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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教会的等级制度也反映了帝国的行政和社会结构。主教的教区反映了城市的范围(虽然有些教区早已失去其他意义,但依然保留至今)。行省首府主教的地位更高,是大主教教区的大主教,拥有干预下属新主教教区事务的权力。君士坦丁死后,继任皇帝也是基督徒。在他们的统治下,之前还默默无闻的君士坦丁堡主教被提拔为大牧首。因为君士坦丁堡是“新罗马”,所以君士坦丁堡大牧首和罗马主教不分轩轾。很快,地方的基督教教区失去选举自己主教的权利。自公元4世纪70年代起,越来越多的主教来自地主阶层,他们通过内部讨论掌控主教的继任问题。现在,教会成为政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主教甚至被赋予处理一般法律纠纷之类的行政职责。成为一名基督教主教并不意味着退出公共部门,而是找到一种进入公共部门的新途径。如果说罗马社会的基督教化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那么基督教的罗马化也同等重要,但研究得较少一些。新宗教的推广不是单向的,而是一个相互适应的过程,这一过程强化了有关皇帝和帝国的主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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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帝国的基督教化过程中没有出现过冲突,或是基督教和帝国彼此非常合适。和诺拉的保利努斯及小梅拉尼亚一样,一些主教和基督教知识分子,尤其是圣徒,或直接或间接地否认帝国代表一个尽善尽美、受到上帝庇佑的文明。但对帝国的这种态度在公元4世纪基督教思想家中只是一种潜在的倾向。这一时期还是基督教教义形成的关键时期。教义形成过程中基督教内部产生众多冲突,各皇帝的立场也不尽相同。然而,多数时候教义之争只是限于主教之间。虽然有几次争论发展成大规模暴动,但波及范围有限,持续时间不长,不足以说明基督教内部意见不一,会严重影响帝国的运行。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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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官僚机构的扩充一样,基督教的兴起表明中央依然能吸引地方精英遵从自己的统治。正如近年来有关基督教化的作品表明,宗教革命是通过涓滴效应而非正面冲突来实现的。直到公元4世纪末,君士坦丁宣布改信基督教70年后,罗马贵族阶层意识到皇帝可能更倾向于提拔基督徒,便纷纷改信基督教。信仰基督教的皇帝受到主教的极力游说,也都时不时地制造一些动静。他们从一开始就禁止基督徒深恶痛绝的血祭行为。但他们没有禁止其他异教活动,也没有利用帝国机器在地方层面强制推行基督教。这意味着,公民可以根据各自的偏好决定征税以外的所有事情。在基督教占主导或逐渐成为主导的地方,异教神殿被关闭,有的被拆除。仍然信仰旧神的地方,宗教生活照旧不变,信仰基督教的皇帝也都允许异教存在。直到公元4世纪末,经过三代皇帝扶植,地方决策者中绝大多数都成为基督徒后,皇帝才能安全制定更强硬的基督教化措施。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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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几乎连续三代或四代统治者都信仰基督教,他们保留足够的思想力量和赐予恩宠的实际权力,大体上在地方推广新宗教(“背教者”尤里安统治整个帝国不到两年时间)。在我看来,基督教化过程和早期罗马化过程的动力相似。中央政权无法简单地强迫地方精英接受它的思想体系,但如果它自始至终都将顺从作为晋升条件,地主们就会就范。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元4世纪“基督徒和罗马人”取代“别墅和城里的宅邸”,越来越被看作成功的先决条件。地方和中央的显贵都渐渐适应新的现实。随着官僚机构的扩充,中央政权成功地利用新机制将地主阶层的精力和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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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纳税,精英阶层担任公职,新宗教也被有效纳入后期帝国的体系。帝国的基督教化和官僚机构的扩充并不是灾难的前兆,反而表明中央仍然能够获得各行省的支持,对其行为习惯施加强有力的影响。这种影响必须通过劝诱而不是高压手段来实现。一直以来,帝国采用的也都是劝诱的方式。同样的纽带经过重新协商后,依然将中央和地方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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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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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帝国的仪式,例如将《狄奥多西法典》引介给罗马元老院的仪式,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至高无上的权力。这样一个能召集最富有的地主齐声欢呼、称颂统治者的国家机器不可小觑。但引介《狄奥多西法典》的仪式以及《狄奥多西法典》的接受情况让我们对帝国的政治局限性有了颇为不同的洞察。尽管罗马帝国依然具有影响力,但其帝国体系的核心存在政治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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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来的元老们激动地称颂完统治者后,就开始讨论实质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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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你们的规章!”(重复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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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消除了帝国宪章中的歧义!” 37(重复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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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虔诚的皇帝决策也英明!”(重复2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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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英明决策,制定《法典》。你们维护了公共秩序!”(重复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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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要各持一部《法典》!”(重复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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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公共部门都要封存一部《法典》!”