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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35 共和国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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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37 在古罗马,选任做官是一种荣誉,没有薪俸,这意味着富人才能担任官职。公元前4世纪末,罗马的官制基本定型,整个共和时期基本如此,只有在末期才有较大变动。从公元前197年以后,罗马共和国对官职升迁有了严格的制度限制,担任高级官员者必须先担任低一级的官职,形成所谓的升迁阶梯。青年人从政的起点是当兵,在军中服役若干年,如想进入政界便可从财务官(或助理官)做起,接下来是营造官、行政长官,最后是执政官、监察官。任何公职人员都有权否决其同僚的行动,但为了避免因此对公共利益有所影响,当两执政官都在罗马城内时,按月轮流执政,都在外领兵时则按日轮流。高级官员有权驳斥下级的行动,只有执政官和独裁官有“强制权”,可以据此控制其他一切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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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39 另外,作为政府心脏的元老院,我们也应作一简要介绍。共和早期,元老院的地位尤为突出。元老最初由执政官任命,后来高级官员卸任以后经监察官遴选入元老院逐渐成为惯例,在公元前4世纪末通过了奥维尼乌斯法对此加以确认。元老院汇集了几乎所有社会名流显要,具有极高的威信和影响。它虽然名义上仅是咨询机构,但却握有财政、军事和外交等一切要务的实权。各级官员任期都非常短暂,而元老却是终身制,他们对政局的变化比执政官等人更清楚。元老院的这些权力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在习惯上元老院的决议受到公民普遍尊重,一切官员实际上都秉承元老院的政策,公告之后都会以“元老院和罗马人民”落款。同时,对元老院也有制约机制,民众选举出来的监察官有权罢免不称职的元老,重大决议也要经过公民大会的表决认可才能生效。元老院本身受到制约的同时,对执政官和保民官也有监督和抑制的作用,并在紧急情况下辅助执政官渡过危机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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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41 罗马战士使用过的皮凉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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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43 这种鞋有些用铁钉装饰鞋底,既耐穿又保护脚,透气性也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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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48 罗马的各级职官并非在共和初年便已完备,随着国家的对外扩张,各种事务愈益繁杂,各级官吏也逐渐地应有尽有。大体上,执政官二人,行政长官二人,监察官二人,市政官(营造官)四人,财务官四人,必要时设独裁官一人,保民官不算正式官职。除这些主要官职外,还有一些低级公务人员,如侍从、文书、信使、传令官、下属或助手、地方法官、警官、顾问参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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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50 执政官是共和国的最显贵职务,定员两人,由森都里亚大会选举产生,经元老院批准后上任。执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可以连选连任,不过在年龄上必须大于40岁。执政官一般贵族当选的比较多,因为执政官要应付复杂困难的政局和战争,没有相当的教养和长期的锻炼无法胜任,一般平民因自身生长环境,很难有人能达到出任执政官的要求。由于罗马一直战事频繁,执政官愈益减少日常职务而趋向军事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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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52 两名执政官的地位相同,任何政策的实施都须经两人的同时认可。执政官有12名仪仗卫队,也像过去国王卫队一样手持象征权威的法西斯权杖,不过在罗马城内必须把斧头取下来,因为人民有向公民大会上诉的权力,不能随意生杀予夺。两名执政官通常各统罗马军的一半,如一名执政官带兵出战,另一位则带另一半的兵力防守罗马兼理内政。如两人都分统全军迎敌,这时罗马的内政和防守便由行政长官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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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54 罗马虽然是寡头政治,并非民主政体,但两名执政官互相牵制也不易达成共识。这样的体制当紧急情况发生时便暴露出极大弊病,甚至会导致国家崩溃,为了事权统一,这时会由一名独裁官主持一切。独裁官并非集会选举产生,而是由两执政官中的一人指名,再经元老院认可,任期六个月。独裁官有权任命自己的副官——骑兵队长,一切官员包括两位执政官都统归于独裁官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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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56 独裁官与执政官一样配有卫队,不过人数为两个执政官卫队之和——24人。他们可以在罗马城内把法西斯安上斧子,独裁官拥有和过去罗马王一样的权力,任何人不得对抗。罗马并不轻易指任独裁官,从共和建立到高卢入侵时的119年间,罗马仅有过七个独裁官。卡米卢斯之所以连续五次当选独裁官,是因为当时罗马已经濒临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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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58 执政官之下,便是也具有强制命令权的行政长官,可能是在公元前366年确立,他主管民事诉讼,听取申诉、发布指令给下级法官或由较年轻的元老组成的三人审理组分析证据和案情,最后行政长官决定判决。