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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人类的亲密关系里只有一种爱——存在于两者间的情色的爱。这是他在《文明与缺憾》(Civiliz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一书提出的问题:“文明与性欲两者相反之处在于,性欲之爱是两个个体之间的关系,第三者是没必要,甚至会干扰这种关系。而文明建立在一大群两两的关系上。”[43]不幸的是,从文明的角度,弗洛伊德无法想象凝聚一大群人的爱。他说,爱欲可将人两两结合,但他“不想再更进一步讨论”。因此,团体的兴奋感,不过是来自于个人与团体领袖间两者的爱,即使在狂热团体或“原始”仪式中,往往根本就没有领袖或核心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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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西方心理学也无法从更哲学、更深刻的角度来理解集体狂喜的现象。从定义上来看,心理学便是着重于个人的问题,其治疗方法亦在协助自我抵抗不理性或受压抑的情绪。但是“自我”本身是一个狭隘的概念,在二十世纪初的剑桥或维也纳,这个概念非常具有意义,但在十九世纪遥远的欧洲殖民地区可不是如此。如同民族志学者朗·克图特·舍亚利(Luh Ketut Suryani)与戈登·詹森(Gordon Jensen)研究巴厘岛的狂热仪式时所观察到的:“在西方的自我观感与思想中,个体对自我的控制是重要且珍贵的,但这不是巴厘岛人会强调的特质,他们的生命主要受到自己家庭、祖先与超自然的掌控。”[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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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思想界崇尚“自我”,除了会使人迷失自我的浪漫爱情以外,其他的都只能是病理上的,而这也是现代心理学倾向的分类方式。《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The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简称DSM-IV)对心理失常的标准精神病指引中有一项“自我感丧失症”(depersonalization disorder),包括“被抽离的感觉,仿佛从外观察自己的心理历程或身体”。[45]林霍尔姆评论道,针对集体狂热,心理学家所使用的理论架构“具有强烈的价值判断。预设了自我迷失的欲望‘必定’是反社会与退化的本我所驱策的结果”。[46]那些手足舞蹈、兴高采烈进行狂热仪式的人们,认为自己在与神灵交流、建立社群凝聚力或进行某种治疗行为。但在西方心理学家的眼中,那些只是他们发病的症状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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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希望社会学家能提供一些洞见来解释集体狂喜现象,毕竟他们的专长是研究群体问题。可惜的是,心理学家只看见疾病和非理性,而社会学近几十年来的发展则是走到另一个极端,把团体行为诠释成纯理性且自利的行为,只是满足参加者的利益。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起,学者发表大量的文章讨论群众行为,但几乎只谈一些枯燥的议题,例如“团体的结构……召集的模式、其意识形态与矛盾、号召群众的机制、既定社会脉络中团体的维持与演进等”。[47]因此,根据林霍尔姆的看法,我们无从得知“参加狂喜团体的兴奋感”为何。社会学家约翰·洛夫兰德(John Lofland)与一般社会学界的观点不同,他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对同侪学者大声疾呼:“现在还有人想要认真讨论‘狂喜的群众’、‘社会传染’、‘狂热’、‘宗教的歇斯底里’、‘激情与热情’、‘狂乱起舞’这些议题吗?”[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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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的狂欢 狂喜的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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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任务在于严正探讨群体的狂喜现象。在刻意安排下,人们在喜悦与兴奋的过程中形成群体,但它所产生的狂喜现象经常被忽略,而且难以传达。然而,并非所有“非理性”的群体行为都在讨论的范围,恐慌、流行、一头热以及暴民行动等都不包括在内。私刑或暴动对参加者也可能产生剧烈的兴奋与愉悦感,但这里要谈的群体活动,是欧洲人在“原始社会”中目睹并且与欧洲嘉年华传统呼应的庆典。这些活动不是欧洲人以为和想象的“歇斯底里大爆发”,也不是暂时解放禁忌、“抒发一下”的场合。那些西方人看来“野蛮”又粗鲁的行为,其实是经过用心规划、安排,一直以来都符合文化规范与社会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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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后来西方人从较公允的角度研究原始的仪式后,才发现这些仪式和庆典在时序上不是随机的。随着季节不同或是在特定日期,人们才举办这些活动。有些是年轻人发起的,有些是婚礼、丧礼或加冕仪式,换句话说,都是期盼了数周、数月,悉心计划的。餐点要特地预先准备,服装与面具都经过设计,还要彩排歌舞。