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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法律史与建筑史的学者们在谈及查士丁尼时代的“终结”(envoi)时必定对查士丁尼的非凡成就怀有深深的崇敬之情。《法典》与《法律汇编》,还有今伊斯坦布尔(Istanbul)的圣索菲亚大教堂(Sancta Spphia)与拉文那的圣维塔莱教堂,这些成就足以使查士丁尼跻身于西方文明的巨匠之列。但人们对查士丁尼的看法不免类似于1658年安利甘宗(Anglican)神学家约翰•布兰豪(John Bramhall)对亨利八世(Henry Ⅷ)的评价:伟大的善可能来自恶人所为。对教会的很多人而言,特别是对西部教会的很多人而言,查士丁尼皇帝是个令人难以忍受之人。他乐于遵循正统教条发布缜密的法令,然后又召集主教大会批准自己已发布的东西。教皇维吉利乌斯(Vigilius)经历了可怕的折磨,他将觐见查士丁尼的经历视为一场灾难。尽管异教知识分子们一般不会同意教皇的看法,但他们同样不乏极端厌恶皇帝的理由。公元529年时,雅典柏拉图学园(Platonic Academy)的领袖是激进的反基督教新柏拉图主义学者(Neoplationist)达马斯其乌斯(Damascius)。查士丁尼遂关闭了该学园并没收了给学园的捐助,但允许达马斯其乌斯、辛普利基乌斯(Simplicius)以及其他哲学家移民至波斯帝国。这些哲学家们指望在新的家园能有学术自由,可惜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很快就全部返国。而在亚历山大里亚(Alexandria),新柏拉图主义学派则相对保持低调,专注于为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撰写注释,查士丁尼也完全没有介入当地的学术活动。而且亚历山大里亚的亚里士多德注释家中还有一位基督徒约翰•菲罗波努斯(John Philoponus),他智识卓越,已预见到后来伽利略(Galileo)的诸多发现。关于查士丁尼的行事方式,最显著的证据是记述其军事与营建功业的最重要编年史作者的态度,这位作者即巴勒斯坦恺撒里亚(Caesarea)的普罗科皮乌斯(Procopius)。普罗科皮乌斯曾在贝利萨留麾下效力,他的文笔雄辩而充满嘲讽意味。普罗科皮乌斯对查士丁尼与西奥多拉的强烈憎恶之情体现在其著作《秘史》(Anecdota)的每一行文字之中,该书可谓一幅斯大林式暴君的肖像画,这个暴君还娶了一个冷酷无情的从良娼妓为妻。在普罗科皮乌斯看来,神化独断专制统治的邪恶难以言状且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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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戴克里先、君士坦丁及其继承者们的帝王专制,罗马的法律系统长久以来早有预料。公元2世纪时,法学家盖乌斯就有明确论述,称皇帝的敕令已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无须再经过元老院批准。皇帝的最高权力因众法令的混乱与矛盾而有所加强,公元4世纪的史学家阿米亚努斯•马塞里努斯(Ammianus Marcellinus)对于法令的乱象就颇有抱怨。公元4世纪时皇帝身边有众多法律专家,有民法系统的也有教会系统的,他们确保皇帝的意志成为法律有效性的唯一源泉,同时亦确保皇帝超乎法律之上,而且从情理上讲无须受前任皇帝法规的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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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当已有的法规充满矛盾时,专制无疑会成为必需的信条。很自然,人们指望皇帝能够维护法律和秩序并保卫边疆。暴君政府让人们回想起斯多葛哲学所倡导的诛杀暴君之权。另一方面,基督教作家如米兰的安布罗斯(Ambrose of Milan)则能够求助于皇帝超乎法律之上的身份,以此为据为格拉提安(Gratian)皇帝[10]终止胜利祭坛(Altar of Victory)异教崇拜这一行为辩护。皇帝尤里安(Julian)[11]选择坐在元老中间,发言称自己是法律的执行者,而且认为自己也要受法律的约束。这实际上是对前任君士坦提乌斯二世(Constantius Ⅱ)的批评,因为君士坦提乌斯的言行不时会很专断,这种专断又由于他的自我意识而膨胀至危险的地步。