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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23 孟德斯鸠与黄嘉略聊天时,仍只是个青年,多年后他才完全消化了当时的谈话内容,并为他的巨作《论法的精神》(The Spirit of the Laws)列出了大纲;该书直到1748年才完成。此外,他也完成了《波斯人信札》(1721)和历史书《罗马兴亡史》(The Roman Greatness and Decline)(1734),并在英国四处旅游,结了婚,处理了地产,还读了大量有关人文政治及法律历史的书籍。孟德斯鸠的目标,是以实证方法明确订定法律原则,而非仰赖自然律及宇宙定理的一般法则。显然黄嘉略的见解,在这方面对他助益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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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25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将政府分为三大类:分别为君主制、专制及共和制。这三种制度的治理方式分别为荣誉、恐惧以及诉诸道德的小规模政府。君主制崇尚以荣誉为导向的治理方式,造成了严明的体制阶层;专制及恐怖政治塑造了独裁者及其无休无止的狂热;至于共和政府,由于其小规模及以道德为导向,造就了公民间的公平一致。孟德斯鸠补充说,有些社会达到了权力的平衡,比如英国的君主制,因其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他分析了诸如气候、民族气质、家庭结构、商务、宗教及历史等因素对政府类型的影响。他并讨论了经常受到混淆的三股势力间的关系:一为风俗,那是社会内部的自我规范力量,任何外力不能干涉;二为礼仪,用以规范外在的行为;三为法律,用以规范特定的个人行止。[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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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27 在这本冗长的精心巨著中,孟德斯鸠针对中国发表了无数评论。虽然他的看法,植基于耶稣会士友善的论点上,但是他却从此渐行渐远,终于对中国提出严厉指控,以致最后较接近笛福小说中的批判——他应该读过《鲁宾逊漂流记》——以及安生的报告,他肯定读过这本书。他这方面的观点,大都出现在第八卷的最后一章(第二十一章)中,“论三种政府原则之沦丧”(On the Corruption of Principles of the Three Governments),小标题为“论中华帝国”(On the Chinese Empire)。孟德斯鸠在文中首先指出,若由他的理论判断,中国似乎正好是个矛盾的例子:“我们的传教士谈起幅员广大的中华帝国,视其为可敬的国家,结合了恐惧、荣誉、道德于一身。因此我若分别谈论这三种类型的政府,似乎多此一举了。”他驳斥传教士的观点,认为实际上中国社会缺乏荣誉感,而这种荣誉感在其他君主制的社会里是不可或缺的:“对于一个习惯于接受奴役的民族,怎么能够谈论荣誉感?”此外,共和政府特有的道德感,中国也付之阙如,因为“由我们商人的口中,完全听不到我们传教士所谓的道德,反倒是中国人的盗匪行径时有所闻。关于这点,我同时参考了伟大的安生勋爵的评论”。他并且觉得,传教士信中所谈为了立皇储而发生的宫廷喋血事件更印证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传教士受到表面安定的假象欺骗”,并未见到事情的真相。[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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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29 孟德斯鸠也承认,中国有其独特性,因此才造就了今天的政府形式。基于此,他做了与前文略带矛盾的评论:“独特条件造成了今天的中国,因此,这个政府才没有预期中的腐化。在这个国家里,气候这个属于自然界的因素,影响了社会的道德,并培育了许多人才。”中国气候温和,产生了大量人口,因为“当地妇女生育率奇高,世上绝无仅有;再严厉的暴君也不能阻止人口的繁衍”。但是人口太多导致饥荒频仍,而饥荒又滋养了盗匪。虽然多数时候,盗匪都被铲平了,偶尔他们也会逃过一劫,形成组织,日渐壮大,甚至打进京师推翻朝廷,结果就形成一种奇怪的宿命论。因为中国皇帝“不像我们的君王,后者明白,如果治国不彰,下辈子就会比较不快乐,这辈子也会失去一些权力,少掉一些财富。反观中国皇帝,他心知肚明,只要政府无能,他就会皇朝不保,脑袋搬家”。[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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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31 皇帝要保住处皇位,人民要为生存奋斗,彼此形成了共生的关系。此一体系的轮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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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33 尽管不时有弃婴出现,中国人口增加还是太快,以致他们必须无止境地耕作,以喂饱自己:这点正合政府心意。只要每个人每一刻不停地忙着,就不会有时间感叹自己的不幸,也就符合了政府的利益。这不是公民政府,充其量只能称为家族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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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35 正因如此,才产生了备受议论的政治制度。有些人希望法治和专制政治同时存在,但是只要有了专制,任何制度都不再能发挥功效。即使已经危机四伏,专制社会也无法控制自己,它只能以更多规范武装自己,使自己变得更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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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37 因此,中国是行使恐怖统治的极权国家。也许当中国刚开始以王朝的形态出现时,帝国幅员有限,政府的极权意识还不太强烈。但是今日局面,绝非如此。[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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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39 孟德斯鸠并分析,在中国地理与环境为一体之两面,并使中国不能像欧洲一样健康地发展。在亚洲,强国与弱国比邻而立,“骁勇善战的民族就在柔弱、慵懒的民族旁边;注定了一方成为征服者,另一方为被征服者”。反观欧洲,邻国之间有着相似的斗志。这便促成了两股趋势:“欧洲为自由,亚洲为奴役。”孟德斯鸠自豪地表示:“从来没有人做过如是观察。因此自由的尺度一直无法在亚洲扩大,而欧洲的尺度则视环境不同有所增减。”[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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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41 对于莱布尼茨花了许多时间想要了解的祭拜仪式,孟德斯鸠表示,中国人混淆了四个重要观念,亦即宗教、法律、风俗及礼仪,否则这四股力量应该可以结合起来,形成社会的道德结构。