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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古罗马史 城镇与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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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本能直觉会把罗马帝国视为一个巨大的城邦联盟,这种看法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我们所拥有的史料(它们出自城市人的手笔)的支持。如果说那是一种过分简化的话,我们在这里就来探讨一下诸城市及其经济功能所达到的统一程度,以及它们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体现出的差异性。塔西佗在一段文字里表明,他本人已意识到一种城市化进程的存在,该过程在他的生活时代已在努米比亚这样的地方完成,但它实际上只是从提比略的时代才开始的。记录努米比亚地区城市化进程的是玛多鲁斯(Madaurus)、奎库尔[Cuicul,狄米拉(Djemila)]、米勒维斯(Milevis)和希提菲斯(Sitifis)等城市的考古报告和铭文文献,这些土著人的定居点在公元1、2世纪之交从自治区发展为殖民点。在不列颠,阿格利可拉鼓励穿着罗马长袍,建造房屋和公共设施和使用拉丁语,并将自己的名字铭刻在维鲁拉里乌姆[圣阿尔班(St. Albans)]的广场建筑上,那个居民点虽已成为自治区,其主要建筑却仍为木制棚屋,并且总的来说缺乏规划合理的街道。还是根据塔西佗的记载,住在低地的弗里西部落曾在提比略统治时期因在纳税(以麋鹿皮支付)的问题上受到不公待遇而发动暴乱,后来在克劳狄时期被军事长官平定,后者让他们拥有了“元老院、行政长官和法律”。这里所说的法律可能是某种以特许状形式颁布的市政基本条例,但这种新式市政居民点的真实面貌却只能任凭后人想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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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帝国西部,到处都有新城市兴起。在高卢中部,位于摩尔万(Morvan)山区,地理位置不便的比勃拉克塔(伯弗雷山)被紧依阿罗河(Arroux)而建的环形巨城奥古斯托杜努姆(奥通,Auton)所取代。到了提比略时代,高卢贵族的儿子们已能在当地接受开明学术教育——以便为进入帝国高级贵族的圈子而做好准备(但由于过于复杂、无法在此解释清楚的原因,他们从未真正实现这一愿望)。比勃拉克塔的衰落并非由于政治高压——因为考古发掘表明,该地区在奥通城建立后仍旧有人居住,并且其衰落是逐渐完成的——而是由于严重的生活不便和新城市的吸引力。通过类似的途径,诺里库姆(Noricum)的土著定居点玛格达棱斯堡(Magdalensberg)让位于新的城镇和行省首府维卢努姆(位于克拉根福[Klagenfurt]以北不远处)。在东部,人们很少动议修建新城市,希腊化时期国王大兴土木的活动也没有给这种建设留下多少空间。除个别特例(如小亚南部等时有骚乱地区的殖民据点)之外,罗马帝国在东方的主要影响是通过奥古斯都治下的和平(而非罗马势力对当地的任何特别干涉),使得当地的繁荣程度稳定地与日俱增。由于罗马与东方日趋稳定的联系促进了经济活动的发展,并使得罗马对这一地区的控制日益巩固,帕尔米拉、格拉萨、波斯特拉、大马士革等经营转运贸易的城市重享繁荣。帕尔米拉宏伟的城市化景观虽根源于希腊化时代的经营,在本质上却是罗马帝国的产物——它始于提比略当政时期,直到3世纪末帕尔米拉帝国分崩离析之际方才宣告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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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特别突出的一个现象是,随着城市的成长和公共卫生、经济发展和大众休闲等方面相关资源的不断累积,人们生活状况的面貌有了巨大改观。由于奥古斯都及其继任者们的大力投资兴建,罗马城本身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些建设不仅改变了罗马城的外观(如奥古斯都恰如其分的自许那样,使它从一座砖砌的城市变成了大理石城),也将罗马的食品、用水供应的质量和可靠程度提升到了闻所未闻的高度。