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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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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就是被官方认定为正宗和正统的史书,最早将正史作为史籍类名的是《隋书·经籍志》。正史有确定的范畴,宋代时有十七史,就是《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新唐书》、《新五代史》;到明代,增加了《宋史》、《辽史》、《金史》和《元史》,成为二十一史;清代又增加《旧唐书》、《旧五代史》和《明史》,遂成二十四史,二十四史是正史最为通行的说法;民国时,增列《新元史》,而有的地方则是将《清史稿》列入,于是又有二十五史之称,如果将这两部书都加进去,就是二十六史。在唐代以前,正史一般为私人撰写,如《史记》为司马迁所著,《汉书》为班固所著,《后汉书》为范晔所著,《三国志》为陈寿所著。自唐代以后,正史就开始由官方组织编写,如《晋书》,由房玄龄、褚遂良、许敬宗监修,编者共有21人;再如《隋书》,先由魏徵监修,后由长孙无忌接续,编写者则有孔颖达、许敬宗、于志宁、颜师古等一大批知名的学者;唐代以后的正史中,私修的仅有欧阳修的《新五代史》等很少数的几部。官修的正史往往由当朝宰相担任主编,因为其中涉及到的一些敏感的政治问题,宰相依凭自己的身份可以进行裁夺。虽然正史中难免存有部分曲笔和隐讳,但是它的权威性仍是其他史书所无法比拟的。正史的撰写所依据的资料是最原始的,也是最全面的,而且正史的编撰者一般是当时第一流的学者和史学家,所以在历史研究中,正史占有基本性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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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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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史的提法,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杂史之杂,体现在两个方面:在形式上,杂史的体例不像正史和别史那么严谨,往往不同于正史和别史常用的纪传、编年、典志等体例;在内容上,杂史不限于以一朝一代或者某一历史阶段的政治大事为主,而是涉及得非常广泛,包括学术史、科技史、方域史、地理志等多种具有专属领域的史著。杂史或者因为在体例上和内容上都较为随便,有着更大的灵活性,从而记录了许多不见于正史和别史的珍贵资料,或者因为有着专攻的对象,而比正史和别史中相关方面的内容记载、讲述得更加细致,由此体现出自身独特的价值。《国语》、《战国策》、《竹书纪年》、《逸周书》、《越绝书》、《吴越春秋》、《列女传》、《大唐西域记》、《明儒学案》、《大清一统志》等都是非常著名的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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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别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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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史,指的是官定的正史之外有体例、有系统、有组织的史书。“别史”之称最早由南宋的陈振孙在《直斋书录解题》中提出,别史与正史区分的标志就是是否经过官方的命定,例如,在清朝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之前,《旧唐书》和《旧五代史》只能算别史,而经过乾隆的谕旨,这两部书则跻身于正史之列。至于别史与杂史的区别,张之洞在《书目答问》中说:“关系一朝大政者入别史,私家记录中多碎事者入杂史。”正史的体裁均为纪传体,而别史的题材则较为多样,如《续汉书》为纪传体,《资治通鉴》为编年体,《通典》为典志体,《宋史纪事本末》为纪事本末体,《明实录》为实录体,《唐会要》为会要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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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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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史是一种习惯的称谓,并非史籍中正式的分类,一般指私家所撰的涉及史实记录的笔记、史传、杂录等。野史的内容,大多为作者耳闻目睹或者道听途说的逸闻趣事,往往不见于正宗的史籍,虽然野史的记载充斥着相当多的讹误和谬传,但是这并不能掩盖其所反映出的历史真实的一面,其中蕴藏着大量正规史书中难以见到的方方面面的社会生活的细节,可以为后人了解历史提供另一种角度的观照,因而自有其不凡的价值。鲁迅先生就非常看重野史,甚至认为若要正确地了解中国历史的真相,是非得读一读历代的野史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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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纪传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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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传体,是以人物传记为中心来反映历史情景的史书体裁,首创于司马迁的《史记》。司马迁将先秦时期的史书所具的各种体裁融于一书,分作“本纪”、“表”、“书”、“世家”、“列传”5个部分,其中“本纪”、“世家”和“列传”构成书的主体,“本纪”以历代帝王为中心,是全书的总纲,“世家”记载的是诸侯和一部分虽然不是诸侯但在历史上有着特殊地位和特殊影响的人物(如孔子、陈胜),“列传”又分为专传和类传,记载历代名人、三教九流的事迹,并且涉及到民族关系和中外关系方面的内容。班固作《汉书》,沿用了《史记》的体例,而又有所改造,将“本纪”改称为“纪”,取消“世家”,将“列传”改称为“传”,将“书”改称为“志”,于是形成了“纪”、“传”、“表”、“志”为历代正史所遵循的史书体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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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编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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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体,是一种以时间为线索的史书体裁。相传为孔子编写的《春秋》就是鲁国的一部编年史。编年体起源很早,而且历代延续,是许多重要的别史所采用的体例,如最为著名的《资治通鉴》。编年体具有时间连续的优点,给人一种清晰的历史时序感,但是也容易造成对一些具有前后相续性质的历史事件的分割,因此相关事件的原委也难以叙述完整,而这方面正是纪传体的长处所在,所以历代正史采用的不是编年体,而是纪传体。当然,纪传体也有缺点,可以说编年体与纪传体在优缺方面恰为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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