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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52 其中一个威灵顿公爵雕像位于格拉斯哥(雕像里的公爵头戴锥形交通路标帽子),所骑的马匹四肢全部着地。还有一个则位于奥尔德肖特(Aldershot),在这座雕像中,公爵所骑的马匹也是四肢全部着地。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威灵顿公爵83岁的时候在自己的床上去世。但是,约翰·斯蒂尔爵士(Sir John Steel)为威灵顿公爵雕刻的青铜雕像却出现了问题。这座雕像位于爱丁堡的王子街,人称“铁公爵(Iron Duke)”青铜雕像。在这个雕像中,公爵所骑的马匹有两只马蹄腾空,表明公爵死于战场之上,但事实并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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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54 这个规则也不适用于美国将军乔治·华盛顿。这座华盛顿雕像由亨利·默文·施雷迪(Henry Mervin Shrady)创作,位于纽约布鲁克林区的福吉谷(Valley Forge)中。在这座雕像中,华盛顿的马匹四肢着地,表明他是像威灵顿公爵一样在床上安详去世的,享年67岁。除了这座雕像外,华盛顿还有四座雕像,分别位于华盛顿特区的华盛顿圆环(Washington Circle),弗吉尼亚州首府里士满(Richmond)的议会大厦(Capitol Grounds),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公共花园(Boston Public Garden)和巴黎的德莲娜广场(Place d’lena)。在这四座雕像中,华盛顿所骑的马匹有一只马蹄腾空,表明华盛顿战场上受了伤,并死于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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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56 有人称,这一规则只适用于为参加葛底斯堡战役的士兵雕刻的雕像,但是这一说法也不正确:葛底斯堡国家公园(Gettysburg National Park)里的詹姆斯·隆史崔特(James Longstreet)的骑马雕像的马匹是一脚腾空的,但是隆史崔特在美国内战中得以幸存,随后从政,并于83岁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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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58 所以,在辨别一座骑士雕像的骑手的命运时,我们是没什么规律可遵循的。最让人困惑的是有人竟然会相信那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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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63 拿破仑不是矮子 [:1707490617]
1707491564 拿破仑不是矮子 美国公民的持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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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66 与很多人想法相反的是,美国公民并不是想持有枪支就可以持有枪支。小查尔斯·J.邓拉普(Charles J. Dunlap Jr)为《牛津美国军事史指南》(The Oxford Companion to American Military History)提供的词条中写道,“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宪法赋予了他们持有枪支的权利”。但是,根据《牛津美国政府指南》(The Oxford Guide to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一书所写,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the Second Amendment to the US Constitution)其实是这么规定的:一个受到良好管理的军事力量,对自由州的安全而言是必要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也就是说,一个州需要有可以保障自由的民兵,所以这个州的人民有权持有枪支,这样一旦需要团结起来组成一支民兵自卫队,那么大家都已经做好了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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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68 美国人民这种小心谨慎态度需要追溯至美国独立战争期间。一旦战争警报拉响,殖民地的民兵队伍需要快速反应,击退英军。1774年,《宾夕法尼亚公报》(Pennsylvania Gazette)报道说,“每一位民兵(组织并没有为其提供武器)需要快速装备武器,包括轻武器、刺刀、小袋、背包和装有30发子弹的弹药和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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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70 美国宪法第二修正案的措辞是模棱两可的。“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这句话具有歧义,其字面含义表明个人有权持枪,但是考虑到上下文和时代背景,这句话又表明集体才有权持枪。所以,这两种解读究竟哪个是正确的呢?这一问题自然没有确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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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72 有人认为,17世纪的英国律师威廉·布莱克斯通(William Blackstone)对英国普通法(common law)的解读很早就为美国公民创造了可以持枪的先例。尤维勒(Uviller)和默克尔(Merkel)在《民兵及持枪权》(The Militia and the Right to Arms)一书中写道,第二修正案只是“重申新宪法框架下已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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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74 根据《牛津美国政府指南》一书,新泽西最高法院认为第二修正案主要的内容“不在个人权利”,而在“保证各州有有组织的现役民兵队伍”。同样,在1886年的“普雷瑟诉伊利诺伊州案(Presser v. Illinois)”一案中,新泽西最高法院判决该修正案“仅仅适用于联邦政府”。但是,关于“第二修正案是否保障了个人持枪的权利”这一问题,2004年时,《司法部意见书》(Memorandum Opinion for the Attorney General)认为,“第二修正案规定人民有权持有和携带武器”。