君士坦提乌斯自诩为蒙神意召唤而代表上帝统治尘世的神圣君主,如此理念与传统上更古老且更具共治色彩的政治理论大相径庭。在实际操作上,尤里安复兴多神教的举措使得他必须强调自身的独特地位,即自己是公法的化身,亦是一种为异教崇拜所维护的神学哲理的主要拥护者。尤里安与查士丁尼两人在政治理论与政治实践方面的相似性使得众多研究者深为震惊,两位皇帝皆把宗教上的异议视为对社会与帝国的背叛。尽管看起来颇为矛盾,大体上我们现代世界所接受的平民参政式“民主”理想更多是来自基督教信念,即在上帝子民的社会中所有信徒应共享恩典,而非亚里士多德、斯多葛或希腊人的民主实践。同样令人惊讶的是(现代学者)承认,较之古典罗马法,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的传统习惯法(实际上)从教会法规中汲取了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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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政治理想确实在渐渐走向衰亡。公元5世纪初,希波的奥古斯丁(Augustine of Hippo)明确描绘心中的理想社会,其笔下所呈现的是早已过时的古典城邦,城邦所拥有的自治权实际上帝国境内的城市数世纪前早已丧失。在奥古斯丁有关罗马宗教的论述中,这种怀古之情亦有所表现,奥古斯丁的描述以(古代古物学家)瓦罗(Varro)的著作为基础,对当下的现状却有意保持缄默。奥古斯丁对皇权的看法则很大程度上借鉴了撒路斯特(Sallust)的阴郁篇章,他还带着摇摆不定的矛盾心理论及罗马对地中海世界的统治:一方面这是贪婪和欲望的典型表现,为的是获取霸权;另一方面这又是有利于统一秩序与和平的正面力量,如果缺了它,人类社会将会退化为丛林世界,陷入无穷纷争。奥古斯丁对罗马法有充分的了解,他满怀赞赏之情援引罗马法的箴言与原则。当民事案中的仲裁问题提交给奥古斯丁裁判时,他会向朋友寻求建议,这些朋友中就有一些人是法学家。奥古斯丁注意到,即便是好皇帝制定的法律也可能会产生不幸与不公,而坏皇帝制定的法规倒可能有完全正面的影响。此外奥古斯丁还注意到,社会正义问题绝非(黑白分明的)简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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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跟较年长的同时代人杰罗姆(Jerome)一样是古典文学大师。两人在写作时皆大量模仿并引用西塞罗与塞涅卡(Seneca),还有诗人维吉尔(Virgil)、贺拉斯(Horace)、玉外纳(Juvenal)与提布卢斯(Tibullus)。两人对也泰伦斯(Terence)特别熟悉。奥古斯丁来自一座行省小镇,那里只有一位教师负责教授所有孩子全部的科目。即便如此,奥古斯丁还是从古代教育系统中获益匪浅。奥古斯丁谈到一位名叫辛普利基乌斯(Simplicius)的终身挚友,称辛普利基乌斯“对维吉尔倒背如流”,如果你引用一行诗句,他就能告诉你前一行,对于西塞罗的几篇演说词他同样烂熟于胸。一个世纪之后,波伊修斯以散文和诗歌写就《哲学的慰藉》(Consolation of Philosophy)。当时波伊修斯被关押在帕维亚(Pavia)的狱中,无法接触到图书馆中的书籍,但他的头脑深深沉浸于古典文本之中,凭借记忆引用了大量古典文献。奥古斯丁青年时曾一度教过文法,甚至还写了一本语法教材,他还编写了其他人文教育指南,包括修辞、逻辑、地理和音乐。其中有关音乐的指南仅涉及韵律和音步,未涉及音调,关于奥古斯丁谈到的音调部分,波伊修斯将会继续相关的创作。奥古斯丁的著作表明他对语法与遣词的兴趣经久不衰。对于西塞罗式拉丁用法与滨海之地希波的口语式拉丁用法间的隔阂,奥古斯丁必定有着敏锐的体察,否则便无法解释他对文法的热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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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古罗马史 语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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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戴克里先模仿波斯引入繁缛的宫廷仪式之前,皇帝们已经有了一些抽象的称谓,例如“陛下”(Your Majesty)。