阿格里巴去世后,他组织起来的、负责维护供水系统的奴隶工人们被奥古斯都收编,后者把他们的身份转换为国有奴隶[即归水利部门长官(curator aquarum)管辖]。我们不应忘记,在帝国境内的诸城市里,大部分人并非住在带有花园、泉水、雕塑、贴壁画的房间的,位于庞贝、赫库兰尼姆等大城市的宫殿或城市豪宅里,而是住在寒酸的租金房地段(在这方面为我们提供最多信息的是奥斯提亚遗址,参见上文,第367页)。人们在公元64年的罗马大火之后进行的修复工作对1世纪罗马城(以及其他大城市)的基本生活状况产生了很大影响。居民楼的最大高度受到了严格限制,并且它们必须拥有自己的外墙,不能直接靠在毗邻的房屋上。建筑物里的某些部分不得包含木质材料,必须用具备防火性能的石块建造。当局对赶早完工的建筑工程给予经济奖励,政府派来视察的官员取缔了在供水系统上非法安插的水龙头,以保证公众拥有充足的水源。官方还要求业主们把消防器械放置在便于取放的地方。举世公认的是,重建的罗马城比旧罗马更胜一筹。有人抱怨说(众口难调的缘故),新罗马不如旧城那么有利于健康,因为旧罗马的狭窄街道和高层建筑提供了阴凉和凉爽环境,而新城的大批敞地却无法做到这一点。更中肯的批评意见则针对“金宅”(参见第429页以次)——根据尼禄的梦境建造的罗马街区,那里有建筑师们设计的草坪、湖泊和乡村景观。按照塔西佗的说法,这种设计是试图以人工之矫饰补自然之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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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城市是古代社会生活与行政活动的基本单元,但是以不同方式居住于城市范围之外的人却为数众多。至少在北非的某些部分,土著居民保留地一直维持到帝国晚期,甚至帝国灭亡之后。在北方诸行省里,镇区、大庄园在经济、社会领域的罗马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几乎跟城市同等重要。在山区地带,如个别北非地区(卡比列和奥瑞斯)和小亚南部的伊苏里亚(Isauria),存在着山民聚居的飞地。这些居民几乎不曾受到罗马文明的影响,但在经济状况恶化的时候,他们就会下山进入属于罗马城市的农田劫掠,从而构成对罗马文明的威胁。生活在南部、东部沙漠边缘的游牧民族和北方蛮族在罗马帝国的领土上随意出入,几乎完全无视边疆体系的正式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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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城市及城市中界限分明的各种阶级作为分析罗马社会的基础的时候(大部分现存证据也正是这么做的),我们很可能会忽视乡村农民——城市的繁荣依赖于他们,但他们却并未相应地分享生活资料——这一在总人口中居于多数的群体。城市的维系依赖于对农民的经济剥削,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事实。但如果我们据此认为,城乡之间会因为公开的相互敌意而对立起来,那就错了。作为市场、集散中心、特定场合下的休闲娱乐场所,以及(这一点并非微不足道)主要神祇们的住所,城市在农民的生活中是一个真实、鲜活的存在,即便他们亲身在城市里逗留的时间相对短暂。公元4世纪,约翰•克里索斯托姆评价在基督教节日里涌入安条克的叙利亚农民们说,他们“同我们语言异殊,但信仰如一”;这是我们拥有的、极其罕见的针对古代农民(或就这个例子而言,针对他们的方言土语)的文字评价之一,但其反映的状况却显然是普遍的和源远流长的。同样地,掌控着市政权力和公共资源的地方贵族也是乡村地产的持有者,并会在其农庄或其他乡间地产上度过大量时光——这种生活方式的例子诸如阿普列乌斯笔下2世纪的奥亚(位于特里波利塔尼亚,Tripolitania和史学家阿米亚努斯•马塞里努斯笔下4世纪大勒普提斯[Leptis Magna]和尼西比斯[Nisibis]位于美索不达米亚)。在名副其实的“城市住户”中应包括医生、手工业者、预言家和魔法家、贩夫、商人,等等。对于同其中许多职业相关的活动,希腊罗马社会的价值体系(它植根于非职业性的土地所有者们的观念)是不愿意给予相应的尊重的。在社会各阶层中(无论在外省还是大都市),地主阶级的利益同政治职位的人选更替的关系最为密切。