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303376e+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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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77 当鲁宾逊与几名同伴意外漂流至中国南方海岸后,他们开始往内陆出发,并对中国产生了良好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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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79 首先,我们花了十天工夫抵达南京,那确是值得参观的城市。据说城内有一百万人,我却不太相信。城内兴建得当,街道笔直,相互以直线交错,使得城市图的绘制极为容易。[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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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81 但是接下来的长篇谩骂立刻将此第一印象破坏无遗。所有与中国有关原本正面的事,全都成了负面,而所有负面的事则更加不堪了。笛福是这么写给英国读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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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83 当我将这个国家里可怜的人们和我们自己相比时,我必须指出,无论是布料、生活方式、政府、宗教、财富,甚至所谓的荣誉,根本不值一提,不值一写,也不值读者们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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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85 ……较之欧洲的宫廷和皇室建筑,他们的房舍算什么呢?较之英国、荷兰、法国、西班牙的四海通商,他们的贸易算什么呢?较之我们城市里的财富、气势、轻便的服装、华美的家具、无穷的变化,他们的城市算什么呢?较之我们的航运、商船队、强大的海军,他们港口上寥寥可数的破铜烂铁算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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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87 自佩雷拉以来,西方报告都会将中国羸弱的军队拿出来做文章。但是没有一个人像笛福这样彻底诋毁中国,而且还能找到大量资料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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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89 谈过了海军,要谈谈他们的陆军。他们整个王朝虽然可以募集出二百万战士,但是除了毁掉国家并饿坏自己外,这些军人什么事也办不成。如果他们打算围攻佛兰德斯(Flanders)内的坚固城池,或与训练有素的军队交战,只消一纵队的德国铠甲兵或法国骑兵,就可以将他们完全歼灭;在我们一支严阵以待、守备精实的步兵面前,他们纵有一百万人,纵以二十比一的比例出现,也是枉然:不,我绝非吹嘘,我相信三万德国或英国步兵,甚至一万法国骑兵,就可轻易击败所有中国部队……不错,他们有军火,但都是一些落伍、不灵光的玩意;他们有火药,但是毫无威力;他们在战场上没有纪律,不懂运用双臂,不善攻击,也不知撤退的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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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91 对笛福而言,这种结果其实是真实与想象脱节使然。诚如他借用鲁宾逊之口指出:“我必须指出,当我回家并听到大家谈论中国的种种美好时,就觉得非常奇怪,人们传述中国的伟大、富饶、光荣、宏伟、贸易,事实上,中国人不过是一堆贱骨头、一群愚民、龌龊的奴隶,臣服于一个只配管理这种民族的政府之下。”[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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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93 在同样简短而耸动的段落里,笛福文中的鲁宾逊将中国所谓的学者斥为“粗鄙、可笑地无知”,甚至认为在与欧洲相比较后,其农民的“耕种技巧,不完美、无能”。在愤世嫉俗的情绪下,笛福不仅贬抑了中国农民的勤劳,更过度夸赞了英国农牧业的兴旺,而此一观点就要在他即将于1724年面世的新书中揭露。这本名为《大英帝国全岛游》(Tour Thro’ the Whole Island of Great Britain)的书,距离前面一本同样哗众取宠的书《瘟疫年之志》(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才不过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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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95 最让笛福不满的是中国人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他们完全不理解,除了军事,西方在许多其他领域也远远凌驾于中国。他认为“特别荒谬”的是“他们除了自己,谁都瞧不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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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97 借着鲁宾逊与一名中国统治精英的不期而遇,笛福彻底表达了他的怒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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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399 他骑马进来的样子,简直是堂吉诃德再现,浑身充满了浮华与贫窘。这位油污满身的唐是个脏胚子,身上的外套明白昭示了一个驴蛋的俗丽与暴发,比如说悬着的袖子、流苏以及到处可见的开口和衩子。他在衣服上覆着一件针织背心,脏得像屠夫的外衣,说明了他散漫的个性。他的马又瘦又可怜,更因为饿坏了而举步蹒跚,这种马在英国只值三四十先令。他还有两个奴隶步行跟着他,一边赶着那可怜的畜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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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03 笛福认为,这个中国男人的饮食习惯和家庭生活,就和他的旅游方式一样无耻下流。为了强调这点,笛福再次夸张地描绘他的主角,指出了他和英国中产阶级完全背道而驰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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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05 我们慢慢接近这位大人物的乡间居所,见他正在门前一块小地方用餐……他坐在一棵树下,那树看起来像矮棕榈,树荫遮住他整个头以及他朝南的身子;树下同时摆了一把大伞,使他身体的另一部分也不会受到曝晒。他懒洋洋坐在一张扶手大椅上,身型肥胖。