有权势的官僚则被尊为“阁下”(Your Excellency或者Your Eminence)。公元3世纪货币质量大幅缩水的同时,口头的称谓却呈日益“膨胀”趋势,形式也变得越来越繁复与正式。如果一个人被以第三人称而非第二人称称呼,这就表示此人的身份很重要,这一特征依然存在于现代意大利语、德语及英语的正式邀请礼仪之中。迦太基的西普里安出身上层家庭,从他的信函可以看出,教会中已经使用类似的礼节形式称谓,如“陛下”(Your Holiness)或“阁下”(Your Beatitude)。到了公元5世纪,对教皇和皇帝皆可使用称号“可敬的”(venerabilis)。皇帝往往是“最光辉的”(serenisimus)或“最虔诚的”(christianissimus),而教皇则是“最虔诚的”(religiosissimus)或“最可敬的”(reverentissimus)。皇帝和教皇都接受复数形式的自号和称呼,他们说到自己时用“我们”,对通信的对象则称“你们”。按照政府大臣们的说话程式,不能用“他”,而要用“上述者”或“前述者”(suprascriptus或memoratus),等。他们不用“这”,而用“当前的”(praesens)。这些自号与称呼,以及类似的正式文体迂腐用词,目前依然存在于欧美政府的程式化文书当中,它们正是创制于本文所论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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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5世纪的蛮族入侵过程中有过几次紧张的军事危机时期,其中最重要者为公元406年汪达尔人越过莱茵河以及后来阿提拉(Attila)的进犯,不过日耳曼部落的渗透总体上是相当渐进的过程。汪达尔人斯底里哥(Stilicho)通过在军队中效力,最终能够达到实际权力的巅峰。这些归化的蛮族们学习拉丁语,在口语和书写方面都很流利。而且在西部,拉丁语一直是所有受过良好教育者的主要交流媒介,直至中世纪结束时,拉丁语才逐渐让位于本地语言。多亏托马斯•摩尔(Thomas More)和威廉•廷代尔(William Tyndle)的热心宣传与劝说,英国人才确信自己的语言适用于论述严肃话题,不过在其他方面,这两位高学历人士却鲜有一致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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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至公元700年时,日常生活用拉丁语正在经历向罗曼语(Romance)的转化过程。公元384年,埃格里娅(Egeria)女士由西班牙出发前往圣地(指耶路撒冷)并登上西奈山(Sinai),她留下一本记录朝圣经历的旅行日记。此外还有公元6世纪的《圣本笃规条》(Rule of St. Benedict)等等。这些文本展现了一种与西塞罗的形式与语法大相径庭的口语化方言。阿尔昆(Alcuin)把人们(指法兰克贵族子弟)送回学校接受正规拉丁语教育,于是便有了加洛林(Carolingian)王朝的“文艺复兴”。这期间人们感到,对于有良好教养的修士们而言,本笃的粗鄙俗语似乎过于粗陋烦人,因此提供一份以正确拉丁语书写的《规条》似大有必要。比如说到“听”时,应该用“ausculta”而非“obsculta”。到了本笃时代,第一变格的复数名词作为句子主语时采用宾格形式。口语形式很大程度上早已演变为迂说法(periphrastic)方式,在实际使用中,助动词“to be”多数情况下被省略。因此我们如果阅读当时的作品,会遇到有一连串分词却明显缺失主动词的长句。意大利的口语正演化为意大利语,比如一块制作于公元7世纪的罗马铭文以“essere abetis”替代“eritis”(“你将是”或“你将成为”)。根据目前已知的证据,以“lo, la, lis”为形式的法语定冠词首先出现于公元8世纪的高卢。在公元813年的图尔(Tours),主教理事会裁定布道应该使用“乡村罗曼语”(rustica Romana Lingua)而非拉丁语,这样所有人都能听懂布道。不过其他的教堂活动显然照旧使用拉丁语。