帝国早期的元老集团是由大地主构成的,这些人在步入政界之际接受的资格审查可以确保他们是家财殷实的富人,而他们所从事的生涯总的来说(尽管个别例外永远存在)并不怎么需要专门的军事、财政或其他技能,而更为有用的却是广博的文学修养和一般性的经验。即便在阿尔勒斯或里昂(商业成为显要、有利可图的行当的地方),贸易也未能对地方政治领域产生稳定而显著的影响;只有在奥斯提亚,商业利益才对当地市政、政治生活的组织产生了重大影响,那是在当地空间狭小、贸易又在经济活动中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背景下出现的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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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放弃政治前途,转而追求商业利润的人会被视为是过着一种休闲(quies)的生活,也就是说,他拥有随意赚钱的自由,而不必受到政治生活及其价值观的限制和禁止。塞涅卡和梅拉两兄弟分别是朱利安—克劳狄王朝后期罗马城中元老、骑士阶层中的佼佼者,后者被塔西佗形容为“财迷心窍”,以至于选择担任皇室的代理人来肥己。这两兄弟可能比塔西佗声称的还要精明,因为他们把自己的投资平均分配在两大事业——政治和商业方面。卡西乌斯•狄奥声称,波狄卡起义的原因之一就是塞涅卡向不列颠人追讨他为收取高额利息而借给他们的4000万塞斯特斯。如果果真如此(或哪怕在当时是可信的话),那么这是一条十分具有启发性的线索,不仅证明了有一位元老涉足大宗金钱交易,并且我们也大可怀疑,这个新行省的领导人们在自身罗马化的过程中是付出了高昂代价的。为了建造、装潢房屋,雇用马赛克镶嵌师,从帝国各地运来雕像和奢侈品(菲什伯恩的早期宫殿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例子),他们需要支付大笔开销,而当时的行省却并不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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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罗马诸行省的真实生活状况中,贸易、手工业和商业的重要性跟农业一样显而易见,尽管农业为其他行业提供了经济基础,并且这些行当经常是农业品分配、交换的操作形式。我们从多种史料中可以得到大量明确的信息,这些材料包括:301年戴克里先颁布的限价法令;帝国主要消费城市里铺张的花销方式;目前发现的沉船遗骸在不同时期里的分布比例(共和晚期和帝国早期的遗骸最多);还有大量墓志铭上的插图(尤以西部行省为多),它们涉及多种贸易、商业和其他职业,墓主们显然以从事这些职业为荣,认为它们是体面的行当(否则他们就不会在墓碑上描绘它们了)。从另一个角度看,在小亚东南部的一个小镇里发现的铭文中提及了一百余种不同贸易和职业;而4世纪的一部占星术手册则描述了250多种谋生方式。为什么我们就非要用一种针对贸易、商业和手工劳动的世俗眼光去看待这些颇有成就的小资产阶级,既然我们明知这种态度是由哲学家们、演说家们(他们属于另一个社会等级,是一群身居高位、不劳而获和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人,无须正视经济生活里司空见惯的事实)炮制和反复宣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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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的是,罗马帝国诸城市的市容建设和政治活动(也就是我们眼见的大部分帝国成就)总体上仍由正统贵族把持,而非由贸易、商业利益决定。这些地方贵族慷慨大方地建造城市,维护公共设施,通过资助市政语法、修辞教职的方式奖掖文学,组织各种娱乐活动。他们修建水渠、柱廊、神庙、剧场,兴修公共浴室并为之供热,维持街道的洁净和夜间照明。他们维护周边郊区的安宁,分发油、谷物、现金;并且,根据许多纪念铭文上的个人开销记录,他们还雇用职业角斗士和驭手,杂技演员和魔术师,歌手和乐师;运来奇珍异兽并在公共庆典上猎取它们,以便娱乐大众。