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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13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明大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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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15 《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所立的一套特别的刑事法规。朱元璋开国后,推行刚猛强断、严刑峻法的治国策略,自己在明朝政府法《大明律》之外另立了一套更为严峻的法规《明大诰》。在罪行上,其中设有“游食”、“官吏下乡”、“寰中士夫不为君用(即有才能者不肯出来做官)”等明律中没有的罪名;在处罚上,对于同一罪名,《明大诰》比《大明律》要重得多,并且还设有断手、刖足、阉割为奴等《大明律》中不存在的残忍刑法;从着重点来说,《明大诰》的大部分内容主要针对的是贪官污吏;在格式上,《明大诰》是由案例、峻令、朱元璋就案例所发的训导3部分组成,有些不伦不类,完全不是法律文本的样子。总体而言,《明大诰》提倡的是对人极度蔑视的封建强权主义和无节制的滥杀政策,严重违背了“罚罪相当”的法律精神,是朱元璋根据自己的好恶搞出来的一套恶法,可以说是中国法制的倒退。《明大诰》在明初一度是家家收藏、人人诵读的御制圣书,朱元璋死后,比较仁慈的建文帝即位,《明大诰》便失去了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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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21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大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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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23 《大清律》于1646年修成。经过康熙、雍正两朝,屡有增订。乾隆时重修法律,成《大清律》。这部法典分为名例律、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等30篇,律文436条,附例1409条。例在法律上占有优先的地位,有例照例,无例依律。《大清律》以“十恶”作为最重罪,还规定,凡三品以上官员革职拿问,不得使用刑夹,用刑亦须请旨,凡八议(亲、故、功、贤、能、勤、贵、宾)之罪,一般都必须恭听圣裁。在量刑轻重、换刑、减刑、审判机关、监禁的处所等方面,对于汉人和满人、官和民、良民和贱民的规定是不同的。《大清律》集历代法典之大成,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一部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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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29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陶片放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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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31 陶片放逐法是古希腊雅典等城邦实施的一项政治制度,由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于公元前510年创立,约公元前487年左右,陶片放逐法首次付诸实施。通过这项制度,雅典人民可以把企图威胁雅典民主制度的政治人物逐出雅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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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37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西方三大法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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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39 三大法学流派指的是新自然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社会学法学派这3个在现代西方影响较大、占传统地位的法学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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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41 产生于20世纪特殊社会环境的新自然法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马里旦、富勒、罗尔斯和德沃金等。他们认为,法律应当关注某种应然性,法律的发展应当遵循一定的价值原则并体现一定的价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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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43 分析实证法学主要以凯尔森和哈特为代表,它基本上继承了传统的分析法学的理论,严格地区分“实际上是这样的法律”和“应当是这样的法律”,着重对实在法进行逻辑分析而不作有关的价值判断,否认价值和道德的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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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45 社会学法学诞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用社会学的理论和方法来认识和研究法律问题,主要代表人物有狄骥、埃利希和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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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51 不可不知的3000个文化常识 大陆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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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53 大陆法系,又称为民法法系、法典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是欧洲大陆各国依据罗马法的原则,采用成文法典的形式所制定的法律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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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7536455 它首先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耳曼族各国。历史上的罗马法以民法为主要内容。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大陆法系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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