在公元6世纪墨洛温(Merovingian)王朝统治下的高卢,法兰克史家图尔的格里高利(Gregory of Tours)有着独特的拉丁语写作风格,让人感到他是在有意识抗拒采用通俗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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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布道中采用混杂拉丁语的乡村法兰克语形式,此举自然使得更为严格纯粹的拉丁语的存在成为可能,其使用者为政府与教会中受过教育的社会精英。从阿尔昆开始,正确的拉丁语就是这类社会精英的保留特权。谙熟拉丁语,能够用贺拉斯《诗艺》(Ars Poetica)或者《埃涅阿斯》(Aeneid)中的短句装点一封信函,这些能力能够将一个人的地位提升至平民之上,并使之有望获得报酬丰厚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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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丁语的发音也因地域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奥古斯丁由迦太基迁往米兰后,意大利听众对他的非洲式元音颇有议论。非洲人发音时已不区分长元音和短元音,而意大利人仍然区分。对此,奥古斯丁以讥讽的口吻宣称,对一个向上帝呼喊以求宽恕的人而言,“ignoscere”(拉丁语“宽恕”的不定式)的第三音节发音是长是短不过是无关紧要的牛角尖问题。然而在北非,无论如何只有受过教育者知道这些,因为如果不注意元音的音长(quantity),则长音与短音的发音是一样的。另一方面在高卢则形成了一种发音习惯,如果“c”在“i”之前就发“ts”音。而在不列颠北部的蛮族当中,“c”的古老硬腭发音“k”却一直保留着。公元10世纪时,弗勒里的阿博(Abbo of Fleury)前往英格兰并在拉姆西(Ramsey)修道院生活了两年。在这位出色的逻辑学家阿博眼中,英格兰人尽管好客,却似乎不甚开化。可悲的证据就是他们居然将“ce”和“ci”读作“ke”和“ki”,如此蒙昧让阿博深感痛惜。如果有人告诉阿博那些粗鲁的北方蛮族比他本人保存了更多的原初拉丁语用法(实际上拉丁语中“c”发“k”音),他一定会惊诧莫名,觉得难以置信。很可能比德(Bede)与阿尔昆都惯于使用爱尔兰学校常用的硬腭发音“k”,因为自蛮族入侵之后爱尔兰就处于孤立状态,这使得当地学校的教育非常保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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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在希波(经常)主持商贸业的教众集会。这里的集会与迦太基的集会大不相同:在迦太基,奥古斯丁的听众知道斯多葛哲学和伊壁鸠鲁(Epicurean)哲学是什么;而在希波,参加集会者多为水手、码头工人和农场劳工,他们说话时以“dolus”一词表示“疼痛”,而按照拉丁语法规则正确的用词是“dolor”。由于(非洲人不分长音与短音),因此“ōs”(意为“嘴”)和“ǒs”(意为“骨”)发音相同,当地人遂以“ossum”替代了“ǒs”。尽管通过刻苦训练以及后天形成的各种习惯性思维,奥古斯丁对语法的正确性有着敏锐的意识,而且他也懂得贺拉斯并乐于引用贺拉斯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但(对奥古斯丁而言),正确的用法还是取决于习俗,即口语习惯(consuetudo loquendi)。而在那些冷漠安详的逻辑学家与文法学家眼里,这类口语习惯完全不合规范。对于那些不关注严重违背伦理法则之事却对言语的粗鄙吹毛求疵的人,奥古斯丁特别喜欢予以了嘲笑。他很欣赏大众拉丁语自发的生命力。奥古斯丁的《忏悔录》(Confessions)是精心雕饰的韵文,但其修辞技巧在复杂程度上绝不过分,从未堕落为他所贬斥的华而不实修辞艺术。奥古斯丁的布道风格明确直率,惯于使用短句和日常习语,往往还带有一些辩解,并不时有尖刻的批评,批评的对象是那些不明白人类生活要义,对俗语抱轻蔑态度的世俗文法学家。在杰罗姆和奥古斯丁两人的著作中,我们都能发现本质上应归类为“世俗”的古典文学。在著名的“杰罗姆梦魇”中,杰罗姆梦见自己在基督的审判座前遭到训斥,因为他不是基督的信徒而是西塞罗的信徒,他发誓要痛改前非,但并未做到。对西塞罗,奥古斯丁的看法可能有所保留,比如他在《忏悔录》中称其为“那个西塞罗”。