作为回报,感恩的群众会称呼他们为城市的“赐福者”“供给者”和“赞助者”,以示谢意;这种感谢使得他们的家族可以长期保持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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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还存在着一种迫切需要,即对社会紧张状态进行疏导,使压力通过合法方式释放出来。如果无人这样做,这种对立将毁掉城市生活。古代世界的生活中并不存在现代社会的精确规范——工作时间和工作周、工厂轮休制和培训日、准时的交通运输、冷冻食品库存和商品定价;更没有语言、视觉信息的持续传递(大部分人甚至不知道元首长什么样子),以及通过系统的选举、辩论、立法程序来促进阶级和经济利益的政治组织模式。相对而言,古代的社会生活是断裂的,政府的功能是被动的和时有时无的。通过主要用于组织对元首的个人崇拜的行省议事会,各座城市可以定期交换意见,促进共同利益,并在必要情况下派出使节向元首陈情。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过着井水不犯河水的生活,并且它们彼此欺凌跟和衷共济的次数不相上下。为争夺行省内部优先地位(如以弗所和斯米尔纳[Smyrna],尼西亚[Nicaea]和尼科米底亚[Nicomedia])或地方经济利益(如里昂和维也纳)的纠纷可能对帝国行政产生影响,因为它们会导致动乱。它们偶尔会左右内战或某个觊觎王位者挑起的战役的走势,在这种情况下,一个错误的判断将迫使城市付出高昂的代价(或遭遇更坏的结果),但如果选择正确的话,整个城市的地位将会得到提升,而做出该决策的领导人们也会得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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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对于那些拥有地产的政治家而言,他们的财政状况也会增加市政生活中的变故。实际上,该状况正是局势动荡的基本原因,地产所有者们通过借贷、买卖商品来获取收入,因为在那个社会里缺乏储蓄机构、资产流动(“我的钱全部投在农业里了”,小普林尼在解释自己为何在短期内无法拿出300万塞斯特斯购买另一处地产的时候如是说)和进行其他投资的机会,因此富人们需要不择手段地处理他们的余财,只要这种投资能满足他们的愿望,增加其物质财富和声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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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古代竞技、娱乐特征的绚丽色彩、宏大场面和群众示威(当然还有其仪式化的暴力元素)反映了当时生活的不连续性,就像城市里的骚乱、暴动反映了引发这些动乱的经济状况是何等不稳固一样。在古代城镇里隐居是不易的。人们在特定场所组织公共活动,它们大多位于户外和城中某一特定区域,由公共建筑、神庙和元老院环绕起来的市场(agora),我们可以通过哪些人在这些活动中亲自向群众露面来辨识这个社会的领导人;如果出了岔子,人们也会知道该向谁问责。有时突如其来、并局限在某一特定区域的饥馑会将群众对领导人的爱戴转变为对他们的攻击。到那个时候,暴民在街道上示威抗议,而拥有土地的政治家们则逃进物资充足的乡间地产里避难。在这类情形下,上层阶级会暴露出他们诸多职能中较为自私的一面,因为他们囤积谷物,以在食品短缺时期卖出高价,并用暴力阻止和巧言搪塞的手段抵消总督平抑物价的努力。尤其对于研究罗马城的史家们来说,社会骚乱和暴力是终极性的核心题材,其原因惊人的相似:在公共竞技和比赛中演员与派系的门户之见,这些竞技和比赛由皇帝和(在晚期帝国时期)居住在罗马城的贵族出资举办;食品,尤其是谷物和酒的短缺。我们在此还应提及另外一个因素,尽管它是超出本章的研究范围之外的:为争夺主教职位而爆发的动乱与暴力(在137年的一个臭名昭著的例子中,一座基督教会堂里甚至出了人命)。我们可以视这些事件为共和晚期克罗狄乌斯和米洛(Milo)之间的斗争,以及支持彼此敌对的三头中某一位的示威游行多年以后的续集——正如晚期帝国在竞技场和剧院中进行的、仪式化的欢呼拥立是苏维托尼乌斯传记作品中反复提及的、西塞罗《塞斯提乌斯辩护词》末尾章节里(其政治理论存在着颇多疑问,但却包含了许多引人注目例子)描述的政治示威的延续一样。