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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为他们是古代传说中的帝王。汉代伪《尚书序》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少皞、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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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女娲图 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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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家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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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品德高尚,治水有功,深得万民的拥护。舜去世后,禹便正式成为部落联盟的领袖,这就是夏朝的开始。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朝代,大禹是夏朝的第一个国君。等到禹死后,启凭借权势杀死了继承人伯益,夺取了天下。于是,夏启也就成为中国历史上由“禅让制”变为“世袭制”的第一人。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以“子承父位”为特征的“家天下”制度。这一制度在中国实行了3900多年,直到1912年清王朝被推翻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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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盘庚迁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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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建立商朝时,定都于亳(今河南商丘)。商朝因政治动乱和水患等原因,多次迁都。至公元前14世纪,第20代王盘庚将都城自奄(今山东曲阜)迁于殷(今河南安阳小屯村一带),这是第四次迁都。盘庚迁都时对臣民训诰,继续行汤之政,使百姓安定,商朝复兴,故商朝又史称为殷朝、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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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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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就是被官方认定为正宗和正统的史书,最早将正史作为史籍类名的是《隋书·经籍志》。正史有确定的范畴,宋代时有十七史,就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到明代,增加了《宋史》、《辽史》、《金史》和《元史》,成为二十一史;清代又增加《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明史》,遂成二十四史,二十四史是正史最为通行的说法;民国时,增列《新元史》,而有的地方则是将《清史稿》列入,于是又有二十五史之称,如果将这两部书都加进去,就是二十六史。在唐代以前,正史一般为私人撰写,如《史记》为司马迁所著,《汉书》为班固所著,《后汉书》为范晔所著,《三国志》为陈寿所著。自唐代以后,正史就开始由官方组织编写,如《晋书》,由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监修,编者共有21人;再如《隋书》,先由魏徵监修,后由长孙无忌接续,编写者则有孔颖达、许敬宗、于志宁、颜师古等一大批知名的学者;唐代以后的正史中,私修的仅有欧阳修的《新五代史》等很少数的几部。官修的正史往往由当朝宰相担任主编,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宰相依凭自己的身份可以进行裁夺。虽然正史中难免存有部分曲笔和隐讳,但是它的权威性仍是其他史书所无法比拟的。正史的撰写所依据的资料是最原始的,也是最全面的,而且正史的编撰者一般是当时第一流的学者和史学家,所以在历史研究中,正史占有基本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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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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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史的提法,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杂史之杂,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形式上,杂史的体例不像正史和别史那么严谨,往往不同于正史和别史常用的纪传、编年、典志等体例;在内容上,杂史不限于以一朝一代或者某一历史阶段的政治大事为主,而是涉及得非常广泛,包括学术史、科技史、方域史、地理志等多种具有专属领域的史著。杂史或者因为在体例上和内容上都较为随便,有着更大的灵活性,从而记录了许多不见于正史和别史的珍贵资料,或者因为有着专攻的对象,而比正史和别史中相关方面的内容记载、讲述得更加细致,由此体现出自身独特的价值。《国语》、《战国策》、《竹书纪年》、《逸周书》、《越绝书》、《吴越春秋》、《列女传》、《大唐西域记》、《明儒学案》、《大清一统志》等都是非常著名的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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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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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史,指的是官定的正史之外有体例、有系统、有组织的史书。“别史”之称最早由南宋的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提出,别史与正史区分的标志就是是否经过官方的命定,例如,在清朝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之前,《旧唐书》和《旧五代史》只能算别史,而经过乾隆的谕旨,这两部书则跻身于正史之列。至于别史与杂史的区别,张之洞在《书目答问》中说:“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正史的体裁均为纪传体,而别史的题材则较为多样,如《续汉书》为纪传体,《资治通鉴》为编年体,《通典》为典志体,《宋史纪事本末》为纪事本末体,《明实录》为实录体,《唐会要》为会要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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