但对维吉尔这位照亮学生时代奥古斯丁心扉的诗人,奥古斯丁保持着终身的热爱,同样受到奥古斯丁敬爱的还有普罗提诺(Plotinus)。奥古斯丁认为,(维吉尔的)《牧歌》(Eclogues)第4卷的内容很可能预言了基督的降临,诗人的创作灵感并非来自对物质世界的感受。奥古斯丁还希望,古典世界的伟大圣贤与诗人们不仅是为福音做铺垫的神赐人物,而且在上帝的王国中应占有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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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古斯丁懂得如何写作动人的拉丁散文,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他皆能应付自如。在晚期罗马帝国存在着一种强烈的“洛可可”品位,以冷僻词汇与各种新词挑战读者的博学,并恭维读者洞悉作者意图的机巧。这种风气发展到最恶劣的地步,成为一种极尽精致却空洞无物的写作风气。在有教养朋友之间的信件中,文学典故能起到某种密码的作用,并在一个日益不如意的世界中为人们提供生活的意识。比如异教作家马提亚努斯•卡佩拉(Martianus Capella),他于公元470年前后汪达尔人统治下的迦太基从事写作,再比如卒于公元521年的德帕维亚主教恩诺狄乌斯(Ennodius),这两位作家皆无意以最直接方式与普通读者交流。对卡佩拉而言,运用如此写作技术是为了掩盖自己实质上对异教的同情。这种写作风格延续久远。公元7世纪时,意大利人约纳斯(Jonas)在爱尔兰巴比沃(Bobbio)的修道院接受教育,并为心目中的英雄圣高隆邦(St Columban)撰写了一篇传记。约纳斯的拉丁语风格充满了诗意的怀旧情绪以及最为“过分”(outré)类型的新词,他在各种铺张的词源中获得独有的满足,此外他笔下洋洋洒洒的希腊词汇也令人印象深刻。所有这些都混合着丰富多彩的通俗用法,比如:以“pluriores”替代“plures”[12],现在分词被用来表示被动,混淆读音类似的词汇,还有把“limes”当作“limen”[13]之类的用词错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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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约纳斯(的作品)还是表明,当时的学校里依然在教授古典文学。奥古斯丁本人表明文化水平因地域的不同而有着巨大差异。在迦太基,有些人读过《埃涅阿斯》并能说出其中的典故。而在希波,除了主教外无人读过维吉尔。在奥古斯丁主持的希波教众集会上,人们知道狄多(Dido)或者“帕里斯的裁判”(Judgement of Paris)之类“特别深入人心的典故”,不过他们是通过当地的剧院而非通过阅读书本知道这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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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拉丁语散文写作方面,对于古老韵律(cursus)的感觉并未丧失,学校仍然教授语法规则。在公元11世纪期间的蒙特卡西诺(Monte Cassino)修道院,对正确散文韵律的执着几乎达到着魔的地步。以重音代替音长最早见于公元3世纪,这对诗歌与韵文的创作有着决定性影响。修道院与主教区学校一直将拉丁语薪火相传,使之度过最为动荡的诸蛮族王国时期,后来这些学校又让位于新建立的大学。中世纪大学的目标是在神学、法律、医学与艺术(artes)等方面提供职业训练。(因此)在大学里,古典拉丁语学习未必如过去在主教区学校里那般受重视。在公元12世纪以前,讲拉丁语的西部地区要了解柏拉图,只能通过阿普列乌斯(Apuleius)、卡尔西迪乌斯(Calcidius)、马克罗比乌斯(Macrobius)、马提亚努斯•卡佩拉与波伊修斯等人的著作间接了解。波伊修斯还翻译了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只有其中的《范畴篇》与《解释篇》,还有波菲利(Porphyry)的《导论》广为人知。