在亚历山大里亚,一座因内乱而闻名的城市里,4世纪在基督徒和异教徒之间、主教职位争夺者之间爆发的纷争似乎就是早期帝国时期希腊、犹太居民之间斗争的自然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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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古罗马史 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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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政府可能会称为“社会经济范畴”的领域,罗马世界里财富、社会等级和特权分配方面的不平等是非常明显的。它们不仅体现在生活的物质条件和个人改善境况的机会方面,也包括了诸多现代公民业已实现平等(至少在理论上如此)的领域——例如对不同等级区别对待的司法刑罚。在2世纪,那些被称为“体面人”(honestiores)的居民可免于鞭笞、火刑、交给野兽吞吃、罚入矿场、采石场做苦役等刑罚。根据十分扼要的司法程序来看,刑罚是用在下等阶级里的成员身上。“体面人”的身份基本要由地方议员的指令判定,根据法律,他们只能以剑刑处决,并有权利提出向更高一级法庭进行上诉;在这些方面,他们继承了公元1世纪罗马公民们享有的部分特权(后者的队伍在那时候还没有庞大到不配享受那种权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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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罗马政府曾设计过一个社会改革方案的话(事实上,这种东西的存在从无必要),它无疑会将公民权向手工业者、商贩和我们在上文提及过其活动的专职人员自由开放。手工业者通常要在毗邻的商店里卖出其产品,因此我们无须将生产和交换的过程截然分开;但我们有必要区分提供服务而谋生的人(如力工、教师、演艺人员和妓女)和那些只是以气力、灵巧、聪颖和一技之长闻名于世的人。近期的学术研究也为自由劳动者(其人数长期以来一直被低估了)还原了他们本来的历史地位;建筑工人和手工劳动者根本无视西塞罗对这种职业的轻视,为任何肯雇用他们的主人干活。“你总得让我有机会养活我的人民吧”,元首韦帕芗对一位向他进呈搬运建筑材料的省力机械的发明家如是说。毫无疑问,我们还应单独研究面包师等技术工人,他们为大众提供的服务值得、也确实吸引了专门的关注。面包师和类似的工人(如泥瓦匠、银匠、木工、殡仪业人员,这里只选取四个例子)归属于不同的贸易行会(collegia),这些行会具备社会、宗教、有时甚至是准政治功能,同时也为相关业务提供了组织基础。以弗所城便提供了这样一些例子,如银匠们在剧场里组织示威,抵制圣保罗的传教,以保全其制造业生意和以弗所的阿尔忒弥斯像的销路。到了2世纪,面包师行会为了某些切身利益而主动停工,迫使地方长官下令召见他们。为了维护公共秩序,图拉真驳回了作为行省总督的普林尼明确提出的建议,禁止在尼科米底亚组织消防队。除了这些插曲所反映的活跃政治角色外,贸易行会在自己城市的节庆、盛典中也十分活跃。君士坦丁在311年进入奥顿城(Autun)时,欢迎他的有在当时已司空见惯了的庞大人群,还有“神像、音乐和行会徽章”,这些徽章显然不是专为该场合设计的,它们揭示了贸易行会在其城市公共生活中所扮演的常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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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用简单得多的术语(从我们这里假想的社会—经济视角来看)来描述乡村,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部分在乡村生活中地位十分显要的人物——地方贵族已被划分到城市居民的范畴里去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过分简化了他们的实际生活方式,就像前文中所描述的那样。还因为,作为周边乡村经济中心的城市同时也是它的行政中心。然而,我们在此也不应低估乡村生活状况的多样性。农民们或拥有自己的份地,或从当地、外居地主们手中租种土地。到了4世纪,里巴尼乌斯(Libanius,安条克一位颇具影响的演说家)对叙利亚的乡村进行了分类,把它们分为“一个主人管辖下”的村子和“众多主人分管”的村庄(即有地的自由农民居住的村庄)。