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猴:1.707467381e+09
1707467381
1707467382 最初的楔形文字由图形符号组成。书吏用简单的图形把牛、羊、谷物、鱼等画下来,也就是说,用这一方式记录所要记录的事物。不久,图形符号固定下来,不再取决于每个书吏的艺术想象力,从而保证了书写和阅读的一致。但是,还有一个基本问题尚未解决:图形符号不能用来表达抽象概念。苏美尔的书吏们应付这一难题的办法是,在图形符号旁加上别的符号以表示新的意义,而尤为重要的是,他们还选择了表示声音而不是表示物体或抽象观念的音符。这是在以后若干世纪中逐渐发展起来的语音字母的精髓,但是苏美尔人还不能系统、全面地应用语音原则。到公元前2900年时,他们把图形符号从早期的2000个左右减少到大约600个。这是一个巨大的改进,不过,楔形文字比起后来由腓尼基人和希腊人发展起来的字母文字,仍要累赘得多。书吏是不可缺少的,只有他们掌握了困难的书写艺术,因此享有很高的地位和特权。
1707467383
1707467384 虽然文字的起源可以从生产剩余产品所造成的新环境中找到,但文字还有其他一些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文字使人们能记录和积累各种真实的情况,世代相传,从而促进了智力的发展。同样,文字又使人们能以书面形式记载宗教传统、社会风俗、口头上流传的神话和传说,使它们成为圣书、法典和古典著作而永久地保存下来,从而使各种独特的文化更加鲜明、更为巩固。文字成为使人类诸文明的文化结合成一体的主要手段。
1707467385
1707467386 苏美尔人应日益复杂的社会的各种具体需要,不仅发展了文字,而且还发展了数学和其他一些学科。他们在最早的数学文献中记述了对牲群的计算、对谷物的计量和对土地的测量。他们的主要贡献在于发展了最早的计时、计量、测量距离和面积的各种方法。而且,早在公元前3000年时,他们就在仔细地观察和记录天体的运动,他们这样做仍是出于实用主义的目的。他们相信,诸神的意志决定天体的运动,弄清了天体的运动,人类就能够洞察神的旨意,做出相应的行动。因而,在许多世纪中,美索不达米亚的占星学家们积累了大量的天文资料,这些资料后来被用于发展科学的天文学。
1707467387
1707467388 苏美尔人及其后继者的宗教信仰深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受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每年河水泛滥的影响。北部地区的大雨加上扎格罗斯山脉和托罗斯山脉上的积雪,常引起特大洪水,洪水不是充满灌溉沟渠,而是毁坏了农田。在苏美尔人眼里,他们的洪水之神尼诺塔并不慈善,而是恶毒。苏美尔人的文学作品中,常可见到这样的词句:
1707467389
1707467390 猖獗的洪水啊,没人能和它对抗, 它使苍天动摇,使大地颤抖…… 庄稼成熟了,猖獗的洪水来将它淹没。
1707467391
1707467392
1707467393
1707467394 对每年洪水泛滥的恐惧,加之永远存在的外族入侵的威胁,使苏美尔人深深地感到,仿佛自己正无依无靠地面对着许多无法控制的力量。有一首苏美尔人的诗写道:“只有人,他的寿命不会很长,无论他做什么,只是一场虚无。”美索不达米亚人的人生观带有恐惧和悲观的色彩,这反映了自然环境的不安全。他们以为,人生来只是为神服务,神的意志和行为是无法预言的。因而,他们用种种方法来预测变幻莫测的未来。一个方法是解释形形色色的预兆,尤其是各种梦。另一种方法是剖肝占卜术,就是通过检查被屠宰的动物的肝脏来预测吉凶祸福。还有一种方法是占星术,如前所述,是以观察星辰运行来预言人的命运,因为在他们的想象中,前者影响着后者。最后,每个人都尊奉一位属于他个人的神,将其当作自己的良师。他们以为,一个人的愿望和需要可以经他传达给相隔遥远、不便直接通话的诸位大神。
1707467395
1707467396
1707467397
1707467398
1707467399 图15 一些楔形文字的起源和发展。
1707467400
1707467401 人与人之间也充满了不安全感,所以,美索不达米亚人试图通过编制完备的法典来消除各种潜在的冲突。《汉谟拉比法典》是其中最杰出的一部;这部法典试图明确、永久地调整一切社会关系,因而,它不仅阐明了古巴比伦的法律制度,也照亮了当时的社会。以下是法典的几个主要特点:
1707467402
1707467403 1. 施行同态复仇法,即奉行“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原则:“如果一个人伤了贵族的眼睛,还伤其眼。如果一个人折了贵族的手足,还折其手足。”(法典第196条,第197条)