由于同阿维森纳(Avicenna)与阿威罗伊(Averroes)之类穆斯林作者的接触,经院学者们对逻辑学的迷恋受到进一步的激励,也促使他们在纠缠难解问题的时候创造某些烦人的新词以适应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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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是对经院学者及其继续沿用拉丁语以应对当代需求的反抗。洛伦佐•瓦拉(Lorenzo Valla)以一种混合着钦佩与厌恶的屈尊俯就态度对待波伊修斯。在瓦拉看来,波伊修斯是最后一位以体面拉丁语写作的人,但波伊修斯的可悲之处在于对蛮族语言风格的过度宽容。文艺复兴热切需要纯正优美的古典拉丁语。但其结果却有些适得其反,拉丁语的使用由此大大缩减,成为一种死语言。随着(宗教改革时期)改革派教会要求使用本族语,拉丁语进一步丧失了日常用语的地位。在20世纪,连罗马天主教会也向现实低头,讲拉丁语的人群遂跟蒸汽机一样走向没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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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语不同于拉丁语,无须面对上述这么多问题。尽管如此,希腊语同样经历了与拉丁语类似的发展过程。亚历山大大帝的征服活动大概使通用希腊语(kionē)成为政府管理与商业贸易的普遍交流媒介,但希腊语也并非在所有领域都获得如此运用。亚历山大里亚滨海区或叙利亚集市中讲的语言就跟埃斯库罗斯(Aeschylus)或修昔底德所知的一切有着天壤之别。一个人只要翻开圣马可的福音书就能发现,马可是用街头俗语进行写作。随着地域的不同,发音也千差万别。萨摩萨塔的琉善(Lucian of Samosata)对于自己特有的标志性口音深有体会,任何人都能据此推断出他来自叙利亚。教育系统规定某些文本最适合用于教育。在这些古典希腊文学的主要文集中,我们现代人最熟知的是某些匿名学者所编著的选集,这些学者大约生活于公元前3世纪的亚历山大里亚、帕加玛或者雅典。而他们认为不适于正规教育工作而未收入选集的作品,则大量失传了。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中,诗歌与哲学间的紧张关系便已经浮现,后来的普鲁塔克也花了不少精力谈论及此,这一紧张关系一直延续至罗马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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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诗歌领域,最高的典范始终是荷马。以弗所的米海尔(Michael of Ephesus)的记载表明,即便是在公元11世纪的拜占庭,学童们依然要每天背诵30至50行荷马诗句。当时的初级学校课程包括《伊利亚特》第1卷,还有索福克勒斯、欧里庇得斯与阿里斯托芬的剧本各一部,另外再加上少量品达(Pindar)与提奥克里图斯(Theocritus)的作品。我们还知道,公元12世纪的拜占庭学者们,比如狄奥•克里索斯托姆(Dio Chrysostom),仍然在讨论千年前学者们热烈争议的问题,即是否因为荷马史诗中的超人类因素就否认奥德修斯(Odysseus)是真实历史人物,进而否认犄洛伊战争的真实性。该问题于公元248年由奥利金(Origen)提出,用于类比有关福音书叙述中奇迹因素的讨论。除了那些最激进的弃世修士,所有拜占庭作家都喜欢采用荷马史诗中的典故,从而给自己的散文添加些许古典气息。公元5世纪时,叙利亚赛若斯(Cyrrhus)的主教狄奥多里特(Theodoret)为当时的柱顶圣人(pillar saint)[14]“柱顶”西米恩(Simeon Stylites)写过一篇传记,此外他写给帝国御前会议(consistory)官员的信件也很雅致,其间装点着荷马的典故。米海尔•普赛洛斯(Michael Psellos)在其《编年史》(Chronicle)中谈到,当皇帝君士坦丁九世(Constantine Ⅸ)首度将自己情妇公然带入宫廷时,一位朝臣说了两个词,引自荷马史诗中特洛伊长老们惊叹海伦的美貌。所有在场者都能领会这位朝臣的寓意,例外的只有那位女士。这些引文高度复杂,她需要别人解释才能明白,这暴露出她的教育水平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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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拜占庭世界最显著的时新风尚,那么必定是其自觉的拟古主义。