行政长官负责提名地方法官的人选,公布法令汇编,特别是对法典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指定处置原则。他还作为执政官的代表负责召集元老会议,有时也随执政官出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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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60 利维亚别墅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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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62 利维亚别墅墙面,是绘于1世纪后期的一幅古罗马湿壁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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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67 罗马的监察官最早设立于公元前443年,定员两人,最初任期五年,后改为一年半。监察官的职责主要是调查统计公民人数和财产,进行登记造册作为划分等级、征兵、征税的依据。监察官认为不够格的公民,可以给以降级,除财产资格不够外还有其他理由可以降级,如滥用公款、私生活荒唐,战场上怯战等等。监察官的评语虽然不是法律,但是遭监察官贬黜的人同受正式法律制裁一样不光彩。监察官的职权后来有所增加,还负责拟定元老院的人选,甚至可以干预元老贵族的私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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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69 监察官没有侍从护卫,但可以穿紫边拖袈长袍,他的实际权力相当大,有权起诉任何没有如实申报自己财政状况的人,同时也监察国家的财政运作。监察官还有权对竞选公职的候选人进行人身调查,对所有罗马公民的生活(妇女贞操、子弟教育等)都有权进行调查,监察官甚至有权将不合适的元老除名。因为监察官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一般都由经过严格考验、资历深厚、德高望重的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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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71 保民官虽不算罗马的正式官员,但却最能引起后人的兴趣。他没有执政官等高官所具有的紫边拖袈长袍,也没有随从卫队,但是他们对罗马政治的影响却不能忽视。公元前300年左右,保民官已成为举足轻重的角色。无论是普通官员或地方官的命令,还是元老院和各人民大会的议案,保民官都有权否决(否决权在战争时期不能使用),这便是他们独有的否决权。保民官最初定员二人,后来增加到十人。由平民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年龄的下限不确定,似乎没有特别规定。保民官拥有绝对的人身不可侵犯权,其否决权也并非没有限制,要贵族肯妥协才能有效。另外,保民官之间也可以互相否决。保民官退职后也可以进入元老院,往往成为贵族和平民之间的调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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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73 罗马的财务官出现较早(约前450~前440),最初可能是作为执政官的助手,主管钱财方面事务。财务官由公民投票选举,最初定员二人,后来增至四人,两人主管财政,另两人作为执政官的助理,再后来随着罗马兼并领地越来越多,到了恺撒时代增至40人。共和初期,在军队服役10年以上,才能当选财务官。苏拉时代,此官职的最低年龄限制定为30岁。奥古斯都将其降为25岁,他还终止了由部落大会选举财务官的传统,选举改在元老院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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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75 市政官最初仅是平民的官,大约在保民官产生的同时或稍后,平民又争取到了两个平民市政官作为保民官的助手,负责主管平民住区治安和市政工程等。后来,贵族也选了两人管理全城此类事务,称为显贵市政官。大约在公元前364年,平民市政官和显贵市政官合并为四人,平民也可出任显贵市政官。市政官所管理的都是一些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联系的事务,因此很容易获得民众支持,一些人有时甚至会自己掏腰包来举行一些可以博取市民欢心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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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77 执法官最初只设一人,配有两名卫士,任期一年,年龄下限为40岁。后来,随着罗马不断对外扩张,与其他官职一样,人数增至16人。执法官最初的职责是,当执政官统兵出战之时留在罗马代理执政官的日常政务。但后来,执法官主要负责司法事务,当然在执政官不在时仍要代理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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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391979 罗马的官职大多数任期只有一年,一般不能连任,公元前342年规定重任原职须经十年间隔。罗马一直战事不断,执政官统兵在外有时连续数年,战场是不允许频繁更换指挥官的,因此罗马采用了延长执政官军职的办法,卸任执政官(执政官照常换届)而不卸任军团指挥官。这种在外作战的将官,便称为代行执政官。首例是公元前326年那不勒斯之战时,元老院提请特里布斯大会延长独裁官皮罗的任期。此后,这种任命代行官的方法拓展到其他职官,如代行政长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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