这些都是团队合作的成果,过程还得条理分明、仔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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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即使在狂喜活动的高潮,群众的行为依旧遵循文化规范,不同性别、年龄所扮演的角色各有不同,甚至最“疯狂”的一刻——出神,也是在特定流程后产生。某些节庆的桥段只是用来娱乐或世俗意味较浓,这些桥段中不允许或不会出现“出神”状态。另外,像一些西非的宗教仪式或库恩(Kung)治疗仪式,出神境界常被视为灵性状态的象征,需要严守纪律、聚精会神才能达到。民族志学者跟在殖民者后头,亦步亦趋地观察后,才了解每一个狂热仪式都归属于各自的文化,是人类创造力与智性的结晶,并赋予参加者不同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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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细节与表现方式不同,从古至今也有些变化,但世界各地的狂热仪式和庆典还是有些共通处或共同的元素。特纳观察到,“每一种仪式、庆典、节庆都会搭配特别的服装、音乐、舞蹈、食物、饮料等,经常有面具、身体彩绘、头饰、器具和神龛”。[49]在这些狂热仪式与庆典中,同样的元素——舞蹈、音乐、饮食、改变心智的药物、各种形式的服装与装扮(如脸部与身体彩绘),似乎都普遍存在。[另一位人类学家认为:“庆典的元素都具有强烈的对比,以此来表达极端的体验……身体成为一个客体,用来展现自己的穿着、装扮、面具……不用说,唱歌、跳舞和其他玩乐也是庆典的一部分,这些举动是为了将自我延伸到庆典当中。这些举动都是在强调人的活力,要将生命发挥到最圆满的状态,这也是庆典的核心所在。”详见Roger D.Abraham,in Turner,ed.,Celebration:Studied in Festivities and Ritual,1982,pp.167-168.。或者如研究剧场的历史学家谢克纳(Richard Schech-ner)所言:“唱歌、跳舞、戴面具、扮装,扮演其他人、动物或神明(或被他们附身);演戏、讲故事、重述打猎的过程……彩排、寻找特殊的时间地点来表演——这些活动就是人类存在的一部分。”详见Y.Garfinkel,Dancing at the Dawn of Agriculture,p.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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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元素不一定普世皆同,但也很常见,它们会特别出现在冗长又精心安排的场合,包括列队、展现神圣器物的宗教仪式、运动或其他竞赛、戏剧表演,还有带着嘲讽意味的喜剧。[50]但无论如何,核心元素都是跳舞、设宴、身体和脸部的装饰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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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目睹原住民的仪式后,却找不出“意义”所在,毕竟对外地人来说,要了解那些仪式确实是不容易。人们援用相同的活动——跳舞、设宴、变装等等,达到不同目的。有些仪式可以看得出宗教性,人们希望神灵能因此现身。其他的仪式则具有医疗功能(例如库恩仪式),从参加者的角度来看,不管神灵在不在,都有功效。但如果我们套用西方文化对宗教、治疗、娱乐的分别,有些仪式看起来好像“只是”娱乐。人类学家倾向认为,他们能区分“仪式”和“庆典”,前者较具宗教和治疗的功能,而“庆典是指非宗教、具娱乐性或为孩童举办的”。[51]也就是说,仪式和庆典分属宗教和娱乐,但这种区别对参加者而言不见得有意义。一名美国佐治亚州的奴隶回忆道,其他奴隶描述他们的礼拜或活动“聚会”时,“我喜欢找‘老耶’,就像我喜欢派对一样”(请原谅我引用的文献把方言翻译得有点轻浮)。[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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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书里,我会尽可能探讨人类学对仪式与庆典的区分,但重点还是在它本身的现象——集体的活动,如跳舞、宴会等等,以及引发的感受。无论是何种目的的仪式——与神灵接触、庆祝婚礼、战前的整备,人们都多次举办,以达到群体的欢愉,甚至是亢奋或狂喜的状态。然而,为什么我们只选择这些活动来达到目的?我们在下一章会回答这个问题,但现在,最简单的答案是,这些是“有用的”活动。经过数千年的实验,人类发现了“狂喜的技艺”。[历史学家米尔恰·伊利亚德(Mircea Eliade)研究巫术后发明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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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的写作动机,是源于一种失落的感觉:如果狂热仪式和庆典曾经如此风行,为何今日却所剩无几?如果狂喜的“技艺”代表人类重要的文化传承,为什么我们将其遗忘了?我将爬梳远古至今日源远流长的狂热仪式,从历史的角度切入这些问题。每个人多少都意识到,过去几世纪以来,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社群的衰退,许多社会学家都曾深入研究这个趋势。在这里,我们关注的是更强的欢愉感,比“社群”这个词所隐含的都还要有力,它不仅能唤起人们的信任感,还能形成小镇般的交际圈。除了社群之外,狂喜的愉悦失去了,以前常以舞蹈、音乐等等呈现的仪式也失去了,这些都值得我们关切与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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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失落的感受对我个人有特别的意义。就理论上而言,这本书的基础建立在我上一本著作《血的仪式:战争狂热的起源与历史》(Blood Rites:Origins and History of the Passions of War)上。