将四种观念混杂在一起,并通称为仪式,从某种层面来讲,堪称“国家的胜利:年轻人全副精力学习它们,再以一生时间身体力行。夫子们殷殷教授,父母官则据以说教”。由于中文诗书的困难,中国青年学子必须完全埋首其中,相较之下,依据仪式而产生的价值观,就让道德学习显得轻而易举了。它们也让中国社会出现一种虚假的绵延性,因为即使征服了中国的土地及军队,也无法征服仪式中的四种要素。“不是征服者必须改变,就是被征服者必须改变,但是在中国,征服者永远是改变的一方。因为征服者的习惯不是他们的风俗,他们的风俗不是他们的法律,他们的法律不是他们的宗教,因此征服者自己慢慢融入被征服者的社会,自然较改变被征服者来得容易。”同样,基督教传教士在尝试说服中国人皈信时,也遭遇了和军事征服者一样的困境。[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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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43 与孟德斯鸠同一时代,但是年轻几岁的伏尔泰,对中国的价值观就没有前者那么好批判。在他写于1758—1759年间的幽默机智的小说《老实人》(Candide)中,伏尔泰曾嘲笑莱布尼茨的过度乐观,认为在中国这块桃花源里,一切美梦都可成真。其实当他自小随耶稣会教师读书开始,伏尔泰就已浸淫在中国的道德篇章以及有关中国文明之天生良善的种种礼赞中。后来借着本身的聪明才智,伏尔泰才将这些礼赞从教士添加的宗教背景中隔离出来,并指出,非基督教的中国能有这种道德观正说明了道德本身的相对性,他还强烈反对基督教道德输出的论调。从1740年代起,伏尔泰即循两条相近途径探索中国的思想,此两者——一为戏剧,一为历史——目的均为批评当时有关中国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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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45 在戏剧方面,他主要研究一部新近翻译的中国戏剧《赵氏孤儿》。这是一部以元朝为背景,谈论因为忠诚问题与外族入侵所导致的道德与家庭悲剧(戈德史密斯也评论了稍后的英文修订本)。伏尔泰表示,他从本剧中认识到中国。在他1755年以此剧为蓝本完成的舞台剧《中国孤儿》(Orphelin de la Chine)里,伏尔泰回到十三世纪的背景,但是完全更新原剧中的角色,以证明中国人的道德观相比而言优于蒙古君王成吉思汗。伏尔泰同时浓缩剧情,以强调蒙古人介于暴力与忏悔之间的冲突——此亦整出戏的高潮之一,成吉思汗身边大将奥克塔(Octar)以平缓口气,请求可汗彻底报复中原人,因为他们藐视蒙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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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47 你瞧得起他们的衰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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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49 他们只知吹嘘,这些贪图富贵又心术不正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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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51 瘦小后代,自吹自擂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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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53 免除他们的奴役与死亡吗?强壮勇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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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55 是生来统治的,怯懦的就得服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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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57 但是,由于受到中国女主角伊达(Idame)吸引,加上钦佩她的勇气及其夫表现出来的忠贞,成吉思汗改变了想法,决定不再以粗暴残忍的方式压制他们,最终并理解到中国儒家道德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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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59 你以正义待我,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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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61 该由我回报:我崇拜你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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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63 你们征服了我,我无颜坐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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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65 中国(Cathay)的宝座上,你们高贵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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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67 远胜于我;我尝试以丰功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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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69 扬名世界,结果却是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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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03671 你们使我自觉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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