有些农民租种公共土地,其租期较长,条件也很优惠,以便鼓励农人垦殖未耕种的和未勘察过的荒地;还有人是神庙或元首的佃户。此类农民与其说是像是皇家的佃户,不如说是外居地主的佃户,他们一般受到某个土地代理人或管家的监督,皇家地产则受到行省代理人的监督。跟城镇里的情况一样,乡村里也有大批自由劳动力。有时,人们在需要时从附近城镇里的剩余劳力或碰巧无事可做的本地农民中雇用人手,有时则靠四处迁徙的移民来提供这种自由劳动力。那里还有游走于高地和深谷、荒漠和草原之间,逐时令而居的牧民。这是共和时期历史中一个著名插曲的背景,“小径和森林”(calles siluaeque)为元老院提供了借口,促使他们命令公元前59年的执政官们去清理它们,以抑制尤利乌斯•恺撒的野心。所谓的calles(意大利文里叫tratturi)便是跟着牲畜进行季节性迁徙的牧人们所走的道路,就像在马尔库斯•奥勒留斯时代的萨莫奈古老村庄塞皮乌姆那里发现的、信息量丰富的铭文中所描述的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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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经济的范畴上看,居民中的妇女总的来说是附属于男子的。然而,她们的法律权利却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广泛得多;对成年女子的“监护权”制度虽未被废止,但到了2世纪末已徒具形式。显然,早在共和末期,元老家眷中的妇女实际上已经可以管理她们自己的事情和财务,通过古老的和几乎放诸四海皆准的婚姻形式,妇女与其说受到了丈夫的控制,毋宁说她们取得了自己的法律身份。罗马妇女们有权占有、继承和处分财产。在现代英国,妇女直到1870年的《已婚妇女财产法令》颁布后才拥有了可以与之相媲美的权利。在特里波利塔尼亚,奥亚的普登提拉同青年哲学家阿普列乌斯的婚姻(参见上文第334页以次)引发了一场轰动全省的著名讼案。在地方官员面前受到妻子前夫的亲属们指控,称自己用魔法诱惑了那位女子的阿普列乌斯无疑极力想要摆脱这起纠纷。普登提拉本人违背这些人明确表达出来的意愿,选择嫁给了阿普列乌斯,她也完全有权这样行事。真正的问题在于财产,而普登提拉的“监护人”必须在法庭上证明,他从前授权普登提拉购买的农场是为普登提拉本人而非阿普列乌斯买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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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相对不那么富裕的社会等级的研究中,我们经常会发现(尽管现存证据必然远远低于实际存在的数目),妇女们参与了丈夫们的劳动及其组织工作,在较精细的手工劳动和奢侈品(如银器和香水)贸易中尤其如此;毫无疑问,这种提供了谋生机会、甚至是以不体面的方式出人头地的可能的服务性职业是同社会舆论的阻力针锋相对的,后者本身——正如我们会料到的那样——是由统治阶级手里的一件重要工具——道德伪善的论调塑造的。4世纪早期的一条关于通奸罪的法律想当然地认为,酒店女老板没有理由会跟男性顾客发生性关系,而侍女们在正常情况下肯定会这样做。因此,与女主人不同,侍女们是不会受到通奸罪的控诉的,因为她们“不配得到法律的理睬”。同样的假定也适用于从事舞台表演的女子,另一条4世纪的基督教法令认定这类人是不道德的,因而禁止她们在接受洗礼后重操旧业。总的来说,当时妇女的社会角色主要局限在家里和抚育后代的日常劳动中。对这种关系,以及外省家庭生活的许多其他方面最真挚(如果不是最迷人)的记录便是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对他的母亲莫妮卡(Monica)的描述。奥古斯丁与母亲的关系如此亲密,而同父亲的关系却如此正式和疏远;这不完全是个人情感的反映,也反映了古代城市家庭生活的正常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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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社会中存在着一条鸿沟,我们通过法律和社会等级所划定的界限一眼就能辨认出来,那便是奴隶和自由人之间的鸿沟。