在该书中,我探讨了人类集体欢腾的黑暗面,透过献身与战争的形式呈现。当我进一步探讨较不具破坏性的庆典时(也就是本书关切的主题),我想起一些跟情感面有关的议题,几十年前在摇滚演唱会上、非正式的派对里,还有一切特意安排的“聚会”。我想读者对本书许多的内容也会产生共鸣,不管是宗教的或娱乐的,而且会很想和我一样提问:如果我们拥有集体狂喜的能力,为什么现在不用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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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的狂欢 第一章/狂欢的古老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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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一万年前,你会发现人类为了生存,每天都必须疲于奔命地劳动:打猎、采集食物、制造武器和衣物、尝试耕种。但如果你在某个月光高照的夜晚或季节交替的时分回到过去,也许还会发现他们正在做一些没必要又浪费体力的事:列队或围成一圈跳舞,有时戴着面具,服装看起来经过设计,也常挥舞树枝。通常,男女都会跳舞,分别在两队或两个圈内。他们的脸或身体可能会涂上赭色之类的颜色,考古学家据此猜测人类定居的地方布满那种颜色的矿石。这幅景象,换句话说,也许和十九世纪欧洲人所见到土著的“野蛮”仪式,不会相差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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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时代的非洲、印度、大洋洲、意大利、土耳其、以色列、伊朗和埃及,这些地方均有岩石艺术,上头描绘有手舞足蹈的人。因此我们可推论出,不管我们遥远的祖先还做了什么其他的事,他们似乎找到很多时间从事休闲活动,也就是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所谓阈限的或边缘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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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庆的舞蹈是史前时代艺术家常描绘的主题。以色列考古学家约瑟夫·加芬克尔(Yosef Garfinkel)认为跳舞的场景是“最常见的,几乎是新石器时代和红铜时代唯一用来描述人际互动的主题”。[1]这种跳舞的仪式源于何时仍然未知,但有证据指出,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或石器时代。近期在英格兰发现的一处考古遗址中,洞穴天花板上的绘图是女性舞者列队跳着“康加舞”,旁边还有动物的图画,像是野牛(bison)和山羊(ibex)。这两种动物后来被证实一万年前已在英格兰绝迹。[2]在有文字之前,甚至过着定居的生活之前,人们就已开始跳舞,并且认为跳舞的重要性足以记录在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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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史前时代的舞蹈仪式并不容易,也无从知道那种兴奋感为何。那些图案风格独特,许多加芬克尔整理出来的图案只是一些线条和轮廓,几乎没有脸部表情或任何像是表情的描绘,就连辨别哪些是舞者,也要费一番功夫。四肢的位置必须有别于一般活动才看得出是舞者,例如:双手举高、牵手围成一圈、抬腿或跳跃。即使是如此原始、平面的图案,我们仍可以看出,当中有一些元素一直延续到近代并成为传统,例如面具和服装。有些男性人物戴着动物造型或抽象图案的面具,在考古学家看来,有些舞者穿的衣服则像是“扮装”,例如豹皮。画中人物最清楚的动作应该是在表现欢乐,有些人物长发舞动,仿佛他们正在快速移动,随着一阵漫长的鼓声摇头晃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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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显地,舞蹈仪式对史前时代的人而言并非是在浪费体力。他们花时间设计面具与服装,不计后果把热量消耗在跳舞上。他们宁愿花时间记录跳舞的场面,而不是其他团体活动。人类学家特纳将舞蹈视为非常态的偶尔、边缘或阈限的活动,这只能说明他是以现今工业时代的思维,怀着产品导向的心态来看待舞蹈,以史前时代的情况来说,这似乎不尽合理。那些人当然过得辛苦,常常受到食物短缺、疾病、野兽的威胁等。但是跳舞的仪式是他们生活的中心,能满足他们对狂热的渴望。也许因为我们现在生活的各个面向都轻松多了,而且工作的义务大于一切,所以才会想问“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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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学家普遍同意跳舞有演化上的功能,它鼓励我们不要局限于自己亲戚的小圈子,使我们能进到更大的群体中。原始人生活在荒野,从他们的角度来看,大团体的优点很明显:能保护自己不受掠食者侵略。原始人和大多数的动物(比方说羚羊)不同,他们能够形成集体防御:包围侵略的掠食者,拿树枝威胁,或至少敲打出可怕的声音吓跑敌人。对远古的人类来说,威胁不只是其他掠食的动物(大型猫科),还有现在已经绝种的其他原始人种,或者躲起来准备突袭自己的同类。就人类的情况来说,防御的工具包括火、石头、尖锐的树枝等,但防御的第一步,就是聚在一起,形成一个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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