(重复2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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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大量的《法典》抄本,以防篡改既定法规!”(重复2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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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法典》都必须是书面的,以防篡改既定法规!” 38(重复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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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宪人员在抄写《法典》时不得添加注释!”(重复1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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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请求用政府资金给各部门购买《法典》!”(重复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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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请求不要因为民众的请求就颁布新法!”(重复2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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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鬼鬼祟祟的行为扰乱地主阶层的权利!”(重复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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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罗马政府而言,引介新法规的仪式意义深远。我们已经在上文看到教育和自治在罗马传统的自我形象中所起的作用。对整个罗马社会而言,成文法也具有类似的意义。在罗马人眼里,罗马社会通过成文法成为维护人类秩序的最佳手段。最重要的是,有了成文法,人们便不必担心权贵独断专行。(“自由”的拉丁文是libertas,有“法律下的自由”之义。)法律纠纷都按实际情况来处理,权贵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帝国的基督教化不过是在思想上强化了成文法的重要性。虽然基督教知识分子批判文法学家提供的道德教育是精英式的,取而代之,推崇来自沙漠、没有受过教育的圣人为美德的代表,但法律并没有受到这种批判。人们无论地位高低,都受法律保护。法律还具有统一的文化意义,因为上帝的法令,不管是以摩西《十诫》(Ten Commandments)的形式,还是以基督教伦理的形式,都是犹太教和基督教传统的核心。因此,就思想层面而言,与精英式教育不同,罗马的成文法适用于罗马各阶层,很容易被刻画成帝国理念的关键内容,宣称新近基督教化的帝国是维护神规定的社会秩序的工具。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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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仔细研究《狄奥多西法典》的仪式及内容,我们可以洞见罗马后期帝国体系政治局限性的核心所在。元老们齐声欢呼、称颂统治者的拉丁语原文中就暗含了这种局限性,但由于英语第二人称代词“you”不能区分单复数,所以这种局限性在英语译文中就体现不出来。元老们是同时针对东罗马的皇帝狄奥多西二世和他的表弟、西罗马的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Valentinian III)发出欢呼的。两人都是狄奥多西王朝的统治者。经过精心安排,公元437年,《狄奥多西法典》在东罗马正式颁布,恰好在双方联姻之际——瓦伦提尼安三世迎娶狄奥多西二世的女儿尤多克西亚(Eudoxia)。联姻和《狄奥多西法典》都强调罗马帝国的统一,东西罗马的皇帝团结和睦。但《狄奥多西法典》的名称表明,其制定过程中所有艰巨工作实际都是在君士坦丁堡进行的,由狄奥多西委派专员完成。40在这件事情上,狄奥多西二世占主导地位。这就突显了帝国后期权力结构上的一个根本问题。在第一章中,我们讨论过由于行政和政治原因,帝国不得不采取分权而治的形式。在共同治理帝国的统治者中,如果有一位处于主导地位,拥有无可置辩的权力,他们就能团结和睦。在这一基础上,狄奥多西二世和瓦伦提尼安三世的关系处得还不错,就像公元4世纪10年代至30年代君士坦丁和他的几个儿子能和睦相处一样。但帝国要想合理运行,还需要各统治者的权力大致相当。如果关键的财政和军事资源分配不均,其中很可能会有统治者长期处于劣势。如果从属关系过于明显,这位统治者的一些主要政治派系就有可能鼓动他恢复平衡,或者更糟的是篡权。例如,公元4世纪50年代,这个模式就使君士坦提乌斯二世和加卢斯及尤里安分权而治的尝试告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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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相当的皇帝很难和睦相处,而且这种情况比较罕见。公元364年后,瓦伦提尼安一世和瓦伦斯兄弟共同执政10年;戴克里先先是从公元286年起实行两帝共治,再是在公元293年至305年期间和另外三位皇帝一起实行四帝共治。但这些分权而治的关系都没有带来长久的稳定,即便兄弟间的分权也不能保证成功。君士坦丁一世的几个儿子继承皇位后,继续争夺权力,结果君士坦丁二世在入侵弟弟君士坦斯的领地时被杀。同样,戴克里先的四帝共治在其在位期间运作良好,但公元305年他退位后,四帝共治体系瓦解,帝国陷入近20年的争斗和内战,直到公元324年君士坦丁一世打败李锡尼(Licini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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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在帝国后期,皇权的组织形式使帝国陷入两难困境。从行政和政治上考虑,帝国必须分权,如果不分权的话,就会引起篡权,通常还有内战。然而,要想分权,同时又避免共治皇帝间发生战争,则难乎其难。即便在一代统治者中解决了这个问题,也不大可能将这种和睦关系延续到继任者,因为他们缺乏最初的分权共治所具有的彼此信任和尊重。结果,在每一代统治者中,即便皇位是依据王朝继承权来传递的,分权而治也都不长久。没有一个“系统”,不管权力分割与否,内战都会周期性爆发,不可避免。必须强调的是,内战不只是皇帝个人统治失败造成的,虽然也有例外,例如君士坦提乌斯二世的多疑显然是促成军队哗变的一个因素。基本上,分权而治表明帝国在政治上有众多重要因素需要考虑,例如,帝国后期人口构成更加复杂,其中就有分布广泛、利益相关的地主阶层需要考虑,因此同只有罗马元老院玩弄权术的扩张时期相比,此时的政治稳定更难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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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很多方面来看,顶层的周期性冲突是帝国在辽阔疆域内成功地协调精英阶层所要付出的代价。但我们最好把这看成是帝国的局限性,而不是它的基本缺陷,因为从根本上动摇帝国的不是这种局限性。这种冲突是帝国政治的一部分。在新政权有效重组足够广泛的利益集团、确立统治前,政局的稳定很可能被打破,发生冲突。冲突持续的时间有短有长。例如,四帝共治瓦解后,经过20年的争斗,最终才由君士坦丁统一帝国。但公元4世纪的内战并没有削弱帝国,让波斯征服罗马。实际上,当时分权而治取得的效果胜过公元3世纪中叶20位合法皇帝和一群篡位者人均执政仅两年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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