罗马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建立在奴隶劳动之上的——这是一个几乎无须再提的老生常谈。但究竟是在何种意义上如此呢?与共和时期相比,帝国社会经济史最重要的一个特点便是奴隶重要性的下降,奴隶人口数量的保持在更大的程度上(不能说是完全,因为我们有证据反映,帝国时期的奴隶贸易是一直存在着的)依靠于现有奴隶通过事实上被认可的奴隶婚姻所进行的生育。其后果是,帝国时期奴隶制的功能开始在更为宽广的社会、经济框架内部演化,而不再被从外部强加给它。在我们所能找到的所有职业圈子中——无论是店主、建筑工人还是行会会员——我们遇到的都是奴隶、释奴和自由人的混合体。根据公元52年的元老院决议——那是克劳狄乌斯根据其释奴帕拉斯的点子而向元老院提议的——在主人不知情的前提下,跟奴隶永久性同居的自由女子的社会等级将被降为奴隶;而如果主人知情并表示赞同的话,她就将进入被释女奴的等级。尽管这条元老院决议有时会被视为一种社会压迫性措施,但它在史学家眼中却十分有趣,因为他可以借此看到:处于不同法律地位,但身处近似的职业圈子,生活于近似的社会条件(这一点毋庸置疑)和其主人或许毫不知情的生活状态下的男女之间可以自由结成稳定的婚姻关系。女方可能会发现自己的法律地位受到了影响,但婚姻毕竟使她得以拥有其丈夫归属的那个家庭所提供的社会纽带和保护;并且在十分普遍的情况下,身为奴隶的丈夫独立于其主人进行工作,或只受到主人间接的监督,因此妻子会发现自己的生活方式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塔西佗描述了公元68年内战期间在罗马爆发的骚乱,认为它对同大家族有联系的那部分较为安分守己的民众和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暴民与处境最糟的奴隶产生了截然相反的影响。前一个群体,包括所谓“较好的”奴隶,对尼禄统治的终结和即将好转的前景表示欢迎;后一群人习惯了尼禄的挥霍无度,惋惜他的倒台,并且惶惶不可终日和炮制谣言,从而使得不稳定的总体形势变得更加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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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也存在于帝国的所有其他城市中,只是范围相对较小)的大户人家及其依附者之间、元首及其特殊门客——罗马民众之间名目繁多的赠予行为构成了种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为社会中的各个部分提供了一种共同利益,无论按照何种理性的方式计算经济上的得失,双方都不会愿意破坏这种利益。然而,这只是对“门客”和“庇护人”之间关系中有形部分的描述,二者间还存在着更为广泛的道德、法律关系,古代社会正是在这种关系之上建立起来的。从阶级斗争的角度看,在形形色色的各种社会中,此类不平等是猖獗、极端和明目张胆的,它们无力调和这种差异。但这种失败却成了增加阶级关系的牢固性和弹性的“贡品”(tribute,如果我们可以使用这个字眼的话),这种阶级关系则可被概括为“父权主义”:那是一种推广社会福利、缓解灾难影响,同时提升赐福者的荣耀和道德价值,从而加固(而非削弱)现存社会结构的艺术。当然,当时还存在着其他“缓解灾害影响”的手段,为了生动地描述人类所经历过的社会关系和盛衰沉浮(那是史学家有义务加以记载的),很难设想会有哪条史料会比下面这些保留在一张3世纪末4世纪初的纸草上的、供人思考的问题更适合用来结束本章的了(它很可能是一条神谕,数字序号是纸草上原来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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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我能拿到报酬吗?……74.我会被卖掉吗?78.我必须离开吗?79.我会拿到钱吗?……82.我的财产会被充公吗?……85.我会被当做奴隶卖掉吗?86.我会被放逐吗?87.我会出使吗?88.我能当上市议员吗?89.我是否已无路可逃?90.我必须同妻子分离吗?91.我被魔法控制了吗?……(《奥克西林库斯纸草集》,14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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