我教士的认同:中国艺匠双手精巧,能够“制作任何东西”;中国学童“全年无休”,只有八个“游乐日”;即使中国人的“小便”,也有妙用,可以帮助中国谷物成长,反观欧洲人的尿液,“只会烧死植物”。[45]中国男人从不在女人面前“嬉皮笑脸”,反观欧洲男人,则像秃鹰一样“喜欢嘲弄、漫骂”。还有,豆腐的滋味也很不错,特别是用麻油薄煎之后。他也喜欢“优秀的政府,安静、轻松、干净的监狱”,筷子的便利,餐桌摆设的简单,配制夏季饮料的清洁冰块,以及闵明我视为美德的裹小脚:“缠足适足以将妇女留在家里。如果不仅仅在中国,世界各地都有此习俗的话,男性及女性都将受惠良多。”[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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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闵明我会变得油腔滑调,字句间俨然有平托的调调,全无佩雷拉和克路士的风格。他说他见过一位年高七十的中国官员,“就像三十岁的人一样有活力”,“每天早餐吃三十个鸡蛋,一根狗腿,二斤热酒”。[47]有时候,他经历的凄惨事件,简直让人无法卒睹,即使闵明我自己也为见到的事震惊不已。他见过一个人,因暴露在外的睾丸遭痛打而濒于死亡。也见到一个女弃婴,在亲生父母注视下,活活地因憋闷和饥饿致死。“她躺在浸泡着泥水的硬石头上,两手两脚高高举起”,虽然“她的哭声刺透我心,却不足以从那些豺狼碗里掏一口饭出来”。[48]这些零星负面的评价,并没有改变闵明我的整体看法,他认为,“中国人对基督教世界一无所知,完全是上帝的旨意,否则,他们每一个人都要往我们脸上啐口水了”。[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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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中国的一般性讨论里,闵明我将波罗和佩雷拉都谈过的经贸问题重新拿出来谈了一遍,但是他却添加了一个奇特且新鲜的面向。因为闵明我真正感兴趣的,乃是大宗交易的新奇玩意儿,而非一些小量买卖的高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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