但是,这份文件补充说,“就第二修正案保障何人的权利一事上,现有的案例法没有给出确切判决”。就目前的法律而言,“第二修正案没有禁止各州政府进行枪支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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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76 这样说来,美国公民的持枪权受到了一些限制。但是,至于这一权利是否会被剥夺,现在为止尚无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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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82 拿破仑不是矮子 第11章 难以确认的发明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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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84 拿破仑不是矮子 [:1707490619]
1707491585 W. H.胡佛发明了吸尘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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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87 英国土木工程师休伯特·塞西尔·布斯(Hubert Cecil Booth)于1901年发明了电动吸尘器,这是世界上第一台电动吸尘器,其体积与送牛奶的车一般大。伊恩·哈里森(Ian Harrison)在《发明之书》(The Book of Firsts)一书中写道,这台电动吸尘器十分笨重,必须由马拉车辆运输。因为这台吸尘器体型庞大,所以无法进入室内,只能放在路面上,通过200米长的软管吸出室内的灰尘。但是,并不是人人都喜欢这种刚发明出来的清洁工具。布斯写了一篇题为《吸尘器起源》(The Origin of the Vacuum Cleaner)的论文,并发表在了1934—1935年版的《纽康门协会会报》(Transactions of the Newcomen Society)上面。布斯在该文章中写道,警察认为“他无权在街道上使用这台机器”。这位倒霉的发明家经常被人起诉,指控他的机器“吓到了路上出租马车的马”,造成了破坏。另外,这台机器的价格为350英镑,对当时处于世纪之交的普通住户来讲十分昂贵,更别说这台机器还不能放入楼梯下方的储物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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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89 布斯在观看一台美国除尘器的演示时想到了真空吸尘的方法。有人经常说那次有美国吸尘器展览的展会是在一节火车车厢里举办的,但是布斯说“帝国音乐厅(Empire Music Hall)”才是真正的举办地。这台美国的除尘器利用压缩空气“朝向地毯吹风”,以“把尘埃吹入容器内”。布斯质疑其发明家“为什么不把灰尘吸进容器里”。遗憾的是,这位发明家“变得十分激动”,反驳说“不可能把灰尘吸出来,他已经反复试了好几次,但都失败了”,随后这位发明家就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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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91 不为所动的布斯认真思考这一问题,他说,“我在维多利亚街的一家餐馆做了次吸尘试验,用嘴对着一把长毛绒椅背吸气”。试验的结果是:“我快被噎死了。”这也算是一种……可以发出“我想到了!(Eureka!)”的重大时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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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93 位于伦敦海德公园的水晶宫当时是皇家海军志愿后备队(Royal Navy Volunteer Reserve)的营房,布斯用吸尘器对水晶宫来了一番大扫除。布斯的吸尘器一共吸走了26吨灰尘,有人还告诉他,“士兵们的健康状况立马就得到了改善”。第一次使用吸尘器的实践取得了成功,这大大鼓舞了布斯。随后,布斯发明了一个名叫手推吸尘器(Trolley-Vac)的新装置,并于1906年上市销售,售价35基尼,但是这个价格对当时爱德华七世时代的普通居民来讲仍然十分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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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95 次年,来自俄亥俄州的一位患有哮喘的看门人詹姆斯·默里·斯潘格勒(James Murray Spangler)在美国提交了一份专利,《科技史》(History of Technology)将其称为“地毯清扫器(carpet sweeper and cleaner)”。斯潘格勒只是简单地把扫帚把、旋转的刷子和枕头套拼凑到了一起,但是他的清扫器与众不同的一点是,他还在上面装了一台小的电动机。根据伊恩·哈里森的说法,斯潘格勒碰巧向自己的表妹苏珊·特瓦而·胡佛(Susan Travel Hoover)展示了自己的发明,而她的丈夫、马鞍商人威廉·H.胡佛(William H. Hoover)看到后,“立马发现了其中的商机”,就从斯潘格勒手中买下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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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97 约翰·N.欣厄姆(John N. Hingham)在《美国商业领袖传记词典:卷二》(The 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American Business Leaders, Volume 2)一书中写道,胡佛在《星期六晚邮报》(Saturday Evening Post)上登载了两栏广告,广告词是这样的:“机身小巧,灰尘污垢通通清扫;成本低廉,每个房间不到一分”。他的“小巧机器”备受欢迎,十分流行。1926年,胡佛给机器增加了一个“除尘棒”,进一步改进了机器性能。《布鲁尔短语和寓言词典》(Brewer’s Dictionary of Modern Phrase and Fable)一书写道,“1927年,胡佛为自己的机器申请了专利”,“胡佛”一词立马成了英语中的一个单词,含义是用吸尘器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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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491599 这样看来,威廉·H.胡佛(而不是詹姆斯·默里·斯潘格勒)发明了吸尘器的这个说法也许是正确的。毕竟,“我去用斯潘格勒吸尘器打扫一下客厅”这句话听起来绝对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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