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嵇康是魏晋名士,政治上他不与当权者合作,常常抨击时政;思想上他受老庄影响,提出了著名的“越名教而任自然”,反对儒家礼教的虚伪,崇尚自然之道,思想十分叛逆。这篇《声无哀乐论》就是他的叛逆思想在音乐理论上的表现。文章约七千字,作者假设一位论敌“秦客”(儒家)和“东野主人”(作者)就“声无哀乐”的命题进行八次辩难,有针对性地批驳儒家传统乐论,进而阐述自己的音乐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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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开首秦客就提出正统的儒家音乐观点,认为音乐和社会风气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能表现人的哀乐。但嵇康却说:“心之与声,明为二物。”即音乐是外界的客观事物,哀乐是人内心的主观感情,两者没有因果关系。嵇康认为音乐的本体是“和”,是“大小、单复、高埤、善恶(美丑)”的总和,并且“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意思是音乐只有美与不美,与人的哀乐无关;人的哀乐是有所感而后表露,与声音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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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嵇康也没有否认音乐对人的情感起着诱导的作用。他认为人的哀乐是由于受到客观世界的影响才产生的,而音乐可以使之表现出来,使人感觉兴奋或安静,精神集中或分散。嵇康还指出人心所存在的感情不同,对音乐的理解也会相异,被音乐激发的情绪也不同。基于上述观点,嵇康认为音乐并不能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驳斥了儒家将音乐与政治等同,无视音乐艺术性的观点,在当时确实具有振聋发聩的作用,并由此开启了中国音乐除儒家音乐观念之外的另一股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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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二十四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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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琴况》是《乐记》、《声无哀乐论》之后的中国又一部重要音乐美学论著。一般认为,《乐记》是儒家音乐思想的代表,重音乐的社会作用;《声无哀乐论》是老庄道家思想的代表,注重音乐的审美特征;而作于明末清初的《溪山琴况》,则吸收和融合了儒道释三家思想,是古代音乐美学的集大成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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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山琴况》是一部全面系统的琴学论著,作者是著名琴家徐上瀛。徐上瀛名珙,别号青山,是著名的古琴流派虞山派的传人。他不仅琴艺精湛,而且善于总结前人琴学理论。他在《溪山琴况》中提出了琴乐审美的二十四况,即“和、静、清、远、古、澹、恬、逸、雅、丽、亮、采、洁、润、圆、坚、宏、细、溜、健、轻、重、迟、速”。这24个字,不仅是对古琴审美特征的概括,而且几乎适用于所有的中国音乐。这二十四况大致可分为两类,前9况主要表示一种风格,后15况则是对琴音音质音色的特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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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况中,“和”最重要,《琴况》开首就说琴:“其所首重者,和也。”“和”就是中和,讲节制,有分寸。这之后的“静”、“清”、“澹”等诸况都与之联系,体现了儒道释三家思想在音乐上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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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五声和七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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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学者郑玄在《史记·乐书·集解》中指出:“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宫”“商”“角”“徵”“羽”,这几个字相当于今天简谱中的“12356”。中国传统采用的音阶,就是用这5个字表示的五声音阶,以及以此为基础的七声音阶。这5个音叫做正音,七声音阶中,除了这5个音外,再加上2个偏音。传统的七声音阶有3种,最常见的叫做正声音阶,也叫做“雅乐音阶”或“古音阶”,是由五个正音和“变徵”、“变宫”两声组成。“变徵”相当于简谱中的#4,“变宫”相当于简谱中的7。“变”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意思是“低”。“变徵”、“变宫”就是比“徵”、“宫”低半个音的音。另外两种如下:一种是五个正音和“清角”、“变宫”的“下徵音阶”,也叫“清乐音阶”或“新音阶”;还有一种叫做“清商音阶”或“燕乐音阶”,由五个正音加“清角”与“清羽”构成。“清”在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表示“高”,“清角”比“角”高半个音,“清羽”比“羽”高半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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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商角徵羽”来源于何时,现在还没有定论,但在春秋时各种典籍已记载了,所以可以推断它们的出现不迟于春秋,甚至可推到西周或者商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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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三分损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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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损益法,是中国古代制定音律时所用的生律法,最早见于《管子》:“凡将起五音,凡首,先主一而三之,四开以合九九,以是生黄钟小素之首以成宫;三分而益之以一,为百有八,为徵;不无有三分而去其乘,适足以生商;有三分而复于其所,以是生羽;有三分去其乘,适足以是成角。”这段话的意思是:凡是要起奏五音声调,先确立一弦而对其进行三等分,经过四次三等分的推演以合九九八十一之数(即三的四次方),由此产生黄钟小素的音调,这个作为基准音的声调就是宫声;三除八十一而将其一份加在八十一上,得一百零八,就是徵声;不再用三除而令一百零八减去其三分之一,得数七十二,由此而成为商声;再用三除七十二,并加在它的原数上,得到九十六,就是羽声;对九十六进行三分再减去其三分之一,得数六十四,就产生角声。简单地说,三分损益法就是根据某一标准音的管长或弦长,依照三分之一的长度比例进行加减,从而推算出其余一系列音律的管长或弦长。三分损益包含“三分损一”和“三分益一”两层含义。三分损一是指将原有长度作三等分而减去一份,而三分益一则是指将原有长度作三等分而增添一份。两种方法交替、连续运用,各音律就相应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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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十二平均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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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平均律,也叫做“十二等程律”,是一种目前世界上通用的音乐律制,它把一组音分成12个半音音程,相邻两律之间的振动数之比完全相等。它是中国明代著名音乐理论家和数学家朱载堉创造出来的,他在乐理著作《律学新说》中,首次对十二平均律的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在他的数学著作《嘉量算经》中,对十二平均律的数学演算进行了详细记述,这是他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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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平均律用发音体的长度计算音高,假定黄钟的正律是1尺,通过计算得知低八度的音高弦长为2尺,然后对2开12次方,能够得到频率公比数,这个公比自乘12次后,就能够得到十二律中各律的音高,黄钟正好是各律的还原起点。通过这种方法,人们首次解决了十二律自由旋宫转调的难题,可谓是对世界音乐理论的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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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平均律还包括对乐音标准音高的阐述和相关法则和规律,借由这个原理,才能更为方便顺利地制造键盘乐器。钢琴键盘上的88个黑白键,就利用了这个原理。该理论的出现早于西方音乐家大约1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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