1707467404
1707467405 2. 阶级歧视;对下层社会的赔偿低于上层社会:“如果贵族阶层的人打了贵族出身的人,须罚银一明那。如果任何人的奴隶打了自由民出身的人,处割耳之刑。”(法典第203条,第205条)
1707467406
1707467407 3. 施行严格的、保护商业界财产的规定:“如果一个人盗窃了寺庙或商行的货物,处死刑;接受赃物者也应处死刑。”(法典第6条)
1707467408
1707467409 4. 颁布许多类似“福利国家”政策的规定,包括:确定基本商品每年的价格,限制利息率不超过20%,周密地调整家庭关系,保证度量衡的信誉,城市负责对未侦破的抢劫案或凶杀案的受害者做出赔偿。“如果没有抓获拦路的强盗,遭抢劫者须以发誓的方式说明自己的损失,然后由发生抢劫案的地方或地区的市长或地方长官偿还损失。”(法典第23条)
1707467410
1707467411 5. 具有现代社会之前各民族的共同特点,即认为过去、现在和将来是静止不变的。法典是作为神的命令,是为了人类的利益能受到公正的对待而颁布的。法典生动而尖刻地诅咒了以后任何敢于篡改法典的统治者:“怨声载道的统治,寿命不会长,将出现连年饥荒、一片黑暗、突然死亡……他的城市将毁灭,人民将离散,王国将更换,他的名字永远被人遗忘……他的幽魂[在地狱里]喝不到水。”(法典,结语)
1707467412
1707467413
1707467414
1707467415
1707467416 图16 特尔·阿斯玛(Tell Asmar)出土的苏美尔人制成于公元前3000到前2500年间的雕像。这组群像埋在现代巴格达附近的一个寺庙的圣坛旁边。在这组包含诸神、传教士和信教者的群像中,最高的那座雕像是阿布(Abu)神像,它是“植物之王”。
1707467417
1707467418 最后,《汉谟拉比法典》和美索不达米亚的其他所有法典都以明确的法律术语规定了男人相对于女人的优越地位。婚姻关系首先是个实用的问题——是当时还不存在的医疗保险、残疾保险或养老保险的一种代用品。因此,对婚姻关系做出选择的不是新郎和新娘,因为他(她)们也许会被爱情弄昏了头,而是父亲,或者父亲去世后的母亲或兄长。结婚后,丈夫是法律承认的无可争辩的一家之主,他的妻子和孩子们必须对他表示充分的尊敬。作为一家之主,丈夫其实就是他妻子和儿女们的所有人。为了还债,他可以典当或出卖他(她)们,仿佛他(她)们仅仅是普通物品一样。
1707467419
1707467420
1707467421
1707467422
1707467423 图17 刻着《汉谟拉比法典》的石柱,上书300条用以规范社会的法条。
1707467424
1707467425 妻子如果通奸将会受到无情的惩罚,通常是对她和她的奸夫处以死刑。然而,对丈夫而言,则没有不忠一说,因为依照法律他不但能够拥有一个正妻,还可以纳一个妾和许多女奴,以满足他的“欲望”,同时确保他有后裔。事实上,一个不能生育的妻子有义务给她的丈夫找一个妾,使他可以有儿女。丈夫想要离婚十分容易,他只需指称妻子不能生育或是个挥金如土的人或宣称她小看他。不过,倘若妻子想要离婚,那就是一场致命的赌博。法典规定,她必须接受调查:“如果她为人谨慎且从无过错,而她的丈夫已离家出走,且十分轻视她,那么她可以带着她的那部分财产(嫁妆)回娘家去……但是,如果她被发现为人不检点、离家出走、毁坏家庭、蔑视丈夫,她就将被淹死。”
1707467426
1707467427 埃及
1707467428
1707467429 埃及文明的类型与美索不达米亚文明的类型形成对照,是一种帝国文明而非城市文明。这一文明之所以颇为稳固且延续很长时间,主要得益于其地理环境。埃及是一个长时间处于同一王朝统治下的统一的大河流域国家。尼罗河流域与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它的西面是利比亚沙漠,东面是阿拉伯沙漠,南面是努比亚沙漠和尼罗河大瀑布,北面是三角洲地区的没有港湾的海岸,这些自然屏障使它受到特别好的保护,不易遭到外族的侵犯。埃及人生活在这块安全的流域地区,可以自由自在地安排自己的命运,不受外界的干涉。埃及与美索不达米亚不同,没有因不时的外族入侵而引起的万花筒似的帝国更换。而且,尼罗河就像一根天然的纽带,把整个流域地区连接成一个稳定、有效的整体。尼罗河平缓的水流使北上的航行极为容易,而盛行的北风、西北风又使返航毫不费力。这样,埃及人就拥有了宝贵的可靠的交通运输线,它促进了整个流域地区在约公元前3100年时的统一。
1707467430
[ 上一页 ]  [ :1.707467381e+09 ]  [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