与那些自谓上流社会阅读的作品相比,街头巷尾与田间地头的通俗用语自然不相宜。但通俗因素的出现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压力。公元7世纪初的诡辩学者索弗罗尼乌斯(Sophronius)著有《阿那克里翁体诗歌》(Anacreontic),后来还成为阿拉伯人占领下耶路撒冷的首任主教。这位索弗罗尼乌斯的密友西里西亚(Cilician)修士约翰•莫斯霍斯(John Moschos)编纂了一部颇不寻常的文选,名为“莱莫那里翁”(Leimonarion),意为“灵魂牧场”,该书主要是讲述修道院英雄的事迹,其中有的故事令人毛骨悚然。此书之所以引人入胜,除了因为所包含的民间传说元素,例如有一个故事后来出现在《一千零一夜》中,还因为其口语化的词汇与句法。现代通俗希腊语的词语和短语特征可向前追溯到久远的过去,比如以“nero”一词表示凉水出现在公元4世纪“沙漠神父”们的格言之中。公元11世纪的史诗《边境混血英雄传》(Digenes Akritas)使用大众流行习语,还经常以“na”代替“hina”(助词,意为“以便”“从而”)。在拜占庭时新风尚的表面虚饰之下,存在着不受上流社会拟古主义影响的大众流行口语。开始是诗人,然后是散文作家逐渐对使用通俗习语有了自信。20世纪“通俗”与“古雅”(katharevousa)之间的紧张关系多少可以回溯到遥远的古代,即君士坦丁堡城及其文学精英自我感觉的正确性与口语使用的日常语言之间的分歧。早在公元2世纪,文法学者弗里尼库斯(Phrynichus)就告诫那些有志成为作家者切勿将蛮族或文盲的词汇写入自己的散文。他尤其反对若干《新约》中出现的用法,称之为自以为是的粗鄙言语。在整个语言史上,力图保存一种更为拟古的纯粹希腊语,或称古典希腊语的保守思想与以下的意识有关,即所有希腊文学、历史与哲学的最高成就皆存在于古典时代。很显然,使用通俗语言标准必定会削弱与古典世界的联系,而这一联系乃是进入古典世界的广阔门径。另外,如此观念也会打击当代希腊人的优越感,他们自以为通过母亲的乳汁继承了理解埃斯库罗斯与吕科弗隆(Lycophron)的能力。在古代之后希腊语发展的持续进程中,始终存在着一个精英集团,他们期望能朗诵荷马并以修昔底德的方式书写散文。而如此写作方式只能通过一定程度的“做作”方能实现。中世纪后期复杂的拜占庭散文极其难解,想必这也是当时人们的看法。某些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拉丁”作家的作品明显与这些希腊语散文相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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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津古罗马史 哲学与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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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在希腊—罗马世界的传教活动最初是由一位来自塔尔苏斯(Tarsus)的犹太人(指圣保罗)领导。他对于基督与教会的理解深刻而充满活力,有时会令追随者们困惑不已。他的传教成就足以引发政府的迫害和哲学上的责难。面对迫害者,基督徒们会以合作的态度加以回应。他们声称,一种要求家庭生活稳定和交易中诚实无欺的伦理应该受到鼓励和支持;他们还声称,如果一个人认为崇拜多神是在尊奉邪恶的精灵,那么即便不去参加多神教崇拜仪式,他还是能对神与恺撒两者都尽到自己的责任。实际上,基督徒视纳税为宗教义务。基督徒们还进一步宣称,过去的古典知识传统对自己而言并不陌生。他们很快就找到将古典知识转变为自己所用的方法。比如斯多葛伦理所规定的对待奴隶制和财富的态度,基督徒们就觉得与自身的伦理很相似。德尔图良(Tertullian)曾说“塞涅卡通常是我们的一员”(Seneca saepe noster)。柏拉图的形而上学断言神性的超验、意志的自由、灵魂的不朽以及美德为快乐之充分必要条件。在查士丁(Justin)、亚历山大里亚的克莱门特(Clement of Alexandria)与奥利金身上,柏拉图哲学与基督教思想达成了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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