两名女仆将肉送到他面前,另有两名女仆在他身旁服侍,我相信,欧洲绅士中很少有人会接受这种服侍的。一名女仆拿着汤匙喂这位乡绅,另一名则一手端盘,一手拂去落在他胡子及衣服上的碎屑。这个大怪物根本不屑于这些举手之劳的事,这些连贵如君王都宁可自己做而不愿假手仆人笨拙双手的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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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07 笛福得以写出这段文字,也许真有其消息渠道,也许全凭自己想象,无论如何,字句间颇有十四世纪约翰·曼德维尔文章的影子——描述可汗治下一位富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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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09 这位大人生活真享受。五十位少女伺候他吃饭、睡觉,任他随心所欲差遣。他坐下用餐时,她们端上肉,一次就是五盘,一边端肉一边还唱着美妙的歌曲。她们在他面前将肉切好,送至他口中,好像他是孩子一样。他的双手不切割任何东西,不碰任何东西,只静静地摆在面前桌上……等他吃腻了头五道菜,她们再端上五道,一边仍唱着歌。整个用餐过程就这样持续着。这位大人就这么过着日子,完全照着他祖先的方式,而他的儿孙也会继续下去。他们每天除了喂饱肚皮,什么事也不做,只为了肉体享乐而活,就像猪栏里的猪一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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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11 无论波罗、平托、利玛窦还是闵明我,每一位旅行家都会想尽办法详述旅游中国的路线,而且无论用的是哪一种方式,他们都尽可能将经过的中国城市及省份名称拼出来。笛福笔下的鲁宾逊却不这么做,他只随便编了个理由,就将读者搪塞过去了。他表示,当他自一条小河浅水处过河时,跌下了马,并浸透了全身:“我之所以提这件事,是因为我的笔记本全湿了,而里面正记载了许多的人名及地名。不小心的结果是,纸页全糊了,所有的字也无法辨读。里面全都是我这次行程造访过的地方,真是损失惨重。”[15]如此信口谈论一本折损了的笔记本,对他根本毫无损失可言,因为鲁宾逊早已深感不耐,恨不得早点离开中国,一辈子再也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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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13 就在最后几段谩骂后,这篇尖酸刻薄的文章总算结束了。他说,中国浮华的“陶瓷建筑”,除了“奇特”,根本一无可取。长城也许“工程浩大”,却“毫无意义”,因为当地“巨石嶙峋,根本无法通行,而且峭壁高耸,敌人不可能上得来。如果他们爬得上来,那么再高的墙也挡不住他们的”。鲁宾逊除了指称长城“没有意义”,还表示,只要愿意,英国工程师只需“十天,就可将其拆毁”,不在当地“留下任何痕迹”。[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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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15 一如二十年后的安生,笛福也是利用中国负面的例子赞美他的祖国英国。然而这种慷慨激昂的论调却与当时的社会趋势背道而驰。当时的主流是,借着亚洲的优点彰显西方社会内在的弊病。在所有主题曾涉及中国的此类小说中,约翰·曼德维尔的书为其中的第一部;他以遥远的异国社会的一些例子,批评当时十四世纪中期基督教价值观的缺点。曼德维尔设计了一个场景,让书中的叙述者和“法语流利”又友善的苏丹进行“私人对话”,借着这种对话,曼德维尔表达了他自己反传统的宗教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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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17 待他们全部离开了,他问我,在我们国家里基督徒如何管理自己。我回答:“王啊,管理得很好——感谢主。”他则说:“不对,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因为你们的教士并没有过着他们应该过的生活,因此他们没有正确地侍奉主。他们应该树立榜样,让比他们无知的人了解适当的生活方式,他们却正好相反,立了所有最坏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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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19 这所谓的基督教社会之所以出现负面的例子,完全是因为这个社会里充满了好吃、好喝的好像“无理性的野兽”般好打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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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21 基督徒习惯于互相欺骗,并喜欢发伪誓。更糟糕的是,他们极端自负与虚荣,从来都不知道如何打扮自己。有时候他们穿着短装,有时候长装,有时候宽大,有时候合身。你应该效法你信仰的基督:单纯、温顺、真诚、乐善好施。但是事实正好相反,因为基督徒太傲慢、太善妒、太好吃、太好色,最严重的是,太贪婪,他们会为了一点银两将自己的女儿、姊妹,甚至妻子,转让给觊觎她们的男人。[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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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23 类似这样的虚构技巧,在十六世纪的乌托邦小说中变得屡见不鲜,其中包括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的《乌托邦》(Utopia)(正式确立乌托邦小说的地位)、约翰·艾弗林曾提过的弗兰西斯·培根的《新亚特兰提斯》以及托马斯·康帕内拉(Thomas Campanella)的《太阳城》(City of the Sun)。就在笛福仓促将其有关中国的负面评论付印时,孟德斯鸠在法国也正在撰写《波斯人信札》(The Persian Letters),并在1721年出版后,立刻大为畅销。孟德斯鸠在书中,采用了曼德维尔模式,塑造了两名中东访客,针对法国社会的荒谬现象予以坦白批判。孟德斯鸠同时也从自己阅读过的大量读物中攫取资料,尽可能翔实地呈现中东社会。[18]几年之间,其他法国作家开始引用中国而非中东,作为批判自我文化的借镜。而在英国,正在力争上游的自由投稿作家奥利佛·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也决定从同一个宝藏内挖掘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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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425 只要想到奥利佛·戈德史密斯,就不像是亲中势力里新的一员。他对中国、中国人、中国事物及哲学的反感,使人较容易将他和笛福联想到一块。戈德史密斯1728年生于爱尔兰的一个小职员家庭,并设法进了都柏林的三一学院。随后,他遇上一连串的不幸事件,错过了原本要搭乘前往美洲殖民地试运气的船只,赌光了好心的亲戚们合资凑给他研读法律的金钱,他于是决定加入爱尔兰人大量外迁的移民潮。他首站到了苏格兰,在爱丁堡念医学,接着他计划前往欧洲大陆,却因为误会在纽卡斯尔(Newcastle)遭逮捕,并因此错过了前往欧陆的船只。到了1750年代末期,在医生资格考试失败后,他在伦敦定居下来,写作专栏文章与评论,勉强糊口。[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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